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连环杀人案四:中国最早的连环杀手
学理上所谓的连环杀手 ,一般指的是以一定间隔时间连续杀害三人以上的凶手,而且杀人动机通常是构筑在心理上的满足感。 FBI把连续杀人魔分成两类:组织型与非组织型。组织型杀手通常有着高于110的IQ,并有计划地规划及采取行动;非组织型杀手与上一类正好相反,,他们不仅有着平均之下的IQ-低于90,而且犯罪毫无计划性,通常是冲动杀人。这些人通常是社会适应不良者,少有朋友,并可能有心理问题,被周遭的人认为是怪人。
这个案子发生在浙江省杭州市,是我知道的最早的连环凶杀案之一,时间是1955年-1956年。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一名犯罪分子先后诱骗4名6岁幼女和1名11岁幼女共5名小女孩(另有资料说是杀死6名)到市近郊山上(凤凰山), 用钢针扎穿其鼻孔, 剥掉衣裤, 用绳索捆绑先行奸污后, 然后用剃刀割胫杀死, 并切其腹、腿、阴部的肉烧炖食之,非常残忍。
杭州公安还是依靠大兵团作战,严防死守、蹲守,最后在罪犯诱拐第6名小女孩到凤凰山作案时,将其当场捉获。凶手叫许仁忠,浙江东阳上芦乡人,1923年出生,27岁由农村入省城作临时水泥工, 已婚, 妻子在原籍务农, 有子女。其供认,由于自身有病,在听一土郎中说要用人血治病后,就开始作案,而选女孩子是因为听说纯阴补阳。由于对许仁忠作案手法的残忍无法理解,杭州公安委托江苏省南京市精神病院的院长对许仁忠作精神鉴定,最后的鉴定结果是:许仁忠精神正常,智力较弱,应负刑事责任。
1956年10月26日,许仁忠在浙江杭州松木场被执行枪决,围观者众多。
此案中唯一幸存的小女孩,现移居美国,今年61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