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陕西嗜血奸杀狂魔王万明王军林的案中案
前几天,最高法又将王书金案件发回重审了,很快邯郸中院就再次判处他死刑,而王书金的律师则表示王书金要上诉,因为当初聂树斌案里那名被害的女性没有被算在他杀害的人当中。
从我角度看来,王书金很可能是为了多活一段时间。然而,很多人可能想不明白,最高法到底为什么要如此慎之又慎,背后有着怎样的担忧,让我们用案例说话吧!首先,老方要从西安王军林案件说起。(以下内容来源于胡杰警官在2005年出版的《西安大案》)
一、吸血蝙蝠的传说
1993年9月10日下午,西安市卫生学校九三级新生刘瑞萍怀着愉快的心情,走在回家的路上。
十六岁是一个多梦的花季,而刘瑞萍的梦想偏偏就成了真。几年前刚上中学的时候,这个小姑娘就给自己编织起穿上白大褂、当个白衣天使的梦想,而现在初中刚毕业,她的胸前就已经别上了西安市卫生学校的校徽。这一切来得这样突然,让这个第一次离开家的农家姑娘简直有些慌乱。于是,女学生给自己拟了份“新学年新打算”——
“度过了紧张而富有节奏的中学生活,离开了故乡的父老乡亲、情同手足的中学同学,带着他们的殷殷希望,载着他们的片片深情,我以崭新的姿态跨入了我所仰慕许久的西安市卫生学校,从此我就是一个中专生了。兴奋之余’我考虑到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为了切实保证学习和锻炼自己的生活能力,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一,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二,热爱集体,关心集体,不做有损集体利益、荣誉的事,听老师的话;三,努力学习,在学好专业课的同时,努力学好文化课,争取优异的成绩;四,不随便单独外出.不到危险的地方去。"
这天上午,她还参加了学校庆祝教师节的大会,会后和同学们一起参加了拔草劳动。下午3点50分,走到长安县细柳乡姜仁村附近,刘瑞萍还碰到了原先教过她的向阳小学教师孙群牢、高桂珍等人。老师们日后永远难忘,这个身穿牛仔衣、手提红色尼龙提兜的女孩子,脸上露出的是发自内心的愉快神情。
十分钟后,走到姜仁村至孙家湾生产路上的刘瑞萍,被身后袭来的胳膊卡住了脖子,拖进了路旁的玉米地。一小时后,细柳医院放射科大夫郑龙选与他的妻子、姜仁村农民张菊彩在自家的玉米地里,发现了刘瑞萍赤裸下体的尸体。
八天之后,长安县高桥乡东马坊村孕妇张辉莉又在由娘家回婆家的路上神秘地失踪了。
张辉莉的预产期在9月24日。按当地风俗,生头一胎的孕妇,临产前一定要回娘家住几天,“开个道儿”,生孩子时就会顺利一些。张辉莉的娘家在高桥乡的五席坊村,离婆家没多远。她16日一早自己走回了娘家,9月18日下午,她十四岁的弟弟张卫国用自行车推着她回东马坊村。如果她就这样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一直到家,那场灭顶之灾就会跟她擦肩而过。然而,半路上她突然想起自己的一样东西忘在了娘家,于是打发弟弟骑车子回家去取。等张卫国原路再赶回来.一直走到姐夫家,再也没有见到姐姐的影子。
一家老小苦苦寻找了十八个日日夜夜,到10月7日,他们在延大村北的玉米地里,找到的却是张辉莉的尸体。因为天气热,尸体已经白骨化,连她腹中的胎儿也已经成为一小堆白骨。家人哭干了眼泪,将胎儿白骨从母亲体内取出,在母亲的坟旁专修了一座小坟,安葬这个还没来得及见到天日的小生命。
1994年9月25日,十七岁的精神病患者翟发静在长安县马王镇黄桥村的玉米地中被人勒死。9月9日上午8点多,一名上学前班的四岁幼女在返回家取作业本时,被人拖进一块空庄基地奸污。血流不止的小女孩被送进西安市中心医院住院,才保住了性命。
9月14日中午,间隔一个半小时,高桥乡曹坊村一名五岁幼女和庄摆樊村一名八岁小学女生相继遭到袭击。庄摆樊村的青年刘伯林是目击者,他这样描述了自己看到的情景:
“那天中午两点左右,我和我嫂子在地里掰玉米。到了我村学校跟前的玉米地,听到地里好像有小孩儿的惨叫声,接下来就没有声息了。联想到以前听说过有人贩卖小孩儿,所以我跟我嫂子说,应该去看一下,就停下我拉的架子车,在路边捡了一块半截砖头,顺地里玉米行间往里看了看,没发现什么。想进去,考虑一个人不太保险,就想到小学叫个老师一块儿进。老师没叫来,我提着砖头自己往里走。刚进玉米地,见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提着裤子往外走。这人长发、瘦脸,戴墨镜,身穿一件旧军用黄雨衣,好像刚解手的样子。我问他在地里干啥,他说没干啥;我说那怎么听到有娃哭,他指着北边一条路说,可能在那边。见他神色毫不慌张,我只是让他先别走,让我进去看一下再说。当时,他已走到地边那辆黑色加重自行车旁,手已扶上了车头。他嘴上应着我,等我刚进地里,就听到外面车子响,我知道这人走了。当时我也没管,继续往里走。进地十米左右,我看见那个女娃躺在地上,衣服朝上拥着,裤子已经被脱至膝盖处,脸色发青。我赶紧把娃抱起来,边跑边喊,直到大队医疗站。后来才听说,娃的脖子上勒着一根尼龙绳,但我当时根本就没发现。”
1994年秋天,在长安、户县和西安市区,这些血淋淋的故事被一再演绎,成为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关于吸血蝙蝠的传说。传说中的吸血蝙蝠专门吸女孩子的血,一时间中、小学生们人人自危,人心惶惶,没有家长送都不敢上学。为此,《西安晚报》曾专门登出一篇短文,从科学的角度指出吸血蝙蝠是子虚乌有的。
然而,吸血蝙蝠带来的恐怖阴影却无法从人们的心头彻底驱散。
二、蝴蝶之死
1995年3月5日,星期天。
清早,户县大王镇是被一个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声惊醒的。镇东108国道与7号公路交叉十字路口的永红饭庄内,女店主刘志英搂着床上身体已经冰凉的女儿几乎昏死过去。丈夫病逝后,与女儿相依为命的刘志英在邻县大王镇开了这个饭馆。4日晚,她回家浇地,留下十七岁的女儿黄蝴蝶独自在店里看门;今早回店,木板拼成的推拉式店门已经被撬坏了两页,饭馆东南角小套房内,仰面躺在床上的女儿脖子被勒出了深深的血痕,已经气绝身亡。
10点钟接到报警电话,正在值班的户县公安局长高永智二十分钟后就带领刑警们从县城赶到了大王镇,和大王派出所民警们一起,开始了紧张的现场勘査和走访。
掲起盖在死者身上的淡绿色被子,黄蝴蝶上身赤裸,下身的黑色健美裤已被脱至双膝,她脖子上两厘米深的索沟呈环形。尸检确认,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
永红饭庄为坐东向西的三间简易平房,北邻一家煤店,南邻一家杂货铺。现场勘査表明,案犯是抬撬门板进入现场的。能够从外面将手伸进门縫、准确地抬起这两页板子的人,显然对饭馆十分熟悉,而饭馆惟一的一个雇工“小王”却没来上班。
7号公路边的古乐餐厅老板梁志春反映,4日晩上12点多,“小王”曾到他的饭馆闲诵,口口声声说跟刘志英的气咽不下去。问他为啥,他说女老板一天只给他吃两顿饭,肚子填不饱。还问谁把他与黄蝴蝶跳舞的事跟女老板说了。
刘志英证实,半月前的确为“小王”与蝴蝶出去跳舞的事骂过他。“小王”两个月前来店里帮工,她只知道他住在梧村,其他情况,一概不清楚。
民警们立即扑到梧村。梧北、梧中、梧南三个自然村二百多户人挨个打听,却谁也不知道这个性格孤僻的“老实娃”叫个啥名字。倒是梧北的一个年近五旬的盲人一口报出“小王”叫王军林。1991年小王在盲人家干活儿期间,盲人曾无意间从地上摸起个纸袋子,有人跟他说是小王掉的信封,他还请人给念了一下。没想到信封上的内容四年后他仍然记得一字不差。王军林的老家在山西省闻喜县阳隅乡回坑村。
给山西闻喜公安局的协査电报立即发了出去。户县公安局与长途汽车站也被警方监视起来。四路人马整装待发,正准备前往山西、西安、咸阳、铜川等地抓捕王军林,一个小伙子气喘吁吁地闯进高永智的临时指挥部:“快,快!小王正在我家饭馆里,探你们的风声呢。”民警们悄悄向那家饭馆围了过去。
相距五六十米远的时候,站在饭馆门口的王军林有了感觉,突然沿咸户公路向北撒腿疯跑。民警们穷追不舍,追到路东一片宅基地,王军林却不见影儿了。
宅基地西边是个饭馆,北边是开阔的麦地,无法藏人。从地形上分析,王军林很可能钻进了东边的一个石棉瓦厂。民警们立即包抄上去。大王派出所韩和平副所长带领一路人沿石棉瓦厂北的开阔地围抄过去,高永智则组织两路人分别从石棉瓦厂的前门和两侧堵住去路。刑警张严昌、李庆山,治安警麻兵团相继从两米高的围墙翻进石棉瓦厂搜索。忽然,张严昌一声大喊:“石棉瓦堆下趴着个人!”李庆山、麻兵团一左一右扯住那人的胳膊将他拖了出来。让人一认,正是王军林不假。
铁证如山,两小时后,王军林交代了他在永红饭庄犯下的罪行。
到永红饭庄不久,王军林就对如花似玉的黄蝴蝶产生了恶念,只是因为每天晩上黄蝴蝶与母亲在一起睡,他无法下手。3月4日晚得知刘志英回家浇地,没在店里睡,当晚在梧村看完电影后,王军林再次返回饭馆,卸下门板,摸进黄蝴蝶睡的套间,刚准备强奸她,黄蝴蝶醒来,并且马上大叫起来。王军林用枕巾堵住了她的嘴,顺手扯过灯绳将她勒死,然后从从容容发泄了他的兽欲。
从王军林强奸杀人的作案手段、胆大妄为不计后果的犯罪心理以及长期流窜的经历入手,联系到毗邻的长安县数起久侦未破的同类案件,户县公安局及时并案侦査,这起案件被命名为并字“3.5”系列杀人、强奸案。经过民警八天八夜的深挖,王军林这个隐藏十二年之久的嗜血淫魔终于原形毕露,交代了从1983年以来流窜陕西韩城、咸阳、西安等地、杀人奸尸作案数十起的犯罪事实。1993年9月以来,王军林在长安县的细柳、高桥、马王等地,西安市雁塔区的丈八、鱼化、南沈家桥等处犯下杀害刘瑞萍、张辉莉、翟发静、张燕芝等十二个女性、强奸作案十五起的滔天罪行。
三、恶魔这样出世
1982年,十四岁的王军林离开山西省闻喜县阳隅乡回坑村老家,开始在山西侯马、陕西韩城、西安等地流浪。1983年刚到西安的一个多月里,他白天讨饭,晚上就在火车站桥洞内过夜。靠打烧饼混到1990年,经人介绍,王军林到大王镇梧中村给人帮工,从此他就留在了村上。
夏天一身衣裳、冬天一身衣裳,一人吃饭全家饱的王军林甚至连一床被子也没有,在谁家干活儿,就在谁家吃住。他可以拉粪、看果园,地里的农活儿也能干。谁家娶媳妇盖新房,他还可以当小工,打打下手。别人干活儿为挣钱,而他的要求却仅仅是混个肚子饱。梧村人甚至挺喜欢这个不怎么计较的年轻人。日后永红饭庄引狼入室招致血腥之灾,也正是因为贪图了这个劳动力的廉价。
当王军林骑上自行车出去行凶作案时,人们以为他不过是回西安的亲戚家。没人知道他的底细,也没人知道他的行踪。对于不受家庭任何约束的王军林来说,社会对他的约束力事实上也近乎于零。作恶十二年间,他几乎没和公安机关打过交道,以至当警车围满永红饭庄的时候,他竟然有心思找到梧村庙里住着的吴门王氏,让这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为他卜了一卦。因为是吉卦,他才没有跑。
只念过四年小学的王军林,多年来多是与流氓、小偷、乞丐、捡破烂的为伍,当地有人把他叫做“怪毛”。用王军林自己的话说:“出来混了十来年,没有学到一点好的东西,倒是学了一肚子坏肠子。”恶念一旦产生,这个像土谷祠里阿Q一样生活的人,会立即变成恶鬼。
1994年8月19日中午,长安县西马坊村十二岁的小学生张燕芝接替回家吃饭的父亲看果园。绕过栅栏门上拴着的狗,王军林走进果棚讨水喝。小姑娘拿起水瓢刚刚转身,王军林就靠地从身后掐住了她的脖子......
1994年9月5日傍晚,西安市雁塔区山门口村十九岁的女孩儿孙亚萍独自走到南沈家桥村附近时,被王军林拖到玉米地里掐死。扒光衣服,王军林发现女孩儿正来例假。因为无法奸尸,王军林懊恼不已。他在尸体上乱咬一气,又将经血抹在了尸体肚子上。临走,还用小刀刺破了女孩儿的手和眼睛。
1993年9月18日,当王军林将孕妇张辉莉拖进玉米地后,张辉莉做了拼死反抗。因为他的牛皮裤带不好解,搏斗中王军林又消耗了大量体力,死后她才没有被奸尸。
对稍具反抗能力的女姓,王军林都釆用先杀后奸的方式作案。他认为人死以后,身体尚温,和活人一回事儿,一样可以发泄性欲,却在日后不会被指认。后来,面对审讯他的公安人员,王军林承认,杀人后他的确一点也不感到害怕,回到住处,照样踏踏实实睡大觉。他的言谈神色中,找不到一丝半点人对同类所特有的温情与怜悯。
1995年3月11日,办案人员千里迢迢来到山西省闻喜县阳隅乡回坑村,见到了回坑村村长王华林,以及王军林的母亲张永兰,从他们那里得知了王军林的身世。
1967年元月,十九岁的张永兰怀着身孕离婚,改嫁到了回坑村王建改家,五个月后生下了王军林。虽说一样姓王,但王军林在家庭中却无论如何无法取得与两个弟弟同等的地位。他的童年是在打骂和受气中度过的,就连学校的同学,也常常讥笑他是个“野种”。靠外祖父接济一点钱买书买本子,王军林上到小学四年级,终于还是辍学回家放牛。1982年他离家出走,直接原因也是因为不堪忍受继父的一顿暴打。
小时候不曾在家庭中得到温暖,长大后到社会上也就无法与正常人一样。王军林对人的全部理解就是冷漠无情。据他交代,在韩城圣树坪一家百货批发部打工期间,情宴初开的他与一个叫马小玲的打工妹谈起了恋爱。然而不久,野性难驯的王军林就将马小玲强奸了。姑娘伤透了心,决心跟他一刀两断。王军林将姑娘约到了批发部后面的山上,在劝说失败后,顿起杀心,趁姑娘不备,猛然扼住她的脖子,将她活活掐死。
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嗜血淫魔竟然存在并且作恶长达十二年时间。1989年,出走后从未与家里有过联系的王军林,曾经一连几封信,催家里给他办身份证。因为没拿到身份证,他终于没能在城市站住脚,挪窝到了乡村。
梧村的村长、支书、治保主任们在3月5日捉拿王军林的时候,都曾经竭尽全力地配合公安民警围追堵截。然而来历不明的王军林在这里住了近五年,却不曾受到过他们的一次盘问,导致他能够持续作案,造成了惨痛的后果!
以上内容来自于2005年的《西安大案》,但这本书的记载实际上是有很大问题的!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王军林杀死的不是12人,而是8人,有4人并不是他所杀,却被安在了他的头上,这导致了之后更大悲剧的发生!
接下来,老方要贴出1998年抓获的王万明所犯下的罪行!
1997年4月8日,长安县镐京乡尚北村女青年贾小妮(18岁)被案犯强奸杀害于村东100米处的麦田里。案犯在作案时,用火烧掉了死者的阴毛,并抢走了自行车。这起案件的发生,立即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西安市市局刑警支队会同长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这个案子发现时,尸体已经开始腐败,技术上也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侦破工作仍采取常规方法:即分析案情、刻画案犯、划定侦查范围。依据这起案件的现场勘查、案情分析、调查走访等工作,警方将案犯限制在这样的范围内:年龄在18-45岁之间,心狠手毒,可能受过打击处理,昼行夜伏等。因此,警方的侦查范围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外辐射了十几个村、镇,同时召开各所、队长及乡镇干部会议,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来源。但是几个月过去了案件没有进展。
正当专案组工作顺利进行的时候,1997年12月15日和1998年2月13日,仍在这个乡的太平村和南丰村接连发生了两起类似的案件。在勘查这两个现场时,专案组从发案时间、发案地等方面分析,认为案犯是本地人的可能性大,应加大摸排力度,同时增加和改变了摸排条件,首次将案犯个人的婚姻情况如离异或夫妻生活不和等列入摸排条件之中。
就在上述工作开始不久,外乡、外区又连续发生了8起此类案件,时间是1998年2月28日至1998年的11月24日,发案地分别在长安的细柳、祝村、郭社;雁塔区的鱼化、丈八等地。(注:12.1枪案于三月二十九号胜利破案。离公安部要求的三月底仅差了两天。因此西安市局有大批警力空了出来。)而接连的强奸杀人案的发生,已经引起了陕西省公安厅的极大注意,西安市局的刘平局长、吴金彪副局长、刑警支队穆文修支队长、张健康副支队长先后多次奔赴各个发案现场,指挥、协调技术及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分析研究。同时,专案组认为,案犯作案手法娴熟,有一定的反侦查技术,绝不会是第一次作案,因此,专案组在对已发案件继续工作的同时,开始收集近十年来在周边地区发生的类似案件的资料。这一收集不要紧,结果让警方大吃一惊!
最早的一起案子发生在6年前,1992年6月2日,西安市雁塔区鱼化辖区的王英英(18岁)惨遭犯罪分子强奸杀害,此案久侦未破。而接下来的1993年、1994年,在整个西安地区,类似的案件又连续发生了7起,在这8起案件中共死亡6人,这8起案件被警方列为第一条线即第一阶段亦初期阶段;而从1995年开始,类似案件发案有所平缓,到1996年的两年间,西安地区共发案6起,共死亡3人,这6起案件被警方列为第二条线即第二阶段亦平稳阶段。客观的说,在以上两个阶段,案件的发生无论是从影响程度来看,还是案发数量,同当时西安市的治安形势、发案水平相比是相适应的,并无特别之处。因此警方对案件的性质并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在这期间,所有的案件都被当做独立的点而就个案展开工作的,破案方式按部就班,缺乏总体联系的基础,因此,这些看似独立的案件在6年里虽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都均未破获。到了1997年和1998年,这一系列案件的发展到了高峰期,无论是数量和影响程度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但作案频率高,凶狠残忍,而且作案的过程形成了固有的模式,甚至达到了“娴熟”的地步,这一阶段终于导致了警方对整个系列案件有了真正的分析和认识。1998年,此系列案件已受到国家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在该年将此案与宝鸡系列持械抢劫杀人案(于6月告破)及豫陕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于1999年告破)列为部督大案,要求陕西省公安厅全力侦破!
随着专案组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案犯的特征愈来愈明显-案犯单人行动、年龄偏大、像是外地人、大胡子等。这个时候,个别专案组成员认为,这些案件系同一个案犯所为,应全部并案侦查。专案组则认为,尽管已发的案件有许多相同点,但是缺乏众多的科学并案依据;此外,据幸存者提供的案犯特征和作案方式,有的也大相径庭,相去甚远。为了少走弯路,专案组重新部署警力,设立了新的专案机构:以发案地的郭社、细柳、祝村为主,继续侦破已发的案件;同时,又抽调部分警力,加紧对现发案的侦破,以现案带积案。同时,侦查措施也重新做了调整:
一. 继续加大摸排力度,重点放在外地人员身上;
二. 加强警力,巡逻、守候并采取化妆侦查;
三. 组织幸存者对案犯画像,并继续寻找其他受害者,提供更确切的线索;
四. 技术上与外围地区联系,发现类似案件,提供并案依据;
五. 根据受害者被抢走的三轮车、自行车等物品的特征、案犯的模拟画像,在全市发协查通报;
六. 组织受害者在案发地周围寻找辨认案犯,并重奖提供线索者;
就这样,一张大网已悄然撒开。案件发展到此,专案组对全案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对案件情况有了较为细致的了解,对案犯的刻画也更加准确。因此,侦破工作向良性发展。到了1998年11月,案件终于有了转机!
1998年11月,郭杜专案组根据调查走访和群众提供的线索,发现该乡窑场临时打工人员宋乾平符合其中一名案犯的特征,且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立即奔赴旬阳,在当地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下,于11月13日将宋乾平抓获。经审讯,宋交代了郭杜“11.01”强奸杀人未遂等6起案件,但对其他案件没有任何突破。经警方调查,排除了宋乾平作案的可能性;紧接着,有一名群众向调查民警反映:“9.23”强奸杀人案案发当天,曾见杜永村的张育平在现场周围活动。经查,该张在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遂即派专人守候。1月19日晚,在张育平在外抢劫一辆出租车、驾车逃回家中时被守候的民警发现并抓获。经审讯,张交代了“9.23”抢劫强奸杀人等案两起,但其对其他的案件亦是一无所知。经警方调查,又排除了张育平作案的可能性。警方也是相当的吃惊,连抓两名案犯,只是侦破了几起个案,刚刚形成的观点、认识又受到威胁,个别民警对专案组的正确分析又产生了怀疑和动摇。此时,专案组领导都及时地同大家分析案情,让大家明确:案情是朝着有利于警方的方向发展的,表现为:案件的特点越来越清楚,案犯越来越明确:那就是,除了张育平和宋乾平,还存在着第三个罪犯,真正的连环大案的凶手显然另有其人!专案组下令,案件攻坚已到了最后阶段,所有参战干警务必坚守岗位,坚定破案决心,将一切置之度外,所有刑警、交警、武警及相关派出所全力以赴,务必侦破此案!
1998年12月13日,一名犯罪嫌疑人窜至郭杜街道伺机作案时,被受害人史亚茹认出,经警民合围将其抓获。此人开始抱有侥幸心理,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个人情况,警方不急不躁,不打不骂,耐心教育;外围警方一边调查其身世,一边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结果收获很大,在其住处发现了两个案件受害人的赃物,审讯的专案组成员也通过研究其心理、了解其身世、掌握其弱点,再加之一些审讯谋略的合理和适时运用,给案犯在心理上造成了很大压力,终于迫使案犯彻底缴械。
王万明,男,1957年2月26日出生,满族,原籍是辽宁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馒首山村人,小学三年级文化,现暂住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道办事处雷家寨村。1981年11月,该王在原籍因犯强奸罪被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因表现好被托管,托管后再次犯强奸罪被加刑19年;1986年因患肺结核转送至沈阳铁岭劳改医院,治疗期间,用钢锯锯断窗子钢筋栏脱逃;1991年逃至西安市阎良区其兄处帮看果园,后经介绍与雁塔区雷家寨村寡妇孙小翠相识,次年同居,成为事实婚姻,并生一子。
根据王万明、张育平和宋乾平的交代,有关单位的立案登记和警方查证、走访落实来看,共破获抢劫强奸杀人案件60起,其中强奸或强奸后杀人未遂39起,强奸杀人21起,共死亡21人,最早的案件发生在1992年4月,最晚的案件发生在1998年11月,时间跨度是7年,也就说在这7年中,在西安市长安县的镐京、郭杜、马王、祝村、义井、兴隆、内苑、斗门;雁塔区的鱼化、丈八;阎良区的阎良、振兴、新兴3个区县的14个乡镇、面积约为130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同时有3个各自独立、互不联系的案犯从事抢劫强奸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从地域来划分,60起案件中长安的9个乡镇共有43起,死亡9人;雁塔2个乡镇11起,死亡9人;阎良3个乡镇5起死亡3人。从作案量来划分,宋乾平作案6起,均系强奸后杀人未遂;张育平作案2起,死亡1人;王万明作案52起,死亡20人。因此,在整个强奸杀人系列案中,王万明作案的比重较大。另外,7年的时间跨度也是以他1992年6月2日强奸杀害王英英开始,以1998年11月24日强奸杀害刘立红案结束。
至此,陕西历史上最大的系列强奸杀人案在陕西省公安厅和西安市公安局的巨大努力下,全面告破!
从以上资料中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然而,实际上王军林在交待的时候,警方就将鱼化寨辖区的四起强奸杀人案(其中就有92年王英英被害案)安在了他的身上。户县公安局就将信息发给雁塔分局和鱼化寨派出所,鱼化寨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领着民警还专门买了礼物,拿着2000元慰问金慰问了户县公安局,实际上真凶王万明一直逍遥法外,不得不说是重大失误。
之后,王军林在95年就被处决了。但鱼化寨辖区又发生了多起强奸杀人案,雁塔分局和鱼化寨派出所再次组织力量摸排,但就在他们找不到凶手的时候,上级部门通知凶手是宋乾平,他们又开始抓捕宋乾平。抓到之后,一审讯发现宋乾平没有杀过人,这让再次当地警方陷入迷茫。
直到后来,王万明被抓获,他才交待原来当初安在王军林身上的4起强奸杀人案是他干的。那么当初王军林为什么承认了不是自己干的案件呢?恐怕是当时的办案民警使了手段,让他被迫承认的。而他自己杀了8个女人,肯定是死刑,为了少挨打,干脆直接承认了不是自己犯下的罪行。
而96到98年正是王万明疯狂作案的三年,尤其在97和98年,他就杀死了11名女性。如果当初办案时候谨慎小心,不进行诱供逼供,王万明可能早已经被抓获。
而王万明所在辖区的管段民警王忠祥做检讨时说:“我下片区后,只到了村长家,对住在附近的王万明根本不掌握。”实际上,王万明和姘妇孙小翠就住在村长家旁边,但6年时间无论是片警还是村长都对这一不正常男女关系视若无睹。
更为诡异的是,当初奸杀案发生后,刑侦部门认定凶手为25岁左右,而实际上王万明已经42岁了,这一认定直接将真凶排除在外了。
最诡异的是,王万明抢劫了受害者带牌照的三轮车后,送给家人使用,而直到王万明案告破后,王万明的家人仍然在使用受害者带牌照的三轮车!
而从《西安大案》这本书来看,至少到2005年,一些警察还不知道王万明身上的4条人命被错安到王军林身上的了,至少本书的作者胡杰不知道。
江湖李白曾经总结过王万明和王军林案,认为他们是陕西第一淫魔和第二淫魔,实际上王万明确实是第一淫魔,但王军林则未必是第二淫魔,他到底杀了多少人还不一定。而“二华(华县、华阴)系列强奸杀人案”的案犯李峰波就强奸杀死了7人,是否还有隐案则不得而知。总之,这是一笔糊涂账了。
大家能够从以上信息中看到,以前的社会治理能力是非常低下的。所以现在王书金案,为什么最高法会如此谨慎?实在是因为以前出了很多这样的案例,让最高法不得不小心断案,一旦王书金真的被处死了,那就再也不能张嘴了,他身上是否还有不为人知的秘密就不得而知了!
律法不行,则治安不靖。最高法小心谨慎,是对无辜死难者的敬畏,是对司法公信力的加持。必须搞清楚案犯身上的罪行,才能够伸张正义,否则遗祸无穷!
来源:
https://www.163.com/dy/article/FV4H06E00551TNP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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