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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马景湖黑夜行凶杀死6人 为抢劫和泄恨 该案与浙江千岛湖特大纵火杀人案并列成为督办案件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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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8 02: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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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连环抢劫杀人案回顾:1992年黑夜杀手马景湖,凶手黑夜独行,连杀6人,抢劫和泄恨!怎么回事呢?

牡丹江连环杀人案始末:凶手黑夜独行,连杀6人,其中包括3名干警,终获死刑!

案件背景
1992年6月至1995年4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连续发生数起恶性杀人抢劫案件。凶手马景湖先后杀死6人,致6人受伤,其中包括3名干警,其猖狂至极,影响恶劣,引起警方高度重视,此案与浙江千岛湖特大纵火杀人案并列齐驱,成为督办案件之首。

于1995年6月8日,经牡丹江中院判处马景湖死刑,当地人由此结束了胆战心惊的生活,纷纷拍手叫好。究竟是何原因导致凶手以杀人为乐,走上一条无法回头之路?下面和小编一起来探寻案件背后隐藏的真相。

案件经过

马景湖,男,43岁,是牡丹江市林业贮木加工厂的工人。曾有过8年的劳动教养前科,尽管如此,其却也没有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忏悔,反而增加了自己对社会的憎恨,并将由此产生的仇恨情绪发泄在无辜的世人身上。

于1992年6月14日3点时许,马景湖手持铁棒,在牡丹江市光华街,对黑龙江海林市林业局工程公司的于某实施抢劫,将其打昏后,将其身上的2700元现金、742元美元以及携带的黑色手提包全部抢走,随后逃走。

面对第一次轻而易举得到的钱财,马景湖的心中无比畅快,感受着由此带来的刺激的感觉,他又再次作案。于1992年6月29日晚,他手持铁棒行至牡丹江市电业局后侧,将行至此处的绥芬河市艺术馆摄影辅导员王某打死,并抢走其随身携带的编织袋以及日记本,随后离开现场。

凶手变本加厉,连杀6人

短时间内,牡丹江发生了两起抢劫案,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并加强了对夜间的巡逻。但凶手仿佛毫不在意,反而愈加变本加厉。于1992年7月5日凌晨2点时许,凶手行至光华街,将正在巡逻的爱民公安分局干警栾某打倒在地,随后抢走其随身携带的“五四式手枪”,之后逃离。

1992年11月4日22点时许,牡丹江市纺织厂技工学校食堂服务员关某被人打死在第一机床厂西门胡同内,被抢皮夹克一件,宇宙烟一盒,且死因相同,皆是用铁棒所致。

1994年4月27日夜,在北山体育场附近巡逻的民警杨桂林、张志军、柴佳臣遭到凶手袭击,全部被枪击致死。此案至此共计杀害6人,重伤6人,其中包括3名干警。

警方出击,凶手无处遁形

案发后,接到北山体育场附近群众报警,警方随后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现场发现凶手遗留下的子弹以及脚印。警方据此推断凶手为25至45岁之间的男性,且根据弹壳确认是警员栾某丢失那只枪支。综上所述,一系列案件的凶手均为一人。

后警方对抢救过来的伤员进行走访,大致判断出凶手的体貌特征,并制作了模拟画像,进行大范围的公开搜捕。后经居民辨认,确认凶手为马景湖,由此凶手露出真实面目。

随后警方在其家中将其当场抓获,并在棚子上搜出警员栾某丢失的五四式手枪。后经审问,马景湖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判,终获死刑

于1995年6月8日,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马景湖死刑,且立即执行!此起连环杀人抢劫案正式被告破,当地居民纷纷向警方表示衷心的感谢。多行不义必自毙,善恶终有时,正义不会迟到。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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