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后再发杀人毁尸案,让菏泽人民感受到被变态杀人狂支配的恐惧! | 血案系列0225
少女被害女公厕,阴影笼罩菏泽城
2002年2月13日,这一天正是农历马年正月初二,大街上人来车往爆竹声声。早晨7时许在菏泽长途汽车站东出站口南侧女公厕内,承包人发现了一具全裸女尸,迅速拨打“110”报警电话。接到报案后市局副局长牡丹分局局长朱继发、副局长贾祥轩立即带领刑侦和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市局李福祥局长李林副局长带领刑警支队的侦、技干警也闻讯而至。现场勘查和访问工作全面展开。
技术员蹲在狭窄、肮脏的厕所里细致地勘查现场:尸体倚卧在厕所西北角赤身裸体,头东脚西;死者左侧乳房被割,会阴被割,残不忍睹。经过细致的工作技术员在尸体右侧的隔离墩上部粘贴的瓷砖上提取一枚带血的右手掌纹还在现场提取两枚硬币和一个烧毁的打火机防风罩。现场周边的走访工作也进展较快,很快查明死者基本情况:潘红英,女,19岁浙江省景宁县鸬鹚乡黄山村人,2001年农历10月12日到菏泽打工案发前在距案发现场150米左右丹阳路上“温丽”洗头房干服务员。2月12日夜10时20分左右从洗头房外出上厕所,一直未归。大年初一夜发生如此血案,且案发地位于繁华的公共汽车站,案发地点和作案手段与十余年前发生在菏泽的“1.31”系列残害妇女案十分相似,消息不胫而走,给欢乐祥和的节日笼上一层阴影,也引发了广大市民极度惊恐,十三年前那个变态杀人狂连续作案,造成五名女性死亡,十八名女性重伤,使得全市女性几乎都不敢单独离开家出来上公厕。现在类似的案件又再次发生,莫非是那个人又出来大开杀戒吗?
此时压力最大的是菏泽市和牡丹区两级公安机关。13年前没有能抓获变态杀人狂,这次呢?
“1.31”系列案作案地点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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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言耸听:菏泽公厕的变态魔影,让无数女人心惊胆战 | 悬案系列001165 赞同 · 59 评论文章
面对困难,牡丹公安分局立即成立“212"专案组,由朱继发局长和贾祥轩副局长任正副组长,全体刑侦干警一律取消休假,紧急归队投入战斗。通过一天的调查,勾勒出了本案的大体轮廓,2月13日夜10时许专案组召开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一、通过细致的现场勘查,基本认定尸体所在女厕所是第一现场,即杀人现场,依据是左乳房被割后的血迹流向与尸位相吻合;死者颈部皮下出血、口鼻粘膜出血,据此判断死者是窒息死亡,系被扼颈、掐脖子、捂嘴致死;根据胃内容物推断死亡时间应当为2月12日夜10时左右,距最后一餐大约3个小时;根据尸体位置和行为人关联行为特征推断,现场提取的血掌纹应是作案人所留。二、围绕潘红英遇害前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对所获情况推断认为:死者来菏打工时间较短,没有发现谈恋爱和争风吃醋的事情可以排除情杀的可能;死者生前在菏泽和浙江老家没有发现较大矛盾点,仇杀的可能性也不大;死者来菏共挣钱1200余元已寄回老家1000元,其随身钱物很少,基本也可排除图财害命的可能。三、综上分析本案可以排除有因素杀人的可能,一致认为潘红英10点多钟外出大便,偶遇发案的可能性很大。排查重点应放在:一是初一晚上外出的人员,尤其是迪厅、网吧、影院、录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内可能路过现场的人;二是朋友、家庭聚会,在外边喝酒或者在外打牌、打麻将,有可能路过现场的人员;第三是外地在菏打工、春节期间没回家过年的人员。为此,专案组决定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连夜展开大范围的拉网排查。
2月14日下午一条重要线索反馈到专案指挥部。在走访中一名出租司机反映:初一夜间12点左右有六、七个小青年在九洲置业商场上他的车,途中行至汽车站东牡丹路时,有一个说:“你们知道吗,汽车站厕所里有个女的被杀了,还割走了乳房”。
按照一般逻辑推断,在此时间段知道此情的人如不是知情人就肯定是参与者。专案组调集精干警力开展调查工作,经过两天两夜大海捞针般的排查,于2月16日傍晚将说此话的人找到。此人叫王传龙,男16岁,牡丹区王胡同人,无业。该王当晚曾到九洲迪厅蹦迪,并于10时许离开,具备作案时间。出乎意料的是民警在询问其初一夜的活动情况时,王传龙一口咬定自己参与了作案,其交待的作案过程和现场情况十分吻合。虽然王传龙供认犯罪事实,但却供不出凶器等关键物证的下落,并且其交待的同伙较多,经调查其同伙的作案时间等因素均一一排除。考虑到其年龄因素,专案组采用了多种方法,致力于澄清事实,如让其比较信任的舅舅和其谈话等。在王传龙坚持有罪供述的情况下,为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专案组曾多次向市局汇报案情,还报请省厅刑警总队进行心理测试,后又诚邀兄弟县有经验的预审员换位审讯,但是王传龙仍然供认有罪。至此案件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坚韧不拔辟新径,峰回路转觅真凶
3月14日晚上市公安局局长李福祥、副局长李彦林、刑警支队长王庆华等领导再次来到牡丹分局听取专案组的工作汇报,进一步明确下步工作任务。李福祥局长勉励参战干警一定坚定信心,明确指出:根据当前的案件进展情况绝不能把工作思路局限在王传龙身上,要开拓视野,在对案情定性没有异议情况下要坚定侦查方向,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在深入和细致上下功夫。参战干警也纷纷表达了不破此案不罢休的决心,正是这次会议的召开将专案侦查从“王传龙”的死胡同中引导出来。4月17日,侦查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专案组干警通过艰苦细致的排查、特情布控、调动基层治保人员积极性获得线索了大量线索,使得另一个重大犯罪嫌疑人暴露出来。通过周密工作,菏泽振兴搬家公司一员工反映:在该公司打工的河南籍男青年耿阴军在汽车站杀了人。深入调查获悉:耿阴军今年春节没回老家过年,春节前后天天外出喝酒,性格暴躁、孤僻,且在老家有伤人劣迹。而此时耿阴军已在两天前离开了菏泽,下落不明。艰难追捕任务摆在了参战干警的面前。
跨省追捕不畏难,两下河南擒凶犯
通过掌握的种种信息分析,耿阴军长期在外,这次潜返老家的可能性比较大。在技侦支队的有力配合下,获悉耿临走时骗走了公司一部业务用的手机已漫游至濮阳一带。4月18日中午专案组干警顾不上吃午饭,在贾祥轩副局长的带领下组成8人追捕小组紧急驱车赶往河南鹤壁市浚县小河乡大碾村耿阴军家。
为避免打草惊蛇,追捕小组赶到浚县后,在浚县警方的协助下,立即展开了秘密侦查。经调查,耿近日并没有回家。追捕小组便在当地部署了秘密力量,对耿阴军的社会关系进行秘密侦查和监控。此时,特情人员帮了大忙。分局刑侦八中队副中队长时靖同志具体负责耿在菏工作的搬家公司的控制工作,他经常秘密深入搬家公司,做了大量细致工作。5月8日凌晨,搬家公司内的一位特情反映说耿阴军用一手机同其联系,时靖立即将此情报向领导作了汇报。通过手机定位,认定耿阴军逃匿到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境内。追捕小组遂连夜赶赴焦作,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不到两天的时间,查知耿藏匿在修武县郇封乡一家窑场里打工。参战干警立即驱车前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随身携带刀具的耿阴军抓获。就地突审,耿阴军一看主审人是菏泽的警察,他的精神防线就彻底崩溃了,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初一晚上耿阴军去牡丹区牡丹办事处洪湾村朋友家喝酒,返回时“打的”行至汽车站下车,独自一人漫无目的闲逛,走到一个公厕旁边时,在酒精的作用下决定进女厕偷看,进去之后他听到一个女的叫了一声,于是赶紧上前捂住她的嘴,后又掐脖子,直到那个女的不动弹了。此后耿阴军开始掏女青年的兜,后又脱光了她的衣服。返回住处后大约半小时,耿阴军怕自己的东西遗留在现场,又携带匕首返回现场。为制造仇杀现场,割去了女青年的一只乳房和阴部,并用打火机照明,火机还烧坏了。此后,他将割下的乳房连同衣服分别装人两个塑料袋扔进了菏泽一中后面的水塘。5月12日追捕组干警将耿押回菏泽后,及时组织物证打捞工作,参战干警不顾令人作呕的臭气,费尽周折将耿阴军丢弃的物证全部打捞上岸,至此全案顺利告破。
然而,通过审讯和对耿阴军的生活轨迹进行排查,排除了他是“1.31”公厕系列变态杀人案的凶手,时至今日,“1.31”案仍是菏泽公安心头的一块巨石!
那么,王传龙又是如何知道现场情况的呢?又为何坚持自己是凶手呢?原来王传龙当天恰好经过案发现场,通过尸体发现者的描述了解到现场的情况。而此人由于缺少家庭温暖,很早就出来混,在社会沾惹了很多不良习性,到后来居然以杀人为荣耀。而且丝毫不懂法,认为自己只有16岁,根本不会被判刑。这才坚持“自己是杀人犯”的有罪供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