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农家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133|回复: 10

赵志红 微笑杀手 杀人狂魔 10年涉案20余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5-21 12: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微笑魔鬼赵志红:10年涉案20余起,杀害多名女孩,最小的年仅12岁

导言

2019年7月30日在押14年后,呼和浩特发生的一系列强奸案和杀人案的凶手“微笑魔鬼”赵志红依法被判处死刑。

正义将姗姗来迟,却从不缺席。

得知"微笑魔鬼"即将法办后,呼和浩特和乌兰察布的居民松了口气,弹冠相庆起来,有的还在自家门前燃放鞭炮。

这个人10年来犯了20多宗罪行,杀害了许多妇女,其中最年轻的受害人只有12岁。

"域中有四大,而民居一焉。"这是古人对城市居住环境所作出的最形象生动的概括。它说明了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关系,人类只有在这个系统中才能得到生存发展。这一句老话,通俗地讲,就是人命比天还重要。

赵志红视死如归,已经没有了人性和良知,钉在耻辱柱上受人唾弃也不足为奇。

那么,究竟是什么造成了这个有家有口,其貌不扬的平凡男人犯下了这么多骇人听闻的惨案呢?

是不是和他年幼时一些特殊经历有关系呢?

01太阳还有黑点

对70后的赵志红而言,其生活大抵不尽人意。

赵志红1972年出生在乌兰察布市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在家行2.由于家庭贫困,童年时没有正经上学几天,10岁时外出谋生。

而一个没有受过任何教育、身无长技、只能以体力劳动为主要职业的普通青少年。

刚开始进入社会的那几年,他经历过多次碰壁,吃过不少苦就黯然回父母那里,被父亲带到各地打零工。

年龄稍长后,他忍受不了受家长管教的"压抑",产生了想"单过"的念头。

在随后的几年中,赵志红这个年轻人极少回家,在外面流浪了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

为使他"安稳",父母催他尽早成家,可他却懒惰,尤其爱吃爱喝。

已经没有多少收入常常经不住他的挥金如土,口袋里常常比脸上更干净。

对他的小家庭,他从没有用心去管理过。

即使后来当上父亲,他对家庭琐事也不太在意。

可是,一个家庭里的大多数事,难道不是和柴米油盐酱醋茶有关系吗?

如果没有这一切,它将不再是生命。

妻子无法忍受而选择和责任心不强、子女随母亲而去的父亲离婚。

离婚之后,赵志红只要定期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就可以了,根本没有什么别的牵绊,私生活也变得比较散漫无序。

"因为太阳也有黑点,'人世间的事'更不能毫无瑕疵。"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以下简称《论》),这就是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所包含的深刻内涵。 俄罗斯作家车尔尼雪夫斯基如是说。

面对逆境,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态度。

有的胸怀抱负,迎难而上,砥砺奋进,破障重生;

有的人屈服于困难、甘于平凡、得过且过、终而泯然众人;

也有一种人面对极不愉快的人生,会选择报复社会,通过伤害别人来达到某种心态平衡而走上犯罪之路。

赵志红属于第三种人。

赵志红重新回到单身生涯后就沉溺于女色之中,大部分钱都花在了这一支出上。

他和许多妇女都有男女关系,但大部分都靠钱维持。

他为渔色而花钱很快,常常没有钱去买蔬菜和烹饪食物。

为了延续这段"潇洒"的人生,除了打工,他还开始在公寓附近小偷小摸以维持生计。

他明了-偷窃属于犯罪行为,为免遭量刑治罪而一直小题大做-今天从东家偷鸡摸狗,明天从西家背米走肉。

02将邪欲大门完全开启

不过,当欲望之门打开时,那致命的诱惑力便紧紧地抓住了这位25岁男青年。

赵志红因盗窃常被警方抓去教育,却因所涉数额不大,均在紧闭10天半月后获释。

当父母得知儿子变得更坏时,他们对他漠不关心。

他们气它不争气的他羞辱了家里人,干脆不理睬他。

孤狼似的赵志红,性格越来越孤僻。

他老是换个地方干活,多的时候干一年,短的时候干几十天。

长期独居生活使他更沉溺于男人和女人之间那点事情上,对异性身体病态的欲望使他愈发肆无忌惮。

他最终采用“不花钱”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愿望。

一九九六年九月五日这一天,赵志红闯进一个已经被盯上的女青年家,公然在对方毫无准备时对其实施暴力。

后来,为防止对方举报他,他出狠手杀了被害人。

从此,兽欲之门完全打开!

仅仅过了2个月零5天,赵志红又伸出了爪子,这一次他选了个未成年女学生。

他装着问小女孩放学路上的路,把她强行抓走,带她到隐秘处,然后对她使用暴力,再把她灭口。

赵志红很爱笑,特别是笑容使其面目平常的面容亲和力增强,笑容成为其亲近受害人的完美工具。

残害小女孩后的次日夏,欲壑难填,野兽赵志红像对待一个中年妇女一样出手,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遇到了激烈的抵抗。

赵志红怕被发现,情急之下勒死对方。

眼看对方倒在地上死去,赵志红依然不抛弃"猎物",甚至对被害人的尸体实施暴力。

……

他习惯于策划施暴的兴奋与高度紧张状态,并享受着得逞之后的变态。

那个披着人皮肤的犯罪者已经失去了人性。

可是,人们却绝难从他那看似诚实忠厚的面孔上看穿他那野兽般的本性。

他在伤害别人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05年赵志红拦了一的姐开出租车,故意说出一偏远目的地,对方把车开到那里后,就用电线绑住对方后施暴灭口。

随后,他开着那辆出租车匆匆离去。

强烈的兴奋使他心神剧烈地兴奋起来,赵志红已被杀得两眼通红。

当他驾车在小镇上闲逛时,见到了正在路边等车的青年妇女张某。

赵志红有一个想法,干脆冒充出租车司机接下这个单子。

上了车的张某对该司机丝毫未加警惕,根本不知其已陷入魔爪下。

而当经过一处偏僻的地段时,赵志红忽然把车停了下来,向张某扬言要对他实施暴力。

所幸张某与之拼命周旋,幸免于难。

张女士被暴行打得情绪近乎崩溃,但是在家人鼓励之下,她终于选择报警。

根据他犯案的详细情况,他脸上常带的笑容是最好的伪装面具,与他巧舌如簧般的口才搭配起来,成了一套“利器”。

由于有着一脸“和善”的笑容和惑人心神的嘴巴,赵志红设法让这个12岁女孩开门沏茶款待他。

据其本人交代,他"颇有女人缘",在呼和浩特某幼儿园和园长发生了关系,同时又和另一个分园19岁的幼教扯上了关系。

然而邪恶的人或事物都不会因伪装而改变其性质,最终导致极大的危害。

03被捕之后,审判路漫漫

随后前文又称,接获受害人张某报警后,民警根据他提供的案件信息及案犯外貌特征,迅速进行了调查。

据张某介绍,民警了解到,肇事者高约1米7,长着三角眼和小嘴,最大的特点之一是恶魔很爱笑,说话时总是面带微笑。

不久,事故发生后出租车女司机尸体被发现,加派警力对此案展开大规模侦查。

而赵志红杀得红光满面,并未因张某逃跑而收手,反而在短短数日内连续犯了两罪。

他先残害一个成年女性并把她弃尸路旁,然后杀害一个12岁女孩。

事发当时,姑娘一个人呆在家里,但突然对赵志红施暴,夺去了她幼小而宝贵的生命。

不到2个月,4人被杀,民警因此成立专案组,悬赏20万元人民币收集案件线索。

一时间,这一系列奸杀案引发极大关注,尤其是呼市和乌市居民。

所幸,警方公布嫌疑人模拟画像后不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一村主任将其指认。

该村主任举报通缉令中嫌疑人涉嫌为其管辖范围以外的外地住客。

根据他的指认,该人在村子里住了一段时间,人们称他为"红红",正当警察发布通告前不久,"红红"被搬走。

这个"红红"操乌兰察布口音,脸部特征和画像很像!!

在发现侦破方向之后,民警们花了一段时间去寻找赵志红。

而这时赵志红已到呼和浩特某幼儿园工作,她并不知道警察要找她。

赵志红于2005年10月在呼和浩特市落网。

而下一次的庭审过程是相当曲折的,这里就不详细说了。

04正法

尽管赵志红案一直持续了很多年才终于结案,但是正义毕竟没有缺席。

2019年,赵志红被执行死刑。

而之所以要到14年以后才能结束这个穷凶极恶"微笑恶魔",它所牵涉的案件之多、案情之复杂是其中很主要的原因。

另一个更大的理由是耸人听闻的呼格吉勒图杀人案。

一起来简要回顾一下这个案子。

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一个叫杨焕枝的青年妇女在呼和浩特卷烟厂旁公厕内被害,这起案件对外称"四月九日公厕女尸案"。

警察通过调查逮捕了呼格吉勒图,当时他18岁。

就在2个月之后,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

而多年之后,即2006年12月份,已经锒铛入狱的赵志红忽然在卫生纸上写上"偿命申请"-承认自己在公厕里杀了一个女人("呼格案"被害人杨焕枝),并认为自己是这起案件的真凶。

这条新闻传开后,顿时引起了一场偌大的风波。

之后,民警对呼格吉勒图案作了严格复查,于2014年再审确认:将呼格吉勒图误判处死刑。

内蒙高院遂宣布呼格吉勒图为无罪释放,并向其家属支付国家赔偿(共200多万),同时对当年办理该案的有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呼格吉勒图改宣告无罪之后,赵志红妈妈刘爱女给呼格妈妈打电话郑重道歉。

呼格吉勒图父母终等到爱子沉冤得雪,怎奈斯人已死,呼格珍贵的生命已无法弥补。

赵志红一案则由最高法院审查确认。

1996年以来的十年中,赵先后在呼和乌实施了17宗罪行,造成6人死亡,2名奸淫幼女和10名妇女死亡,另有多宗抢劫和盗窃案件。

其涉其他4个案例,因相关证据不齐全,最高法院未证实赵志红犯罪事实。

其中包括他认为自己是“4·9”公厕杀人案的凶手,对于这起案件的争论,网上一直存在分歧。

它最有争议的一点是:赵志红究竟做了什么?

但最高法院对于赵志红在这四件案件中的犯罪事实并没有予以证实,主要原因在于赵志红在认罪认罚前和认罪认罚后,与其他证据有许多不相符之处,他所认罪认罚的某些重要情节仍与其他证据有难以解释之处。

比如:现场抽取鞋印长度和赵志红脚长相差很大。

另外,该案中还有许多与他认罪不一致的细节。

而我认为,尽管由于当年案发现场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或由于侦查技术的落后导致部分证据稍有欠缺,但是赵志红犯罪的事实是不可否认的。

赵志红后来认罪认罚,很难100%恢复犯罪期间的全部事实,这也很正常。

毕竟一个罪犯要想在长时间持续犯案时把每个细节都记清楚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此常常会发生记忆混淆造成供述不实的情况。

所幸的是,对这4个案件的宣判并不影响赵志红死刑执行的最后结果。

结论

赵志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自打第一次犯罪以来,我一直感到非常抱歉她(老婆),一直想让她(老婆)提离婚,所以我感觉比较好。"

也许夜深人静时,他会完全平静下来,回想起自己所做的一切对别人造成的极大伤害。

可悲之处在于,只要自己身体里的邪火一日不灭,自己也不会为了邪恶而放弃。

也许是深知自己所犯的罪之巨,终究会让家人蒙受无法洗刷的屈辱,赵志红临刑之前拒不与其家人相见。

赵志红之悲,乃个人之悲,亦为家庭之悲,更为社会之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5-21 12: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变态杀手赵志红的双重人格
腾讯微博 2015-04-14 13:14:34
一、双重人格概述
心理学界一般认为人格是指构成一个人的思想情感以及行为的特有模式。培养健康的人格是至关重要的,是社会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但现实中由于主客观各种不良因素的存在,不可避免地造就出一些思维怪异、情感和行为适应不良、具有异常人格的个体,给自身以及社会都带来了消极的影响,甚至直接导致了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双重人格属于人格异常的一种,表现为在不同的时空下个体表现出彼此不同、相对完整的人格形态。
其中,情感、态度以及行为都有显著不同,甚至彼此完全对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换了个人似的”现象。这种人格变异本质上是人格中各个因素相互排斥,相互冲突的结果,即人格因素间具有矛盾性。双重人格在犯罪人身上比较常见,表现为人格的分裂和异化,这与其所在的家庭教育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变迁等有密切的联系。下面笔者将以“微笑杀手”赵志红案为例分析其双重人格的特点及产生因素,以期为预防此类悲剧的产生提供参考。
二、赵志红双重人格的表现
赵志红,男,1972 年出生,小学文化,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人,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乌兰察布区域内系列抢劫、强奸、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已查明的情况,自1996 年4 月至2005 年7 月10 年间,赵志红作案27起,其6 起强奸后杀人未遂,有11 名女性惨遭其强奸杀害,年幼者仅12 岁。这个残忍的系列案件的作案人身高仅仅只有一米六四,相当瘦弱,体重不到一百斤,眉毛、眼睛、嘴唇连带唇上的小胡子,都给人一种始终微笑的感觉。赵志红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当地居民依然很难相信他就是盘踞在当地长达十年之久的恶魔。可见当他以正常人的身份出现时,并非是令人厌恶的。
现实中,赵志红在人们的眼中的确是一个老实和气的人,人们很难将他与犯罪人联系到一起。这么一个所谓的老实人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却十分地凶残:很少有受害者在满足了其兽欲后被放生的,她们或被溺死,或被扼杀,或被捅死。赵志红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在作案的时候完全是两副面孔,也就是说魔鬼有多可怕,我就有多可怕,那个时候意识已经完全不受我控制了,换句话说就是长期的压抑、愤怒,一下子都爆发出来了,所以控制不了。”由此可见,赵志红的人格中存在激烈对抗的因素群,导致他人格呈分裂状,在正常生活中和实施犯罪时表现出完全不同的特征,完全符合双重人格的定义。双重人格者因为要在两种人格中不停地做出选择,以不同的面貌示人,需要不断地“告诫或者提醒自己”,故他们常常被强烈的心理冲突困扰,体会到负面的情绪感受。赵志红之所以犯罪手法疯狂残忍,与双重人格给他带来的心理压力有很大关系。通过对赵志红进行犯罪心理分析,可以看到他的人格中至少具有三对激烈对抗的矛盾。
(一)自尊与自卑的矛盾
赵志红具有很强的自尊心,有过很大的抱负。他说:“我曾经一度想把当地乡政府承包下来,像华西村一样,给家乡来个翻天覆地的变化”。另外,出外打工的赵志红经常感到抑郁难耐,这也与他争强好胜的性格有关。他说:“我是从农村出来的,在呼市生活会遭到很多人的白眼,因此来自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双重压力是很大的。但是,我是既要面子又要强的人,特别希望自己活得体面一些。”一个人对自尊心的维持是需要一定条件做支撑的,如物质充盈或者能力强大。现实中的赵志红并不具备什么优秀的“软硬件”:相貌丑陋、学历低、家境一般、工作不稳定。这些不利因素让他很难在现代社会里取得成就。基于此,赵志红经常被人瞧不起,平日里也习惯以软弱的姿态示人,人前示弱、受人欺负,人后作恶、胆大凶残。可见,在赵志红的人格中,存在着自尊和自卑的激烈矛盾。
(二)内向封闭与渴望表现的矛盾
现实中的赵志红是一个非常内向的人,他很少将自己的内心世界坦露给他人,包括他的女朋友和父母兄弟,有事情习惯憋在心里。这样的人也交不到什么朋友,赵志红的朋友圈子很窄,没有真正的知己,可见他走不出他的世界,别人也走不进去。但是,据我们上面的分析,他却是一个很要面子的人,他想干出一番事业来,赢得别人的尊重,他想表现自己是多么的优秀,甚至娶了一个城里媳妇这件事也被他看作是一个在村里“表现”的机会,得意了好久。由此可以看出,赵志红性格中这种渴望在外人面前表现的欲望,与内向封闭的精神世界形成了一对尖锐的矛盾。
(三)真诚与虚伪的矛盾
赵志红非常善于掩盖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除了欺骗世人的微笑,他比刀子还要锐利的武器就是那张能说会道的嘴。赵志红非常会哄骗女性,取得别人的信任。他巧舌如簧,既能在深夜里让一个单身女国家干部放心地坐上他的车,也能在大白天让一个12 岁的小女孩轻易地打开家门,给自己斟茶倒水。但不可否认,赵志红内心里也有真诚的一面,赵志红给自己立下了一条规矩:绝不对和自己交往过的女人动手。在和情人正式确立关系后,为了能有一个未来,赵志红没有再作过案,俨然成为了一个真诚对待自己爱人的“回头浪子”。但是,赵志红和女友张丽“谈婚论嫁”的同时又与19 岁的女青年霞飞“坠入情网”,还与两名学生家长“暗结连理”长期姘居。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赵志红有真诚与虚伪交织的矛盾性格。
三、赵志红双重人格形成的环境与社会因素
双重人格是成长环境、学习等多方面因素相互作用产生的结果,其中个体的早年经历对双重人格的产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赵志红双重人格的形成也是受到了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其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早年的成长经历以及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
(一)早年经历
心理学家默客尔认为,多重人格是多种身份障碍分离性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强烈的应激,能力的分离,成长过程中防御能力的习得,童年期遭受伤害后缺乏同情和抚慰以及对今后伤害性刺激的自我保护能力缺乏等。身份认同的统一并非与生俱来,它依赖于后天各种资源和经验的发展。最初对人格发展起重要作用的是家庭,特别是个体的早年家庭生活经验。父母是孩子最依恋和亲近的人,当父母双亲做了让孩子痛苦的事情(如虐待、冷漠和不连续的爱),孩子就会体验到一种复杂的情绪,即对父母既憎恨又喜欢的“双价性”情感。孩子在这种“双价性”的状况下会不知所措。这时孩子就会将“喜欢父母”和“憎恨父母”的自己分离开,这样至少可以消除“双价性”的苦恼,这与后来的分离性人格不无相关。
通过对赵志红背景的了解,我们可以看出其成长经历与其双重人格的形成是有关系的。赵志红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在家中排行老二,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哥哥是老大,所以话是哥哥说了算,妹妹最小,理所应当受到疼爱,赵志红在家中并不受重视。所以,赵志红潜意识中对自己的哥哥和妹妹充满了敌意,既嫉妒又怨恨,恨自己不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嫉妒妹妹夺走了本属于自己的疼爱。另外,赵志红从小跟自己的母亲关系就不好。他曾说:“因为打小就比较任性,脾气也比较倔,所以我母亲不想与我有太多的冲突,不太爱搭理我。”这种背景下长大的孩子对自己的亲人是又爱又恨的,由此导致他在情感上出现了人格分裂,为日后情感上“忠诚”和“背叛”的双重人格埋下了伏笔。
(二)社会文化变迁
当代中国文化转型中的冲突是赵志红形成双重人格的一个重要诱因。一方面,改革从中国内部改变社会经济关系和体制结构,人际关系、生活态度、价值取向等也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传统文化逐渐实现自我否定和更新,人们思想从封闭走向开放和多元化,传统文化的“基因”与现代观念形成了巨大的冲击,人们强烈地感受到多重或双重人格的压力。比如当前农村保守的思想与外来开放的文化之间就形成了冲突,特别是农村传统的对性的避讳与外来“含性信息”文化的冲突特别明显。就赵志红来说,在外打工的他在城市里能耳濡目染各种开放的性文化,心中充满着对性的渴望,但从小在农村长大的他又受到传统文化的浸染,所以对性又保持着克制。这种强烈的冲突感让他人格发生了分裂,产生了放纵邪恶和淳朴封闭的双重人格,一旦放松了自我控制,充满了欲念的人格就暴露出来,变成可怕的魔鬼。
腾讯新闻特约评论员杨恒毅,谢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专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5-21 12: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内蒙古采花大盗赵志红覆灭记:17名漂亮女子惨遭毒手,最小仅12岁

在一部叫作《窥探》的韩剧中有这么一个案件,一个文质彬彬、待人和气的外科医生,而且又是一个对怀孕妻子体贴关怀的丈夫,怎么看都是社会优秀的精英,而他,却是造成连环杀人案件的最终凶手。

不知道是他伪装得太过于成功还是身边的亲人太过相信,对于她怀孕的妻子来说一切都是这样的难以置信,从一个大好人变成一个大坏人身份的转变往往是接受不了的,就像 2005 年落网的内蒙古“杀人狂魔”赵志红,在他被抓捕的时候,其女友还在大呼冤枉,称其明明就是一个大好人。

赵志红

1972 年生人,家住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他是家中的第二个儿子,因为家中还是有一点积蓄,所以赵志红小时候念过一点书,但是因为他实在不是一块读书的料子,最终还是没有念下去。

成年后的赵志红就跟着父亲一起在各个工地上面打零工,他还拜了一个木工为师,学了一点木工手艺,之后就直接出来自己单干,带着自己的一些同乡辗转各地做一些木工活计。日子过得也算是比较平静, 1995 年,在别人的介绍下,他和妻子结了婚,生下一个女儿。

但是平静的生活以及家庭的温暖并没有阻止其犯罪的脚步,也许是天生对于女人的一种仇视和垂涎,在结婚不久后,赵志红就开始了第一次犯罪。

1996 年的 4 月 9 日,赵志红在呼和浩特的一个女厕所中将二十多岁的杨某强行侵犯然后杀害,随后迅速离开案发现场。因为刑侦手段的落后,警方将当时的报案人当作重大嫌疑人抓获,并对其进行审判,而此时真正的的凶手赵志红却依旧逃窜在外。

在第一次犯罪后没多久其妻子也和他离了婚,他越发没有顾忌,第一次犯罪的成功实施助长了赵志红内心的邪恶,在 1996 年到 2005 年一共九年间,其辗转各地作案二十余起,其中最为猖狂的就是 2005 年期间,其在一个半月内,竟然在同一市内疯狂作案四起,造成 3 人无辜死亡,而其中一人幸免于难。

正是根据这唯一幸存者的描述,警方才得以掌握凶手的一些基本信息并且将凶手的大致样貌画出交由各单位对照,并在全省范围进行排查。

除此之外,警方也将该案中收集到的讯息,和以往的未查破的类似案件的讯息以及被害人身上残留的 DNA 进行对比,最终发现,在之前发生的多次案件竟然都为一人所为。因为这些案件的时间相隔比较远且又发生在不同的地方,在此之前并没有人将其视作连环案件。

2005 年的 7 月 26 日,在多方调查之下,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依旧没有任何头绪,内蒙古警方只能求助大众的力量,将嫌疑人的身份讯息公布,并悬赏 20 万元,全省通缉该名嫌疑人。

2005 年 10 月 8 日,警方接到呼市一个居民的报案,称自己的家附近曾经住的一个工人,和画像上的人长得很像。抱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想法,警方开始调查这名叫作“红红”的男性。

根据警察的档案显示,这个名叫 “红红”的男性之前有过盗窃案的犯罪前科,其本名叫作赵志红,警方立刻将赵志红之前存留在警局的指纹和在最近几起案发现场发现的凶手指纹进行对比,结果显示,两份之间竟然高度一致。

于是警方立刻确认,赵志红就为之前多起强奸杀人案件的真凶。 2005 年 10 月 23 日,警方在呼和浩特的一所私立幼儿园将赵志红抓获,恶贯满盈的他此刻竟然终日与单纯活泼的儿童相处。

在得知此人的真实身份之后,该所幼儿园的老师和家长纷纷觉得后怕,毕竟有这么一个人待在不设防的孩子身边,他想要做出一些事情,那是极其容易地。

可能是与孩童相处得久里,赵志红的内心似乎对世间的一切都已经看透,在警方的审判之下,赵志红并未作出反抗,而是直接将自己的罪行和盘托出,其中还包括一些警方并未知晓的案件,但其中很多案件因为时间久远已经不可考,警方最终只能对其中证据确凿的 17 起犯罪案件进行确认。

经过警方的梳理,赵志红残害的女性中间,最小的一个才刚满 12 岁,本还在学校念书的 年纪就 成为了赵志红手下的冤魂。

根据现有的证据,张志红被控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等多项罪名,根据法律规定,犯故意杀人罪者,应当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而抢劫罪则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一 ) 入户抢劫的 ;

( 二 )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

( 三 )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

( 四 ) 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

( 五 )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

( 六 )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

( 七 ) 持枪抢劫的 ;

( 八 ) 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006 年 11 月 28 日,赵志红案件一审开庭。但因为此案涉及较广,整个过程拖得格外的长,一直到 2015 年 1 月 5 日,该案再次在呼和浩特开庭。最终赵志红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同时判决其应当赔偿各原告经济损失共计 102768 元。

赵志红对此判决表示不服,因为其觉得自己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且主动上报其它案情,应当从轻判决,最终二审法院将其所有上诉驳回,维持原判。

2019 年 7 月 30 日上午, 罪恶滔天的 赵志红 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被 执行死刑。案件到此结束。

大家还记得一开始哭着说赵志红是好人的那个女友吗,到了最后,她才发现,自己不过是赵志红众多女友中的一员,赵志红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布满了谎言,他就是一个双面的恶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5-21 13: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18岁少年“杀人”被枪决,办案警官获二等功,18年后法院:我错了
2021-11-08 09:25

前言

2006年11月28日,内蒙古系列强奸案凶手赵志红的审理法庭上出现了离奇的一幕:罪犯主动揽罪已结案件,斥责公检法不予以调查上诉。

然而就在罪犯赵志红想要说出更多案件细节时,多名法警在审判长的授意下“捂嘴”赵志红。之后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赵志红当庭被宣判死刑。

死刑执行前,呼和浩特市收到了中央“枪下留人”的批示,并要求对赵志红口中的“4·9”公厕女尸案重新审理。

最高检介入重审后发现:18年前被枪决的“凶手”呼格吉勒图是无罪的!

消息一出社会哗然,所有媒体争相报道,呼格吉勒图冤案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最高检顺着此案调查,发现了当时公安局长冯志明更大的秘密。

在现有资料中呼格吉勒图其实是本案的最早发现人和报案人,为何会背负杀人凶手的罪名?18岁少年冤死近20年才获平反到底是谁的错?案件大白后是如何追责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走进“呼格吉勒图冤案”一探究竟。

一、“杀人恶魔”落网,坚称自己是已结案件的真凶

2005年10月23日中午,几辆警车呼啸着停在了呼和浩特市一家幼儿园门前,家长们纷纷护好自己的孩子远离这个是非之地。三分钟后,教员宿舍楼内一个房门被一脚踹开,屋内的男子还在愣神之际便被按倒在地,随后一副手铐将其从背后铐起。被公安部列为2005年第二号特大命案的“2·25”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凶手赵志红被捕归案。

赵志红落网众人的反应倒是有些让人意外,几乎所有亲友都表示他是个“乐于助人,善解人意”的好好先生,平时与人说话也是轻声细语,就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很喜欢他。就是这个脸上始终挂着微笑的人,背负着27起奸杀案和11条人命。

赵志红被抓捕归案后却显得十分平静,仿佛落网早在他的意料之内,办案人员几乎没有使用审讯技巧他就将自己的罪孽和盘托出了。据赵志红交代,他在呼和浩特和乌兰察布两地作案共27起,其中11名女性被他杀害。

在审讯期间赵志红交代的第一件事就是9年前已经结案的“4·9”公厕女尸案。

然而这件案件在9年前就已经告破,而“凶手”呼格吉勒图也早已经被枪决。审讯人员听到供词颇感意外,如果真如赵志红所说“4·9”公厕女尸案系他所做,那么9年前被枪毙的呼格吉勒图岂不是冤死!为确认赵志红供词的真实性,审讯人员多次审讯要求赵志红供述作案细节,并带其指认作案现场。

不出意外,赵志红供述的作案细节比早前的“凶手”呼格吉勒图要描述的更加具体和详细,并且清楚地指认出当时的作案现场。

公安部甚至动用了第一研究所的测谎专家对赵志红进行了心理测试,经过心理测试仪的检测,赵志红的供述属实。

可是在2006年11月28日赵志红案一审的时候,公诉机关对赵志红招认的10起案件中的9起提起公诉,唯独漏掉了“4·9”公厕女尸案。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赵志红当场指出:“我做的第一起案子就是厕所女尸案,检察院怎么不公诉,法院审理怎么也没有人提出呢?”

当时的法庭现场一度陷入无比尴尬的境地,公检法应该都没见过主动招揽罪责的罪犯,旁听席也没见过这种阵仗。短暂的混乱在法警“捂嘴”赵志红,将其带离法庭现场后终止。之后该案继续开庭但是变为了不公开审理,赵志红被当庭宣判死刑,等待省高院二审。

不过二审却没能如愿进行,就在所有人为执行死刑准备材料的时候,中央的批示到了:暂缓赵志红的处理,对“4·9”公厕女尸案重新复查。

二审没能开庭,赵志红被押回看守所。

被押回看守所的赵志红做了一件更加令人吃惊的事情:交给最高检一份偿命申请。在文中,赵志红说自己明明交代了公厕杀人案是他所为,可是在审理时,公诉机关却只口不提。赵志红还说被捕后经过教育他已经找回良知,希望能“一人做事一人当”,希望最高检能落实案件本身,还死者公道,还冤者清白。

赵志红把这份偿命申请写在了厚厚的卫生纸上,希望通过这份申请让公检法机关单位能够重视起这件案件。他的行动确实起到了作用,最高检介入并推进了案件重审。

说来可笑,一个生命已经走到尽头的罪犯找回了良知,可负责调查案件的人却丢失了良知,硬生生将无辜少年变成杀人重犯,执行了枪决。

二、案件重现疑团重重,定罪凶手全凭猜测

1996年4月9日晚,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的下班铃声准时响起,职工们相继走出厂房结伴出门吃饭,呼格吉勒图和同事闫峰也不例外,随着下班的人流一起出了工厂。呼格吉勒图兴致勃勃地和闫峰讨论等会儿吃什么,殊不知一场大祸就要降临在他的头上。饭桌上两人从车间的单身姑娘聊到两人的人生大事,天南海北肆意畅聊,直到饭店要打烊两人才离开。当天闫峰还要上夜班,呼格吉勒图一个人慢慢悠悠往员工宿舍楼方向走,就在他即将走到楼下时,突然听到一声救命和尖叫之后便没了声响,呼格吉勒图受到惊吓愣在原地,等他反应过来顺着声音来源寻过去,发现声音是从宿舍楼西侧的公共厕所里传出来的。这个时候的呼格吉勒图按生日来算还不满18岁,到了厕所门口他又踌躇起来,犹豫了一下他站在门口向里面喊了两声,他等了又等没听到回应,这才试探着问着我进来了?迈进了厕所,这一步也迈进了深渊。

呼格吉勒图一进来就看到一个女人被担在隔墙上,晚饭时喝的酒给他壮了胆子,他走过去探了探女人的鼻息已经停了,呼格吉勒图一下子就醒了酒,跌跌撞撞跑出去。毕竟还是个孩子,遇到事第一反应是找大人来查看。呼格吉勒图跌跌撞撞跑到工厂,找到了正在值夜班的闫峰,受了惊吓的呼格吉勒图话都说不清楚,呜呜啦啦说了一堆话拉着闫峰就往外走。到了女厕所门口呼格吉勒图还拉着闫峰往里走,这可把闫峰吓得不轻,这大小伙子平时看起来挺正经的,这是干嘛呢?呼格吉勒图却说“里面好像死人了。”闫峰愣了下还以为呼格吉勒图跟他开玩笑,装作生气让她别闹了,还得上班呢。呼格吉勒图脸色越来越严肃,闫峰没办法只好拉着他一起进去。没半分钟两人就大叫着从公共厕所一路跑回纺织厂。两人对视无言半天决定一起来到附近的警亭报案。这时的呼格吉勒图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作为报案人竟然成了警察的首要怀疑对象。

作为命案第一发现人,呼格吉勒图和闫峰当晚就被警方传讯问审,呼格吉勒图当时年纪太小,现场画面给他的冲击又太大,难免显得有点慌乱,而这恰恰成为了警方怀疑他的地方。并且经过警方走访调查,当晚公厕附近没有出现可疑人员,且没有一人目睹凶手。于是警方就调转侦查方向,把全部目光放在了呼格吉勒图的身上。经过一晚上审问,警察实在没在呼格吉勒图身上问到点什么,于是把突破口放在了同行的闫峰身上。

据闫峰描述,当时两人是在呼格吉勒图说公厕有人死了之后,又一次同行查探的。于是警方猜测是呼格吉勒图见色起意先杀了杨某之后,又装作一副受了惊吓的样子找闫峰一起发现凶案。经过闫峰后来的回忆,当晚被审问时警方不断逼问他呼格吉勒图的人品怎样有没有看过黄色录像,并且态度一次比一次厉害,连续十遍之后他不负重压,只好随口胡诌两人曾经开过黄色笑话。结果这句话很有可能成为了警方认定呼格吉勒图是见色起意,后为了掩盖罪行杀人灭口的佐证。

当审讯建立在怀疑之上,侦查方向就变了味道。

三、“制作”物证抓获凶手,局长立大功

当时案件发生的时候正值第二次严打。当晚一轮审讯过后只是做出了两人作为报案人的口供,其他方面都没有进展,局长郑润民看到进展不大辱骂了办案民警。之后的第二轮审问由副局长冯志明主导,也就是他将呼格吉勒图列为首要嫌疑人审问,至于原因郑志明给出的是“他们两个男人怎么知道女厕所里有尸体?”

不过办案讲究的是证据,在警方的资料中最后断定呼格吉勒图是凶手的关键性证据是呼格吉勒图的指甲里发现了同被害人一样的O型血。但是在最高检复查的时候发现这一物证“大有来头”。

另一位曾经参与了“4·9”公厕女尸案的警察老杨曾回忆了案件。他是呼格吉勒图和闫峰两人报警后,第一批到达案发现场的警察。当时他和同事最先到达并封锁了现场,由于现场比较简单,两人先进行了简单的勘验。没有打斗,也没有伤口。这是两人简单勘验得出的结论。但是之后他不是具体经办人,没有继续跟进这个案件。

但是后来某个加班的晚上,同意听到了案件的主要负责人副局长冯志明的话:去剪呼格吉勒图的指甲。这话是对其他办案人员说的,由于老杨不是经办人当时就没在意,后来回想这件事他很不理解,他记得清清楚楚受害者身上没有伤口或破损。

不久后便有了指认呼格吉勒图的“铁证”:指甲里的血迹是和受害者一样的血型。同样的血型而不是受害人的血迹,这一点也耐人寻味。

有了“铁证”后警察再次提审呼格吉勒图,他不认就动手打。来来回回审讯几次都没有进展,审讯的人便用了些“手段”。审讯的人让呼格吉勒图照着他们的话说,不肯从就不允许他去厕所。倔强的呼格吉勒图始终不肯低头,审讯的人看他不吃硬的便来软的,哄骗呼格吉勒图受害人因为他们发现及时送到医院了,没有死,只要呼格吉勒图承认是他动了歪心思强奸了受害者就放他回家。但呼格吉勒图始终不肯认莫须有的罪,可想而知接下来他又遭受了怎样的痛苦。

而另一关键性物证:受害者身体内发现的精斑,却始终没有被关注。相关记录显示,法医曾在受害者体内提取过精斑,然而这个关键物证甚至连DNA鉴定都没做。2005年赵志红承认罪行之后,这一关键物证却又不翼而飞,而在这期间案件主要负责人冯志明又单独提审了赵志红,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巧合。

5月3日,也就是在呼格吉勒图案即将开庭审理前,自治区“严打”斗争小组在呼和浩特市进行了考察,强调此次斗争“时间紧、任务重”,指挥指示呼市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要发挥“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成为全区表率。

上面催得越紧,呼格吉勒图在审讯室里受到的刑罚就越重。 毕竟身体不是铜墙铁壁,呼格吉勒图在严刑拷打下承认了罪行。

但在5月7日检察院提审时他翻了供,并揭发了警方逼供诱供的行为,检察官却用“你胡说”等词搪塞呼格吉勒图,也没有将这份笔录交予检察院。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检查官指控呼格吉勒图就是杀人凶手,除了家人,没有人相信呼格吉勒图是无罪的。他的两个律师,一个做的有罪辩护,希望法官能看在呼格吉勒图年纪小是初犯和少数民族的情面上从轻发落,另一位则始终缄口不言。

最终呼格吉勒图被以“故意杀人罪”和“流氓罪”并处,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时,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亲和兄弟都在场,呼格吉勒图的眼中噙满泪水看向母亲,欲言又止的模样始终印在母亲的脑海中。呼格吉勒图的家人始终不相信呼格吉勒图是杀人凶手,在罪名宣布后,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当场晕倒,可事件始终没有反转。很快呼格吉勒图就迎来终审,维持原判。

案件发生61天后,法院在没有充足证据下认定呼格吉勒图就是凶手,并判处死刑。短短五天后,呼格吉勒图被枪决。

据呼格吉勒图的弟弟回忆,哥哥的脑袋上有两个枪眼。而且在枪决后做尸体美容时,呼格吉勒图的右眼始终没能合上。

四、少年沉冤昭雪,公检法27人被追责

2006年赵志红认下罪责之后,相关部门要求呼市中院对赵志红交代的案件重新审理。2007年最高法调阅“呼格案”的卷宗,但是到了2008年随着内蒙古自治区的领导班子调动,呼格案一度陷入了“无人触碰”的低潮。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亲多次上访始终没能解决。

2011年,始终跟进呼格案的记者汤计抓住机会写了一篇报道,引起了高层关注,自治区高院首次组成了由5名法官参加的呼格案复查组。经过两年时间复查,内蒙古高院认定原判证据不足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11月20日,自治区高院立案再审。12月15日,自治区高院就此案召开发布会,宣布了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列举了三个理由:

其一,犯罪手段供述与尸检报告不符。

其二,血型鉴定结论不具有排他性。

其三,证词与其他证据存在诸多不吻合之处。

撤销了原裁定,并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

至此,距离被枪决已经过去了18年。呼格吉勒图一个刚刚成人的少年无辜冤死18年,终于等到了正义,可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原判被推翻也就意味着当初案件审理和判决存在着疏漏,在呼格案重判第三天,原案件负责人冯志明被检察机关带走。经调查冯志明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并私藏枪支,数罪并罚,冯志明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此外有关部门还对公检法其他27人进行了追责。

在发布会上,内蒙古高院副院长向呼格吉勒图父母表示道歉,赔偿各类损失300余万元。损失的金钱能补,可人命如何弥补?呼格吉勒图父母及其父母兄弟受到的精神摧残谁人又能理解呢?

呼格案之所以翻案时间太久,与司法人员不敢翻案,不敢承担责任有着主要联系,所以才会有冯志明单独审问赵志红,关键物证不翼而飞等事件层出不穷。只有所有司法人员都明白:每一场冤案都必须纠正,每一起冤案的责任都必须受到追究,如果为了掩饰错判、避免追责而拒绝纠正冤案只会犯下更大的错误,司法秩序才会走向正确的道路。

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司法改革推进也不是一日之功。只有全民一起努力,才能最大程度避免和纠正冤假错案。https://www.sohu.com/a/499778767_5319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5-21 13: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呼格吉勒图案疑似真凶赵志红受审:魔鬼多可怕我就多可怕

2015-01-06 07:04: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呼和浩特1月6日消息(记者宝音 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今天上午依法对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中的抢劫、盗窃犯罪进行公开审理。其他关于故意杀人、强奸的指控,因涉及隐私,将不公开审理。 ”

  这是昨天(5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志红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的现场录音。此案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赵志红有可能是呼格吉勒图案的真凶,一个个谜团有待解开。

  昨天上午9时30分左右,身穿蓝色棉袄、留着光头的赵志红,背对坐满了人的旁听席、面向审判席,接受法庭调查。蒙冤而死的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静静地坐在旁听席上。那么,赵志红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都犯了那些罪呢?

  赵志红,1972年9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人,2003年10月因盗窃罪被赛罕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5年11月2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被逮捕。

  赵志红落网时,身高一米六二,体重不足百斤,其貌不扬。2005年1月,央视曾对赵志红做了采访,他所说的作案动机让人吃惊。

  赵志红:如果不去作案的话,心里压抑的不行,老感觉这种压力压的我就快爆炸了。凡是认识我的人,从来不跟他们打啊闹啊,这些事情根本不会在我身上发生,但是我作案时,是另外一副面孔,也就是魔鬼有多可怕,我就有多可怕。那时候就不受我控制了,换句话说,平时压抑的愤怒就爆发出来了,谁也控制不了。

  公诉机关指控,赵志红抢劫、盗窃他人财物分别为32700元和3803元。其中1996年5月19日晚,被告人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小区对下班归家的池某某进行抢劫,捅了池某某15刀。

  公诉人:我院认为,被告人赵志红目无国法,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并使用秘密窃取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以抢劫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志红本人和亲属均未委托辩护人,法院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指定谢飞、张瑞军两位律师为其辩护。

  11:20,审判长宣布休庭。下午两点半开始,法院依法对赵志红涉嫌强奸、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不公开审理,预计庭审会持续两天。

  大家都想知道赵志红和呼格吉勒图案到底有什么联系?接下来,我们就为大家梳理一下。

  1996年4月9日,呼市第一毛纺厂一女厕内发生强奸杀人案,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并在62天后被执行死刑。

  2005年,赵志红在呼市新城区一家幼儿园被抓获。警方认定,从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的10年间,赵志红抢劫、强奸、杀害女性27起,其中6起强奸后杀人未遂,有11名女性遭强奸杀害,最年幼者12岁。其中,赵志红犯的第一起强奸杀人案便是“4·9”女尸案。

  200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牵头成立呼格吉勒图案复查组。2006年11月28日,呼市中院对赵志红系列强奸杀人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公诉机关对赵志红供认的10起强奸杀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诉,其中没有“4·9”女尸案。

  2005年赵志红落网后,呼格吉勒图父母开始了持续9年的上访。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正式向呼格吉勒图家属送达再审判决书,并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

  2014年12月16日,呼市检察院宣布,经对1996年呼和浩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市中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后,人们期待进一步了解“真凶”是如何作案的?从而进一步通过法理证明呼格吉勒图的无辜。不过,法院方面表示,对赵志红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进行不公开审理。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强调,不公开审理是法律的规定。公众知情权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

  洪道德:就强奸这部分,它涉及到个人的隐私,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那是有法律的根据的。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这个不公开审理是绝对不公开,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公开的做法,一律不公开。主要是保护被害人个人的民事权利。也就是个人的隐私,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受到法律和司法有效的保护和保障。

  洪道德还强调,我国新刑诉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洪道德:根据这样的认定标准,法院最终认为,认定呼格是这起案件的凶手,证据不足,最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呼格无罪,这样的证明标准和这样的处理结果同样应当适用在赵志红身上。不能因为赵志红个人承认这起案件是他做的,依据他的口供就对他进行定罪,同样要根据他的口供,还要找到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以后,才能对他进行犯罪的认定和加以处罚。
http://china.cnr.cn/yaowen/20150106/t20150106_517317861.s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5-21 21: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赵志红执行死刑了吗 赵志红案件详细过程揭晓细思极恐

时间:2019-07-30 14:42:00 来源:央视、凤凰网

近日,一则关于呼格案真凶死刑的新闻引起大家的关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赵志红已经被执行了吗,赵志红27次作案详情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下赵志红所有案件详情。

赵志红,小名小红,1972年出生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一个落后的小山村,从名字看也能看出来,虽说生长在内蒙古,可是确是汉族人,由于自然资源贫乏,赵家一家人过的比较艰难,有时甚至吃不上饭,赵志红早早上完小学,便随父亲外出打工,开始赚钱为生,苦于没有什么特长,赵志红和父亲只是一个搬运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17起,共杀死6人,强行奸淫幼女2人、妇女10人,还多次抢劫、盗窃,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赵志红还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赵志红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赵志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赵志红宣告并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临刑前,赵志红拒绝会见其近亲属。

赵志红27次作案详情 揭秘赵志红案件侦破过程

2005年1月2日,乌兰察布市警方接到报案,报案人称自己打车途中被司机强奸,后幸运逃脱并记录下了强奸其司机的车牌号:蒙JY2230。随即警方查出,此车牌号的车主为一名姓陈的女性。

当天晚上,一个羊倌在乌兰察布市郊外发现一具女尸,被害人被一根两米多长的电话线捆住双手和脖子。且生前遭到过强奸。这名被害人就是出租车主陈某!

2005年1月7日,仅仅时隔5天,警方又接到报案在市郊的一条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肇事,经勘查被害人左胸被刺5刀,且生前遭到强奸,这并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

警方把三起案件从受害人处提取的DNA样本送去检查,发现3分样本相似度极高,基本可以断定这三起案件是一人所为!

2005年2月25日,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警方又在乌兰察布市一处废弃墓穴内发现一具女尸,双手被捆绑,面目全非!死者生前同样被强奸,通过DNA认定也是同一人所为!

这一桩桩残忍的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重视,且作案时间特别相近,作案手法残忍,说明凶手根本毫无人性可言!2005年3月21日,一个由公安部协调组成的专家组来到乌兰察布开始着手侦查此案!

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通过对有幸逃脱的受害人以及作案周围的商家走访,他们共同说出来一个奇怪的特征:"犯罪嫌疑人特别爱笑"!

终于在2005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警方在当地的某幼儿园将凶手赵志红抓获。

通过后期的审讯调查等,发现从1996年到2005年这10年里,内蒙古人赵志红制造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21起,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12人,所犯下的罪恶为内蒙古自治区20多年来所罕见……

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今受审 曾供认奸尸时长等作案细节

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今受审 曾供认奸尸时长等作案细节

2014年12月19日,赵志红父亲坐在炕边休息。每次提到赵志红,他都会不断地叹气。新京报记者 周岗峰 郭铁流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周清树 范春旭)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今天起开庭审理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据介绍,有关赵志红抢劫、盗窃犯罪部分于上午9点半起依法公开审理,预计半天;故意杀人、强奸犯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将于下午2时30分开始不公开审理,将依法不公开审理,预计两天半。

2014年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经对1996年呼和浩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于1月5日对此案开庭审理。

“呼格案”再审判决书没有对“4·9”女尸案中女子遇害经过进行叙述。

“4·9”女尸案在2006年11月,呼和浩特中院对赵志红系列案件不公开审理时,未被公诉,赵志红当庭对此提出质疑,之后休庭至今。

1972年出生的赵志红,是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人。2005年,落网后的赵志红主动交代了数十起案件,其中包括发生于1996年的呼和浩特“4·9”女尸案。但该案在当年即已宣布“破案”。报案者、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并被执行死刑。

“呼格案”分水岭

赵志红落网,是呼格吉勒图案(以下简称“呼格案”)的分水岭。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一女厕内发生强奸杀人案,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并在62天后被执行死刑。

2005年,赵志红在呼市新城区一家幼儿园被抓获。

曾经详细看过案卷的内蒙古政法系统一位官员称,警方每次讯问赵志红,他都主动交代十几起案子。警方最终落实了27起案件。

警方认定,从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的10年间,赵志红抢劫、强奸、杀害女性27起,其中6起强奸后杀人未遂,有11名女性遭强奸杀害,最年幼者12岁。

其中,赵志红犯的第一起强奸杀人案便是“4·9”女尸案。

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今受审 曾供认奸尸时长等作案细节

赵志红(后排左三)和家人的合影。

上述官员称,赵志红是在警方第六次讯问时主动交代的该案。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讯问笔录显示,2005年10月27日,即赵志红被抓后4天,主动交代了17起抢劫、强奸、杀人案,第16起案件便是“4·9”女尸案。

此后的10月29日、11月11日、12月26日,内蒙古公安厅刑警总队、呼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次就该案讯问赵志红。

赵志红对一些细节诸如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扼颈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甚至奸尸时长、射精量,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

卷宗显示,几乎每次讯问警方都会问赵志红是否打听过这起案子。“作案后,我再没去过那(案发地),也没打听过案子。”赵志红回答。

这一情况震惊内蒙古政法系统。200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牵头成立“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随后不断有媒体质疑“4·9”女尸案为错案。

休庭9年后再开庭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系列强奸杀人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公诉机关对赵志红供认的10起强奸杀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诉,其中没有“4·9”女尸案。

内蒙古政法系统一位官员介绍,当年庭审时,赵志红当场指出检方没有公诉“4·9”女尸案。

上述官员说,法官没有当庭判决,而是在赵志红提出质疑后不久就宣布休庭,“一直休到现在”。赵志红也被羁押至今。

2014年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经对1996年呼和浩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一位了解当年庭审的政法系统官员说,2006年11月第一次庭审时,赵志红对所有被公诉的案件均全部认罪。“明天庭审,赵志红是否为'4.9'女尸案真凶将还原'呼格案'真相。”

昨天,赵志红的父亲赵国喜说,大概一周前,法院的人来到家中,询问他们夫妇是否给赵志红请律师。“不给他请。”赵国喜态度坚决,“他的事,我什么也不管。”赵国喜也没有和大儿子和小女儿商量。“不用商量,这事就我决定了。”

赵国喜夫妇至今不知道赵志红此次审判开庭的时间。“知道了也不会去。”赵国喜说。

人物



“杀人恶魔”赵志红素描

昨天,他的父亲赵国喜明确告诉新京报记者,不会为赵志红的一审请律师。

9年来,在村里,父母对他只字不提,他被警方抓获后,家人也不曾探视。“就像没这个儿子一样。”村民说。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赵志红曾给家人写过一封信。一整页都是道歉的话。赵国喜看完就撕碎了,“谁要他道歉?道歉有用吗?”

唯一的留影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路边的两间平房,是赵志红的老家,如今只住着他年迈的父母。

听到院门铁锁滑动的声响,赵母习惯性地站在窗前张望。这些天,记者频频造访这个农家小院。

屋里一多半是火炕,狭长的过道摆着橱柜。玻璃板下是这个家庭的全部照片,27张。最早的拍摄于十几年前,都已褪色。

其中一张是赵家和亲戚家的合影,赵志红站在后排中央,这是他在家中唯一的痕迹。照片中赵穿灰色西装,打了条领带。在穿着随意的家人中,十分显眼。

赵的父母说,他们会保留赵志红这张唯一的合影。如今,这照片也褪色得厉害,压住照片的玻璃上有些划痕,赵志红的眉目不太清楚了。赵母用指甲划着玻璃,想看得更清楚些。划痕让照片中的脸庞更加模糊。

赵母回忆,这张合影大概拍于赵志红结婚的第二年,1996年正月全家人的一次聚会。赵志红与妻子相亲后第二天即结婚,又离开农村到呼和浩特市郊区安家,他一度以此为傲。

但正月聚会后不久,赵发现妻子是二婚,他非常沮丧,后来两人离婚。

没过几个月,1996年4月9日,25岁的杨焕芝在呼市一女厕所遭奸杀。报案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罪犯执行死刑。2005年,赵志红被捕入狱供述自己是真凶。

赵志红供认,此后他又犯下一系列案件,被警方认定27起,包括10起强奸杀人案。

“出名就行”

赵国喜老两口想不明白,儿子怎么会变成这样。赵国喜回忆,赵志红不如大哥和小妹勤快,父母数落两句,就倔强走开了。可是,他在父母面前也算规矩:不抽烟,不喝酒,没在村里惹过事。

赵曾对记者和心理学专家说,父母偏爱大哥和小妹,他似乎是个多余的人。

“他要面子、要强,”赵母回忆,照相时,儿子总是腰板挺直。后来在狱中,遇到采访照相,他仍如此,尽管戴着手铐脚镣,总是腰板笔直。

虽然初中都没念完,赵志红却有不小的理想,在狱中,他对一位心理学专家说起他想过把家乡变成华西村。

他曾对采访的记者炫耀自己的文学读物:《读者》、《知音》等。他的妻子是文盲,不懂这些,他曾倍感懊恼。

结婚后,因为没技术没高学历,赵只能在工地做搬砖、搅泥的小工。他认为城里人瞧不起他。因为贫困,他赊欠挂面,偷人家的白菜。

他不甘于这种现状,对成名充满了痛苦的渴望。“不管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只要出名就行。”他对一名记者说。

“冷酷的微笑”

赵志红2005年被捕入狱后,电视的新闻里,让他在乡亲街坊那里成为爆炸性话题。

村民们惊异于矮小瘦弱的赵会如此强悍暴虐。一位村民说,因为身材矮小单薄,赵常遭大家戏谑嘲笑。“一般的男人他是打不过的,”这位村民猜测,赵只对女性下毒手可能有这个原因。

一位邻居回忆,赵不爱说话,“即便是熟人也不爱打招呼,在村里没朋友。”

一位记者对赵志红最深刻的印象是,采访过程中,赵说起自己残忍的罪行轻描淡写,而且“自始至终都在微笑。”这“冷酷的微笑”令他感到发指。

这个看上去普通的男人,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夺取了多名女性的生命。

赵奸杀一名女出租车司机时,对方苦苦哀求“你要钱也行,要车也行,就是别要命”,但他似乎不怜悯,将电话线绕在女司机的脖子上,拼命拧了几圈,直到受害人不再挣扎。

媒体因为赵志红的冷酷的微笑和残忍,称他为“微笑的杀人恶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5-21 21: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冯志明落马记:呼格吉勒图案主审,贪腐4000万,判刑18年
播报文章

2014年12月1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被紧急召回参加一个重要会议。

此前,他以“身体不适”已请假一个月之久,然而等待他的不是领导的嘘寒问暖,而是冰冷的手铐。

“怎么回事?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冯志明拼命地挣扎,执法人员抓得更紧,义正言辞地说道:“请你配合我们接受调查!”


随后,他被套上黑头套,五花大绑地被带走,只剩下同事们面面相觑、目瞪口呆。

要知道,冯志明可是局里叱诧风云的人物,多少人心中的英勇神探啊,他为何会落到如此田地?

这还得从轰动全国的一起案子说起。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公厕所里发生一起命案。

一名女性几乎全身赤裸,被人掐死,新城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时任副局长的冯志明担任专案组组长。

出乎意料的是,案发第二天就破案了,凶手竟是报案人——18岁的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

仅仅61天后,凶手就被执行死刑,轰动一时的恶性凶杀案就此落下帷幕。


人们无不惊叹冯志明的办案效率,他一度被神化成不折不扣的“神探”。

案发11天后,《呼和浩特晚报》报道了“4.9女尸案”的破案经过,上面写到:

“冯志明到达案发现场后,脑海中已如浪里淘沙般地筛选了很多嫌疑人,当他与报案人简单交流后,一下子豁然开朗,缕出思路了。”

接着几个案件负责人相互交流眼神,心有灵犀地将目光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报案人,心想,这自导自演的戏该收场了!

可刚开始的审讯工作并不顺利,狡猾的“嫌疑人”百般抵赖,后来冯志明突审,案子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从这篇报道中,可以看出冯志明仅凭简单交流和“先入为主”的想法便在心里判了呼格吉勒图的“死罪”。

速战速决也引起了一部分人的质疑,因为结案时并没有什么实际的证据,仅凭疑犯招供,以及疑犯手指甲残留受害者的血迹,而最重要的精斑并没有比对。


跟呼格吉勒图一同报案的闫峰就是其中一个。

他回忆当时两人一起吃完晚饭,8点左右分开,刚没走多久,他就听见呼格吉勒图急急地跑来叫他,说听见厕所里有女人的呼救声。

两人鼓起勇气走进漆黑的厕所,借着打火机微弱的光一看,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只见一具赤裸的女尸挂在墙角。

闫峰有顾虑,不想报警,可热心地呼格吉勒图说服他一起到警局报案,随后他们被扣下来分别问讯。

到半夜十二点多,他听见呼格吉勒图那间房子猛地传来桌椅挪动声,还隐约听见呼格吉勒图痛苦地喊叫声。

案发第二天,闫峰被放了出来,但呼格吉勒图就没这么好运。

闫峰离开时无意间瞥见了呼格吉勒图头戴头盔,被烤在暖气管上,神情痛苦。闫峰赶紧找到呼格吉勒图父母,告知发生的一切。

呼格吉勒图父母根本不相信儿子是凶手,老俩口火急火燎地赶到警局,却被告知:“你儿子已亲口认罪了,都画押了!”


老俩口脑袋“嗡”地炸开,他们提出要看问询记录,却被对方一口拒绝,并把他们驱逐出了警察局。

再见到儿子时,是在法庭上,儿子目光呆滞,憔悴了好多。他含泪扭头看了一眼母亲,眼神中充满了委屈,嘴巴颤动着但最后什么话也没说。

这一天,呼格吉勒图被当庭宣判死刑,家人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冯志明等人却行功论赏、升官发财。

二审也维持了原判,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整个案子用时仅61天。

然而9年后,一个连环杀手的落网,掀起了轩然大波。

这名罪恶累累的犯人叫赵志红。据他交代,从1996年到2005年这9年间,他共犯下20起案件,而他犯的第一起案子就是“4.9女尸案”。

此事非同小可,如果赵志红是凶手,那么怎么可能一案二凶呢?

警局加紧审讯,赵志红不仅将作案细节讲述得清清楚楚,而且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自己指认了案发现场。


只不过,当年的公厕早已变成了高楼林立。

这一下子把当年雷厉风行的专案组推到了风口浪尖,组长冯志明首当其冲。


冯志明,1958年出生于普通建筑工人之家,1981年进入警察队伍。

其实,“呼格案”并不是他第一次遭遇质疑,此前他就被免职过,因为刑讯致人死亡!

1988年,冯志明负责侦查一起命案,嫌疑人却在审讯室内意外“触电身亡”。后来通过调查,冯志明等办案人员动用了某些“特殊手段”。

冯志明因此被免职,但他依旧留在警局打杂。不过,事后他并没有消沉,反而卖力表现、数次立功,仕途顺利。

曾数次报道过他英勇事迹的记者汤计,因为几次采访,和他也算半个熟人。


汤计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冯志明时的印象,“胖胖的身材,严肃的脸让人有些害怕。他脸上有土匪气,但人很威风”。

当时,冯志明因工作出色,被升任呼市公安局缉毒缉队队长,而汤计正好要写一篇相关的稿件。

冯志明推荐他写了一位吸毒女老板的事迹,原本她生意做得不错,后因吸毒败光家产,最后靠出卖身体获得毒资。

女老板见到冯志明,就像耗子见到了猫,瑟缩地蜷在一边,不住地说着“保证以后再也不吸了”的话。

冯志明过去“啪”地就给女老板一记响亮的耳光,大骂道,“狗改得了吃屎吗?你说不吸就不吸?”

他粗鲁地将女老板的胳膊拽来,给汤计看满胳膊的针眼,局长的凶悍吓了汤计一跳。

不过,后来汤计又领略了冯志明英勇果敢的一面。

2004年除夕,两名青年拿刀追砍一名卖水果的小贩,围观群众都吓得纷纷拄后退,不敢上前制止。


恰巧在附近巡逻的冯志明听到呼救,赶紧追了上来,大吼一声“住手!”随即几招就把两名凶徒制服。

汤计在报道中写道:“冯志明跑得满头是汗,那一刻他忘记了自己是局长,只记得自己是警察。”

后来冯志明又在一次100多名农民工讨薪,导致的堵塞交通的事件中挺身而出,在混乱中他被推倒在地,被拳打脚踢,右手受撕裂伤。

冯志明的微信昵称叫做“老警察”,他为自己的职业生涯而骄傲。

那时的他是“呼市警界有名的模范警察”,曾因勇斗毒贩而被授予劳动模范,内蒙古十大特级民警,他是同事眼里“勤勉工作的局长”,“警界永远冲在一线的一员干将”。

但这名干将却在“4.9女尸案”真凶浮出水面后,有些蔫了。

他独自密审了连环杀手赵志红,两人的谈话不得而知。但那之后,冯志明开始心情低落,不时借酒浇愁。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尚爱云和李三仁多年来从未放弃为孩子申冤,他们隔三差五前往北京。


而冯志明则暗中派人24小时盯紧老俩口,往往他们人刚到北京,就被冯志明手下带回内蒙古。

这么多年始终躲着不见的冯志明,在赵志红落网后,却主动联系老俩口,说人死不能复生,愿出100万,只要对方答应不再追究。

二老一口回绝,“哪怕1000万也不要,我们只要还儿子一个清白”。

2014年11月,在呼格吉勒图被枪决18年后,案子重审。一个月后,呼格吉勒图被改判无罪,国家赔偿200多万。

随后,冯志明成为这起冤案中第一个被调查的人,这一查,直接把他送进了监狱。



“冯志明,你涉嫌职务犯罪,请你配合我们接受调查!”

冯志明被带走调查后,他的“所作所为”渐渐浮出水面。

他利用职务之便,以提供经营方面的保护和方便为由,从房地产、餐饮娱乐等公司收取450余万元,此外他还非法持有枪和子弹。

他的名下还有多处房产、多辆豪车。小区居民说他常换车,最便宜的也价值 20多万,但最常开的是一辆没有挂牌的丰田霸道越野车。


其名下34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面对审讯,冯志明狡辩是通过买卖房产赚取的正常市场差价。

但据调查,他和妻子买房时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卖房时价格又明显高于市场价,本质是一种变相隐蔽的贿赂手段。

随着调查的深入,冯志明经手的其他案子也传来质疑和举报,包括曾经轰动一时的“杜文案”。

杜文原本是蒙古法制办副主任,2010年因非法持有枪支、涉嫌贪污被立案调查,冯志明主管案件调查工作。

杜文的妻子王伟华回忆道,当时一个满脸横肉,脖子里挂着一根粗粗的金链子的人,领着一班警察闯进家里。

“枪在哪?收的公款在哪里?”恶狠狠说话的正是冯志明。


王伟华说她不清楚,对方就满嘴粗话,骂骂咧咧,就像地痞流氓一样,哪像警察?

冯志明和手下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一扫而空,连孩子的压岁钱也没放过。

杜文的丈人收集的100余枚几十年前的银元,冯志明拿在手里左抛右弄,呲牙咧嘴地咬,然后放在耳边听声音。

杜文的手机也被搜走,后来杜文的律师发现通讯记录、手机短信全被删除,对杜文有利的证据也被清空。

而据杜文回忆,他被带进了四周黑墙的地下审讯室,房间里放着老虎凳,他的双手和脚腕“被固定在铁椅子上”。


冯志明走进来喝道:“我们的手段,你是知道的,你肯定扛不住,快点老实交待!”

最终,2012年8月,杜文以贪污492万元事实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当时鸣鸣得意的冯志明,怎么也不会想到,仅四年后他也步了杜文的后尘。

2016年8月2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冯志明有期徒刑18年,处罚金110万元。

冯志明不服,但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游戏他人人生,最终游戏自己人生。

冯志明身为执法人员,却枉视法律,漠视他人生命;他知法犯法,为了前途好大喜功,不惜以他人利益为跳板,着实让人痛恨。

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当年造成“呼格吉勒图冤案”的27人全部被追责,时任局长刘旭自缢身亡。

冯志明落得如此下场不足惜,只是可怜了那个见义勇为,一身正气的,善良的18岁少年呼格吉勒图。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 ... 3&wfr=spider&for=p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5-21 23: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呼格案:枪毙9年后真凶落网,母亲执着上诉18年,终还儿子清白

呼格案:枪毙9年后真凶落网,母亲执着上诉18年,终还儿子清白

“呼格吉勒图冤死案”,可以说是近三十年来影响最大的冤假错案之一。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毛纺厂女厕内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4.9案”),第一目击证人和报警人呼格吉勒图被警方认定为凶手。61天后,呼格吉勒图被法院从快、从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呼格吉勒图被枪决9年后,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内蒙古 “杀人狂魔” 赵志红落网,其供认的第一起案件,就是在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内犯下的强奸杀人案。

当时负责办理“赵志红案”的警察,有一部分就是“4.9案”的专案组成员,听到赵志红的交待,他们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呼格吉勒图案”自1996年案发到执行死刑,后来又历经了18年,呼格吉勒图案的母亲始终坚信儿子是被冤枉的, “一案两犯”事情出现后 ,她执意为儿子讨回清白,然而翻案难如登天,幸得新华社记者汤计9年呈上5篇内参,终还呼格吉勒图清白。

该案案情重大、错综复杂,其对司法影响之大,社会关注度之高,让人瞠目结舌。虽然真凶最终落入法网并受到法律的严惩,然而被枪毙的呼格吉勒图,却永远也不可能活过来了,这也是其家人一生中都无法弥补的伤痛!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这起时间跨度18年,案情最复杂曲折,同时结局也是最出人意料的案件。


1996年4月9日晚上9点左右, 呼和浩特卷烟厂的年轻职工呼格吉勒图和闫峰,从外面的小饭馆吃完晚饭回厂。快走到厂子大门口的时候,因为上班时间不能喝酒,闫峰让呼格吉勒图到对面的小商店里买两块泡泡糖去去酒味,自己先回了车间。

十几分钟以后, 呼格吉勒图回来了,看上去有些心神不宁,给闫峰一块泡泡糖之后,就回了自己的工位。

可是一分钟之后,呼格吉勒图忽然又过来找闫峰,对他说自己在回来的路上,听到毛纺厂宿舍旁边的女厕所里有人大声叫喊,他觉得里面一定出事了,要闫峰跟他一起进去看看。

听到呼格吉勒图这样说,闫峰也觉得有问题,两人就快步走到烟厂十字路口东北角毛纺厂的公厕,这个公厕位于昏暗的小巷里,不但没有路灯,连厕所里也没有灯。

当时正值严打期间,闫峰觉得进女厕所既不合适,风险也大,就拒绝进去。可是呼格吉勒图认为里面出事了,一定要进去看看。

两个人正在路旁争执的时候,有两个老太太进了厕所,一两分钟后就出来了,并没有听到她们的喊叫。

闫峰对呼格吉勒图说:“那两个老太太都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咱们回去吧!”然而18岁的呼格吉勒图却坚信自己刚才没听错,执意要进去看看。”

闫峰拗不过,只好同意了,他走在前面,呼格吉勒图跟在后面,闫峰先是站在女厕所门口喊了几声:“有人吗?”听到里面没动静,他们就进去就拿着打火机照了一下,发现一个女人赤着下身躺在厕所地面上,一动不动。

一看真出了事,两人吓得转身就跑,等跑出这个小巷子后,呼格吉勒图说我们去报案吧,闫峰毕竟比他多些社会经验,觉得事不关己,还是不要多事的好,可呼格吉勒图正义感十足,坚持拉着闫峰到巷口不远处的治安岗亭报案。

接到报警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和新城公安局立即派刑警赶到毛纺厂,呼格吉勒图带着警察到了案发现场,而闫峰则回到烟厂里帮他请假。

在治安岗亭旁,还站着一个老住户 申凤兰,她是闫峰和呼格吉勒图看到的那两个去厕所的老太太之一。据她说,她和邻居上厕所的时候,发现一个女人倒在厕所里不知死活,她们很害怕,赶紧回家确认自己的女儿是否平安。

回家看到女儿没事后,老太太马上到治安岗亭去报告,等她赶到岗亭时,发现已经来了许多的警察。

而闫峰回到卷烟厂车间后,向车间主任说了在厕所发现女尸并报案的事,并给呼格吉勒图请了假,他觉得没自己什么事了,就回到工位继续工作。

没想到晚上十点多,警察来到卷烟厂车间,把闫峰也叫走了,他和呼格吉勒图坐着公安局的车,一起被送到新城区公安分局。


警察对两人分开讯问口供,闫峰说自己被讯问到凌晨两点多,在自己待的那间屋子里,他听到不远处被审问的呼格吉勒图大声喊叫和桌椅响动的声音。

第二天,闫峰被警察放回家,可呼格吉勒图却没有和他一起,从此以后再也没能回家。

后来警察又找闫峰录了好几份笔录,其中有一次,闫峰在新城公安分局一间屋的门缝里看到呼格吉勒图,他被铐在暖气片上,脸色青黑,头上戴着头盔。

这显然是怕呼格吉勒图自杀,此时闫峰心中升起了一种不详的预感,没想到这一次的“多管闲事”,竟然会造成天人永隔的可怕后果。

闫峰和呼格吉勒图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两个都是18岁,1993年3月在同一天进了卷烟厂,因此经常在一起玩。

据闫峰回忆说,案发当天,他们两个都是下午班,工作时间从下午三点半上到凌晨。到了晚饭的时间,因为家里没做饭,两人就商量着一起去外面吃,这次由自己请客。

他们那个班是三个人,吃饭只能轮着来,呼格吉勒图和闫峰就等另一个工人吃完饭回来,他们才去离毛纺厂不远的小饭馆吃饭,去的时候都已经快8点了,吃完饭不到九点钟,两个人都喝了点白酒,为了减少身上的酒气,闫峰就让呼格吉勒图去买泡泡糖,没想到后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不但闫峰想不到,呼格吉勒图的家人也没有想到,中午还好好的,怎么晚上就被公安局带走了,呼格吉勒图的爸爸李三仁和妈妈尚爱云都是普通的职工,他们想尽办法要见儿子一面,想问清楚到底他干了什么坏事,最终也无缘一见。


一直到5月23号,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尚爱云才知道检方指控呼格吉勒图是毛纺厂女厕强奸杀人案的凶手。

法院审理后认定:

    1996年4月9日当晚8时40分许,呼格吉勒图酒后到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处窥视,当听到女厕所内有人解手,便进入女厕所将正在解手的被害人杨某某搂住,后采取捂嘴、扼颈等暴力手段,将其按倒在便坑的矮墙上,扒开衣、裤进行流氓猥亵。

    后来听到外面有动静,便逃离现场。杨某某因其扼颈窒息而当场死亡。

审判长苏明当庭宣布: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 故意杀人罪,判处 死刑,立即执行。当尚爱云听清儿子被宣判的罪行时,当场昏了过去。

6月10日早上6点半, 在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门口,黑压压的挤满一片人,这些人是被判处死刑犯的亲属,他们都想再多看一眼自己的亲人。尚爱云个子矮,为了尽快见到儿子,她挤到大门的最前面,不停地往里张望。

没一会儿,看守所的铁门打开,四名死囚带着手铐坐上警车,被警察押往公审大会,公审之后将执行枪决。

警车驶出后,周围的人群顿时骚动起来,尚爱云一眼就看见儿子呼格吉勒图, 他上身穿的还是离家前的那件灰色 夹克 ,双手被拷在背后,身上的绳子勒得很紧。

警车驶离看守所后,尚爱云和李三仁跟着车队向前奔跑,李三仁身体很差跑不动,尚爱云就一个人追在警车后面,然而双脚毕竟赶不上汽车,她跑到乌兰恰特剧场时,大门已经紧紧关闭了。

呼和浩特市的乌兰恰特剧场,有上下两层,市里的一些重大政治活动和文艺演出都在那里举行,严打时对死刑犯的公审大会也在这里,因此剧场中早早的就坐满了看热闹的群众。

尚爱云挤到了大门口,哭喊着央求把守大门的保安:“执行死刑的有我的儿子,求你放我进去吧!”保安心软,不忍心看着尚爱云在门口痛哭,就把她放了进去。

尚爱云急切地往里走,儿子和另外三名死刑犯被押成一排站在楼梯间,边上站着五六个警察。尚爱云没忍住大哭了起来,儿子仿佛感应到了什么,一下就看见了母亲,他的眼泪瞬间哗哗流了下来。

尚爱云疯狂地向前挤,尚爱云就问儿子一句:“案子到底是不是你干的?”呼格吉勒图看着警察,扭过头不再看母亲,当尚爱云还想说话时,被警察喝住了。

随后的公审大会,尚爱云失魂落魄的软倒在剧场里,什么都没有听进去。当天中午,死刑犯家属 收到了领尸通知单,尚爱云没去刑场,让呼格吉勒图的大哥去收的尸体,大哥说弟弟头上中了两枪。


“呼格吉勒图案”在当年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一个青年因为觊觎女人的美貌而强奸杀人,似乎是个再正常不过的犯罪理由,没有多少人觉得呼格吉勒图是被冤枉的。

上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后出现了一个犯罪高峰,就在1996年2月,中央指示公安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自此,一场席卷全国的“严打”斗争开始。

而 “呼格吉勒图案”正发生在“严打”3个月后,因为案情恶劣,社会影响力极坏,负责“呼格吉勒图案”的呼和浩特公安局领导和办案民警身上的压力很大。

在“呼格吉勒图案”开庭审理前的20天,内蒙古“严打”小组来到呼和浩特市考察,再次强调此次严打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呼和浩特市的政法机关发扬不怕苦、不怕死的精神,成为全省率先垂范的表率。

在当时严峻的形势下,一些办案民警由于能力不足,再加上当年刑侦技术落后,因此发生刑讯逼供、诱供的事情,也就不可避免了。

呼格吉勒图被枪毙后,他的家人受到了极大的影响,经常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呼格吉勒图耍流氓,在女厕所杀人了。呼格吉勒图的弟弟本来学习很好,但是在同学们的冷暴力之下,最终无奈选择退学。

而李三仁夫妻俩在时常想念儿子,在呼格吉勒图的坟前一坐就是一整天,妈妈尚爱云一度精神濒临崩溃,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儿子会犯这样罪大恶极的案子,因此不停的到上级机关为儿子申冤。

可是她们人微言轻,不懂法院的审判程序,也没有复印案件审理的相关材料,因此翻案之路始终不见成效。

呼格吉勒图的妈妈尚爱云最了解儿子的情况,她说:“儿子内向胆小,平时特别的温顺,邻居家老人去世,在门口摆几个花圈,他上下班都绕着走,说儿子强奸杀人,她永远也不相信,宁愿相信儿子是被车撞死了。”

然而在 呼格吉勒图 被执行死刑9年后,呼和浩特毛纺厂那起强奸杀人案,却再次被掀起了波澜。2005年10月, 呼格吉勒图 这个名字从此进入了大众的视野,并永远记录在中国的法制历史进程中。

掀起这次波澜的,也是呼和浩特警方,因为他们抓住了一个重犯。

2005年10月23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的凶犯赵志红,被呼和浩特市警方抓获。相比无人问津的 呼格吉勒图,赵志红可是鼎鼎大名,2005年“2 ·25 ”案发生后,公安系统陆续出动4000多名警力,历时300多天才将赵志红抓获。


经过审问,赵志红交待从1996年到2005年的十年间,共犯下了21起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件,其强奸妇女12人杀死10人,其杀害人员之多、手段之残忍,为近三十年之罕见,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审理“赵志红案”的专案组成员中,也有当年“呼格吉勒图案”的专案组成员,如今很多人已经升职,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杀人案是赵志红供认自己犯下的第一个强奸杀人案。

他的供述,让有关民警的脸色当场变得煞白,他们知道“一案两犯”的严重后果,如果呼格吉勒图是冤死的,他们也将受到极为严厉的惩罚。

2005年10月29日,”赵志红案“的办案人员来到曾经的毛纺厂,那里已经变了模样,当年发生命案的女厕所,早在1998年就被拆除了,很多地方也都重建了,只有一所旧办公楼还依稀能看到当年的模样。

办案人员找到厂子里的老人询问案发现场,他们也是经过仔细辨认,才向办案人员指出当年发生命案女厕所的具体位置。

第二天一早,两辆警车带着赵志红来到毛纺厂,根本不用警察提醒,赵志红就非常清楚地指认了当年作案的准确位置,并且供认了更多的细节。仅凭指认案发现场这一点,如果赵志红不是当年的凶犯,他怎么会记得这么清楚,认得这么准确。

在场的群众听赵志红说自己是当年女厕所杀人案的主犯,全都惊得目瞪口呆,还没等他们细问,警察就把赵志红带走了。

专案组对赵志红的审讯进展得很快,这21起案件大部分都确认了,但是对于毛纺厂厕所杀人案,警方却一直没有定论。

在“呼格吉勒图案”一案两犯的新闻火爆媒体和舆论之后,尚秀云和李三仁听到这个消息如同五雷轰顶,都快要气炸了,他们觉得儿子一定是冤死的,希望法院能重审“呼格吉勒图案”。

即使舆论都快吵翻了天 ,可“呼格吉勒图案”依然没有取得什么进展。

2006年11月28日,“赵志红案”进行了不公开庭审,检方共起诉9起命案,这其中并不包括赵志红主动交待的呼和浩特毛纺厂女厕所杀人案。

除了呼格吉勒图的家人对此案极为关注之外, 赵志红也在法庭上强烈抗议: 一是 抗议自己主动交待警方不掌握的案情,属重大立功表现; 二是 如果不彻底查清呼和浩特毛纺厂女厕所杀人案,赵志红就不能被执行死刑,他就可以再多活些日子。

事实证明,他的愿望实现了,从此以后,“ 赵志红案”的诉讼程序就陷入了漫长的停滞状态。 直到2019年7月30日,他才被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这多活的15年,无论怎么看赵志红都赚大了。

为了尽快给呼格吉勒图翻案,他的家人找了很多律师帮忙,可是不论怎么努力,都没能争取到法院阅卷的机会,更不用提翻案了。

其实一案两犯的事情出现后,内蒙古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对“呼格吉勒图案”进行了复查,但复查结果没有对外公布。

2005年 冬天,李三仁夫妇找到呼和浩特市一个非常有名的律师,但这个律师告诉他们,这个案子他办不了,于是给他们推荐了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的记者汤计,这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记者,应该对他们有帮助。


汤计接待了李三仁夫妇,也看到老两口带来的 “呼格吉勒图案”和“赵志红案”的相关材料,他对老两口的遭遇很是同情,于是给 呼和浩特市某局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案件的情况。

朋友告诉他确实抓到了了凶犯赵志红,赵志红交待曾犯下毛纺厂女厕命案。但汤计再想深问时,朋友就不说了。

在汤计看来,“呼格吉勒图案”确实存在一案两犯的问题,为了帮助 李三仁夫妇,他先是安排一个记者到毛纺厂案发地调查,自己则去找赵志红专案组的成员查问具体情况,他们认为 “呼格吉勒图案”是 “冤案”的可能性很大。

但由于此案已经过去了10年,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不愿意再 翻这起陈年旧案,想要从呼和浩特市为 “呼格吉勒图案”翻案, 难度很大。

为此,在 2005年11月23日, 汤计 根据采访内容写了第一份内参通过新华社直呈中央,题为《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

这篇报道引起了高层领导的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也于2006年3月初,成立了“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

可汤计还是想得太单纯了,虽然复查组有了定论,认为 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但是要想改判,还得走法律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改判。

汤计觉得 政法委结论一出,公检法一走法律程序,“呼格吉勒图案”不就翻了吗?然而2006年11月法院审判“赵志红案”的情况,着实出乎他的意料,因为检察院当庭起诉赵志红犯下的九起命案,并不包括“呼格吉勒图案”。

这样的结果显然让人大失所望,汤计没想到,自从他介入报道 “呼格吉勒图案”,这一介入就是9年之久。此后的八年间,他接连又呈上了四篇内参,题目分别为:

《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死刑犯呼格吉勒图被错杀?——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建议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件》、《呼格吉勒图冤死案复核6年陷入僵局,网民企盼让真凶早日伏法》, 以上五篇内参全都得到了上级有关领导的关注和批示。

为 “呼格吉勒图案”申请重审之路走过了漫长的九年。汤计说:“ 每年内蒙古两会,那是内蒙古最冷的时节, 老两口就静静地站在会场门口,不哭也不闹,就站在那里遭罪。”

汤计每次看到这样的情景,都不知道该怎么劝解,同时他也很愤怒,明知“呼格吉勒图案”有问题,为什么就翻不了案子。


你能想像丧失孩子在父母心中永远抹不平的那种伤痛吗?况且,这个孩子还可能是被冤死的!无论如何,都要给孩子把清白的名声找回来。

直到2011年,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重视下,在全国舆论的推动下, 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极力推动内部启动复查“呼格吉勒图案”,案子因而开始推动。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

2014年12月1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最终判决如下:

    撤销内蒙古高院1996年作出的关于呼格吉勒图案的二审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年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的一审刑事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向其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呼格吉勒图被枪毙18年后,李三仁夫妇 终于等来了这个时刻,他们帮儿子洗脱了冤屈,还了儿子清白,尚秀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泪水。

她虽然为儿子感到高兴,但绝大部分的心情是伤痛,正义来得太晚了,儿子的命回不来了!

“ 呼格吉勒图 冤死案”对于司法公正是非常沉重的教训。


刑事误判、错案的后果极为严重,不仅会对那些被错误定罪的人及其家庭造成严重伤害,也会对司法公信力乃至国家形象造成严重伤害。特别是对冤杀、错杀的情况,其代价是无法挽回的。

对于此案,《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说:“呼格案案情错综复杂,当‘不白之冤’一朝尽洗,我们除了为不可挽回的生命惋惜,还应该从法理上重新思考司法与正义的一些基本原则,我们要做的,就是从这些不幸的案例中汲取借鉴,最终推动司法的进步。”

“呼格吉勒图冤死案”的平反,也为每一个司法工作者敲响了警钟,唯有尊重程序、敬仰法律,慎用手中的权利,才能避免悲剧的重演,避免法制蒙羞,让正义不再迟到。


https://www.163.com/dy/article/H4R3ER4R05527HEB.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26 10: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2019-07-30),“呼格案”真凶赵志红被执行死刑!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资料图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17起,共杀死6人,强行奸淫幼女2人、妇女10人,还多次抢劫、盗窃,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赵志红还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赵志红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赵志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赵志红宣告并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临刑前,赵志红拒绝会见其近亲属。

相关新闻:

赵志红系列强奸杀人案案情回顾

即便与“呼格吉勒图案”没有交集,赵志红系列强奸杀人案在当时也曾是轰动一时的案件。从1996年到2005年,10年里,赵志红制造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21起,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12人,其杀害人数之多,手段之残忍,为内蒙古自治区20多年来所罕见。为此,2005年,公安部将该案列为当年督办的第二号命案。赵志红落网后,牵出了“呼格吉勒图案”的过往,身背10条人命的他却因此多活了10年。

2015年1月26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宣判,判决赵志红死刑。2015年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资料图

《法制日报》记者回访这起案件时了解到,在当时警方办案人、现已退休的张姓刑警看来,赵志红案的发案与侦破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故事性的过程。

连环案频发——

时间回溯到2005年1月2日,当天上午,女子张某向乌兰察布市警方报案,称自己遭到强奸。张某称,当天,她想打车出外办事,随机上了一辆出租车。没想到,出租车司机把她拉到一个空旷的地方,对其实施强奸。作案后,司机带着张某开车继续前行。当出租车行驶到一个拐弯处车速减慢时,张某推开车门乘机逃脱并记下了那辆出租车的车牌号:蒙JY2230。

经调查,警方发现,这辆出租车登记的车主是一名女性,名叫陈某。办案民警试图与陈某联系时,始终联系不上。

同一天,警方又接到一起报案。

一个羊倌在乌兰察布市郊外的一个积粪坑内发现一具女尸,被害人被一根两米多长的电话线捆住双手和脖子。进一步验尸发现,被害人生前遭到过强奸。这名被害人就是出租车主陈某。

警方比对结果显示,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为同一个人。

5天后,也就是1月7日,乌兰察布市下了一场大雪。当晚10点,警方接到报案,在市郊的一处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有人横卧在马路中央。经现场勘查,这并非交通肇事,而是一起谋杀,被害人左胸有5处刀口,生前遭到强奸。除此之外,警方没有发现其他破案线索。

警方把3起案件中提取到的一些物证送交有关部门做DNA鉴定,鉴定结果显示,3份DNA样本相似度高度相同:是同一个人制造了这3起案件。

2005年2月25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电石厂东侧一废弃墓穴内又发现一具女尸,死者双手被捆,面目全非、惨不忍睹。经权威部门DNA鉴定,该起强奸杀人案仍是同一人所为。

50天内连发4起强奸案,3条无辜生命惨遭黑手,公安机关决定并案侦查,将此案定为“2·25”系列强奸、杀人、抢劫案。

追踪引旧案——

2005年3月21日,一个由公安部协调组成的专家组来到乌兰察布。在这个专家组里,集合了痕迹物证、法医以及人像等方面的专家。他们与“2·25”专案组一同赴案发现场,逐一对犯罪现场进行反复勘验、会诊。

4起案件中,唯一生还的就是那名从凶手的车上侥幸逃脱的女性,只有她能说出凶手的模样。专家组中的人像专家根据她的描述,画出凶手的模拟画像:男,27岁,一米六七左右,呼和浩特或本地口音。瘦脸、弯眉、三角眼、小嘴,是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特征。

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发出印有这张模拟画像的协查通报,请求各地排查近期出现与之相貌相符的可疑人员。

同时,专家组还建议内蒙古警方调出以往未破的强奸杀人案件,并将相关物证送交公安部进行DNA比对。果然,梳理旧案有了结果。

4月30日,公安部传来消息:发生在呼市赛罕区西把栅乡的另一起强奸杀人案(受害人年仅12岁),经DNA检验后也是该犯罪嫌疑人所为。

这起案件发生在2000年5月20日,作案者趁小女孩一个人在家时,将其强奸后杀害。

呼和浩特警方当时在现场勘查时,注意到窗台上放着一个喝了一半的水杯,水杯上印有一枚清晰的指纹。

当时警方疑为熟人所为,排查了与小女孩家有过交往的近两千余人,“以当时的办案手段,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参与办案的民警刘辉接受《法制日报》记者回访时说,但结果显示没有一个人的指纹与水杯上的那枚指纹相符。

该案逐渐成为一起悬案。

与此同时,另一起发生在呼和浩特郊区的未破案件,再次进入警方视线。案件发生在1999年1月31日,那天6时30分左右,一名妇女在家中睡觉时,被闯进来的一个陌生人强奸。

警方对关键物证做了DNA检测,结果表明,为“2·25”嫌疑人所留。警方让被害人对模拟画像进行辨认时,被害人肯定地说:“一看就是,鼻子嘴脸形都一样。”

“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一致的反应是,犯罪嫌疑人爱笑。”上述办案民警说,这个特征在日后的破案环节中也起到相对重要的作用。

侦查范围从乌兰察布市扩展到呼和浩特市。为防止恶性案件再发,当年7月26日,公安部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七省区“2·25”系列案件侦查工作会议,进一步缩小侦查范围、明确侦查方向。内蒙古公安厅还悬赏20万元缉拿嫌疑人。

抓捕赵志红——

犯罪嫌疑人的画像对“2·25”案件的侦破起了重要作用。

2005年10月8日,呼和浩特新城区某村治保主任一看到画像就觉得“面熟”,像是曾经在附近暂住过的一名乌兰察布市籍务工人员,很多人叫他“红红”,他因为盗窃进过看守所。

这一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他们查找了当地所有关于盗窃的卷宗,一名叫赵志红的人曾在1998年因盗窃而被拘留15天,案卷中保留着他的指纹。警方将这个指纹与2000年5月20日强奸杀害12岁女孩那起案件中遗留的指纹进行比对后,惊讶地发现,这是同一个人的指纹。犯罪嫌疑人锁定。

赵志红,男,1972年出生于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乡。

警方迅速赶赴凉城,在那里,他们得到一个重要信息:赵志红在呼和浩特一所私人开办的幼儿园打工。

2005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警方在该幼儿园将赵志红抓获。

赵志红生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初中没有毕业便辍学回家务农。1990年他开始外出打工,其间因盗窃案件两次被公安机关处理。1995年与同村一名姑娘结婚后生有一女,2001年离异,独自一人生活。

据赵志红供述,2005年1月2日,他一早打了女司机陈某的车,行至察右前旗平地泉镇时,赵志红提出与陈某交个朋友,陈某不同意,赵志红便用从家拿来的电话线将陈某双手捆住实施强奸。当陈某哀求他“你要钱也行,要车也行,就是别要命”时,赵志红已将电话线另一端绕在陈某的脖子上,拼命拧了几圈,直到陈某不再挣扎。

杀人后,赵志红从容地驾着出租车驶向乌兰察布市另一小镇——土贵乌拉。吃完午饭,赵志红开车原路返回,途经一公共汽车站时,他的目光盯在正等车的张某身上。

赵志红谎称自己是出租车司机,提出可以低价拉张某回集宁区。在返回集宁途中,赵志红故伎重演,持刀威逼将张某强奸,后继续前行至平地泉时减速,张某机智与之周旋后跳车逃脱。为怕暴露,赵志红将车开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南侧的开发区一垃圾堆放处,点燃出租车座椅逃离现场。

好人与魔鬼——

赵志红有过短暂的婚姻,有相好的情人,在她们面前,他是一个好男人形象。在外人看来,他“懂礼貌、细心,说话不快不慢”。

“不跟人争,几乎是与世无争。凡是认识我的人从来不跟他们吵、闹、打,这些事情根本不会在我这儿发生。如果是他们发脾气的时候,我有时候还会说一句好听点的话去逗他们,尽量让别人开心。”赵志红供述。

在办案民警看来,他巧舌如簧,这是他的最大资本,也是他在作恶时比匕首、电话线还要锐利的武器。

正是一次次的谎言,让他敲开了独自在家的12岁小姑娘的房门,并讨来一杯温暖的茶水;诱骗女性上他的“黑车”;与最后被抓捕的委身地幼儿园园长“谈婚论嫁”。

赵志红供认:“我在作案的时候完全是两副面孔,也就是说魔鬼有多可怕,我就有多可怕,那个时候意识已经完全不受我控制了,换句话说就是长期积累的压抑那一种愤怒,一下子都爆发出来了,所以控制不了。”

赵志红频繁作案始于1996年,其犯罪的目标集中于女性。在他看来,女性是弱者,作案更容易得手。在一次又一次的残忍杀戮中,赵志红的恶念变得更加疯狂且欲罢不能。

赵志红所说的压力到底从何而来呢?负责审讯他的民警黄吉(化名)分析,这也许与他的生活经历有关。

赵志红的家在内蒙古凉城县永兴乡一个默默无闻的村庄,赵志红在这里生活了20年,那时他给人的印象是性格内向,与外人基本不来往。

赵志红在1995年离开家乡出外打工,起先他在一个建筑工地当工人。由于收入少,工地上很多人看不起他,也没有重视他。

“有时候也想干点大事出来,也让人重视我,所以有这么一个念头,或者说是一种想法:要么咱就做一个最好的,要么就做一个十恶不赦的。”赵志红说。

不幸的是,赵志红走向了不归的极端。

公安部的专家曾对赵志红的心理进行过分析,他认为赵志红没有精神病,只是心理扭曲。首要原因就是从来不把内心的事说给别人听,从而形成自我封闭;第二个原因就是作案后的伪装与内心的恐慌,逐渐使他迷失了自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皑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类犯罪无明显的犯罪动机,就是犯罪嫌疑人发泄欲望,这是一种极度危险的心理倾向,是一种反社会的人格,这是由其性格与社会化的环境造成的。

长期致力于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浙江警察学院副教授卢秋玲认为,一个人遇到压力,没有外界的劝解,得不到及时调整,这些压力就会在心里留下暗物质,造成人格的扭曲和价值观念的错位。一旦遇到外部条件的激化发作起来,后果不堪设想。

卢秋玲分析,容易陷入这种犯罪的,应该是那些执著于被害意识、梦想解恨的社会和经济低层。

“为他们准备谋生方法和建立社会安全网是理所当然的,也是刻不容缓的处理方法。不过,更为重要的是社会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关心与照顾。”卢秋玲建议。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编辑 董雪

来源:中国新闻网、人民日报客户端、法制日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26 10: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是轰动一时的“呼格案”真凶,9年17案杀6人,如今终于伏法

2019年7月30日上午,赵志红被执行死刑。

赵志红落网后,有人曾问过他的父亲赵国喜,如果有机会,能见儿子,他坚定地拒绝:"说了不见就肯定不见。"而临刑前,赵志红也拒绝了会见近亲属。
赵志红

"魔鬼有多可怕,我就有多可怕。"这是赵志红被抓之后,对自己做出的评价。

1996年9月5日,赵志红带着一把尖刀,进入呼和浩特某个厂院的地磅房,数刀捅死了正在值班的司磅员王某某。29岁的女孩大量失血而亡后,他还对尸体实施了奸淫。

2000年5月20日,赵志红谎称喝水,闯进10岁女孩斯某某的家里,按倒并奸淫了这个孩子。事后,他把斯某某扔进水缸溺死,遍寻家中财物无果后逃离了现场。
网络配图

赵志红罄竹难书,从1996年起的第一刀到2005年7月,他强奸、抢劫、盗窃、杀人,犯下17起案件,杀害6人,2名幼女、10名妇女惨遭他的淫邪侮辱。因为他总是微微笑着,看起来好相处,有了个"微笑杀手"的外号。

赵志红自己说他从不和自己认识的人争执打闹,反而还会去逗别人开心。可不作案的时候,他总觉得"各种压力压得我就快爆炸了"。只有在作案的时候,他才觉得自己长久以来的愤怒找到了爆发的出口。
赵志红

赵志红自言,是对性的渴望,驱使着他走上奸杀之路。

据赵志红供述,1996年4月9日,他在呼和浩特毛纺厂女厕里杀死杨某某,并奸淫其尸体。这是他的第一个案子,在时隔10年之后,他还能准确无误地指认早已改头换面的犯罪现场。但当时,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了真凶,并在案发后的61天被立即枪决。

赵志红自2005年10月落网后,曾经4次供述,自己才是"409"女尸案的真凶,甚至在一审后,还递交了一份"偿命申请书",称自己"在生命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复苏了人性"。
申请书

直到赵志红被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仍旧表示:本案证据不足,不予确定。

最高法刑五庭的负责人表示,虽然赵志红的供述和案件证据可以大致吻合,但从作案时间、被害人衣着等细节的描述上,他的供述并不稳定。在存在差异和矛盾的情况下,仅凭赵志红单方面的供述,不能认定他实施本起犯罪。

但对于呼格吉勒图的父母而言,赵志红在最后关头愿意担责任罪,"还是要谢谢他还我们儿子清白"。
呼格吉勒图

犯罪学专家皮艺军表示,赵志红在生命的最后,仍然渴望吸引大众的注意。

赵志红在家里排行老二,上有哥哥下有妹妹,自觉没有得到过多的照顾,对亲情也仿佛并不在意。因为身材矮小瘦弱,常被人嘲笑,性格越发封闭,自卑的一面渐渐放大。在皮艺军看来,性侵和杀人,就成了他释放压力的两个渠道。

所以,9年内赵志红连续性侵12名女性,虽然没有表现出仇视女性,但为了逃避牢狱之灾,故而杀人灭口。攻击性和性癖都得到了满足,他在一次又一次得犯罪中再不能收手。
赵志红

而反复重申自己是呼格案的真凶,引起了全社会的瞩目,赵志红显然也很满意自己可以承载着万众的目光,来结束一生。最高法刑五庭负责人称,曾有报道称2007年赵志红行刑前被"枪下留人",然而事实是2015年他才被一审判决。但赵志红会喜欢前一个版本里的自己,因为那个他的"传奇色彩"足够夺目。

赵志红的案子,也为司法留下了深刻的启示。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未经审判不得确定有罪、严格司法的原则。恶贯满盈之人主动供述罪行是很可贵,但也不能因此就放低了裁断的标准。

赵志红曾说,"不管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只要出名就行。"现在他已身死,在司法界上也确实留下了自己的大名。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日报、华夏时报、北晚新视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绿色农家 休闲 垂钓 烧烤 农家乐

GMT+8, 2024-12-23 12:02 , Processed in 0.040890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