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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剑敏、范达勇伏法:昆明抢劫恶魔,制造多起分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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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0 04: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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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剑敏、范达勇伏法:昆明抢劫恶魔,制造多起分尸事件
“女人”是罪犯最喜爱的猎物,通过数据表示众多案件中,女人死亡率高达80%。其中强奸、抢劫案件最为突出,正是因为女性总是受害者,法律对女性一年比一年完善,让更多女性拥有自己主权。本挨就是围绕女性案件开展,一个冷血犯罪团伙,夺走了13条人命。

失踪女人

昆明四季如春,是七彩云南必经之地。

正是这美丽城市连续发生了恶性连环杀人案,此案件被警方定义为“3.14”大案。

2003年1月28日,官渡分局接到报案称酒店服务员宋某突然消失,没有任何征兆。作为外省人,宋某身上并没有带多钱,就这样失踪找不到,让她同事议论纷纷。随后,盘龙公安分局南强街派出所接到一位母亲打来电话,自己女儿余某与家人失去联系,希望警方帮她找找。


两名女子短时间神秘失踪,在舆论上给警方带来不小影响。

仅仅开始

对于两名女性神秘失踪,警方进行走访与询问,并没有获得有效信息。

随着对两名女性调查发现令人瞠目结舌事情,在宋某失踪前两天,王某也消失无影无踪,三位女性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外地人打工,银行存款都被洗劫一空。

警方根据多年经验断定,这是一起针对女性的抢劫杀人案。

警方认为这几起案件并不简单,或者说受害者并不仅仅是这三人。警方根据受害者活动范围及监控视频发现,在失踪前几天,有一名女子在悄悄跟着她们,仿佛盯着自己猎物。


可疑女子

通过警方对视频中女子调查发现,这名女子叫安裕华,女,23岁,相当年轻。目前正在待业在家,四处游荡。难道是这么女人杀害了自己“同胞吗?顺着安裕华摸下去,很多线索浮出水面。安裕华并不是独自犯罪,她还有团伙。

由于没有确切证据,警方只好将抓捕的安裕华释放。

不过这才是昆明警方技高一筹准备,当安裕华被放出来,精神发松于是前往某个地点,侦查员悄然跟上发现,安裕华正在与一名男子聊着什么。

凶手归案

很快另一名男子进入警方视野中,从监控视频上看这个男子和取走受害者视频中男子是同一个人,更加判定了警方想法。为了防止安裕华有所察觉,快速跑路,警方开始进行抓捕。3月15日,警方突击将安裕华等人全部缉拿归案,使得他们措手不及。

经过一番审问后,安裕华首先心理防线崩溃,交代了所有犯罪事情。


安裕华讲诉这两个男子,其中一个叫范达勇,另一个叫范剑敏。两人杀人如麻,心里没有愧疚感。与此同时,安裕华也算是受害者。

她从贵阳来到昆明工作,因为人生地不熟遇见了范达勇,后来范以找工作为由多次对其凌辱,最后不得不听从范达勇调遣,成为了他们其中一员。安裕华在团伙中起到穿针引线作用,她寻找目标进行牵线,随后对范达勇和范剑敏进行抢劫杀人。


除了上面三名受害者外,范达勇和范剑敏两人先后杀死10人,每次做完手法都不一样,让人胆怯。为了不让尸体被别人发现,范达勇和范剑敏对受害者进行分尸,随后抛尸于各个城市周边,极为残忍。

惩罚

范达勇和范剑敏两人杀害13名女性,其中多个尸体被分尸,因此确定受害人身份非常困难,两人如此做是什么心态呢?


范大勇和范剑敏两人心理是非常阴暗,并不相信任何人。每次犯案都会增强心理素质,控制欲非常强,她们通过杀人方式刷存在感,因此接下来两人将会得到最严重的审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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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10 04: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为逃脱警方调查,专挑外来妇女下手
播报文章

在外务工的妇女,时常因为身份登记信息不全、经济条件紧张以及其他原因,受到别有用心的罪犯的“青睐”,尤其是她们被害后,因为离家遥远,有时候好多年过去也没人知道受害者的下落,本案讲述的就是一个三人犯罪团伙连续抢劫杀害13名外来妇女的案件。

外来妇女

2003年1月28日,官渡公安局接到报警,一名在酒店当服务生的外地女人宋某失踪。

2月10日,盘龙公安局也接到报警,报警人是省外的一位姓余的母亲,她称女儿余某在昆明打工期间突然失去联络,怀疑出了事。

短短两周,两名外来妇女失踪,这背后是巧合还是有人故意为之?

细查之下,公安机关迅速捕捉到一条重要信息,宋某和余某竟然是在同一天失踪的,而且宋某失踪后她的银行存款被不知名男子取走。警方怀疑,取款男子可能和失踪的宋某以及余某有莫大的关联。继续深入调查,警方又发现就在案发前两天,在其他单位打工的外地妇女王某同样失踪,失踪后银行存款也被男子取走。

可疑男女

看来这三起妇女失踪案绝对没有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警方人员在分析案情后,迅速成立3.14重案组,全面加大调查力度。

这时,警方注意到一个叫安裕华的年轻女人,来自贵州,在昆明本地没有工作,属于长期游荡人员。通过对安裕华社会关系的调查,警方又逐渐揪出一个非常可疑的男人。

3月14日,办案人员发现安裕华和一个男子在某家酒店的迪高厅玩乐,期间这名男子貌似行为举止放松,实则对外界的反应和周围人非常警惕。同时,警方将这名可疑男子和此前在银行取款监控中的不知名男子比对,结果发现两人极为相似,应该是同一人无误。

抓捕行动

为了不打草惊蛇,也为了避免嫌疑人报信,警方安排大量民警潜伏在酒店内部,静待深夜凌晨时分。

零点半左右,警员突然发动袭击,将舞池中摇头摆尾的二人成功抓获。审讯室中,安裕华扛不住压力,首先选择交待犯罪事实,她和被抓男子范达勇以及另一名同伙范剑敏在昆明连续杀害了13名外地妇女。随后,范达勇也开始认罪。

同时,获悉范剑敏住处的办案人员立即对其进行抓捕,当天中午11点,不知情的范剑敏被捕。审查后,警方得知他们三人多次将外地妇女骗到出租屋内杀害,先用胶带封嘴防止受害者尖叫,其次用绳子勒死她们,最后将尸体埋起来。

审判结果

范达勇和范剑敏是重庆老乡,在2002年还没到达昆明时就有抢劫的意图。到达昆明后,两人合伙购买作案的工具,又物色了安裕华作为今后作案的同伙。

他们先让安裕华邀约死者皮某来到出租屋,然后当着安裕华的面杀死皮某,最后问安裕华是否愿意加入。安裕华没办法,只能和二范同流合污。

抓到凶手后,警方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其中就有对多名被害妇女的身份进行查证,同时通知他们远在异地的家属前来认领。

对于已经高度腐烂几乎无法辨认的尸体,必须安排DNA测试,但是当时正值非典特殊时期,这一工作的开展耗费了大量时间。

2003年6月14日,范达勇和范剑敏因为故意杀人和抢劫等罪行被判死刑,安裕华因为认罪态度良好,且有立功表现,最后被判14年的有期徒刑。

本案总结

看完二范和安裕华杀害妇女一案,他们的罪行实在令人发指,尽管他们作案以后各种小心,警方还是注意并抓到了他们,最后用法律的长鞭狠狠教育了他们。

我们作为成年人,看完该案,应该知晓身为女性的弱势,在社会中应注意保护自己,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不要让有心人有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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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10 04: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 10月 13日 10: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3日电据春城晩报报道,11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故意杀人毁尸 灭迹的范剑敏、范达勇两名杀人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经昆明中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曾化名蒋鹰、黄波的重庆无业人员范剑敏流窜至昆 明后,邀约其同乡范达勇来昆明,共谋以年轻女性为对象抢劫钱财。为此,他们在昆明市豆 腐营小区租了一套租房作为据点,并在一间卧室内挖了 1个地洞,准备了铁链、铁锁、胶带 纸、尼龙绳、玩具手铐等作案工具。当月初,范剑敏将女青年陆某某诱骗至其住处,并将陆 关在地洞内,抢得陆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并逼迫陆说出自己拥有的财物情况后,用胶带 纸封住陆的口,再用铁链、铁锁、玩具手铐等将陆控制住,到陆的住处将陆的钱物拿走,返 回后与范达勇一起将陆勒死并毁尸灭迹。随后,范剑敏、范达勇采用同样的手段,先后将另 12名年轻女子骗至其出租房内抢劫、杀人;共劫得1.5万余元及手机、首饰等财物。其间, 范剑敏的女朋友安裕华在范剑敏、范达勇的胁迫下,先后参与了一起抢劫案,分得手机1 部、1300元钱。
昆明中院依据各罪犯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地位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定范剑敏、范 达勇两人为主犯,应予严惩;安裕华在参与的1起故意杀人案中属从犯,在参与的1起抢劫 案中属从犯,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能主动交代其参与犯罪的事实,属自首,并能提供线索协 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范剑敏,属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减轻处罚。据此,昆明市中级人民法 院以抢劫、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范剑敏、范达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 收个人财产。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安裕华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一审判决后,3名罪犯均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省高院经审理后认 为,原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判处抢劫、故意杀人犯范剑敏、范达勇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1日上午,昆明中院依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 发的死刑执行命令,依法对两恶魔执行了死刑。(丁强张浩林毕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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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10 04:3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外来务工妇女连连失踪,冷血杀手连杀13人
2022-07-14 08:00

导读

一些犯罪分子在作案后,一旦发现自己的所作所为没有被警察及时发现,就变得得更加肆无忌惮,更加无所顾忌,所以就变本加厉的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他们不知道的是,正义永远会战胜邪恶,一时的侥幸心理无法挽回所做的错事,胜利永远属于正义。

离奇失踪

2003年1月28日,昆明官渡公安分局接到一人报警,称从外省来昆明打工的宋某已经失踪了好几日。到2月10日,盘龙公安分局接到一位母亲的报警,该母亲称其自己的女儿余某也是外出到昆明打工,期间一直与家人有联系,可是近几天却突然联系不上了。

接连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警方纷纷接到外来务工人员离奇失踪的报警电话,公安机关不禁将两起案件联系到了一起,经核实,该两名失踪人员宋某和余某居然是在同一天失踪的。且经过核查当事人身份时,发现在余某失踪后的几日,其银行卡中的四万九千元被一男子取出。

接连失踪案

正当民警在对余某和宋某的情况进行追踪调查之时,发现在宋某失踪的前两日即1月26日,同样也是外来务工的王某也突然失踪了,经查其存款情况,其卡上的一万七千多元也是在王某失踪后的几日被一神秘男子取走,三起失踪案件仿佛是有人有意事先安排好的。

大胆推断

经过对三起案件的合并协查,发现三名失踪人员均为从外省来昆明务工的妇女,并且三人的职业特征基本相似,因为在本地亲戚比较少,所以失踪后没有及时被他人发现。

嫌疑女子

在经过多方调查的情况下,警方掌握了大量可靠的证据。一个名叫安裕华的女子出现在警方的视线中,通过证据显示该名女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安裕华是贵阳人,今年23岁,没有固定的职业,很小就不上学了,来昆明多年,是传说中的“社会人”。

布控追击

警方推测安裕华背后一定还有其他同伙,所以没有第一时间逮捕安裕华,而是及时监控她的行踪,对与她有密切接触及往来的人员进行一一排查。经过多日的追踪,终于发现一男子与安裕华联络紧密,且与当时到银行支取失踪人员存款的神秘男子外貌极其相似。

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在二人进入一酒店时就蹲守在酒店门口,并于3月15日凌晨十分将安裕华与该名男子成功缉捕。并连夜对二人进行了审讯,开始安裕华故意隐藏内心的恐惧而装作无辜,后经过突击审问安裕华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坦白团伙中还另有一人。

据安裕华供述,与她一起被逮捕的人名叫范达勇,她与范达勇及其另一团伙合作人范剑敏都是老乡,他们专门对一些外来妇女进行杀害并抢夺财物。后警方将在逃的范剑敏抓获,三名罪犯共同指认了其作案杀死的13人的藏尸处,并详细交代了犯罪的经过。

一些看似没有关联的案件,但因为犯罪情节、死者身份、死者性别、钱款去向等情况类似,或者可以相互串联,再结合警方的调查取证及大量证据,基本可以锁定犯罪分子的情况以及作案人员类别,所以再精明的犯罪分子都逃脱不了缜密的侦查手段,更无法避免的受到法律的制裁,正义之光永远都会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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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10 04: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轰动一时的昆明13具女尸案,3名杀人狂魔专骗“坐台女”

2003年,冷血杀手疯狂作案,13名外来妇女接连被害……
罪犯从2002年11月至2003年共同“合作”,先后将13名“坐台女”骗至租住的农民出租房内,先劫后杀,共劫得15万余元现金及大量物品。
据一位知情者透露:3名犯罪嫌疑人大多是从北京路南窑附近的几家星级较高的酒店内下手,将坐台的小姐骗出。他们或是高价叫出台,或是由安裕华以同样的“小姐”身份约来“家”里玩,然后实施抢劫。因这些小姐“档次较高”,所以每每“收获”不小。
三人每次实施抢劫后,便大开杀戒,将女子的尸体就地埋入所租住的出租房下。直到3月14日,警方在一次清查行动中发现异常,一挖开地面,13具不同程度腐烂的年轻女子尸体惊现在民警面前,连久经考验的老民警都惊呆了。
一、闻警而动,不轻易放过任何命案线索
自进入2003年以后,昆明市外来妇女突然失踪的情况接连发生。这些人为何突然“蒸发”,不见踪影?这里面是否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那年的1月28日,官渡公安分局金马警署接到某酒店服务员宋某突然失踪的报案。宋某,女,外省人,在昆打工却突然“下落不明”,令人生疑。
两周后的2月10日,盘龙公安分局南强街派出所接到一位余姓母亲从省外打来的长途报案电话,称其女儿余某在昆明期间与家人失去了联系,希望当地公安机关帮助查找。
两名外来妇女双双失踪,这暗示着什么?公安机关启动情报信息分析机制,很快查到了一条线索:宋某、余某在1月22日这天同时失踪。另据盘龙公安分局调查掌握的情况,余某存在昆明某银行的4.9万元人民币,在余某失踪后被一个不名身份的男子取走。取款人是谁?他与余某失踪又有何关联?
二、循线追击,两起失踪案背后有诡秘
趁热打铁,一查到底。为了争取失踪案调查工作的主动权,市公安局领导指令,由市局刑侦支队牵头,从官渡、盘龙两个公安分局抽调民警组成调查组,紧紧围绕余某、宋某失踪前后的活动情况、人员交往情况、银行存取款情况开展并案追踪调查。
两案串并侦查后,调查组民警很快发现,堆积在案头上的各类情报信息又生端倪。在宋某失踪前两天,即1月26日,在另一家单位务工的王某也失踪了。可疑的是,王某失踪后的第二天,其存在银行的17380元人民币同样被一个身份不明的男子取走。
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外地妇女,其生活经历、职业特征与失踪的宋某、余某极为相似,银行存款在其失踪后迅速被他人领取的情形也如出一辙,仿佛有人事先安排好了似的。
这次不是三起简单的失踪案!随着案情一环一环、一层一层地推理分析下去,办案民警在“外地妇女”——“突然失踪”——“存款被他人领取”等一连串相关字眼中洞察出一个可怕的推断:杀人劫财!
三、撒网捕狼,魔影进入严密的侦控视线
侦查员们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获取了大量的可靠证据,发现一个叫安裕华的贵阳女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安裕华,女,23岁,贵州省贵阳市人,无业,长年在昆游荡。
综合多方情报信息分析,调查组推断在安裕华身后还应该隐藏着男性同伙,此案应为团伙性犯罪,其作案对象为外地妇女,目的是劫取钱财,不排除使用杀人匿尸暴力手段。
这时,一个与安裕华“亲密接触”的男子进入了专案组的侦控视线。
四、迅猛行动,专案组午夜密捕冷血杀手
3月14日22时左右,专案组民警发现当晚情况异常,安裕华身边一名行为警觉的男子再次出现。此人与安裕华接触亲密,上午二人结伴而行,夜里二人又一同在某大酒店迪高厅玩乐,此人看似神态自如,却不时表现出对周围环境和顾客超乎寻常的警惕防备。经细致侦查,民警发现此人的体貌特征与到银行提取失踪妇女余某存款的男子十分相似。
据此情况,专案组下达了连夜监控、适时抓捕的命令。
3月15日零时30分,当安裕华和该男子起身准备离开大酒店时,早已埋伏在酒店内的专案组民警,趁其不备,突然袭击,将二人成功捕获。
此时,夜深人静,二人与他人联系的可能性很小,正是实施抓捕的有利时机。事后证实,这次午夜密捕行动完成得十分成功,没有惊动另一名同案嫌疑人。
五、连夜审查,惊天血案令人发指
押下警车,进入审讯室,安裕华在迪高厅高歌纵舞、摇头摆尾的疯狂劲没有了,她低垂着头,豆大的汗珠不时从额头上滚落下来,满脸苍白。
她佯装镇定,想努力保持沉默,却无法掩饰内心的恐惧——面对民警的审问,不由得发出一个接一个的冷颤。
两个半小时后的凌晨3时,安裕华坦白交待了,一桩接一桩令人发指的惊天血案记录在案。
安裕华供述,与她一同被抓的男子名叫范达勇,34岁,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其伙同另一名负案在逃的重庆老乡范剑敏在昆明杀害了多名外地妇女,并交待了范剑敏的住处。
当天上午7时,侦查员对范剑敏的住处进行监控;
上午8时,范达勇开始供述范剑敏邀约并伙同其抢劫杀害多名外地妇女的犯罪行为;
中午11时,专案组侦查员会同官渡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侦查员将在逃的主凶范剑敏抓获归案。
经审查,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交待了先后抢劫杀害13名外地妇女的犯罪过程,随后在民警的押解下指认了杀人埋尸地点。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是一起前所未闻,作案手段异常残忍,令人发指的系列连环抢劫杀人案,被害妇女被用胶带纸封住嘴,用绳索勒颈窒息死亡。
六、查找“铁证”,侦办“铁案”,“非典”时期办案民警恪尽职守
由于案情重大,公安机关在秘密侦破的过程中,及时将有关案情逐级上报到省、市党委、政府和政法委,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昆明市公安机关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查清全部案件,不放过任何凶手,不留下任何隐患,将此案办成“铁案”,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据办案民警之后介绍,由于本案作案手段凶残,被害人员较多,被害者又都是从外地来昆的妇女,缺少相关信息资料,查证工作十分艰困。
尽管长年从事尸检工作,接触过这样那样不同类型的大小案件,而担负此案现场勘查的法医、民警,还是有人不堪忍受高度腐烂的13具尸体呈现在眼前的惨状而“翻胃”,用民警们的话说,“现场呕吐成一片”。
经专案组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范剑敏2002年来昆之前就有抢劫妇女钱财的企图。当年10月范剑敏邀约重庆老乡范达勇来昆,在某小区租住出租房,并准备了胶带纸、尼龙绳等作案工具,预谋抢劫杀害外地妇女,夺取钱财。
2002年11月至今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范剑敏将认识的外来妇女陆某、姚某、李某、孟某、贺某、孙某、周某、叶某、宋某、余某、王某、皮某等13人分别诱骗至出租房内,伙同范达勇对其实施捆绑抢劫,得逞后将其杀害掩埋,妄图逃避打击。
在此期间,主谋范剑敏为了能够找着“大生意”,物色到一些有钱的作案对象,设计将安裕华拉拢入伙,作为自己安插在外来妇女之中的“情报员”,以便随时给他提供作案对象的情况。为此,在作案的中途,范剑敏首先诱骗安裕华打电话邀请她认识的皮某来昆,然后伙同范达勇将安裕华捆绑起来,让安裕华现场“观看”杀害皮某的整个过程,胁迫安裕华入伙。皮某来昆后,前脚下飞机,后脚跟着便踏入范剑敏早已设计好的死亡陷阱中。从此,安裕华堕落为三人团伙中的一员。
6月14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范剑敏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范达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对有自首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的安裕华,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分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7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三名凶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关注公众号零点鬼话,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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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10 07: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2003年昆明系列抢劫杀人案

近代大案纪实

2003年,冷血杀手疯狂作案,13名外来妇女接连被害……这是昆明市公安机关攻坚克难,全力侦破的又一起系列抢劫人案,代号“3·14”。
一、闻警而动,不轻易放过任何命案线索

自进入2003年以后,昆明市外来妇女突然失踪的情况接连发生。这些人为何突然“蒸发”,不见踪影?这里面是否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根据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工作要求,昆明市公安机关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这类问题,加大了犯罪情报信息的动态分析,“从人到案”逐一调查“失踪者”的去向和下落,采取主动进攻的战术,全力排查任何有可能涉嫌命案的线索。从年初开始,昆明市外来妇女突然失踪的情况接连发生。这些人为何突然“蒸发”,不见踪影?这里面是否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那年的1月28日,官渡公安分局金马警署接到某酒店服务员宋某突然失踪的报案。宋某,女,外省人,在昆打工却突然“下落不明”,令人生疑。

两周后的2月10日,盘龙公安分局南强街派出所接到一位余姓母亲从省外打来的长途报案电话,称其女儿余某在昆明期间与家人失去了联系,希望当地公安机关帮助查找。

两名外来妇女双双失踪,这暗示着什么?公安机关启动情报信息分析机制,很快查到了一条线索:宋某、余某在1月22日这天同时失踪。另据盘龙公安分局调查掌握的情况,余某存在昆明某银行的4.9万元人民币,在余某失踪后被一个不名身份的男子取走。取款人是谁?他与余某失踪又有何关联?

这一反常事件引起了昆明市公安局刑侦部门的高度警觉。
二、循线追击,两起失踪案背后有诡秘

趁热打铁,一查到底。为了争取失踪案调查工作的主动权,市公安局领导指令,由市局刑侦支队牵头,从官渡、盘龙两个公安分局抽调民警组成调查组,紧紧围绕余某、宋某失踪前后的活动情况、人员交往情况、银行存取款情况开展并案追踪调查。

两案串并侦查后,调查组民警很快发现,堆积在案头上的各类情报信息又生端倪。在宋某失踪前两天,即1月26日,在另一家单位务工的王某也失踪了。可疑的是,王某失踪后的第二天,其存在银行的17380元人民币同样被一个身份不名的男子取走。

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外地妇女,其生活经历、职业特征与失踪的宋某、余某极为相似,银行存款在其失踪后迅速被他人领取的情形也如出一辙,仿佛有人事先安排好了似的。

这次不是三起简单的失踪案!随着案情一环一环、一层一层地推理分析下去,办案民警在“外地妇女”——“突然失踪”——“存款被他人领取”等一连串相关字眼中洞察出一个可怕的推断:杀人劫财!
三、撒网捕狼,魔影进入严密的侦控视线

侦查员们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获取了大量的可靠证据,发现一个叫安裕华的贵阳女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安裕华,女,23岁,贵州省贵阳市人,无业,长年在昆游荡。

综合多方情报信息分析,调查组推断在安裕华身后还应该隐藏着男性同伙,此案应为团伙性犯罪,其作案对象为外地妇女,目的是劫取钱财,不排除使用杀人匿尸暴力手段。

3月14日,在听取了调查组的工作汇报后,昆明市公安局张思祥局长果断决策,命令将调查组升级为“3·14”专案组,加强破案力量和侦破手段,适时收网捕捉嫌疑人,查清案情。

为确保一网打尽涉案嫌疑人,专案组对重点嫌疑对象安裕华进行全方位侦察,努力发现其到过的地点,掌握其接触的人员,从中筛选出作案嫌疑人。

这时,一个与安裕华“亲密接触”的男子进入了专案组的侦控视线。
四、迅猛行动,专案组午夜密捕冷血杀手

3月14日22时左右,专案组民警发现当晚情况异常,安裕华身边一名行为警觉的男子再次出现。此人与安裕华接触亲密,上午二人结伴而行,夜里二人又一同在某大酒店迪高厅玩乐,此人看似神态自如,却不时表现出对周围环境和顾客超乎寻常的警惕防备。经细致侦查,民警发现此人的体貌特征与到银行提取失踪妇女余某存款的男子十分相似。

据此情况,专案组下达了连夜监控、适时抓捕的命令。

3月15日零时30分,当安裕华和该男子起身准备离开大酒店时,早已埋伏在酒店内的专案组民警,趁其不备,突然袭击,将二人成功捕获。此时,夜深人静,二人与他人联系的可能性很小,正是实施抓捕的有利时机。事后证实,这次午夜密捕行动完成得十分成功,没有惊动另一名同案嫌疑人。
五、连夜审查,惊天血案令人发指

押下警车,进入审讯室,安裕华在迪高厅高歌纵舞、摇头摆尾的疯狂劲没有了,她低垂着头,豆大的汗珠不时从额头上滚落下来,满脸苍白。

她佯装镇定,想努力保持沉默,却无法掩饰内心的恐惧——面对民警的审问,不由得发出一个接一个的冷颤。

两个半小时后的凌晨3时,安裕华坦白交待了,一桩接一桩令人发指的惊天血案记录在案。

安裕华供述,与她一同被抓的男子名叫范达勇,34岁,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其伙同另一名负案在逃的重庆老乡范剑敏在昆明杀害了多名外地妇女,并交待了范剑敏的住处。

当天上午7时,侦查员对范剑敏的住处进行监控;

上午8时,范达勇开始供述范剑敏邀约并伙同其抢劫杀害多名外地妇女的犯罪行为;

中午11时,专案组侦查员会同官渡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侦查员将在逃的主凶范剑敏抓获归案。

经审查,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交待了先后抢劫杀害13名外地妇女的犯罪过程,随后在民警的押解下指认了杀人埋尸地点。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是一起前所未闻,作案手段异常残忍,令人发指的系列连环抢劫杀人案,被害妇女被用胶带纸封住嘴,用绳索勒颈窒息死亡。
六、查找“铁证”,侦办“铁案”,“非典”时期办案民警恪尽职守

由于案情重大,公安机关在秘密侦破的过程中,及时将有关案情逐级上报到省、市党委、政府和政法委,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昆明市公安机关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查清全部案件,不放过任何凶手,不留下任何隐患,将此案办成“铁案”,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天职,而惩罚犯罪的关键在于获取强有力的证据。为了尽快查证“3·14”系列抢劫杀人案的全部案情,专案组历时3个月长时间连续作战,表现出不畏艰难、勇于攻坚克难的工作作风。期间,正值全国各地齐心协力预防“非典”的特殊时期,这给办案民警外出查证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在市公安局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市、区两级参战民警一手参与防治“非典”工作,一手抓紧调查取证工作,兵分多路前往贵阳、重庆等地开展工作,最终查证查实了三名犯罪嫌疑人抢劫杀害13名外地妇女的全部犯罪事实。

据办案民警之后介绍,由于本案作案手段凶残,被害人员较多,被害者又都是从外地来昆的妇女,缺少相关信息资料,查证工作十分艰困。抓获犯罪嫌疑人后,首先面对的是对作案现场的技术勘查。尽管长年从事尸检工作,接触过这样那样不同类型的大小案件,而担负此案现场勘查的法医、民警,还是有人不堪忍受高度腐烂的13具尸体呈现在眼前的惨状而“翻胃”,用民警们的话说,“现场呕吐成一片”。在连续40多个小时的现场勘查工作中,民警们克服强烈的心里反应,咬着牙轮番上阵,最终圆满完成了勘查工作,取得有力的破案现场证据。

而远赴重庆、贵阳、北京等地进行取证工作的民警,不仅要分别与不同的被害者家属做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配合,获取被害人详实的个人情况,查证事实,而且还要克服防治“非典”给外出办案带来的众多不便和困难。白天找不着人,晚上又去找。一而再,再而三,不厌其烦。往往是为了查证核实一个情况,一天之内办案民警在外地要接受多次体温检测,而返昆后刚送交了各类调查材料,又被单独隔离起来,封闭苦熬两周。期间,民警们不得不用电话交流案情,打电话打得人头昏脑胀。

查明整个案情的关键是要查清被害妇女的身份,但犯罪嫌疑人只能对一部分被害人的外貌特征作简单供述,说不出大多数被害人的名字,而有关身份证明已被毁弃及灭失,为了获取铁证,查明全部案情,在专案组民警的多番努力下,多数被害者亲属都来昆,配合公安机关抽取血样,进行DNA亲子鉴定,核实被害者身份。有的因路途遥远,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来昆,专案组则通过当地警方抽取直系亲属血样送到昆明进行DNA鉴定,全部确认了所有被害妇女的真实身份。

由于专案组工作细致,措施到位,全部案情得以及时而准确查证,圆满终结,实现了各级领导将此案办成“铁案”的工作要求和目标。

七、事实俱在,岂容抵赖三名凶手受到法律的庄严审判

经专案组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范剑敏2002年来昆之前就有抢劫妇女钱财的企图。当年10月范剑敏邀约重庆老乡范达勇来昆,在某小区租住出租房,并准备了胶带纸、尼龙绳等作案工具,预谋抢劫杀害外地妇女,夺取

钱财。

2002年11月至今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范剑敏将认识的外来妇女陆某、姚某、李某、孟某、贺某、孙某、周某、叶某、宋某、余某、王某、皮某等13人分别诱骗至出租房内,伙同范达勇对其实施捆绑抢劫,得逞后将其杀害掩埋,妄图逃避打击。

在此期间,主谋范剑敏为了能够找着“大生意”,物色到一些有钱的作案对象,设计将安裕华拉拢入伙,作为自己安插在外来妇女之中的“情报员”,以便随时给他提供作案对象的情况。为此,在作案的中途,范剑敏首先诱骗安裕华打电话邀请她认识的皮某来昆,然后伙同范达勇将安裕华捆绑起来,让安裕华现场“观看”杀害皮某的整个过程,胁迫安裕华入伙。皮某来昆后,前脚下飞机,后脚跟着便踏入范剑敏早已设计好的死亡陷阱中。从此,安裕华堕落为三人团伙中的一员。

惨无人道的范剑敏自诩“作案高手”,料想公安机关奈何不了他,遂肆无忌惮连续作案。怎料昆明市公安机关在近两年的警务改革中大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组织实施严打犯罪工程,建立起刑事犯罪动态分析制度和侦破杀人案件长效工作机制,工作中注重各类信息的动态分析,顺藤摸瓜,“从人到案”逐一排查“失踪者”,循线追击,最终获取了失踪者的线索,攻破系列命案,抓获顽凶。

6月14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范剑敏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范达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对有自首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的安裕华,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分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7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三名凶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事实再次证明,胜利最终是站在正义一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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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10 08: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审昆明杀人恶魔,范剑敏被判死刑

2002年12月,曾化名蒋鹰、黄波的重庆无业人员范剑敏流窜至昆明后,邀约其同乡范达勇来昆明,共谋以年轻女性为对象抢劫钱财。

为此,他们在昆明市豆腐营小区租了一套租房作为据点,并在一间卧室内挖了1个地洞,准备了铁链、铁锁、胶带纸、尼龙绳、玩具手铐等作案工具。

范剑敏将女青年陆某某诱骗至其住处,并将陆关在地洞内,抢得陆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并逼迫陆说出自己拥有的财物情况后,用胶带纸封住陆的口,再用铁链、铁锁、玩具手铐等将陆控制住,到陆的住处将陆的钱物拿走,返回后与范达勇一起将陆勒死并毁尸灭迹。

随后,范剑敏、范达勇采用同样的手段,先后将另12名年轻女子骗至其出租房内抢劫、杀人;共劫得1.5万余元及手机、首饰等财物。

其间,范剑敏的女朋友安裕华在范剑敏、范达勇的胁迫下,先后参与了一起抢劫案,分得手机1部、1300元钱。

“我们知道女儿失踪的消息是2002年11月21日晚上8时40分左右。当时,我们接到了二女儿的电话,告诉说姐姐已经三天没有回家了,之前是在接到朋友约出去喝茶的电话后才出门的,但一去就再也没有转回来……”一位母亲抽泣着说。

一位50多岁的农村老汉,满脸布满伤痛,得知女儿被害,他风尘仆仆地从遥远的辽宁省宽甸县赶到昆明。在他的心中,女儿一直是个乖巧孝顺的孩子。所有的一切,都让他无法相信。他说:“早知是这样,真不该让女儿出来。”

这位父亲口中的女儿,刚刚25岁,几年前与男友一起来昆打工,以为出来闯世界便可以多赚些钱过上好日子。不料,年纪轻轻便殒命他乡。遇害之前,她还高高兴兴地打电话回家, 说要回家和父母、小弟一起过年。

2003年1月22日中午,她再次打电话回家,“我已经订好了明天(23日)的飞机票,明天晚上就到家了。”家里人满心欢喜地准备年货,等待着久别的女儿回家。22日晚上,思女心切的父母忍不住再次打电话给女儿,不料,女儿的手机竟然没人接,一家人也并没有多想。

23日晚,一家人坐等女儿,但女儿没有如约回家,24日、25日,一直等到年都过了,女儿仍杳无音讯,平日一两天就打来一个电话的女儿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一家人开始为女儿担心起来。

直到3月底,这位父亲连续接到昆明警方的电话, 要其到昆化验DNA,称其女儿在昆明出事了,但老汉仍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女儿也许惹了麻烦,但不会出事的!老汉安慰自己。直到老汉在县公安局看到昆明警方的来函,老汉才不得不相信女儿已被害死在异乡。

懵懵懂懂的老汉一个人赶到昆明,认领了女儿已变形的尸体,并在昆明火化了女儿的尸体。直到案件在昆明市中院开庭审理,老汉才弄清楚,女儿竟是在临回家过年的前夜被骗到凶手的住处被活活勒死的,之后凶手还将女儿的尸体丢进该出租房的“地下藏尸窟”。

几个被害女子的尸体被埋在出租房床下、厨房的地底下,上面又用水泥封上,到认领时,已是面目全非。

“女儿经常给家里添置东西,我和他妈妈过生日,过年、过节,她都给家里寄钱。才25岁呀,早知道会这样,我不该让女儿出来。”老汉眼圈泛红地说。

一位两鬓斑白、鼻梁上架着一付眼镜的老者来自南昌,今年25岁的女儿原来在杭州一酒店做服务员,2002年年6月,她从昆明某大酒店给家里寄回一个包裹,家里人才知道她已经到了云南。

2003年1月22日晚7时,女儿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说她已买好了29日回南昌的飞机票,要回家过年,并叫她的妈妈到银行查一查她的存折上有多少钱,先别动用,等她回来再取出来。她妈妈忙到银行一查,发现女儿存折上的钱被取走了4万6千元钱,忙把剩余的钱取出6万元,仅剩3千元。再打电话与女儿联系,女儿的手机已没有应答。父母感到女儿一定出了什么大事,马上就报案,又通过电话向昆明警方报案,到29日,女儿既联系不上,也没有回家,两位老人才确信女儿出事了。

2月17日,从女儿曾寄来的包裹地址上,得知女儿工作的酒店,并从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查到,女儿的存款是于2月24日上午9时44分被人取走了4万元,当日上午11时15分,又被人在昆明的两处建行取走了6千元。

老人随即赶到昆明,在女儿工作过的酒店,被告知女儿已经好几天没来上班了,失踪的那天晚上,她接了一个女友的电话,称要出去喝茶,之后就再也没有露面。通过派出所民警,我在建行的分理处的监控录像上看到,取走4万元钱的不是女儿,而是一个男子,在另一处建行分理处的监控录像上,取走女儿6千元钱的也是一个男子。

4月初,昆明警方通知老人速来昆明,经DNA检测,女儿已经被害。辨认尸体时,女儿已面目全非。老伴身患肾病21年,得知女儿遇害,她说她也不想再活啦,两个老人眼睛都哭肿了,真不知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

安裕华,23岁,是本案唯一女性犯罪嫌疑人。

同是女人,为什么会参与杀害女人?

安裕华在法庭上称,在此案第五个女子被杀之前,她是被范剑敏、范达勇两人逼迫的。而第五个受害人是安裕华的朋友,早有联系,并在一起做过生意。在他们劫杀前四名妇女后,安裕华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她花言巧语将“朋友”从四川骗至昆明,把“朋友”送上了地狱之路,成了范剑敏、范达勇“猎杀”的对象。

从此后,安裕华在他们实施的犯罪活动中,眼光专门盯在那些有钱的“同事”身上,然后将“同事”约去“家”中玩,由杀人狂魔实施抢劫杀人。

而安裕华还为他们购买捆绑受害人用的绳索等一些作案工具。同时,冒充储户,到提款机取受害人的“血汗”钱。

2003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范剑敏、范达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安裕华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一审判决后,3名罪犯均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省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判处抢劫、故意杀人犯范剑敏、范达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1日上午,昆明中院依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依法对两恶魔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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