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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悍匪之一马汉庆,自由切换身份,最擅长隐匿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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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4 09: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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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悍匪之一马汉庆,自由切换身份,最擅长隐匿自身!

原作者:佚名

出处: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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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汉庆是“中国十大悍匪”中最会隐匿自己的人,能够自由地在抢劫杀人犯和普通人之间转变,他的妻子直到他被抓捕之前都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甚至还给马汉庆生了个孩子。
马汉庆是武汉人,曾化名吴厚宜、刘志强等,从1996年开始犯下特大案件,抢劫金额超过百万,抢劫途中杀死了7人,重伤数十人,警方对其的悬赏金高达20万元。直到2004年才终于将马汉庆抓捕归案,这一追一逃8年,最终马汉庆被判处死刑。
马汉庆,1964年出生于武汉一个普通的建筑工人家庭。初中毕业后,马汉庆到湖北省某建筑公司工作。由于好逸恶劳,经常旷工,1994年起便没有上班。
此后,马汉庆与章俊、周望弟相熟悉,他们为解决吃喝玩乐费用,三人密谋搞钱。
不久,章俊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他的爱人在武汉有机化工厂工作,说这个厂经济效益好,工资高,而且人多,每次发工资需要五六十万元。
为此,他们在化工厂附近守了一个月,基本上摸清了化工厂出纳取钱、经警护卫的活动规律。三人一合计,决定在化工厂发工资时,抢劫提款的车辆……
1996年1月10日上午8时,武汉有机化工厂保安队长和两名财务人员,提着从银行出来的65万元工资款,刚坐进了回厂的汽车里,就被马汉庆、周望弟、章俊抢走。
当年1月中旬,周望弟被击毙、章俊被逮捕,而主犯马汉庆早已逃到广东。
马汉庆逃到广东后,得知警方已向全国发出了通缉令的消息,吓得惶惶不可终日。他突然想到了整容,认为只有整容才能帮他逃过死亡。
他提着抢来的钱,他住进了广州某整形医院。鼻梁垫高,下颌缩小,面部漂白等整容手术做下来,一共花去10余万元。
半年后,马汉庆已脱胎换骨,一个长相英俊的马汉庆打造出来了。他对自己有了信心,又开始出入一些娱乐场所,醉生梦死。
1998年8月,在海南三亚一娱乐厅,他认识了湖南益阳坐台女李艳红,二人情投意合,开始同居。马汉庆对外自称姓吴,叫“彪哥”,是四川人。
不久,马汉庆随身带的钱所剩不多,他又不想出去劳动,决定再行抢劫。这次,他把抢劫的地点选在了远在万里之外的乌鲁木齐。
1998年11月1日,新疆乌鲁木齐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案;2002年6月10日20时许,乌鲁木齐市再次发生持枪抢劫案。这次,歹徒开枪造成一死一伤。两次共劫得人民币17万元。经认定,两案均系马汉庆所为。
2004年10月29日,乌鲁木齐天山区某宾馆附近,一名兑换外币的维族男子被持枪歹徒抢劫,劫走人民币10万元。经勘验,此案仍是马汉庆所为。随后,公安部将马汉庆列为A级通缉犯,悬赏举报人20万元。
11月10日,也就是悬赏公告发布的第二天。海南三亚市一群众在河东区临春河路附近发现一年轻男子,与报纸上刊登的马汉庆特别相似。然后,他向三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举报。
三亚警方迅速调集刑警、防暴民警在临春河路附近进行走访和调查,最终确定马汉庆就住在这里。一邻居说,“彪哥”在这里居住了七八年,以前是租房住,2002年花6万元买了一套房。
邻居口中的“彪哥”正是马汉庆。马汉庆与李艳红生育一个女孩,当时已经3岁了。他没有工作,在邻居的眼中,他整天打牌,是一个“老实”的人。
11月11日下午5时许,马汉庆骑摩托车回家,进入警方预定的伏击圈时,守候多时的民警迅速将其扑倒在地。
在8年时间内,抢劫作案4次、杀死5人、重伤数人、劫得现金92万元的马汉庆终于落入了法网,在2005年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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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2 00: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篇系列:悍匪•马汉庆(一)

北京时间20点30分,也就是当地时间18点半,这正于乌鲁木齐工薪族人群下班的时间,小街上人来人往,多数商店还没打烊。小东梁派出所管界内的固原三巷虽不像西门、二道桥繁华区那样热闹,但也并不僻静。
固原三巷在乌鲁木齐市南部,是条东西走向的街道,向东有 一个叉路口,路口北侧有一个干洗店。案件发生前后,干洗店前的台阶上坐着几名维族妇女,正在闲谈。周围都是当地住户的平房,高低不齐。附近有个不大的庙宇,叫绥远寺。
一个中等身材、体态偏瘦的中年男人,戴着一顶太阳帽,手里拿着报纸,在路边徘徊。他仿佛在等什么人,时而抬头看看, 从表情上看,并不焦急。如果有人留心的话,这个不起眼的男人在这个地方已经耽搁有半小时了。
小街对面,一位30多岁的维族男子,骑着小明星摩托车驶来。车骑得不快,因这里离他的家已不远,环境都是熟悉的,维族男子并没特别在意周围。但这边的中年男人已经注意到他。
中年男人已不再无目的地走动,他朝维族男子瞄了瞄,摔打着手里的报纸。向骑摩托车而来的维族男子迎面走去。
中年男人在小街的中央把对方拦住。
维族男子有些奇怪,不知对方有什么事情。
中年男人突然丢掉报纸,亮岀用报纸挡着的手枪。
维族男子愣住,他的意识还没反应过来,摩托车已下意识地停住。
中年男人用枪比划一下,示意维族男子离开摩托车,对方并没反应,中年男人手里的枪就响了。“咣咣”两枪,一枪打在维族男子的胸上,一枪打在腹部,维族男子和摩托车一起摔倒了下去。
薛颖茹是干洗店的女老板。她正在店内干活,听到枪声,立刻走出店门。她看见一个“维族小伙子”骑着一辆摩托车从东边的巷子里飞快地开了过去。她掉过脸朝另一方向看,看到在离她家店门七八米的地方,另一个维族男子坐在地上,左手扶着自己的腿,一副很痛苦的样子。
大约过了一分钟,这位维族男子缓慢地倒下,平躺在地上。
维族男子显然是被枪打伤了,她所认为那个骑摩托车逃走的“维族小伙子”,就是方才开枪的人。
不久,警察来了。
当警察找到她询问时,她是这样描述的:“那是个维族男青年大约20多岁,个子不太高,体态很瘦,没留胡子,他的脸比较长。”她眼睛转动着,想了想,补充说,“骑摩托车逃跑的人,我一眼看上去像是维族,肤色发黑,穿的衣服朴素,很随意的样子。
出租车司机李立明是个回族青年,他下班到公司交完车回来,刚刚走进家门,就听到外面响起了枪声。
他不认为是打枪,很随意的出来看看。
他看见一辆红色雅马哈小五铃摩托车倒在马路中央,一名男子把摩托车扶起来,发动,骑上车,向东边开走了。
李立明的目光始终跟随着他,他看见这个人手里拿着件什么东西,快骑到巷子口的时候,他把那件东西别到腰里,此时他才意识到,那是把手枪。
他这样描述那位携带手枪的逃跑者:“这个人看起来特别瘦,像是吸毒的人。身高1.7米左右,脸色发黄.身上穿暗红色T恤,戴蓝黑色鸭舌帽,年龄在20到30岁之间。”
李立明说,那个骑摩托车的人离开之后,他才看到街道中间躺着一个人。
这时,几位维族群众已经围拢过去,一位维族大叔用维语喊着什么,另一个维族青年骑上摩托车,朝刚才那人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躺在地上的人脸色很白,还在喘气。
不久,周围群众把他抬起来,送医院了。李立明看见他的眼 睛是睁着的,但始终没有说话。
李立明对警察说:“那个逃跑的男人像维族人。”后来他断定:“他就是维族人。”
回族老汉王喜财案件发生时在绥远寺里练功。他也是重要目击者之一,他从绥远寺出来,恰恰也看见了那个骑摩托车逃跑的人。
老汉眼神不错。警察找他调查时,他强调这个人30岁左右,但他认为这人骑的是黑色摩托车,穿的也是黑色t恤。
至此,几位重要的目击者在摩托车、衣着的描述上,已经出现了分歧。
另一位骑三轮摩托送煤气的工人当时也正路过绥远寺门口。他听到枪声,连忙刹车。逃跑的男人骑着摩托车朝他駛来,在距他五六米的地方开过。他清楚地看到他左手扶把,右手朝腰里插枪那个动作。当时他瞪大了眼睛。他甚至能描述出那只手枪的样式,很像“五四”式手枪。他说,这人别好枪之后,拐了个弯,加大油门开远了。
警察询问逃跑者的相貌,送煤气罐的工人的描述似乎比其他人更为贴切。他说:“那个人高鼻梁,瘦脸型,上唇有胡子,大约30岁左右,不像是汉族人。”
但对逃跑者衣服的描述,他显得把握不大,想了一阵子说: “衣服好像是浅颜色的吧?”
案件发生后,维族青年阿不都•艾尼拨打了110电话报警。 当时是6月10日晚上20时45分。
110指挥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发出通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科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乌鲁木齐市政法委书记张彦勇,公安局副局长黄亚波,刑侦支队副支队长苏彦冰、副支队长薛鹏以及自治区公安厅刑科所的朱寿云等人也都及时赶到了现场。
现场勘査工作于当晚21时15分开始,22时结束,勘査工作在自然光线下进行,当日天阴。
据现场勘査报告称:技术人员在现场马路上提取到两枚五一式手枪弹壳,弹壳的西侧1.75米有一处27x16厘米的血迹,血迹东边有报纸、塑料袋等物品,血迹西侧2.6米处提取到五一式手枪子弹弹头一枚,弹头的北侧靠巷道墙有一个垃圾箱,现场在固原三巷16号门外十几米处。
现场十分简单。
简单的现场一如目击群众所描述的那个简单的作案过程: 犯罪嫌疑人在路上拦截住被害人,二人没有语言的交流,犯罪嫌疑人随即开枪,把被害人击倒在地,然后骑着被害人的摩托车离开。
这个简单的作案过程后来被黄亚波副局长归纳为四个字: “干脆利落”。
前面说过,6月10日这天,市局几位领导及支队的刑警们在西站为解救人质已经奋战了整整一天。晚上又突发持制式枪支抢劫案,无形中给他们增加了新的压力。大家都没有休息。当时黄亚波调市局担任副局长不久,现场指挥仍带着支队长的风范。苏彦冰从分局抽调上来仅三个月,薛鹏则是黄亚波的老部下,现场工作仍有着雷厉风行的老传统。
黄亚波迅速成立了指挥部,把此案命名为“6・10”案件, 在现场勘査的同时,组成了若干汉语系和维语系的侦査小组,立即着手开展工作。指挥部组织警力沿犯罪嫌疑人逃跑方向进行追击,并在全市重要路段设卡。乌市交警全部上路,配合查找被抢 劫的摩托车。
前往医院的侦査小组很快传来信息:被害人热合曼•买买提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此后法医提供的尸体鉴定书表明,热合曼所中的两枪皆为致命伤:第一枪从他胸部第五肋间穿过,向下穿透横隔,造成多处肠管破裂。第二枪虽然打在腹部,却造成热合曼腹动脉断裂,腹腔大量积血,并洞穿第二腰椎。热合曼因大动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当天夜里,经过各侦査小组的努力工作,案件的性质和基 本情况已经查清:这是一起以抢劫为目的的持枪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孤身作案,持军用手枪杀死一人,抢劫人民币4.7万元及摩托车一辆。现场提取到五一式枪弹射击弹壳两枚、弹头一枚,口径7.62毫米,经技术鉴定,确定枪支种类为五四式手枪。
尽管该案抢劫的人民币数额并不十分巨大,但案件的性质及影响极为恶劣。光天化日下,使用军用枪械抢劫,这在乌鲁木齐市是不多见的。这使人立刻联想起几年前在边疆宾馆持军用枪支抢劫杀人的白宝山,造成人心恐慌。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抢劫时杀害无辜维族群众,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个案件理所当然引起了乌鲁木齐警方及黄亚波副局长的高度重视。
在案件分析会上,黄亚波再次强调了这个案件的突出特点是 “干脆利落”。从犯罪嫌疑人选择的作案地点、作案对象,从他实施作案的时间、过程都鲜明地表明了这一点。换句话说,这个看似简单的现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极不简单的犯罪背景。
由于这一突出特点,规定了案件在诸多方面有其特殊性。 首先,尽管犯罪嫌疑人白天作案,且选择了在人们下班、街上行人较多的时段,但因其作案手法“干脆利落”,他给周围目击者留下的印象却是模糊的和互相矛盾的。
现场走访中,我们找到目击证人多人,这些证人提供了大量的细节,然而,因案发突然,其作案时间极短,多数目击者是在听到枪声之后才注意到他,惊诧之间,他已逃之夭夭。因此,目击证人对犯罪嫌疑人的描述存在着重大的差异。
乌鲁木齐是个多民族的城市,警方在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汉语系还是维语系的问题上,就遇到了困难。侦查员在现场访问中, 几乎所有汉族群众和回族群众都众口一词地说犯罪嫌疑人是维族人;而维语系的目击群众却众口一词地说他是汉族人。
对摩托车的描述也有很大差别,有人说是小明星,有人说是雅马哈;有人说黒色,有人说红色。犯罪嫌疑人服装,有人认为是深颜色的,有人认为是浅顏色的,莫衷一是。
现场所反映出来的这些细节,对刻画犯罪嫌疑人,侦破案件极为重要,这些互相矛盾的描述,造成判断上的困难,无疑给下一步的侦査工作带来影响。
从另一角度上说,我们可以认为,这正是犯罪嫌疑人采用干脆利落的作案手法所追求的一个效果。
第二,为了达到“瞬间作案,迅速逃离”的目的,犯罪嫌疑人事先作了大量准备。
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能够“干脆利落”,在作案地点专意等候,目标人出现后从容上前,开枪就打,抢了就走,都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现场是会说话的,越是简单的过程,背后的酝酿、准备时间就越长。他拔枪就打,说明他早已锁定了目标。他能正确地把握住时间和地点,说明他可能多次跟踪,清楚地掌握了被害人的行动规律。他从容逃脱,说明他对逃跑路线、街道里巷熟悉。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道路通畅,胡同众多,有利于逃脱而不利追捕,这也说明,逃跑路线是他精心选择的——这都是一个刑警必须思考的事情。
这天夜里,黄亚波失眠了。
两个案件,给他以不同的剌激,却同样影响着他的心情。
西站绑架案,为他提出一大堆需要思考的教训,固原三巷持枪抢劫杀人案,为他提出一大堆需要捋清的问题。
黄亚波是个喜欢思索的人,也喜欢和他的爱将们碰碰感觉, 通通思路。
他不愿在夜里打电话搅扰他们,睡不着觉,便回到他的"老 家”——六道湾刑警支队,瞧瞧谁在值班,和老部下们聊一聊, 听听他们的想法。此时他已隐约感觉到,他遇到的,很可能是他的一个新的对手。
当时的黄亚波,不可能知道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职业,也不会知道他是哪里人,有怎样的历史;但是,“干脆利落”的作案特征,已经给他提供了太多的东西。
他是个惯犯。
持有军枪,说明他有犯罪前科。
这个人胆大心细,作案前的准备充分,有和警察打交道的经验。
他有可能采用同种方法多次作案或连续作案。
薛鹏和一大队长张青等人对黄亚波的分析十分认同。
假如我们有超越时空的能力,能全视角地看到案件的另一面,我们就会发现,黄亚波的分析,薛鹏乃至刑警支队众多参战人员的分析,在很大程度上是准确的。
瘦削的男人为此次作案,准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作案目标人是他精心选择的,他在众多的倒汇人员中选中了热合曼,因热合曼喜欢单独行动。他“上班” 一个人骑着摩托车来,“下班”也是一个人骑摩托车回家。他倒汇的现金,就放在摩托车座位下的暗箱里,数量在40至80万元之间,这正是他要抢劫的理想数目:一个人可以携带的能够令他满意的数额。热合曼警觉性不高,行动比较随便。
此后的若干天里,他从早到晚,采用各种方法跟踪过被害人。这些天,热合曼成了他所有活动的一个中心点。
热合曼在聊天。
热合曼在吃馕喝啤酒。
热合曼骑着他的小明星摩托车在街上兜风...
那双眼睛—深陷在眼眶里的阴冷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他。
热合曼出现在二道桥市场,支着摩托车和朋友说话,瘦削的男人就在附近徘徊。
热合曼骑摩托车回家,瘦削男人像鬼影一样从墙角走出,注视着他家的门槛。
热合曼每天什么时候离家,走哪条路到炒汇市场,在市场上待多久,在那里吃饭,他什么时候离开市场回家——瘦削男人都摸得一清二楚。
在这些情况他都熟知了之后,
的所有街道里巷,寻找着最佳“办事”地点。他在这些街道里巷里走来走去,形地貌,熟悉这里的街道走向、地形地貌,以确定他的逃跑路线。
一切准备妥当,他动手了。如前所述,他一语不发打倒了热合曼,抢走热合曼装现金的摩托车,扬长而去。在预定的时间里驶过几条街道,在确认无人追赶之后,他把摩托车开进一个大门。
这是一处居民区,后边有个菜市场。
他从大门进去,把摩托车停在一栋楼房的侧面。这很正常, 并没引起周围的注意。此时他才打开摩托车车座,在座包里拿出一个红色的袋子,里边装着人民币。他看到那个袋子并不像往常那样装得鼓鼓的,略略地显出些遗憾,黝黑的脸膛上滑过一丝难堪的表情。
不容他多想。他随即离开了摩托车,步行走出大门。
他走过两条街,在一僻静的地方把红袋子和作案时戴的太阳帽丢在一个厕所里——出来时他的装束已然改变,从容地拦下一辆出租车,离开。
在第二天市局召开的案情分析会上,黄亚波亮明了自己的观点。他再次强调“干脆利落”是“6 • 10”案不同于其他案件的一个显著特征。他断定,这不仅是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特征,也应该是他的性格特征。
薛鹏汇报了被害人的情况。
被害的热合曼是乌鲁木齐的个体倒汇人员。经调査,他习惯于把倒汇的现金放在摩托车车座下的座包里,通常携带人民币的数额在50万左右,但这次遇到抢劫时,座包里并没有那么多现金—仅有4万余元。因热合曼在市场上刚把现金出手,而美金还没收账。
会上,黄亚波要求乌鲁木齐市各分县局分片包干,在全市范围内査车、査枪、査人,不留死角。
查车的任务第一天晚上就布置下去了,当时的重点是上路设卡,排査在路面上行驶的摩托车,而这次他要求全市警察,对所有的摩托车进行地毯式大排査。
下午15点30分,犯罪嫌疑人遗弃在居民大院的被抢劫的摩托车找到了。大院在新华南路,距案发现场约4公里,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家属院。
摩托车的被发现,至少有两个意义:一、明确了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的逃跑方向和路线;二、为我们提供了第二个工作现场。
此后,刑侦支队副支队长薛鹏、大队长张青率领侦査员,围绕着这个家属小区,做了长时间的大量的工作,发现了若干有价值的线索,这是后话。
随着侦査工作的深入,围绕着犯罪嫌疑人还有几个问题,是必须搞清楚的:一、他究竟是维语系,还是汉语系?二、他是乌 鲁木齐人,新疆人,还是内地人?三、他的枪,在此案发生前, 是否在乌市乃至新疆打响过?
其实,这个案件一发生黄亚波和他的战友们就有似曾相识之感。案件发生的当日,黄亚波指示刑侦支队技术科,立即把固原三巷的射击弹壳和乌鲁木齐乃至新疆境内历年发生的持军用枪械作案的现场弹壳进行实物比对。
结论很快就出来了。
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弹壳、弹头,与四年前发生在乌鲁木齐团结路的另一起持枪抢劫杀人案现场提取的弹壳,被证实发射于同一支“五四”式手枪。
这是一个重大的发现,一下子把案情向前推移了四年。
四年前,同一条枪,同一个人,以同样的手法,在乌市作过同一类案件—这在案件侦査上有什么意义,它将如何导我们走向案件侦破的彼岸呢?
编辑于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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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2 00: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篇系列:悍匪•马汉庆(二)

时隔四年的案件,在一般人的记忆里,已经模糊了,在刑事警察的记忆里,却依然十分清晰。
我们不妨跟随着他们的侦査脚步,把时间向前推移一下,一起回到四年前的1998年的冬天。
先看看背景。
1997年9月17 日乌鲁木齐边疆宾馆曾发生过震惊全国的白宝山持枪抢劫杀人案。白宝山在光天化日之下,持枪横行边疆宾馆,开枪打死七人,击伤五人,抢劫人民币140余万元。此案新疆人至今记忆犹新。
白宝山案件在各大媒体报道后,边疆宾馆陆续又发生过一些抢劫案件,引起了乌鲁木齐警方的高度重视。他们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倒汇的维族人员也加强了自我保护意识。
然而,一年后,确切说一年零两个月后,又有人持军用枪支,沿白宝山的老路,在边疆宾馆一带开枪抢劫杀人——案件再次震动乌市。这也是继白宝山之后,有人使用军用枪支,在乌鲁木齐打响的第一枪。
1998年11月1日11时20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接到市局110报警中心的电话。电话称,当天上午,在市区团结路四道巷发生了一起持枪杀人抢劫案,要求支队技术部门勘査现场。
接报后,当时担任刑警支队支队长的黄亚波率副支队长蒋永禄,技术科热依木,二大队教导员张青,副大队长张征,以及汉族和民族侦査员于当日上午11点35分到达现场。
黄亚波等人听取了先期到达现场的分局领导的汇报,技术科对现场进行了勘査。中午14时,勘査结束。
勘査在自然光线下进行,当日天晴,有微风。
现场勘査报告称:在四巷27-29号院门前的地面上,距西侧路沿60厘米处有一枚7.62毫米手枪弹壳,弹壳底部印有 53.21.1字样;在该弹壳东侧120厘米处,即小街中央,有两枚五一式7.62毫米手枪弹壳,两枚弹壳底部均印有63.11字样。 现场三枚弹壳均已提取。
团结路四道巷是一条南北向的小街,这条路看上去比固原三巷更狭窄一些。现场有一座三层的带拱型门窗的小楼,其余都是平房。枪击地点附近有一堆碎砖头, 对面是个小店,拉着铁樋栏门。临近的平房小门被油成红色,比较醒目。现场附近有一个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
被害人哈帕尔•买买提已被送到医院抢救,虽被枪弹击中, 但神志清醒。
哈帕尔介绍说:“今天早晨10点左右,我骑着摩托车去边疆宾馆做生意,当我路过团结路四道巷的时候,突然,路边有人向我开枪。我摔倒了,但我立刻就爬起来,朝回跑。那人追着我, 连续朝我开枪。我没有停下,一直跑到路口,这时我才回头看看,我看见那个人骑上我的摩托车,向延安路方向跑了。”
被害人维族,男性,49岁,亦是乌鲁木齐的倒汇个体户,家住团结路。他的伤势经医生检查,诊断如下:左上腹弹孔贯穿伤,胃网膜右动脉断裂,结肠多处灼伤,医院为他做了胃网膜右动脉结扎术、肝右叶破裂修补术、结肠灼伤修补术。法医鉴定结论为重伤。
汉族上査员和民族侦査员分别对目击群众进行了现场走访。 侦査员王超等人在八户梁派出所访问了汉族目击群众。
陈勇是建筑工地的工长,26岁。他说:"今天早晨10点多的时候,我起床洗脸漱口上厕所,朝回走的路上,我听到路北头发岀'砰’的一声。我回头一看,看见一个人站在路边,举着枪朝另一个人射击。我亲眼看见他又打了两枪。紧跟着,开枪的人骑上摩托车,朝我这边过来。我向后闪了闪。他经过我时下坡, 差一点摔倒。然后他开到路口,朝新疆大学方向去了。”
据他说,开枪的地方距离他有四五十米远。
王超问:“开枪的人经过你身边的时候,你见他长得什么样?”
陈勇说:“这个人眼睛有点向里陷,鼻子稍高,肤色挺黑的,看上去像是维族。有40岁,穿一件土色羽绒服,带帽子的那种。帽子戴在头上,衣服很长。”
王超又问:“现场还有没有别的人看到那个人开枪? ”
陈勇提供说:“当时在场的有两个汉族妇女和一个维族小伙子。”
侦査员们很快找到了这个维族小伙子,他就在现场附近的巷子里住。他也说:“开枪的人,是个维族。”
后来,侦查员找到陈勇所说的那位妇女,但她不是汉族,是俄罗斯族,叫佘玉娥,已经62岁了,退休后在某东欧汽配公司当翻译。
她告诉侦査员:“我去上班,10点差5分路过四道巷,在我走到农业银行前面一点的时候,有个骑摩托车的人从我身后开过去。不久我听到几声枪响,看到骑摩托车的人连车带人倒了下去。另一个人走过来,骑上摩托车跑了。那个开枪的人跑了之后,我对面过来一个汉族女人,40岁左右,她对我说,她看见开枪的人,是一个维族,被打的也是一个维族………
这个汉族妇女,侦查员们没有找到。
民族组警察找到另一位目击证人叫奴里汗曼,40岁,但她是位维族妇女。
"今天早晨,不知道几点,我出门,看见一个50岁的、和一个高个子年轻人在抢一辆摩托车。年轻人突然从怀里拔出枪来,向老一点的人开了一枪。老一点的人向北跑,他又开了两枪。被打的老一点的人喊了一声,年轻一点的人这才跑回来,骑上摩托车向南跑了。"
侦查员问∶"后来呢?"
奴里汗曼说∶"后来,周围一下子围上来好多人,在那里说后,我就回家了。过了一会儿,我再出来,听他们说,被打的人被送到医院去了。”
她回忆说∶"打枪的人1.75米左右,很瘦,约40多岁,脸点红,有点像吸毒的人。这个人长得很像维族人,穿的也像维族人。”
伤的哈帕尔住在乌鲁木齐第二医院急诊室,他的朋友牙合甫陪伴着他。
民族侦查员前来做笔录时,牙合甫告诉他们∶"今天早晨)10点多,我在家里听到'啪'的一声响,我以为有人放炮,接着到两声。跑出去一看,是哈帕尔。他捂着肚子,往陶瓷厂方走了有十几米远,就倒下了。我赶紧跑过去,把他扶起来。我送他去医院,他说要去他弟弟家。我就陪着他一起去了他弟家。然后,带上他弟弟,我们一起打出租车,到了这里…
哈帕尔的弟弟叫阿英布吉,维族37岁,阿图什人。他们并不是亲兄弟,而是好朋友。阿英布吉也是个个体户,在新疆宾馆某普托运部工作。
阿英布吉说: “我和哈帕尔住一个院子,他在边理宾馆倒外汇,他从1993年就开始搞。我们是好朋友。今天早晨我打开车房门,要出去。牙合甫叫我,说,哈帕尔叫人拿枪打伤了。我出来哈帕尔已经坐在一辆岀租车上,我就坐着他们来时打的夏利车,跟随他们到了二医院。路上牙合甫说,哈帕尔的摩托车被人抢了, 但车上没有钱。用枪打他的人,是个汉族,高个子,脸很黒,穿黑色衣服。我问哈帕尔,那个人他说话没有,他说的是维语还是汉语?哈帕尔想了想,没有回答。
阿英布吉和哈帕尔是合伙做生意的关系。当年1月,阿英布吉拿出100万现金给哈帕尔倒汇,3月算过一次账。阿英布吉说,他们之间没有确定每个月交多少利润,哈帕尔挣到多少钱常给他讲,有时,拿来一些钱交给他。
“我们像亲兄弟,我信他,所以给他投资。”阿英布吉这样说。
阿英布吉介绍“哈帕尔每次做生意身上都带着100万人民币,昨天晚上,他用100万人民币买了美元,转卖给了内地人。他今天好像是要去一个朋友那里,取兑换好的人民币的,结果路上出事了。
民族侦查员问∶"你怎么会知道这个事情?"
阿英布吉说∶"哈帕尔在抢救室做手术时,有个倒汇的维族人过来看他。这个人说,哈帕尔把钱放在了他的家里,说好的昨天晚上要去找他,结果没去。他还说,哈帕尔身上要是没带钱的话,那就是要到我那里取人民币的。"
民族侦查员问∶"你认不认识这个人?"
阿英布吉说∶"认识。"
侦查员找到了这个人,他叫克里木,29岁,喀什人。在x比娅大厦工作。
克里木说:“我跟哈帕尔的关系很好。10月31日晚上,他曾到我家,把64万人民币放到我家里,他是和另一个倒汇的人一起来的。那个人和哈帕尔不是合伙人,但是一起做生意的。阿帕尔把人民币放在我家里,是因为太晚了,他一个人带回去他不大放心。”
克里木也是倒汇人,他主要是从哈萨克斯坦人和俄罗斯人手 里购买美元,然后卖给回族和汉族人。克里木证实,哈帕尔和多个倒汇的维族人都有往来,并有着债务关系。
1998年“11 • 01”案件曾给乌鲁木齐警察布下重重疑云, 侦査工作始终在一个怪圈里打转转。像2002年“6 •10”案件一样,几乎所有目击证人都认为开枪的是个维族人,就连那名维族妇女奴里汗曼也不例外。被袭击的哈帕尔开始时说对方是个汉 族,但并不坚决。50天后,当民族侦査员向他核实情况时问他:
“这个人到底是哪个民族?"他说:“这个人到底是哪个民族我没看清楚,当时他双手举枪,把脸挡住了。”
"11•01"案,在侦査思路上,当时更偏重于哈帕尔周围的关系人作案,因为他和其他倒汇人确实存在着比较复杂的债务关系,他欠别人的钱,别人也欠他的钱,一圈一圈的连环账,开出来的名单涉及十几个人。其中有喀什人、那斯尔江人、俄罗斯人、阿拉木图人、住碾子沟的人、住体育馆的人……有的债务人,他连名字都说不清楚,只记得对方的相貌特征。
然而康复中的哈帕尔经过回忆,向警方提供了一个非常可疑的情况:
案发前两天,也就是1998年10月30日有一辆挂着乌鲁木齐牌照的白色面包车,曾经停在参加车房前。车玻璃上,粘着深色薄膜,他模糊的看到里面坐着两个人,当时害怕而并没有十分留意。可是第二天,他发现这辆面包车又出现在他家门口,这次他朝里面看了看感觉到里面的人在盯着他。哈帕尔推着摩托车出来,心里有些忐忑不安,总觉得有问题,果然他骑上摩托车朝前走的时候那辆白色面包车也启动了,在后面慢慢地跟着他。哈帕尔朝陶瓷厂方向拐弯,那辆车也打亮这边的拐弯灯,但是车没有跟过来,而是向二道桥方向直开了下去。
这个情况,他向他的好朋友阿英布吉说起过。
哈帕尔还提供了一些可疑人员的名单,他感到那些人的眼睛总在盯他的钱袋。这种种的担心,使他警覚。也正是这个原因, 他那天晚上没把钱拿回家,放在了克里木家里。
围绕着哈帕尔提供的白色面包车,侦査员做了很长时间的工作,始终没有找到线索。另外,那辆被抢劫的摩托车至今没有下落。
因“11•01”案是继白宝山之后,第一次出现的持军用枪支抢劫的案件,市局领导很重视,曾多次听取汇报,指示乌鲁木齐刑侦支队全力侦破。但此案犯罪嫌疑人只抢走了一辆摩托车,并没抢到一分钱,在案件的定性上就比较模糊。警方的认识,渐渐倾向于是炒汇人之间,因内部矛盾而引发的抢劫案。
现在看,这一侦査方向是有偏差的 因而,经过旷日持久的工作,案件始终没有侦破。那只五四式军用手枪,也始终是个谜团。
2002年“6・10”案和1998年“11・01”案两案的并案, 扩大了我们的视野,増加了侦査线索和条件。关于两案间的联系,可谈的话题还是很多的。
这两个案件,在作案特征上,非常一致。其实作案特点正如黄亚波所说:“干净利落。”
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方法基本一致袭击,目标都是倒汇人员。选择的行动路线作案手段十分接近,都是在半路上拦截骑摩托车的当事人,拦截后并不说话,上来就开枪射击,把人打倒后抢到摩托车便迅速离开。
哈帕尔的摩托车车座包里通常装着60 ~100万人民币或相应的美元,也是由于偶然因素,哈帕尔在前一天晚上把钱放在了朋家,才免遭劫难。
两案目击群众对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的描述相当一致:瘦削 、皮肤黑、高鼻梁、深眼窝,身高1.75米左右。
两案中,他都戴着帽子。
1998年“11・01"案和2002年“6・10”案件一样,汉语系的人都认为他是维族,但遇害的哈帕尔依然觉得他像汉族,尽管不是十分肯定。
并案,使乌鲁木齐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的刻画,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黄亚波、苏彦冰、薛鹏、张青等人各抒己见,很快得出以下两点共识:
一、两案不仅出现了同一支枪,还应认定,作案的犯罪嫌疑也是同一个人。
这一点非常重要。
二、1998年所判断的倒汇人员内部作案的可能性被否定。
由此,一个新问题凸现出来,成为全案的焦点:是什么原因,使他在相隔那么长的时间后,以同一方式,在同一地点,每个细节都像复制一样,重新作案?
这似乎是一个很有内容的',很有讨论价值的话题。
为什么呢?
时隔4年,犯罪嫌疑人重新作案。4年并不是一个短的时间,4年间他在哪里?
这个问题延伸下去 涉及的问题极多。警方对这一案件的所有思考都要重新进行校正。
犯罪嫌疑人的职业。
从犯罪嫌疑人持有军用枪支,作案的老到看,它具有鲜明的职业犯罪特征。持有枪支的职业犯罪者,对枪有着极强的依赖心理,白宝山也是如此,即使是远赴外地,他也是枪不离身的。
假设他4年间不作案,那么,作为职业罪犯,他这些年里靠什么生存?
紧接的就是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问题。
他究竟是哪里人?是乌鲁木齐人,新疆人,还是内地人?
在乌鲁木齐,我们只査到1998年“11•01”一宗积案。那起案件,犯罪嫌疑人除了抢到一辆不值什么钱的摩托车,并没抢到现金。就抢劫案来说,他是一次失败的作案。那么,在“11•01”案发生后,他究竟有没有继续作案?作案,在什么地方,采用什么手段?
他所持的军用枪支来自何方?
这是个老问题。警方现在能确认的只是,这只军用手枪,不属于新疆境内的失踪枪支,它应该另有源头。
民族问题。
这也是个老问题。两起案件中始终都困扰着警方。
假如他是汉族—加上枪源因素,他由外地来乌市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假如他是少数民族,他离开乌鲁木齐,乃至新疆,去内地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否则,很难解释,他这四年中在乌鲁木齐,乃至新疆没有作案记录的这一长段的空白。
结论是显而易见的。
正确的思路对侦查工作的深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新疆警察的目光已不止局限在乌鲁木齐,也不止局限在新疆,而是向全国拓展了——向新疆到西北,从西北到全国。
黄亚波决定,派专人赴北京,携带着两案现场提取的射击弹丸样本,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比对,寻找枪源,以扩大侦查线索。 6月底,副支队长刘豪杰携带着两案的弹壳、弹头样本专程飞往北京。他带着新疆警方的期望,来到北京市刑事科学研究行。北京刑科所有着一个规模庞大的全国枪弹痕迹样本库。刘豪杰请他们协助,把乌鲁木齐两案的弹壳、弹头样本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枪案现场提取的弹壳、弹头样本进行实物对比。
2002年7月4日,北京市刑科所作出了惊人的鉴定结论∶经实物比对,1998年"11•01"案现场提取的射击弹壳,2002年"6•10"案现场提取的射击弹壳、弹头与1996年1月10日湖北省武汉市古田银行分理处门口一起特大持枪抢劫银行案现场是取的射击弹壳、弹头吻合上了,被鉴定为同一支"五四"式手枪所发射的弹壳、弹头。
在北京专候消息的刘豪杰十分激动,他立刻打电话给黄亚波和苏彦冰,向他们作了汇报。
新疆的警察也立刻振奋了起来—犯罪嫌疑人的真实面貌,一下子暴露了出来,他们起码在两个方向上,证实他们的判断是正确的:
第一、犯罪嫌疑人果然是累犯,其作案范围果然超出新疆,但他们没有想到,会是武汉。
第二,犯罪嫌疑人果然在"6•10"案之前作过案子,但并不是如他们估计的在4年之间,而是在4年之前。
六年前发生在武汉古田工商行分理处的马汉庆抢劫银行提款车案,是当年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该案与在北京的鹿宪州抢劫银行运钞车案发生在同一时期。鹿宪州先后四次持枪作案,第一案发生在1995年12月13日,抢劫北京城市合作银行滨河路支行运钞车,致使一人死亡,三人重伤。案件震动了北京。而鹿宪州后三案案发时间是1996年2月、6月和8月。马汉庆持枪抢劫银行案发生在1996年1月10日,打死四人,重伤三人。 案件也轰动了武汉。
在当年,抢劫银行案件在全国还鲜有发生,案件影响之大,人们记忆犹新。
1996年9月8日,鹿宪州在北京被捕。而马汉庆始终逍遥法外。为此,公安部向全国发出A级通缉令,在全国范围内追捕马汉庆。此案新疆警察至今有着深刻印象——
他们的确没有想到,这个两次在新疆乌鲁木齐冒头的持枪抢劫杀人犯罪嫌疑人,正是失踪了六年的武汉持枪抢劫银行案的主犯——马汉庆本人!
对于新疆警察来说,使他们兴奋的还有新疆乌鲁木齐两案中,一连串悬而未决的问题一下子都有了确切的答案——
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确定了,他就是马汉庆,汉族,1961年出生,武汉市人,祖籍河南。警方因并案很快就可拿到他本人的照片、血型和十指指纹等重要资料。同时,五四式军用手枪的枪源也找到了。这只手枪,就是六年前在武汉马汉庆抢劫银行时使用的手枪。由此,他们还可以获得大量的关于马汉庆前案的材料和有关他的家庭、他的履历、他的社会关系等与侦査破案相关的 大量资料。
黄亚波指示苏彦冰、薛鹏,立即和武汉公安局取得联系,组织精干小组,立即飞往武汉,进一步沟通有关马汉庆的情况。
此时,并案的消息也传到了武汉。他们甚至比新疆警察更为兴奋—来自北京和新疆的电话使他们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对武汉警察来说,自1996年"1•10"银行抢劫案发生后,主犯马汉庆已经消失了6年又180天。武汉警方动用了大量警力,在武汉及周围地区进行了大范围的追捕,公安部向全国发出 A 级通缉令,马汉庆却仿佛在人间蒸发,消失得无影无踪。六年间这一案件的侦查工作始终没有停止过,他们把主要力量放在了与马汉庆有关联的东南沿海各省,做了大量的艰苦细致的深挖工作。他们也在等待着那只"五四"式手枪打响,但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打响的地方会在数千公里之外的遥远的新疆。
新疆警察忙着查航班,订机票,要飞武汉。武汉警察在电话里就把事情调了过来,说∶"你们不用来,我们马上过去。"10分钟后双方第二次通话,武汉方已把机票订好,通知他们航班班次和抵达乌鲁木齐的时间。
当天晚上,两地警方的精英们已然坐在了一起,大家都有成功会师的那种感觉。
但还有好多事等待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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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2 00: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篇系列:悍匪•马汉庆(三)

时间由1998年新疆11•01案,再向前推溯两年,我们来到1996年的武汉。
武汉市当年是由武昌、汉口、汉阳三部分组成,由长江和汉江相隔。
如果展开武汉市地图,我们可以找到古田路,它在武汉市的西北角上,靠近市郊。古田工商银行坐落在古田路西端,是一座三层小楼。楼前有不大的空场,能停放汽车和自行车。不远处有个汽车站,侧面是一片住宅区的楼房。
1996年1月10日上午8时40分,武汉有机合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杨某、袁某、钟某及经警队副队长戴某、经警成某五人,乘坐公司司机冯某驾驶的依维柯汽车,来到古田银行分理处,停在大门外。公司财务人员和押款的保安人员进入银行,提取公司的职工工资和奖金。
他们前一天已和银行预约好,银行方提前作好了准备。财务人员很快就把650970元人民币清点完毕,装进密码箱内。
9时许,公司取款、押款人员办理完手续,准备离开。应该说这些有关人员还是训练有素,有着一定的防范知识的。经警副队长戴某先来到银行外边,察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外边很平静,他没发现什么异常。返回后,通知了提款人员。随之,杨会计和成某把密码箱从银行提出,走向依维柯汽车。车门打开,杨会计已把密码箱放到车上,人也刚刚迈进车门
这时,突然从车的侧面蹿出两名持枪的蒙面歹徒,一个高大魁梧,一个中等身材体型偏瘦,二人疾步赶来。提款、押款人员看到了危险的临近,但还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高个子歹徒手中的枪已然冒岀火舌。
走在后面的袁会计和戴副队长首先被子弹击倒。
高个子歹徒三步两步便蹿到车门前。他再次开枪,紧靠车门的杨会计中弹栽倒,司机冯某也被击中伏在了方向盘上。
高个子蹬上汽车,快速将车上的密码箱抢走。
此时,银行周围的马路上、汽车站前都站着一些群众,他们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和血腥场面惊呆了。
银行门前停着三辆出租车,路边还有几辆被武汉人称为“麻木”的拉客的电动三轮车。一辆“麻木”突然启动,朝银行门口开过来。开“麻木”的人的确有些麻木,他想过来瞧热闹。
在后面掩护高个子的歹徒回手就是一枪。“麻木”途中翻倒,开“麻木”的司机中弹摔在了地上。
紧接着,一辆停在路边的红色神龙富康“的士”启动,快速开来,在二位歹徒身边刹住。二歹徒携密码箱迅速上车。神龙车立刻转舵,开上马路,加速,箭一般向东逃窜了。
现场一片混乱,地上到处是血。依维柯车门打开着,车上车下,受伤的人在呻吟。那个被击倒的“麻木”司机伏在地上,一动不动。
如果慢镜头播放,武汉抢劫银行提款车的过程,就是这样。
而实际上,整个案发过程十分短暂,中间衔接极为紧凑,从歹徒开枪到逃走,仅用了不到一分钟时间。人们在惊愕中还没还过魂来,他们已然逃之夭夭。
人们惊魂未定——这期间有一段暂短的空白,仿佛时间都凝固了。
银行外勤人员及保卫人员首先清醒过来,几乎同时拿出电话,打110报警,打120,请急救中心援救。
五分钟后巡警汽车最早赶来,立即封锁了现场。随后警车一辆辆开来,停在银行附近。随后,120救护车也赶到现场,警察 协助医护人员把伤员抬上汽车……“麻木”司机梅某,被子弹击中心脏,右肺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公司财务人员袁某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1月17日经法医鉴定,其死因为枪击 致使盆腔内脏及髋内动脉破裂大失血,失血性休克死亡。袁某仅 23岁。杨会计、戴队长、冯司机的损伤程度经法医鉴定,均为重伤。
现场勘查工作和现场走访有步骤地展开,与此同时,武汉警方迅速布置,在全城范围内组织了大搜捕的行动。
因抢劫案发生在当日上午9时许,银行附近人员较多,多数目击群众看到了抢劫案发生的全过程。事件的轮廓很快就清晰起来。
目击群众反映,案发前,银行门前路边停着三辆出租车,其中一辆在枪响之后立即发动,歹徒把密码箱抢到手之后,这辆出租车恰好开到他们身边,二歹徒乗坐该车逃走。
一位当时站在公共汽车站候车的中年妇女告诉警察,她始终在注意那辆红色富康出租车。这辆车曾在银行门前停留过,不久开走,再不久,又开了回来。当时她还觉得奇怪,随后便发生了抢劫案。她记下了车号,是“鄂A-X1043"。
不只她一个人,银行外勤和另几位目击证人也注意到这辆出租车并记下了车号。车号核对无误。
指挥中心立即把该车车号线索提供给一线捜捕人员,全市各卡点和上路人员都在搜索这辆犯罪嫌疑人乘坐的出租车。
另几个侦査小组分别从有机合成实业有限公司和银行内部査起,很快弄清了该公司从预约、确定提款押运人员名单、提款、 到案发的全过程,排除了公司内部人员和银行内部人员参与作案的可能性。
同时,警方详细询问了被抢劫的65万余元人民币的票面情况。计有面值100元人民币5捆,共50万元;面值50元一捆, 共5万元;面值10元的9捆,共9万元,其余是各种面值的散票。其中一捆,计1000张百元人民币有票号,为 XD50477001 -XD50478000, 1990年版。这为警方从人民币票面情况发现线索提供了条件。
査车组很快查到该出租车所在的公司和车的主人,了解到该车夜间由其退休的父亲代开。其父彻夜未归,家人十分焦急。警方推断,歹徒作案使用的出租车很可能是被抢劫的车辆,老司机可能遇害。
当日下午,武汉警方在新村居民区发现了那辆车牌照号为 “鄂A-X1043”的红色神龙出租车。车体完好,但车内充满了汽油味。在车上发现了未燃尽的蚊香、火柴等物,在车的后备厢里发现了老司机张某的尸体。很明显,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想烧车毁尸,因故未能得逞。
警方技术人员随即对这辆出租车进行勘查,提取车上遗留的指纹、毛发等现场痕迹证据。
1996年1月11日,也就是案发第二天的中午,武汉警察在解放大道武汉仪表机床厂门前发现了另一辆有嫌疑的白色神龙出租车,怀疑该车也是被犯罪嫌疑人抛弃车辆。因为这辆车没有在作案现场出现过,警方判断该车是犯罪嫌疑人的备用车。和红色的出租车一样,车内放有大雪碧塑料瓶装的汽油,也有蚊香火柴等物。车的后备厢内发现被杀害的司机费某的尸体,尸体被杀 的形态和红色出租车上的尸体一样,但这是一位年仅26岁的年轻人。
至此,武汉“1・10”案件的案情已基本查明:从几个现场的情况看,犯罪嫌疑人预前抢劫神龙富康出租车两辆,将二车司机残忍地杀害。后使用其中一辆作为交通工具,于1996年1月 10日上午9时许,持枪打死武汉有机合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袁某,打伤经警人员戴某、会计杨某和司机冯某,并打死围观 群众梅某,抢劫人民币650970元。犯罪嫌疑人作案后乘红色神龙出租车逃逸。
一老一少两位出租司机的死亡令人发指——他们都被子弹击中后脑,造成脑损伤死亡。而二人的头部,都被塑料袋厚厚地包裹起来,其状惨不忍睹。
警方人员对二位出租车司机家庭的走访也动人心魄。
1996年1月11 日,警察找到费某的哥哥,询问其弟的有关情况。费某父母都是工人,均已退休,嫂子、姐姐也都是某工厂工人,他本人原也在该厂上班,一年前拿到驾驶证,刚刚找到机会,帮人开出租车——到他被杀的这天,他才开了四天。出租车车主,是哥哥的朋友。
帮人开车,在武汉叫“挑土”,是要交费用的,一天100 元。费某第一天只跑了 90元,还加了 60元汽油,第二天110 元,第三天170元,第四天到他被杀,他已跑了 200元。这也是他后半夜仍在跑车,对乘客警惕不足的一个原因,他太想多挣点钱了。
哥哥回忆,早上7:00,他朋友打电话给他,他们谈好的交接时间是7对7。弟弟没送车过去车主着了急,询问这边是怎么回事。费家一家也正为小费没有回家而担心。哥哥反向车主了解情况。车主说,1月9日晚上7点,他把车开到小费住处,小费把妻子安顿好,又开车把车主送回家,接下来就出去做生意 了。这没什么异常。小费失踪了,连人带车一起失踪了,家人四处寻找。小费的父亲在街坊开的熟食店跟老板打听,因小费夜里喜欢到这里吃碗夜宵。老板说,9号半夜小费确实来过,他把车停在熟食店门口,吃了碗素粉汤。吃粉汤时,小费数数钱,挣了有200元。开店的兄弟俩劝过小费,跑200元不少了,早点回去休息吧。小费说,再跑跑,前两天赔了,我得赚回来。
第二天一天仍不见小费,也没有那辆白色的出租车的消息。 家里担心小费出车祸,或出其他意外,哥哥就去派出所报了案。
警察来找到小费的哥哥时,他已经想到弟弟岀了事,眼圈马上红了。他说,弟弟拿本子的时候就不顺,拿到行车执照的第二天出了个小事故,把检察院的车撞了。他为弟弟开出租担过心, 可这份“挑土”的差使又是他为弟弟找的——弟弟刚刚跑了四天,里外算着也没赚到100块钱,就被持枪歹徒杀害了。哥哥懊悔极了。
警察核对了小费的衣着。9号那天,他穿着棕色皮夹克,灰裤子,才买不久的一双白色“的多”旅游鞋——他无法马上告诉这位哥哥,因这已证实死者就是小费无疑。
小费人很老实,社会交往不复杂,平时很少和外人往来,也没有不良习惯,不吸毒,不跳舞,不赌博,至多平日里在自家打打麻将。就是这么一个老实孩子,永远地消失了。
武汉警察在案发当天找到老张的儿子小张,在市局九处一大队办公室询问了他父亲的情况。
老张的情况与小费不同,听着也够让人伤心的。老张开的是儿子的出租车。儿子的车,接过来刚开了三个月,给出租车公司 16. 8万。白天,小张开车,其实以前白天晚上都是小张开车。
老张帮儿子开车那天是1月3日,到出事这天,是第七天, 整整一问。
老张当年60岁,刚走进退休人员的行列。帮儿子开车, 儿子叮嘱他,不要跑得太晚。他每天晚上7点接车出去,到12 点回来,他听儿子的,没太贪晚。天天都是儿子把车开过来, 在父亲这边吃晚饭,吃过饭父亲把车开走。早上,儿子过来, 从楼下直接取车。他们两人各有一把车钥匙,儿子提车,不进来搅扰父亲。
老张是老司机,开了 30多年车,驾车技术、身子板都没问题,要说没什么让人担心的。老张开车也规矩,晚上一般都在湖北饭店门口守着。老张开出租的头一天,向儿子请教,儿子说, 晚上七八点钟在水果湖那条路上转转,9点以后,在饭店门口一 蹲,就行了。儿子要他蹲中南大酒店,但老张认为湖北饭店生意比中南大酒店好。几天里,他11点过了就收车,只有一次超过 12点回的家。9日那天,老张彻夜未归,急坏了老伴。家人焦急地寻找了一夜,直到第二天傍晚,听到了噩耗。
老张辛勤一生,他有三个儿子,一家人都在工厂上班。老张的意外故去,给这个工人之家,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1996年1月11日,警方到医院走访有机合成公司受伤 员。经警副队长老戴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
他说:“早晨,我们准备去银行提工资款,冯司机把车从车库开出来,在厂门口的马路上等候。我们五个人在厂里的服务公司外边上的车。上车时,我们看见一辆红色富康车停在路口,妨碍我们的车子通行。那辆车没挂頂灯,车后站着一个穿深色夹克的30岁左右的男人,较瘦,好像在做卫生。那辆车熄着火,我们的车绕过去,我们几个人都看见了那辆出租车。大约8点30 分,我们的车开去古田银行,那辆车也开走了。”
当时是案发的第二天。
警察问他从银行出来观察周围时,是否看见了那辆车。
戴某回忆了一下摇摇头,他没有注意到当时外面有没有那辆车。
这本来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线索,但他没看清车号,也不能说明那辆车是否在银行出现过,仅凭出租车的颜色是红色的,是不能说明问题的。
四天后他补充说:“站在富康车车尾的人我想起来了,他是我们厂职工的丈夫。这个男的住在我们厂的宿舍楼里,经常到 厂里来洗澡。我洗澡时碰见过他。当时,在厂门口时,我看见了他,他也看见了我。但我们没打招呼。这个男的大约30岁, 很瘦,1.70米左右。他的爱人是我们厂的操作工,具体名字我记不清楚。”
这四天的“时间差”,恰恰给犯罪嫌疑人留下了脱逃的空间,如果11号能够沿着这条线索追下去,也可能会出现另一种我们更为满意的结果。
也就是在这四天时间里,武汉警方在另一方向上,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
警方技术人员在两辆被抢劫的出租车上均提取到指纹。因当时的指纹库还处于人工管理阶段,没有建立起计算机指纹数据库。在人工条件下进行指纹比对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案情紧迫,有关人员夜以继日地工作,在第四天,也就是 1996年1月13日,警方确认在白色出租车车门拉手处提取的一 枚指纹与情报资料中心存档的马汉庆拇指指纹认定同一。同时确认,红色富康出租车副驾驶门外側边缘处提取的一枚指纹为马汉庆左手环指所留。武汉警方当即确认,马汉庆有重大犯罪嫌疑。
武汉市公安局于当天作出逮捕马汉庆的决定,此时马汉庆已逃离武汉。
武汉警方对马汉庆的重要关系人进行摸排,很快发现张军、周望第二人有重大犯罪嫌疑。
周望第是马汉庆的朋友,某歌舞厅的领班。警方查明了他的行踪,立即制定了抓捕方案。
1月14日,大批武汉警察在武警防暴队的配合下控制了该歌舞厅。
作案后的周望弟十分警觉,他发现气氛不对,携枪出逃。他利用对周边地区地形的熟悉,躲进了解放路轻纺城贵族商店。周望弟的行踪很快被我警方发现,我警方人员当即包围了该贵族商店,把周望弟围困在商店之中。
周望弟负隅顽抗,与警方发生了激烈的枪战。在双方互射中 被我武警战士击伤。周望弟走投无路,开枪自杀。
警方提取了周望弟的十指指纹,经指纹比对,其指纹与1月 11日中午发现的白色出租车内遗留的雪碧瓶上的指纹认定同 一,为其左手拇指指纹所遗留。该指纹与情报资料中心存档的周 望弟的左手拇指指纹相符。
在周望弟自毙现场提取的周望弟使用的苏制手枪,经鉴定,正是杀害两名出租车司机所使用的手枪,也是打死有机合成实业有限公司会计袁某,击伤杨会计、戴队长、冯司机的手枪。
周望弟,29岁,其尸体经法医鉴定,系被接触射击的枪弹 致使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随后,警方在周望弟亲属和其妻处,搜查出赃款20余 万元。
武汉警方在抓捕周望弟的同时,对另两名在逃嫌疑犯马汉庆、张军进行了追踪。经调查,马汉庆长年在外租房单独居住,其父母不掌握他的去向。但在案发当天,也就是1月10日下午,马汉庆曾到父亲家探望。根据这一情况,警方依法对马汉庆父亲家进行了搜查,在地板夹层搜出赃款2万元。
张军在武汉市内也有多处住所,警方均进行了秘密控制,经侦查,警方获得了重要证据—证实张军已逃往北京。
武汉警方随即对马汉庆和张军二人发出通缉令,并派出侦查小组,前往北京抓捕张军。
有机合成公司经警副队长戴某、司机冯某在看到通缉令上的照片后,立刻认出,1月9日提款前,在工厂大门口看到的红色出租车上的人,就是犯罪嫌疑人张军和马汉庆。他们重新向警方证实了当时的情况。
1月26日,武汉警方派出的抓捕小组在北京警察的配合下,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处把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张军抓捕归案。
张军被捕后交代了他伙同马汉庆、周望第作案的全部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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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2 00: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篇系列:悍匪•马汉庆(四)

古田工商银行持枪抢劫提款车案因张军的被捕而真相大白。此案犯罪嫌疑人三人,马汉庆在逃,周望弟开枪自杀,能说清案子经过的只有张军一人。武汉警方对张军先后进行了八次审讯,他时而侃侃而谈,时而狡辩推诿,时而痛哭流涕,他的交代并无旁证,其中哪些是真话,哪些是假话,只能将其所说如实地摆在这里,在某些方面其实很难辨析清楚。
张军,1961年出生,1979年入伍,在长春当兵。1982年复员,分配到武汉钉丝厂当工人,1984年停薪留职。第二年,也就是1985年,他因盗窃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至1988年,提前半年释放。此后,张军的身份是个体司机,开微型车一年,开"212"吉普车一年,开出租车半年。1990年结识了周望弟、马汉庆之后,未再从事正当职业,始终在社会上厮混。喜欢赌博,做过小买卖,间或也替其姐夫开开出租车。
张军的妻子是有机合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工人,为人老实,是厂里的骨干。他们有个女儿,当年才两岁。张军的父母已退休在家,父母都是工人。
1990年,放弃司机职业的张军在武汉市中南商业大楼门口卖磁带,因其没有合法执照,磁带被商业大楼的有关部门收走。
张军请一个绰号叫"兔子"的朋友帮忙。这位"兔子"介绍他认识了当时年仅 23岁的周望弟。
周望弟在圈子里的外号叫"三毛",当时在工商局所属部门当协勤,帮助人家收管理费。"兔子"对张军说∶"我有个朋友叫三毛,是工商局的,特仗义,这事找他没错。"张军跟随"兔子"找到三毛,说明情况。三毛果然托熟人把磁带给他要了回来。
此后,三毛经常找张军借磁带,一来二去,两人混得熟了。三毛的义气,在圈子里是有口碑的,张军愿意结交这样的朋友,那时,张军时而开开姐夫的出租车,他开车到汉口来找三毛玩,三毛问他一个月能赚多少钱,张军说∶"也就千把块吧。"二人感叹一番,互相试探对方的"志气",三毛说,将来有机会弄大钱的话,咱们兄弟一起干。这番对话里的意思,两个人都心领神会。
有一天,张军开出租车拉一位做皮货买卖的老板,那个人提着个数码箱,颐指气使,碰巧数码箱没关牢,下车时摔了一下,箱子被摔开,里边装着一箱子钱。张军看得眼晕,傻了半晌没还过魂来。大款下车后,他没心思再拉客人,顺路来到三毛家,和三毛说起他的见闻。
张军说∶"这事事先也没个准备,早知道遇到这样一个主,搞他一下该多过瘾啊?"三毛也说∶"这事可惜。"想了想又得无奈,毕竟这样的主顾在出租车上不好遇到,即便遇到了也不好动手。二人唏嘘一阵,三毛就说,我看准了一家银行,在银外边转了很久,看到有人从银行里取出大笔现金,对周围也没什么警惕。张军听着点头,却没说话。三毛又说∶"咱们有机会搞他一次,看准了人,等他们取出钱来就搞。"
话是说了,议论也议论了几次,两人还到一家银行伺窥过。
乎是总在寻找机会,又总是找不到机会,但抢劫的犯意已逐步形成。只是胆子小,事情还没到临头,两人就都退却了。
张军性格并不很强,做事犹豫。他对三毛说∶"我们两人怎么搞?力量太单薄。"三毛似乎胸有成竹,告诉他∶"我还有个朋友,叫马汉庆,绝对可靠。"
这时张军并不认识马汉庆,甚至没听说过这个人。三毛对马汉庆的推崇影响了他,像张军这样的性格偏弱的男人喜欢想入非非。
渐渐,在他们的如意算盘里已经加入了这个人,后来又觉得,没有这个人他们简直做不成任何事情。
这样,见面就成为了必然。
不久,张军在三毛家见到了马汉庆。这是他们两人策划过的,张军不知道三毛和那边的马汉庆是不是也策划过。
三毛也向这个人鼎力推荐过他。这次他和马汉庆见面,两人都十分谨慎。或许是过于警觉过于拘谨的缘故吧,张军对马汉庆印象并不好,过于矜持,过于寡言,那双眼睛里似乎有一股对任何人都不信任的凶光。马汉庆对张军的印象也不好,这在他的眼神和言谈中能感觉出来。但二人都信任三毛,因是三毛的撮合,尽管二人都抱一份防备之心,但在合作做事上,都没打退堂鼓。前进的理由、撤身的理由都充足,一句话,他们听三毛的。说话间这已到了1993年,32岁的张军因婚事与父母闹翻,他从家里搬出,在古田路租了房子,小两口子居住。他的妻子是有机合成实业有限公司的职工,这家公司有几千人,效益始终不错。有一次,张军开小卡车帮某货主给有机合成公司送货,恰赶上公司发薪。他看见八个经警,抬着一箱子钱到公司财务科,他再次看傻了眼,不觉中怦然心动。
回去后,他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周望弟。
两人计算一番,就当年来说,公司的工资、奖金加在一起也得有30万。30万,在1993年绝对是个可观的数字。三毛觉得这是个机会。二人立刻开始了行动。
张军很快摸到,有机合成公司对口银行是商业银行古田分理处。他特意带着三毛到古田分理处所在地看了看,三毛对银行的地理位置感到十分满意——该银行地址偏僻,靠近郊区,人少车少便于下手;道路四通八达,马路很宽,搞到钱之后容易逃脱。
从这以后,每个月10号,周望弟都喊着张军到银行门口来观看,有时也进到银行里边,看他们如何提钱,如何把钱装上汽车,看每次来提款的都是哪些人,开什么车。
到了1994年春节前后,马汉庆加入到"观景"的行列。这时,张军对马汉庆的隔膜感已有所减弱,三人一起到银行"参观"了有机合成公司财务人员提款情况。此次踩点后他们达成了一致的认识,主要在两点上∶一、这是个不错的机会;二、不可操之过急。为了研究抢劫方案,他们规定,每个月碰两次头。
他们制定方案的过程是极为缓慢的,因为,抢劫银行的确不是一件小事情。抢劫必须在上午9点至10点之间,此时银行附近行人较多;有机合成公司提款制度严格,每次提款,最少要来六至八人。他们要精确地抓准时机,要镇住对方,抢劫后还要成功逃脱。他们在任何一个细节上都不能犯错误。
在这个缓慢的策划过程中,马汉庆渐渐从边缘人物走到了中心的位置。这有两个原因,一是马汉庆头脑聪明,策划事情周密,滴水不露;二是因为马汉庆有枪。
有武器,这是实施像抢劫银行这样的大案的必备条件。然而,当三毛告诉张军,他和马汉庆手里有枪时,张军并不相信。三人在策划抢劫计划时,把有武器当做已有条件,但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三毛和马汉庆并没把枪亮出来,拿给张军看。
到1995年春节前后,这样的时刻到来了。
三毛打张军的呼机,要张军马上去他家。张军到三毛家不久,马汉庆也过来了。他背着一个背囊,沉甸甸的。两人都显得很严肃。马汉庆把背囊放在桌子上,从背囊里拿出两支军用手枪来。一只是"五四"式,另一只比"五四"式手枪略大一点,是苏制手枪。马汉庆告诉他,两支手枪都能打制式子弹。随后,马汉庆又拿出一盒盒三五牌香烟,看上去就比真烟沉重。他把烟盒打开,里边装满了手枪子弹。
张军感到兴奋,兴奋之后却是深深的不安。
枪拿过来,给他看了之后,马汉庆又把它们背走了。但枪的存在已不容怀疑。枪能给人壮胆,枪也能令人恐惧。两条枪都掌握在马汉庆和周望弟手里,这已经决定了他张军的地位已从中心变为从属。张军不止一次想过,真的抢到钱之后,会出现怎样的情景?大家可以相安无事,他们也可以一枪把他干掉。自此他留下一个心眼,他必须首先使自己万无一失。
正因为这个缘故,原定在1995年实施的抢劫计划,再次被张军以种种理由拖拉下来。
一次张军和三毛喝酒,三毛给张军详细讲述了他和马汉庆搞枪的经过。
并不多么恐怖,听起来居然有点诗情画意。的确,那很像一副南方雨后的风景画。
三毛告诉他,马汉庆早就想搞枪。
马汉庆总说买枪是为了找个机会把枪再卖掉,赚点小钱。但周望弟认为,马汉庆是绝对不会卖这两把枪的。
第一次搞枪是在海南。马汉庆告诉三毛,他听朋友说,海南搞到真枪。他说话总这样四平八稳,神秘兮兮的。那次,他带着七八千元,两人乘船,渡过琼州海峡到了海口,又坐一辆微型面包车到三亚。当时海南刚刚建省,各方面还都落后,上岛时还要边防证。乘出租车时和司机闲聊,司机告诉他们,到三亚先找个招待所住下,第二天,他开车过来,拉他们去天涯海角旅游。
谈好包一天车80元。司机愿意为他们开车,兼任向导。
三毛记忆犹深的是那天的风雨,风雨中他们的沉睡,睡眠中的幸福——醒来,他们谁也没有想到,世界突然变成了另一个样子。
他们被偷盗了。
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窃贼把房门钩开,给他们来了个卷包烩。
早上,马汉庆最先发现,他的裤子掉在了地上,拾起来发现丢了钱。三毛也爬起来,检查自己的物品,不值钱的东西都没丢,现钞被人家搜刮得分文不剩。两个人只剩下马汉庆戴在手上的一枚金戒指。
司机来了,可他们的钱已经被偷完了。
马汉庆告诉司机,天涯海角不去了,请他找个能典当戒指的方。司机听他们说明了情况,说,你们既然来了,还是应该去玩一下。结果他找了个包车的人,拉着他们一起去了趟天涯海角。那时在天涯海角旅游还不收门票,门口照相的是个女人,对他们也很好。知道他们失了窃,笑他们出门没经验,而后却无偿地为他们照了相,以留做纪念。女人留下他们的地址,说好给他们寄过来。那时没有现在的"快相",照片都是要冲胶卷要洗印的。那枚戒指典当了几百元,刚够两人返回武汉的路费钱。汉庆对三毛说过,因那次失窃,他对海南的印象不好。但对海南的人感觉不错,路上和三毛发过感慨,说这世界上还有好人的话,也就是在海南还有。窃贼在他看来肯定不是海南人。
买枪的事肯定是泡汤了,回到武汉之后马汉庆一直对没买到枪而耿耿于怀。
马汉庆好赌,一次赌钱赢了六七千块钱,他的买枪之心又蠢蠢欲动了。他们在上次去海南返回的火车上听别人说,云南省开远市有个平远街,人称小香港。在那里什么都有卖。枪支、x粉,什么都能买到。马汉庆再次约了三毛,两人坐火车到了开远。
两人在开远市住了两天,每天都出去走动。街上挺平静的,并没发现像火车上的人所说的那种情况。
晚上,马汉庆看地图,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告诉周望弟,说他们找错了地方——此时他已经找到了去平远镇的路线。
第二天,二人坐长途汽车到平远,到的时候天快黑了。一下车,一群小贩子们就围上来,问他们要不要x粉,要不要枪.
马汉庆十分高兴,高兴得直向三毛使眼色,意思是∶怎么样,我说这次没白来吧?
马汉庆是有心计的,他避开了男小贩———他们是外地人,担心抢劫,专门和两个女小贩谈生意。他们跟随两个女小贩到了一个地方,女小贩拿出来几把家造的土火枪。马汉庆不满意,问她们,有没有军用枪?女小贩说∶"有是有,但价钱很贵。"马汉庆说,贵也买,他要看货。女小贩嘀咕了一阵就信任了他们,带着他们七弯八拐地来到她们的家里,拿出一把五四式,又拿出一把比五四枪略大一点的苏制手枪,枪体上刻有五角星。
两边谈价钱。马汉庆提出2500元一支枪。女小贩嫌少。马汉庆说他只有6000元,买了枪,还要回去。他算了算路费,留下600元,其余的钱全给了她们。枪买定了,可没有子弹。马汉庆又把身上的戒指、项链拿给她们。女小贩为他们包了一大包子弹。马汉庆要试枪,她们不同意。告诉他,枪肯定是好的,那条苏制枪别看旧一点,比五四枪还要好用。子弹是不能马上交给他们的,对方说好了子弹数量,包好,放在两个包里撂着。她们也在考虑她们自己的安全问题。枪里有了子弹那就厉害了,她们担心反遭抢劫。
第二天上车前她们来了,等马汉庆和三毛上了车,她们才把包着子弹的小包从窗口递给他们。
事先,两个女人已嘱咐过他们,上车后会有人检查。查车时你们要把枪和子弹丢在一边,被查到千万别说是你的。买了枪,能不能带出去,全看运气。
一路上又下起了雨,但这次的雨没给他们带来厄运。尽管车行得很慢,他们还是把两只手枪和一大包子弹带回了武汉。回到武汉两人试过枪。在郊区打过,就像女小贩说的,两条枪都很好使。
开始,枪放在三毛的住室。三毛单独有一套单元房。在他的房间里也试过枪,那时两人的心性都有点野。三毛找到一个剁肉木墩子,放在墙边做枪靶,两人朝木墩子射击。开始时把木墩靠在墙上,结果子弹射穿木墩,把墙体打坏了。后来他们变得聪明,把木墩子和墙拉开一段距离。结果,射击时子弹把木墩子打到墙上,很响,但子弹再没有射穿木墩子,留在木头里。
邻居曾经很反感,认为他们在房子里放炮,太不文明。因三毛社会上的朋友多,这些邻居不敢惹他。
后来三毛闹出过一次事故。他单独在家,手痒时随便开了一枪,子弹打到电视机里去了。电视机报废事小,但那颗子弹如被现事情就闹大了。他费了很大工夫才把那颗子弹从电视机里抠了出来。
买枪的故事并不像张军想象的那么可怕,依照周望弟的说法,这两只枪到他们手中之后,还没使用过。就是说,他们还没用它杀过人。这多少缓解了张军的紧张心情。到了1995年夏季,在张军看来,抢劫有机合成公司提款人的计划似乎已经到了可实施的阶段。
马汉庆提出,他们三人在这一时期尽量少见面,在公开场合故疏远状,遮人耳目。但同时,每月两次秘密碰头却改为了三至四次。
三人的分工很快就固定下来。
抢劫时,马汉庆和周望弟持枪上去抢劫,张军开车接应。马汉庆和周望弟的分工又是周望弟直接上去开枪抢钱,马汉庆接应,马汉庆负责对付周围敢于干预他们的人。后来在现场的情形也是这样。周望弟开枪打提款人和押款人,那个"麻木"司机冲过来,按规定就要由马汉庆来对付。钱抢到手,张军立刻把车开到,拉着他们快速离开。
依照张军说的,马汉庆考虑问题是非常细的。作案前,他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快速逃脱。如何抢钱在他们的讨论中往往放到第二位,如何安全离开却是他们在讨论中用时最长的话题。
开始时,三毛对张军说∶"你开过出租,弄车方便,抢劫之后,就用你的车子跑。"张军不同意,认为那样警方的注意力一下就会放到他搞的那辆汽车上。马汉庆也否定了这个方案,他说三毛思考得太过简单。
作案子,车是一定要有的,但不能牵连到自己人的头上。这样分析来,分析去,三人都认为,搞车,只能抢,没别的更好的途径。下一步的问题是怎样抢,抢什么样的车。
马汉庆提出,搞车就要搞好一点的,能跑路,不能中途出毛病。大家商定搞桑塔纳、捷达或神龙富康出租车。
然后他们研究了搞法。
军跑过出租车,他知道汉口的出租车很少到武昌去,武昌的出租车也很少来汉口。他们决定,搞武昌的车。搞了车,把车开到汉口,因为车还要放一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短时间内不被发现。
再往下讨论细节,他们商量了很久,最后一致认为,必须杀死司机。定下这一条之后,半天谁也没说话。大家心里都有种不是滋味的滋味,但谁也不愿表现得懦弱,后来这条始终没有再议,杀掉司机已板上钉钉制定下来。还有一个问题是搞几辆车。
这经历了一个反复的过程。开始时他们打算只搞一辆车,但在讨论逃跑的最佳方案时,马汉庆提出,搞就搞两辆,而且要搞两辆完全不同、有明显差别的出租车。两辆车一辆用于抢劫,辆用于逃跑。
最后要解决的问题是这两辆出租车用过之后怎么办。张军主张弃车,立刻遭到马汉庆的反对。马汉庆担心车上留下指纹,而从抢车到抢劫银行提款人这一长过程中,他们戴着手作案又太不方便。最后,大家一致决定,在使用完这两部出租车之后,迅速把车烧毁。
而烧毁的议题又带来新的问题,持枪抢劫银行动静很大,作案后武汉警察会迅速出动,你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把车开到市郊偏僻的地方,从容地处理汽车,也不能在城市里公然点火烧毁出租车,必须找到一种像定时引爆那样的方法,在他们离开出租车的一段时间内,让出租车自行起火。
为此,马汉庆作了多次试验。最后选定,用蚊香加火柴引燃方式最为稳妥。首先,在汽车车厢内泼满汽油,然后把点燃的蚊香放入车内,在蚊香相对长的地方并排绑上数根火柴,当蚊香点到这个地方必然引发明火,点燃车内的汽油,烧掉汽车。
马汉庆为周望弟和张军做过多次演练,果然,在蚊香燃烧到一定时间后,点燃了火柴,火柴又点燃了他事先洒下的汽油。这一试验被他们认为万无一失。
马汉庆的三人犯罪团伙制定这个方案花费了相当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张军始终是犹豫动摇的。三人中,最嘀咕的就是张军,他总是迟迟疑疑,优柔寡断;最鲁莽的是三毛,他基本属于有勇无谋那种;而最让人不可琢磨的是马汉庆,他那张不动声色的脸,常令人感到毛骨悚然。
张军始终对马汉庆、周望弟手里有枪而心存疑虑,担心抢劫成功后的朋友反目。他信任三毛,但从来没信任过马汉庆。他和马汉庆之间谈不上朋友,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交情。
张军的优柔寡断表现得淋漓尽致,无奈中他竟然用身体不适为由,无休止地向后推拖,一直拖到1995年的冬天。
这次是马汉庆把周望弟、张军叫到一起,他冷着面孔说了三条∶第一,社会上抢银行的案子已时有发生,正在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再不动手,一旦警方形成一套严密的防范办法,他们将束手无策,以前准备的一切都会付诸东流。
第二,他的试验已获成功,用蚊香点燃汽油烧毁汽车的技术,他已演练得炉火纯青。这样,抢劫后他们能不动声色地把两辆出租车烧掉,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第三,马汉庆郑重告诉大家,市公安局买来 20多台马自达巡逻车,这对他们的作案是个致命的威胁,警方加强了机动作战的能力,他们的目标就会化为泡影。
连张军都没找到更多可说的,他也感到,再不行动,他就成了懦夫,只能承认自己的无能。
在这种情况下,三人把作案时机选在了1996年春节前的元月10日———武汉有机合成实业有限公司发薪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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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2 00: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篇系列:悍匪•马汉庆(五)

1月9日下午两点,张军自汉阳出发,来到武昌,4点到三毛家,马汉庆也来了。按照事前的约定,他为马汉庆带来一件雪花呢大衣,他自己穿了件灰颜色的夹克衫。当时三毛还没回来,他们有三毛家的钥匙,二人坐在三毛家中等候三毛。
今天的行动计划是这样的∶他们在夜里要抢到两辆颜色不同的中高档出租车,一辆用于抢劫,一辆用于逃跑。出租车必须是没有防护网的"的士",这样容易对司机下手。
5点钟,三毛回家了。三人又重复地研究了一下细节,如何搞两个车,准备多少汽油,抢劫后中途怎么换车。马汉庆安排张军多买一些塑料袋备用。然后三人一起出去,在体育馆街上的一家餐馆里吃饭。
这个馆子的蒸鱼头做得蛮好,三毛总在这家餐馆吃饭,和老板熟悉。
吃饭的时候,一个在赌场里认识的"伢"(小伙子)坐过来,这人和马汉庆熟一些,两人一起喝了点酒,他和马汉庆聊了阵赌场上的事,很谦虚地向马汉庆请教。
那个赌博伢并不认识张军,只知道张军是三毛的朋友。晚7点,三人从饭馆出来,马汉庆回去拿枪。这时三毛手机响了,是歌舞厅业务上的事,一个小姐找他。三毛举着电话"哼"了阵,挂了。他把房门钥匙给了张军,要张军先去他家等候,他先到丰彩歌舞厅去处理一件事情。
张军到三毛家之前,按照马汉庆的吩咐,到街口上买了8个塑料袋子,向女老板要了点打包用的纤维绳,然后回到三毛家等候。不一会儿马汉庆把枪带过来,在张军面前装子弹,他装得很细,用布把子弹上的指纹揩干净。然后,他最后一次做了蚊香试验,依然很灵,一下就把汽油烧着了。
晚上9点,周望弟回来。三人再次明确一下分工∶张军和三毛出去搞车,马汉庆在何家珑工人新村后边的一个死巷子里等他们。
张军、三毛一路上寻找桑塔纳出租车、捷达出租车或神龙富康出租车,要找那种没装防护栏的,始终没遇到合适的。二人走到丁字桥,等了好半天,依然没遇到理想车辆。两人决定分开,找到合适目标车之后再发信息联络。张军在电车站拦车,三毛仍在丁字桥拦车。
大约十点半钟,张军看见一辆神龙车开得较慢,他把车拦下,开车的是一位60多岁的老人,我们前边说过,他就是老张。张军对司机说,他赌博输了钱,要带两个人到工人村后头去拿钱。老张把车调了个头,载着他朝丁家桥方向开,来到桥下,他叫上三毛。为迷惑司机,他故意问三毛∶"钱拿到没有?"三毛说还没拿到,现在就去取。三毛假装指路,到了何家珑工人村,把车引到后面的死巷子里。
三毛对张军和司机说∶"你们等一下,我去拿钱。"他下车离开,张军坐在驾驶室和司机假装说话。这时候他想到自己的父亲,一忽间觉得心里不忍——这是张军在后来的交代中说的当时的心情。
过一会儿三毛走回来,手里拿着用毛巾包着的枪。三毛说∶"阿庆的老婆在家,他马上过来,让我们等一下。"这是约定的暗号,周围有人,马汉庆不会过来,周围安全了,马汉庆就会走过来。这时他们就动手。
不一会儿马汉庆走过来了,这看上去很正常,跟张军上车时说的一模一样——他们来取钱,这个送钱的人肯定是个还债的主儿。
司机毫无警觉,三毛已把枪口顶在司机的后脑勺上,一扣扳机,"咣"的一声,枪声特别响。司机一声没吭就被打死了,张军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他转身就把新买的塑料袋套到司机头上,先套两个白袋子,又套两个黄袋子。三毛在后面帮他。为防止血流到车上,他们迅速用尼龙绳把袋子底部捆好,在司机的脖颈处打个死结。二人把司机的座位放平,把司机顺到后面,张军抬头,三毛抬脚,这样,没出车厢就把司机的尸体放到后排座位上。马汉庆也坐了上来。
张军开车,把车开到白天看好的一块菜地,停下。他打开行李箱,把汽车备胎丢到菜地里。三毛帮张军把司机的尸体抬出来,放进行李箱——事先张军作过试验,富康车行李箱内恰好能放下一个人。而一般人又不会注意没尾巴的富康车的后备厢。
处理好这一切,三人把车开到三毛家,装上四个大雪碧瓶子,里边装满买好的汽油。张军又把车开到附近一个背静的地方,停好。
三人离车,依然分作两拨,照方抓药。马汉庆回何家珑工人村等待,张军、三毛找车。
说话间过了午夜,两人始终没拦到合适的汽车———第二辆显得更有难度,多数出租汽车都安装了防护网,尤其是高档车。同时,他们还要选择不同颜色的汽车,以跟前车区别开。
二人来到市 25中附近的大排档,准备吃夜宵。这时张军看到附近停着一辆白色神龙富康出租车,他眼睛一亮。开车的是个小伙子,也在大排档吃夜宵。三毛说大排档老板认识他,提前走了。张军独自小喝了点酒,跟小伙子搭讪几句,搭上了他的出租车。
车开到小便门,张军让停车,拉上在那里等候的三毛。两人编的还是老故事。开车的司机显然是个新手,路上简短地说了几句,给张军的印象他在帮别人开车,急于赚钱,后半夜开车显得无经验。车到了何家珑工人村,停车等人。三毛坐后面,连车都没下,马汉庆走过来,他就动了手。
像上次一样,他的枪口抵着年轻司机的后脑开的枪。也和上次一样,张军迅速用塑料袋子蒙住司机的头,一个两个三个四个,第二次做动作显得熟练了很多。三毛立刻用塑料绳把塑料袋子扎紧。杀人的手法和上次别无二致,不同的是,他们当场就把司机热乎乎的尸体放到了后面的行李箱里。
三人开着车,载着年轻司机的尸体,返回三毛家。路上就发现,这部车年头过老,车有毛病,"怠速"不稳,开着开着就给你熄把火。发动机的声音听着也不大对。还有,由于三毛在司机脑后开枪时枪口偏高,子弹射穿头颅,在前玻璃上打了个孔,这容易引起怀疑。
张军告诉马汉庆,说这个车不能用了。
马汉庆也有同感。他提出,再拦截一辆车。三毛说∶"这都后半夜了,叫不到高档车了。"马汉庆想了想,也只好作罢。
他们在车上装了汽油和一个抢劫装钱用的尼龙袋子。张军把车开过长江大桥到汉口,开到古田附近的辛家地批发市场的巷子里,锁好。与三毛和马汉庆定好第二天在这个地方见面。三人就此分手。张军打出租车返回武昌,把红色富康车开过来,停放在距白色富康车200米远的另一条巷子里。安排妥当,他才离开。
1月10日凌晨两点半钟,张军回家了。
老婆醒来,哼唧唧问他这么晚干嘛去了,他告诉老婆,晚上他到别人家打了一阵牌,赢了千把块。为了讨老婆欢心,他悄悄到外边,从柜子里拿出二千元私房钱,拿给老婆看。
这天夜里,马汉庆住在了三毛家。
1月10日早上7点半,张军的妻子离家去上班。张军马上起床,把"伢"叫起来,送她去幼儿园。十几分钟之后他就来到了古田路,马汉庆和三毛已经在那里等候他了。
三人在街摊上买生煎包吃,马汉庆对张军说∶"那辆白车不好开,如果在路上熄了火,我们大家全完蛋。"他决定,放弃白车,也放弃用两辆车抢钱的计划,改为只用红车。
张军和三毛都同意。现在,马汉庆已经是这起抢劫案的"总指挥"了。这个位置不是规定的,但自然而然就成为了这样。
这天,张军穿灰色夹克衫,马汉庆穿雪花呢大衣,三毛穿黑色皮娄子。
时间已经不多了,三人来到辛家地停放汽车的地方,把红车打着,预热。张军把白车上的蛇皮带子拿出,倒到红车里。白车挡风玻璃上那个被子弹射穿的小孔,马汉庆精心做了伪装,把毛巾堵在那个地方,从外边看去并不显眼。
因白车按计划也要烧掉的,为了下手方便,张军留着前门没锁。
一切准备停当,张军开着红车出去,先到古田工商银行处看了看,见有机合成公司的车还没来。张军就有些沉不住气,又开车到有机合成公司大门附近观察。这才有了他们假做卫生的那一幕。不久,他们看到公司的财务人员和经警上车——他们过来也是有意义的,因上次公司取款派的是切诺基,而这次派的是依维柯。张军认为,事先观察一下万无一失。
张军启动了汽车。他还是比依维柯早一些来到古田工商银行,停在距银行大门20米开外的一个岔路口,在这里可以看见进出银行大门的人们。
此时有机合成实业公司的提款车已经到了,车上下来五个人,走进银行。
马汉庆、三毛这时下的车。两人带着枪,在银行附近徘徊。三毛戴着帽子,在距银行大门三四米的地方站着。张军从车里只能看见三毛,看不见马汉庆。大约过了20分钟,有机合成的财务人员抬着一个蓝色数码旅行箱从银行走出来。张军看见三毛这时把女式尼龙袜子朝下一拉,这是要动手的信号,张军立刻发动了车子,车未熄火,他等待着。瞬间前边枪就响了,张军立刻启动汽车,把车开到有机合成公司的提款车旁。他看见地上倒着两个人,车上、车下一片混乱。这时他恰好看见马汉庆朝一个开电动三轮车的男人开了一枪,那人应声而倒。然后,马汉庆拉开车门进了驾驶室,三毛提着钱袋子坐在后座上,他的车立刻开了出去。这时马汉庆和三毛仍戴着面罩,直到车开出四五百米,拐了弯,二人才把面罩摘下来。
车上,张军边开车边催促三毛快点撬箱子,他仍然对钱有着特别的兴奋感。三毛准备了匕首等工具,很快就把箱子撬开,把大捆的人民币朝尼龙袋里装。
此时车速很快,汽车正朝着水厂方向开。
三毛把大宗人民币装到尼龙袋子里,还有些散碎的钱仍留在数码箱内。张军边开车边问三毛∶"多少钱?"周望弟说只有几坨(一坨指10万元)车开到桥口区长丰乡,拐上古田三路,三毛已经把钱装好。他在后面,打开雪碧瓶子,往后面车座上洒汽油。车开到水厂,三毛让张军停车,他携带着装钱的尼龙袋子下车。
马汉庆没有下车,按照分工,他还担负着烧车的任务。
张军拉着马汉庆返回简易小区,把车停在居民楼之间的一辆东风车的后面。马汉庆下车。张军回身用塑料袋把数码箱里的零钱装了进去,然后他也下了车。马汉庆就把蚊香点燃,把雪花呢大衣丢在车内,三毛的皮娄子也扔在车上。
张军离开了,因为,烧车的事不用他管。他现在已经完成了他在抢劫中的所有角色,单等着晚上分钱了。
张军坐在一辆巴士车上回家,路上看到许多警车从路上掠过。
他的面部表情显得麻木,他说不好此时的确切的心情。懵懵懂懂,推开家门看看挂钟,已经是上午10点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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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2 01: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篇系列:悍匪•马汉庆(六)

武汉"1•10"持枪抢劫银行取款人案件发生后,武汉警方立刻进行了布控和阻截。马汉庆等人在实施抢劫之前策划了三年,且从逃跑入手,每一个环节都想得很细。其实施作案,已初步具备了后来新疆警察描述的"干脆利落"的风格,各个步骤都不拖泥带水。他们在一分钟之内已经把钱搞定,而后上车就走,在警察赶来之前,早早离开了现场。警方的布控和阻截显然滞后了许多。
张军的汽车还在路上,周望弟已在后面倒钱,把大宗现金装进准备好的蛇皮袋,并在中途提前下车。
此后,富康车继续前进,按照预定计划,开到"简易宿舍"居民区。
烧车,由马汉庆负责。一红一白两辆出租车连同车上的尸体,都要烧掉。
然而,他们在这个环节上出了问题——最终两辆汽车都没被烧掉。是马汉庆没有尽忠职守,还是中途出了其他意想不到的差头,张军不得而知。这里边的原由我们只能等待着马汉庆被抓之后,听听他怎么交代了。
事实上,红色出租车停在"简易宿舍"居民区,白色出租车放在辛家地,两辆汽车都好端端的。
正因为这两辆汽车没有烧掉,警方在车上获取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等重要痕迹物证和大量证据。并在最短的时间(四天)内,圈定了马汉庆有重大作案嫌疑,顺藤摸瓜,发现了他的重要关系人张军、周望弟。
我们现在只知道张军这四天是怎么过的。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如坐针毡,像热锅上的蚂蚁,心急火燎,焦头烂额。
张军交代,最让他忐忑不安的就是实施抢劫当天的二十四小时。
张军把红色出租车开到"简易宿舍",把车停在一辆东风大货车的后面,把车上蓝色数码箱内周望弟没拿走的散票装在塑料袋里。据他说,有7000多元。然后,他把车移交给马汉庆,离开。
张军乘坐巴士,带着一大兜零钱,离开"简易宿舍"居民区。
而后,他乘摆渡船过长江,顺手把白车的钥匙扔到长江里。白车的前门没锁,他们事先已作了安排。
大约10点半,他回到自己的家。
他办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六七千元的散票子,拿到农贸市场上换成大票,收存起来。然后,他给三毛打了个电话。像所有抢劫者一样,抢劫后最关心的,就是何时分赃。他问三毛一些情况,钱都很安全,他放了心。第二件事是给妻子打电话,告诉说晚上他要出去办事,让妻子接小孩。
张军来到楼下,就听到街坊邻居们议论。房东大叔对张军说∶"你爱人的单位的工资款被人抢了,听说打死了6个人……"这位大叔好奇,问张军听没听说这件事。张军装糊涂,一副傻相地望着人家,假装他什么都不知道。
张军在供词中竭力回避他急切想拿到钱的紧迫心情,说他到家后接到一个叫"小甲"的朋友的电话,对方约他吃饭,帮助小甲去看房子。然后反复地说起他如何到小甲家,如何没找到小甲的那个絮叨的过程。其间他几次给三毛打呼机,联系如何和他们见面。
张军又说,他不放心车,这等于不放心马汉庆。
午后他从小甲家出来,坐公共汽车到辛家地,果然看到白车没有烧。张军说,当时他心里咯噔一下慌了神,不知道马汉庆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情。他马上拦到一辆夏利出租车,坐车到简易宿舍,他看到了红车,依然在老地方停放着。张军心里更没了底。他从水厂出来就打马汉庆和三毛的呼机,二人都是汉显呼机。他说张先生有急事,要他们速回电话。
他边走边等,好半天马汉庆才回了呼机,告诉张军一个电话号码。张军打过去,马汉庆接的。张军说,两辆车都没有点着,他让马汉庆和三毛一起过来,研究对策。马汉庆说,他们过汉口不方便,让张军到武昌那边去——依照逻辑,这时候的张军一没拿到钱,二又发现了这么紧迫的事,他应该立即渡江到武昌。而张军在供词里却说,他告诉马汉庆,他还有活动,他拒绝了马汉庆,没有过到江南岸来。这恐怕是极其不可信的,有什么活动,会比分钱和逃命更为重要?
这个更重要的事情,张军说,是陪着小甲去看"常青花园"的房子,因为他答应了小甲,他说,他答应的事情就要办。
下午4点,马汉庆呼他。他回了电话。
马汉庆在这次的电话中告诉他,烧车的时候,公安便衣注意到他,他差点被抓,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只好放弃了烧车。张军这个时候才表现出"正常人"的急切,惦记起分钱的事,说他马上过去。马汉庆告诉他不要打出租车,路上查得很紧。两人相约
晚上7点见面。
他还是打了出租,他其实不听马汉庆的。路上塞车。
张军来到三毛家时天已经黑了。三毛家没有人,房间里没亮灯。他回到路口上,在公用电话亭打三毛和马汉庆的呼机,两人都没有回话。
张军等了一阵,内心焦急,他摸索地找到马汉庆的家。据他说,他只知道马汉庆住所的大概位置。在外边喊了几声,没人应。这时候据张军说他心里才有点慌了,担心二人甩掉自己,携钱逃跑,弄他个竹篮打水一场空。他连忙打车跑到三毛上班的江南丰彩歌舞厅去找三毛。丰彩的小姐说他没来上班,张军立刻犯了傻。他担心三毛被抓,又担心事情有变。他连续打三毛的呼机,叫他反呼。三毛还是没有回呼,他的呼机上一点动静都没有。
张军说他当时已然没了主意。他想他们可能是把他丢了,说好抢钱后碰头分钱,可现在联络都中断了。他又担心他们杀人灭口,心里七上八下。
自此,在八次笔录中的所有供词,他一口咬定,这天他没有见到马汉庆,也没见到三毛。赃款在三毛和马汉庆手里,他没见到他们,所以就没有分到赃款。他得到的,只是留在车上的那些"零钱",总计,不到7000元。
张军到底分没分到钱,在马汉庆被捕后马汉庆当然是另一种说法。那已经是张军被枪毙的七八年之后了。而当时的张军,在这个问题上后来已到耍无赖的程度,我们慢慢会看到他抱什么态度。
晚上张军回到家,他妻子给他讲了厂里发生的事。钱被抢了,有60多万,抢钱的歹徒打伤厂里4个人,打死了一个"麻木"(骑电动三轮车的人)。张军听说只打死一个"麻木",厂里没死人,心里宽慰了许多。他问妻子∶"抢的是60万还是90万?"他老婆说∶"没有那么多,也就是60多万。"
八年后,马汉庆在交代这段情节时说,10日下午他们在三毛家分的钱,每人20万。他讲了一个细节,说,分钱时张军嘀咕,认为周望弟私吞了他们的钱,抢到的应该是90万。这个细节与张军当时的交代相符。马汉庆还讲了另一个细节,说分钱时每人分到两砣100元的钞票。这是不可能的,那笔钱只有5砣 100元钞票,其余全是散票。票面前边说了,警方核对了银行的出钱情况,是记录无误的。这样看,马汉庆的交代里也有假。
他们谁分多少钱,就我们的文章来说,不重要。张军究竟分没分到钱,也不重要。
我们可以假设,假设张军分到了钱,我们对张军和马汉庆的为人、性格的认识,是一个样子。假设张军没分到钱,他们对张军和马汉庆的为人和性格的认识,就会是另一个样子。这是重要的。这里边,牵扯到我们对张军和马汉庆的基本人格的判断,或左或右,有着极大的差别。
就是说,如果张军分到了钱,他后来的表现虽然也能理解,但他很小丑;马汉庆则多少脸上能多一点光彩。但如果他没分到钱,他的委屈、无奈、懊丧是真实情绪的表露,而不是作假,他的人生教训也会更深刻些;而马汉庆的阴狠、赌徒式的无赖就无以复加,我们就要从另一层面上去认识马汉庆,会有更多的联想。
我注意到其他一些文件,比如,张军的判决书中并未认定他分到了赃款。参加对张军审讯工作的武汉警察认为张军没分到赃款,而审讯马汉庆的新疆警察认为他分到了赃款。一对一的口供,确实让我们很难判断。
11号,对张军来说,又是忙碌的一天。
据张军说,这一天,为了要钱,他几乎不间断地给马汉庆和三毛打了一天呼机。中午他陪着小甲的朋友在狗肉馆吃饭,他把他的情人茕茕也叫了过来。他用茕茕的手机继续和马汉庆联系,依然没有任何回音。此后,他又带着茕茕到三毛家去要钱,远远看见三毛家的门口站着两个人,他怕是局子里的人,立刻带茕茕离开了。
张军说,他一想起三毛心里就烦气。他没有想到,这么讲义气的朋友,关键时刻也把他甩了,他心里极不舒服。在狗肉馆喝酒的时候他哭了———他的朋友们都劝他。张军说∶"三毛这么好的朋友,他对不起我。"他当时显得很激动,哭得很伤心。
他被捕后对警察说,他很少在朋友跟前落眼泪,他从小就不爱落泪。他的这种极其难过的表情,朋友们第一次见到。大家都很震惊。
关于这一细节,武汉警察和新疆警察也有着不同的解释。哭是真的哭了,当时他还对他的朋友们说了一些话。他说,这是因为他没分到钱,他被朋友欺骗了而苦闷。另一个解释似乎也有道理,那就是他吓坏了,他已经感觉到前途未卜。
在众人的劝说下张军终于平静下来,朋友们都不知道他哭的具体原因。
此后,他又打马汉庆和三毛的呼机,依然没有人回。张军说∶"这时,我还往好处想,我想他俩会把钱送到我家去,我当时思想斗争得非常激烈。"
晚上,张军照例和小甲等人出去,联络人员去要赌债。半夜里,几人堵到欠债的人家门外喊叫一阵,弄得欠债人不敢出来。午夜,他们几人去"万顺斋"吃了夜宵,然后散伙。当天夜里,他带着茕茕住在汉阳租的房子里。
这天张军把自己弄得有点乱。他说,他还叫了他的另一个叫小司的女友。小司过来时,看见他和茕茕在一起,什么话都没说,就走了。
这天,他给了茕茕1800元钱。据他说,这是他以前去上海做生意时,找茕茕借的钱。生意没做成,钱他花了,现在他把钱还给了她。
第三天(12日),张军陪着妹妹去买了一款爱立信牌手机。他说,这款手机,他没出钱,有人给他妹妹报销。
从他絮叨的交代中可以看出,这时的张军已产生了逃跑的想法。陪完妹妹,他又坐车到汉阳,再次打电话给小司,约她到他租住的小屋来找他。结果是小司的丈夫接的电话,告诉他小司上班去了。他没有约成。除了频频约见女友,他还要安置自己的家。抢劫的事跟妻子是不能说的,他放风说要和几个朋友出门揽生意。但他离开家,两岁的女儿没人照顾。按他的说法,他不在家,妻子要上班,每天老早就要把女儿送幼儿园,让看门的老人看着他的"伢",一想到这些他心里就不舒服。
张军这天花了很多的时间为女儿找保姆。据他说,事情是早就准备做的,他早就打算把舅舅家的表妹叫过来照顾这个家,舅舅住在沙市,他准备跑趟沙市说服舅舅。
这天夜里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做了噩梦,总觉得危险在接近他。忽地惊醒,一身冷汗。望着虽不富足但对他来说却是温馨的家,张军悄悄地落了阵泪。
第四天,这应该是1月13号了。这天,警方在指纹证据上取得了突破,确定了马汉庆有重大犯罪嫌疑。随后,又发现马汉庆的重要关系人周望弟和张军有可能是他的同伙。
这天晚上,周望弟公然拒捕,与警察开枪对射,被击伤后自杀———张军很快就得到了消息。
此时他已是惊弓之鸟。他顾及不得到沙市去见舅舅,也顾及不得他的情人,听到丰彩歌舞厅外响了枪,他立刻返回家中,拿上衣服,把房子里的钱搜罗一遍,带上七八千元,离开了家,独自在汉阳的小屋里挨过一宿。
4日上午,他找到妹妹,对她说,他要去沙市去赌博。其实这是谎话,他打算到石家庄去找一起服刑的牢友。他说,他向妹妹要钱,妹妹说没钱。他向妹妹要了和妹妹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北京某公司刘经理的名片。
张军当天10点混上了火车。他已经怕了,深感前途暗淡。在车上,他情绪十分低落,车到石家庄时他下了车,一个人在铁路边徘徊,他想自杀。但在他打算钻火车的时候,被列车员拦住了。随后他又陷入幻想,萌生了自慰式的侥幸心理,认为警方即使怀疑到周望弟,也不一定怀疑他。就这样死了有点划不来。他没有出站,在站台里就搭上了48次列车,来到了北京。
张军显然对独自流浪的生活准备不足,有着过一天算一天的打算。他这个人,自称好交朋友,但嘴里没有多少实话。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朋友就是三毛,他真正能够惦记的人,也就是他的妻子女儿。小司是他的同学,照他的话说他们有点真感情,和茕茕则是逢场作戏。他与"朋友"的交往多数是靠着编瞎话过日子,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来到北京,揣着刘经理的片子,又玩起了老勾当。先到王府井,买了两条红塔山烟,两瓶茅台酒,随即来到地处圆明园附近的某公司。他打电话给刘经理,说明他是某某的哥哥,打听好地址,在体育馆附近找到了刘经理的某公司。
见面一通侃。张军说,他早已不开出租车了,现在跟着一个朋友在新世界公司做房地产,他的朋友是总经理,他在公司当第三把手。
张军煞有介事地询问北京有没有可干的项目,老刘说这边的地皮蛮便宜。张军就说他是来考察的,先过来看看行市,如果好,老板就来投资。一度刘经理还真的相信了他,拿出工程图纸给他看,还介绍了工程情况。
一通乱吹之后,张军说他妹妹病了,没时间过来,继而向刘经理提出借点钱。老刘立刻警觉了。这看着是有马脚的。大公司的三把手到北京来考察能不带足经费吗?于是推三拖四,实在没办法了,碍着他妹妹的面子,给了他4000元。
张军到北京后一直住刘经理的房子,他的房子在公司里。好吃好喝好招待,这还是他妹妹的面子。刘经理已看出他根本就不是做房地产的料,只是没想到他还是个抢劫银行的杀人犯。
住了十多天,张军心里不踏实了,他的谎话再往下编也没了新词儿,他打算离开,到广州去。就在他犹豫之际,1月26日上午11点,公司里来了几位陌生人,说是找刘经理,进了门突然把他按倒在地,戴上了手铐———他被捕了。
在审讯室,武汉的警察问了他这样几个问题。
警察问∶"你们10号作案后,你和马汉庆、周望弟碰过面吗?"
张军说∶"没有,三毛和我通过一次电话,马汉庆和我通过两次电话。"
警察问∶"你把抢劫的事告诉过你爱人、你父母、你妹妹、你亲戚朋友吗?"
张军说∶"我没告诉他们我抢劫的事。"
警察问∶"你和小甲等人在狗肉馆喝酒吃饭,你给他们讲了你抢劫的事吗?"
张军说∶"我当时想到三毛心里就不舒服,对他们说过什么我记不清了。他们认为我很反常。"
警察询问马汉庆的情况。张军说他对马汉庆了解的不多,他只知道,马汉庆没有正当职业,好赌博。三毛也好赌博,但三毛在丰彩歌舞厅是有收入的,好的时候,一个月能拿到万把块钱。他、三毛、马汉庆所认识的朋友多是赌徒,马汉庆是赌博老手。
他们这个圈子平常打牌、打麻将、掷色子、斗牌九,他们还到云梦、十堰赌场玩过。张军回忆,马汉庆一次赌博输掉过一万块钱,是推牌九输掉的。此外,这个圈子的人还一起到黄陂等地打过猎。三毛有一支单筒猎枪,在江汉分局办的证。枪是三毛、马汉庆一起在狩猎用品商店花4000多元买的。
警察问∶"你说你只得了7000元?是不是这个情况?"
张军绕个弯回答∶"你们找马汉庆和三毛,一问就知道了。"
警察说∶"你要拿出证据来。"
张军说∶"我们事先约定好,抢了钱,晚上6点钟到武昌碰头再分钱。但后来我到武昌,没找到他们。没找到三毛我才心里烦,钱也没有分到。"
警察也拐了个弯问∶"你们打算分了钱之后到什么地方玩?"张军说∶"事前我们谈好,抢到钱后到广州去。因为我们都认为这个事很牢靠,不会出事的。”
警察问∶"关于钱的事,你给别人放过什么风声?"张军说∶"我给别人说,我做磁带、做工程搞了10万元。我说过,我和对方谈好了,20号人家会给我送10万块钱。我给我爱人也说过这个事,说工程搞成后给小伢存10万块钱。这样,我有了钱,别人会认为我是做生意赚来的。"
张军第一次接受审讯比较拘谨,说话像转磨,颠来倒去十分啰唆。回到武汉后,他的情绪平稳了些,讲了些有意思的事,这对日后新疆警察判断马汉庆的性格和行为方式,是有帮助的。张军说,他们谋划抢劫花费的时间很长,主要是他下不定决心。有一次,三人翻了脸,马汉庆问∶"我们到底还搞不搞?"张军说∶"这不是小事,现在搞不了。"马汉庆说∶"张军你知道我们有枪,不搞我们干脆一起死。"这天,马汉庆用枪对着三毛,三毛用枪对着张军,张军举着一把匕首对着马汉庆。马汉庆说∶"我数三下,如果不搞,我就扣扳机。"结果,大家互相用枪刀逼着自己,才下了决心。
有一件事。在他们决定动手前不久,三毛因歌厅的事被人用刀砍了。三毛很冲动,要拿着猎枪去算账,三毛的朋友也要出面,帮他摆平。马汉庆把事情阻拦下来。马汉庆说∶"动猎枪不行,你有人家也有,你是单筒,人家是双筒,威力比你大一倍。动军枪也不行,军枪是用来干大事的。"马汉庆竭力把三毛和张军劝住,说∶"小不忍则乱大谋。"
张军到北京后,曾两次和武汉联系,一次在西苑,拿公用电话打到家里,询问给女儿找保姆的事。另一次给小甲打了呼机留言,嘱咐小甲替他照看父母、爱人和女儿。两次电话他都没说明他在哪里。
张军还介绍说,马汉庆有个假身份证,但他对自己的假证件不十分满意。他曾问过张军,在什么地方能再搞一些身份证。张军告诉他,海南好搞,150元就能做个假的。张军看到过那个假身份证,照片不像马汉庆,年龄也太小,是1970年出生的。
警方也问到了张军、三毛、马汉庆的个人生活方面的事情。张军先说他自己。他因婚姻问题和父母关系弄得很僵。另外,他也交往过几个女朋友。一个是小司,他觉得小司这个人很好。后来小司玩了广东伢,他和小司就很少往来了。他跟朋友说,他和小司断了。他暗地里找小司要过两次钱,每次都是 1000元。他在汉阳租的房子,也是小司付的房租。租了四个月,都是小司付的款。另外的女友是茕茕,茕茕是个体户,搞食品批发,有驾照。
比较起来,三毛要风光得多。三毛一米八的大个子,长得白白净净,又在歌厅里当"爹的",天天和丰彩的小姐们打交道。他有家室,有情人,依然在外边拈花惹草。张军说三毛有这个嗜好。一次,三毛和丰彩的小姐一起睡觉让张军看见了。张军有点瞧不起他,因和他睡觉的是很小的小女孩,个子也矮,长得干干瘪瘪的,比张军所认识的三毛的老婆和情人差得很远。他认为三毛在女人问题上,太不讲究。
给张军的印象,马汉庆不是个随便找女人的人。马汉庆是单身汉,但他只有一个女朋友,叫侗侗。张军没见过他和别的女性有来往。马汉庆平时说话很少,在女人面前,按照张军的说法,比较"面"
张军还知道一件关于马汉庆的事。
马汉庆有个弟弟,跟别人打架,把人砍了。这事发生在他们决定动手之前,但不是很久。他弟弟被公安抓住,立了案,准备起诉。9号那天,他们已决定第二天就要动手抢劫了,那天下午他还为他弟弟的事跑了趟法院。法院要他10号下午再过去。马汉庆9号那天到法院是去托人情的,回来他说,该做的工作都做到了。张军认为,马汉庆坚决主张1月10日动手,有他弟弟的因素。他可能用钱。再有,张军还想过,马汉庆有可能为了跑法院的事耽误了烧车子,这件事他很抱怨马汉庆,因他没按事先定好的计划去做,连累了他和三毛。
张军被捕前看到过武汉公安局的通缉令,上边只有他和马汉庆的名字和照片。被捕后他对警察说,他认为三毛已经被抓了。这不是实话。从他仓促逃跑上看,他应该听到了三毛被打死的消息。他在石家庄站台上企图自杀,也说明了这一点。
警察问到他作案的动机。
张军解释,他开出租车一个月只能拿到一两千元,还要受气,这样的日子没意思。他打算跟三毛一起搞钱。后来,他看见三毛他们有枪,又畏惧了,但已感到退不出来了,只能咬牙和他们一起干下去。他说,他们的目的就是为钱。事先他们都认为,这次抢劫,他们有90%的成功把握,另10%的担心,主要是担心逃跑途中堵车。
至于犯罪过程,马汉庆、周望弟两个要蒙面,是事先定好的;抢劫的时候,三毛用枪照提钱箱的人打,马汉庆照周围敢于阻拦的人打,这也是商量好的。烧车的点子是马汉庆提的。张军原打算搞外地车,马汉庆说还是搞"的士"好,暴露的机会少。因车要放一夜,不能出事。讨论了几次,最后定下来∶抢车时先把司机打死,这样最安全。杀司机原定由马汉庆动手,后来才决定由三毛动手。为了摸有机合成公司提款的规律,他们先后观察了十几次。公司提款时,有时换车,但不换人,时间也比较固定,一般是上午银行刚开门的时候。
最关键的环节还是烧车,令张军耿耿于怀的也是车没有烧毁。张军说,马汉庆肯定点着了蚊香,但车子为什么没烧成他百思不得其解。他说,是马汉庆把他和三毛毁了,他说车上肯定留下了指纹。
在审讯中,武汉警察非常重视在逃的马汉庆的所有信息,这与后来新疆警察的兴趣点是一致的。他们也很重视赃款的走向。张军矢口否认他分到了钱,但警方掌握的证据表明,起码他手里拿到的不是他说的那些钱,他在钱的问题上,撒了谎。
警察问∶"你们商量怎么分钱?"
张军说∶"先前讲每人一份,平均分。抢到钱后太紧张,三毛只说有几坨,我听不懂。三毛在后面装钱,他说装不下了。我在前面说,零钱给我。"
关于在1996年1月10日当天,张军究竟跟马汉庆、周望弟见没见过面,警察反复进行了询问。
张军说,他当天上午确实去了小甲家,大概12点,他回家时转了一圈,见停在辛家地的白色富康车没有烧,他又打车到简易宿舍小区见红色车也没有烧,连忙打呼机和马汉庆联系。马汉庆反呼他,二人联系上。马汉庆说,车点不着,旁边的人多,车已经被警察发现,要他快跑。张军说钱还没分。于是他打出租车过江,塞车,改为乘船过江,这时他把白车的钥匙丢到江中。然后他重复了他说过的过程,在武昌去了周望弟家也去了马汉庆家,均没找到人,到江南丰彩歌舞厅也没找到他们俩。事后他和马汉庆、周望弟联系多次,都没联系上。因此,他没拿到应分的钱。
武汉警察抓住他在狗肉馆发脾气的事情不放,要他讲清楚,他喝酒撒疯的时候,都讲了什么。
张军说他那天酒喝多了,想到三毛和他的关系,心里特别烦,眼泪直流。他说,三毛是讲义气的人,我对他那样好,到关键时刻他背叛了我,人心隔肚皮,他很失望。他一般不喝酒,但酒量很大。那天他和朋友在一起,没喝多少就醉了。他说,三毛这么好的朋友,我用命拼来的钱,他不和我联系,我心里烦气,越想越烦。他告诉警察,他一生都没有这种感觉,他气极了。他说当着朋友流眼泪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次,他坐牢都没落泪。
警察又问∶"你借过钱,给小甲买房没有?"
张军断然否认,说∶"我没借给他钱,我和小甲没有经济关系。"
警察说∶"这个问题你好好考虑一下,我们问话是有依据的。"
张军考虑了一阵,开出条件,要求允许他给老婆写封信,要求能见一下他的老婆、女儿,然后他有什么交代什么。
他写信用去1小时20分钟。
张军说∶"这是我想给爱人看的最后一封信。她看了我写的信,签上字,我就安心了。这是我的一件大事。"
他以写了信,心情不好为由,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把钱的事推到以后再谈。
警察和他谈天,张军再次说到自己的两个女友。他说小司是她的同学,茕茕是他跳舞时认识的。他说,她们都无法和他的妻子比。他的妻子有东方贤妻良母的形象,他很尊敬她。他说了他恋爱、结婚前后,他们遭到双方父母反对的那个过程。正因为如此,他搬到外边来住。他说他很重视他的家,他最有感情的就是他妻子,他婚后没和爱人吵过一次架。他说,他与小司还是有些感情的,遇到不顺心的事,他就出门,去找小司。他和茕茕纯粹是逢场作戏。
绕过这个弯子,武汉警察单刀直入地问,他在抢劫的钱箱子里究竟拿了多少钱?
张军说,他一谈到钱心里就不舒服。
在警察反复询问下,他说∶"有两扎5角的,一扎1元的,一扎5元的,还有10元票面的。"
警察问∶"你一共在钱箱子里拿了多少散钱?"张军说∶"我没有点清。"
这一天的审讯结束了,警察给他留了课题,说第二天接着谈。第二天警察没来,警察是又过了两天之后才来的。这已经是第四次审讯他了。警察开场前先对他进行了教育。
警察说∶"我们今天和你谈话,希望你不要像前天那样,一语不发。我们办案,是站在政府的立场,这是公;我们对你问话从法律角度来讲,你必须回答。作为私,我们问话,是尊重你,你一言不发,是对我们的不尊重。希望你积极配合,把你的事说清楚。你说对吧?"
张军说∶"我听进去了。"但他坚持说,他从钱箱中只拿了几千元钱。然后他转移话题,大讲他已经认识到,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有多么大,国家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他很内疚。他一想到死者的亲属就内心不安,他很后悔等。并表示,他的想法改变了,他愿意配合政府。
警察提醒他,配合政府,就要把自己的问题谈清楚。然而,张军却又开始兜圈子,说,银行的钱是什么票面,多少钱,你们肯定是知道的。除了三毛拿的钱外,剩下的钱就是我拿了。
钱成为审讯的中心点,其他都好像是闲谈了。
警察问张军,以前和三毛、马汉庆都到什么地方玩过?—这其实是有警察的目的的。
张军说,1992年,他做服装生意时,到南边进货,带着他的姐姐、马汉庆、三毛等人到过汕头,那次花去几千块钱。他们在汕头还认识了一些朋友。警察问,马汉庆吸不吸毒?
他说,他们三个都不吸毒,平时酒都不喝。在作案前,三人在饭馆喝了点小酒,这是很少有的。
说到个人嗜好,他说,马汉庆会开一点汽车,但开不好,但他和三毛摩托车都开得不错。三毛性格开朗,喜欢玩姑娘伢,喜欢打台球。马汉庆寡言少语,对女人没什么兴趣。他还奇怪过,三毛怎么会和马汉庆成为那么铁的朋友。
关于抢车后司机尸体的处理,他说,最早打算把打死的司机丢进下水道去。想来想去那样容易被人看到产生怀疑,才改用汽油烧。开始时也没想到烧车,打算把车弄外地去,或把车洗干净后再弃车,后来想没这个时间。尸体也想过丢到郊区野外,泼汽油毁尸。马汉庆提出用蚊香烧车,一切就都迎刃而解了。
关于联系办法,张军说,他们事先讲好,把钱抢劫到手分了赃,他们就都把呼机丢掉,各跑各的,今后互不来往。烧车原定大家一起去,后又想到抢劫后一起去不现实,临时改为由马汉庆烧。三毛途中下车地点也是预先定好的,那个地方公共汽车多,到汉阳方便。
张军回避分钱的事,却对自己的一生,徒生感慨。他对警察说∶"我和同龄人比,我的一生是比较坎坷的。 1979年我的一个要好的同学当兵,我就想和他一起去当兵。我义气。当时我高考报了武汉大学,第二志愿报的旅游学院。我的高考分数达到了武大的分数线,可我已经填了当兵的审查表。父母不同意我当兵,可我不愿辜负我的同学,最后还是和他一起当兵走了。后来大学录取通知书下来,学院的教导主任亲自到我家,对我家人说,张军不上大学太可惜。部队也知道了这个情况,把我树成典型。可我在部队并没有什么出息,我的那个同学复员后进了民航部门,我复员却分配到父亲所在的钉丝厂一个月才拿100块钱,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两年后我办了停薪留职。"
他说∶"我家里人那时在做帽子和毛裤生意,家里叫我帮忙,我不想去。我想自己做生意。那时我迷恋过武打小说,我还写过一本名叫《化血金刀》的武侠书,出书需要 7000元人民币。我手里只有 2000元。我找父母要,他们不给。我和他们的关系闹僵了。我拿了我叔叔的钱,想出这本书。我们家人居然把找告了。我父母这样做是为了逼我回家,给家里帮忙,哪知道法律无情,判我坐了牢,因我拿了我叔叔的5000元钱,我被判了四年徒刑。"
他显得很凄凉,停顿好一阵又说∶"我服刑期间,我父母一次也没来看过我,就像家里从来没有我这个人一样。我无法改变这种关系。后来我搞对象,他们果然又不同意。我们自己决定结婚,我结婚没朝家里要一分钱。直到我的女儿出生,和家里的关系才有些缓解。在我家,我母亲说了算,她的脾气蛮大。到现在我母亲只认我女儿,不认这个儿媳妇。"
他说,被抓后,他十分后悔,回想走上犯罪道路,他感到受三毛和马汉庆的影响太深了。张军承认,他佩服三毛,但他内心抵触马汉庆。他和马汉庆从不单独接触,每次商量事情,或出去玩,都有三毛在场。他依然认为,马汉庆考虑事情比较周全,策划整个抢劫方案,是他们的灵魂。他认为马汉庆对抢银行的事分析得比较具体,一些小细节也能想到。这样,大家才决定一起搞。
警察问∶"你认为周望弟和马汉庆他们两个会到哪里?"张军故作认真地说,他认为三毛很可能在汉阳,他在汉阳的老家有个酒堂。马汉庆的去向他说不好。他说,马汉庆能吃苦,而他自己和三毛都吃不了苦。
警察询问马汉庆的女朋友侗侗的情况。张军说,他在发廊见过侗侗,是个乡下女孩。他说,他不知道侗侗老家在哪里。
警察问他,他认为他的案子是怎么被发现的?
张军说,案子破了,是因为他在车上留下了指纹。因他被判过刑,公安局有他的指纹底档。当天他看见车没烧,心里有预感,这回很可能完蛋了。
然后,张军停住,开始抱怨在看守所里生活条件不好,希望警察帮他朝家里要点钱。
在后来的几次审讯中,"朝家里要点钱"成了他和警察讨价还价的筹码。一再追问警察去没去他家,他家愿不愿给钱。因警察始终没拿来钱,张军变得暴躁。这个过程里他始终不回答关于赃款的问话。
现在的张军低头坐着。
警察说∶"你怎么又不做声,我希望我们之间加强信任。"张军依然沉闷,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主要想看看家里人对我是什么态度,这不单是钱的问题,我想知道,我的父母还认不认我这个儿子……"说完,他默默地哭了。
因张军的家里不愿给他拿钱,警察说了些劝解的话,毕竟血要浓于水,表示佩服他看重亲情。警察对他说,他们办的案件很多,有些人,人生磨难比他大得多,要他控制住感情。
警察和张军沟通得不错,但张军依然不交代他究竟拿了多少钱,这些钱都拿去干了什么。
我们可以这样认识张军,他是一个很有主意的人,虽然在做事之先是犹豫的,可一旦到了与他的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上,嘴很硬,关键点上丁点儿都不松口。
又过了10天。春节临近了。
警察再次来提张军。张军走进看守所的问讯室。这时的他,显得灰头土脸,一副丧气的样子。
警察问∶"你考虑得怎么样了?"他不说话。
警察又问∶"当时三毛下车后,车上到底有多少钱?"张军说,他把钱装到一个塑料袋里,票面有1元、2元、5元的和5角的。塑料袋是透明的,他夹着钱,乘巴士回家,下车时只拿一扎5角的钱,其余都丢在巴士上了。这些钱,他到集贸市场上换成了几百元。
现在的张军,向后倒退了一大步,不仅没交代实情,反把最初说的六七千元,变成了几百元。
警察哭笑不得,不得不点点他了。
警察说∶"你10号回到家,就去找小甲,拎了一万元,票面是10元的。"
张军马上解释说,这个钱是小甲的,他找小甲还钱,让小甲打了条子。
警察问,小甲怎么会把一万块钱放在你那里?张军又不语。
警察点他说,1月11日你们几个在一起吃狗肉时,你的口气很大,别人都以为你发了大财。你现在必须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不要再编故事了。
张军似乎思想发生了混乱,滞留在给小甲的一万元上,反复解释。
警察又问∶"你在你妹妹手上,换没换过钱?"
张军断然说∶"没有。"
警察说∶"如果你妹妹说,你在她手里换了钱,怎么办?"张军沉默一下说∶"我不知道怎么办。"
警察说,你每次都说要配合我们工作,但小甲这件事你以前为什么不说?你到底找你妹妹借过钱没有?
三说∶"1月11日下午,茕茕找我要钱,小甲不让我给她。我手里没钱,就打电话给我妹妹,找她借钱。下午5点钟,在小甲家,我妹妹把我叫出来,借给我1900元。第二天,我还给茕茕1800元,茕茕说她的仍等钱用,要上户口。"
而后,他仍一口咬定,他和他妹妹没有换过钱。
两个月过去了,到了1996年的3月中旬,警察再次核实此事。张军已然另一副模样,见到警察就抱怨他的年过得不好,抱怨警察没兑现诺言,他家没给他送钱过来。他摇着头说∶"我没什么可说的。'
警察问∶"你说你借了小甲一万元,是放在你家的,这个事经过我们调查,不是事实。你怎么解释?"
张军说∶"事实总是事实。"
警察说∶"小甲已把钱退回公安机关了,你到现在还在说谎,是什么意思?"张军不语。
警察说∶"你现在讲,你说的是事实,可为什么得不到小甲的印证?"
张军说∶"我没什么可说的,我年过得不舒服,我不想回答任何问题。"
沉了一阵,张军又说∶"我上次叫你们到我家拿 2000块钱,你们没办到。我现在过得很不好,你们到我家拿钱来,我再谈问题。"
警察说∶"你到底有没有诚意?"
张军说∶"没有钱,我年过得不好,人瘦了10斤。我提的条件你办到了,我的事情都讲。"
张军直到预审结束,直到检察院对他提起公诉,直到法院宣判,也没交代出他到底拿了多少钱,这些钱都给了谁,干了什么。或许真如他所说,他没分到那笔钱,他们抢劫的钱被马汉庆和周望弟私分掉了;或许,他拿到了这笔钱,他不仅在车上拿到了零钱,还在下午分到了近20万元,但那些钱,他藏到了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因三毛已死,马汉庆在逃,警方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无法追究这笔飘忽不定的赃款。这笔钱也就成了一个谜,恐怕已是永远解不开的谜了。
1996年冬,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军等人所犯罪行进行了公开审理,裁定判决书如下∶
被告人张军,男,35岁,1961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黄陂县人,高中文化程度,无业。1985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因本案于1996年元月29日被收容审查,同年10月7日被逮捕。
被告人周某,男,28岁,汉族,武汉市人,小学文化程度,无业。1987年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1992年4月 4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1996年1月17日被收容审查,同年10月7日被逮捕。
被告人韩某,女,28岁,1969年1月31日出生,汉族,武汉市人,初中文化程度,无职业。因本案1996年1月17日被收容审查,同年10月7日被逮捕。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于1996年12月10日以被告人张军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告人周某、韩某犯窝赃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张军首先提出抢劫银行并选择了作案地点——中国工商银行古田路办事处,并伙同马汉庆(在逃),周望弟(死亡)为实施抢劫,于1994年以来长时间定期到工商银行古田路办事处窥测,并多次预谋、策划,制定了详细的作案计划,还准备了手枪、汽油、面罩、蚊香等作案工具。
1996年1月9日晚11时许,被告人张军伙同马汉庆、周望弟,为实施抢劫计划,被告人张军及周望弟租车,先后将驾驶鄂 A-X1403红色富康出租车的司机张某和驾驶鄂A- X5603白色富康出租车的司机费某骗至武昌区何家珑工人村偏僻处,在与马汉庆会合后,三人用军用手枪将张、费两司机杀死,并将尸体藏匿于出租车行李箱内。而后,三人将装有汽油的八瓶雪碧瓶子分别放在两辆劫来的出租车上。被告人张军又将劫来的两辆出租车先后开至本市口区解放大道2号武汉仪表机床厂附近藏匿。
次日8时许,被告人张军驾驶劫来的红色富康出租车与马汉庆、周望弟一起将车停靠在中国工商银行古田办事处附近伺机抢劫作案。9时许,当武汉有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员袁某、杨某、戴某等人提着装有65万余元人民币的钱箱从该办事处出来时,马汉庆、周望弟当即戴上面罩,各持一支军用手枪朝袁某等人射击,当场打死袁某和无辜群众梅某,打伤提款人员杨某、戴某、司机冯某,抢劫有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款、医药款共计人民币650970元。嗣后,二人携款跑到早已守在附近的被告人张军驾驶的车上,由被告人张军驾驶该车一起逃离现场。在逃跑途中,周望弟开始转移密码箱内的钱款,并伙同马汉庆将汽油浇满车厢。被告人张军将车停在本市简易新村宿舍后逃离,马汉庆用事先准备好的蚊香绑上火柴,点燃蚊香欲引爆汽车,因故未成。经法医鉴定,费某、张某系被他人枪击头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袁某被枪击致盆腔内脏及髋内动脉破裂而大失血性休克死二。梅某系被枪击致心脏、右肺破裂大失血而死亡。杨某、戴某、冯某的损伤程度均为重伤。
1996年1月10日晚8时许,周望弟携部分赃款45600元,窜至被告人周某家中。被告人周某明知该赃款系周望弟伙同他人抢劫所得的情况下,仍答应为其保管,并于次日凌晨将该款掩埋于自家厨房地下,加封水泥。破案后,被告人周某交代了该赃款下落。赃款已追回。
1996年1月11日,周望弟携劫来的赃款10万元人民币窜至被告人韩某家中,被告人韩某明知是赃款,仍代为收藏,并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企图转移赃款。同年1月19日,公安机关从被告人韩某租住处搜出赃款9万元人民币。
破案后,公安机关扣押追缴赃款253924元,已发还武汉有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军伙同马汉庆、周望弟合谋持枪抢劫巨额公私财物,在抢劫过程中,持枪杀死四人,重伤三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被告人周某、韩某其行为已构成窝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条,分别判处如下∶
被告人张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周某犯窝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韩某犯窝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作案工具五四式手枪一支,枪号NO13393,子弹5发,大雪碧瓶子10个,密码箱一个等物品均予没收。
这一幕已成为历史,没有看到有关张军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的文字记载。随着一声枪响,武汉抢劫银行提款车案,已然落下了帷幕。
我们再回到六年零一百八十天后的新疆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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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2 01: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篇系列:悍匪•马汉庆(七)


新疆乌鲁木齐 2002年"6•10"案,经与本市刑侦技术部门存档枪弹的实物比对,和四年前发生在乌鲁木齐团结巷的另一起持枪抢劫杀人案对上了;又经北京公安局全国枪弹库的实物比对,和六年前发生在武汉的一起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对上了,这大大拓宽了新疆警察的视野。
武汉的警察以最快的速度飞抵乌鲁木齐,为新疆警察带来 1996年"1•10"案件的信息。两地警察碰头后,很快就把在乌鲁木齐两次作案、开枪打死打伤维族群众的犯罪嫌疑人确定下来,此人正是马汉庆。
马汉庆,湖北省武汉市人,1964年9月28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初中,职业湖北省六建工人,现无职业。1996年1月 10日在武汉犯案后在逃。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发了通缉马汉庆的A级通缉令。武汉警察还带来了他的指纹、血型等个人资料,并带来马汉庆六年前的照片——这人鼻子较大,脸型较瘦,眼窝略略凹陷,皮肤颜色较黑。为什么那么多回族、汉族目击者都把他当成维族人,他的长相的确有少数民族的某些特征。
黄亚波副局长认为,乌鲁木齐、武汉两地并案,对马汉庆案件的破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尽管两地的交流是初步的,但新疆警察已拿到了足够的信息。在两地警察的案情交流会上,黄亚波绕有兴致地听取了武汉方面对1996年"1•10"案件的分析,同时,由薛鹏、苏彦冰分别介绍了新疆乌鲁木齐1998年"11• 01"案件和2002年"6•10"案件的情况。
并案会开过之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向全疆发出犯罪嫌疑人马汉庆的通缉令,悬赏五万元,缉拿马汉庆。
武汉方面还介绍了六年来对马汉庆的追逃工作。依照他们的经验,湖北籍人员有向东南沿海城市逃跑的习惯,马汉庆在作案前也去过广州和福建,他在广东也有关系人,有朋友在那边做生意。因此,武汉警方始终把在东南沿海城市作为追逃工作的重点区域。马汉庆原籍是河南淅川,他八岁的时候,因家乡修水库,全家作为新移民由河南迁址到湖北省钟祥市。武汉警方把河南淅川和湖北钟祥列作追逃工作的次重点区域,在这两地,也做了大量工作。武汉警察说,他们从来没想到过,他会来新疆。
武汉警察在了解了马汉庆在新疆出现的情况后返回。黄亚波决定"6•10"专案组立即组成专门小组,跟随前往武汉,并要求他们到武汉市后全面开展工作,和武汉警方参与案件的人员广泛接触,把马汉庆的材料搞全搞细。
王超等人第一批赶赴武汉。有关马汉庆在武汉作案的细节情况,有关他逃跑的细节情况,有关他生活习惯上的细节情况,当年武汉警方审讯笔录副本,不断传到新疆本部。
武汉警察告诉他们,武汉警方1月14日确定红色出租车上的指纹与马汉庆的指纹认定同一后,立即展开了对马汉庆的侦查和追捕工作。
武汉警方很快查明,马汉庆作案的当天并没离开武汉,他在 10日下午,为了他弟弟的一个案子,在法院出现过。
1月10日,他带着女友侗侗,一起乘坐长途汽车到侗侗的老家麻城。他并没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侗侗,他说他要外出工作,离开武汉。当天晚上,他们住在了侗侗的姐姐家,并把侗侗安置在那里。马汉庆12日只身返回了武汉。
当时麻城还没通火车,京九线正在建设中。马汉庆要朝外跑,必须经过武汉。
1月14日,武汉警方迅速梳理马汉庆所有的关系人,并迅速查到侗侗的下落。他们当天就找到了侗侗,了解到马汉庆在12号返回武汉的情形。他们很快查实,马汉庆在13日这天的确在武汉出现过,但他没有回家,住在了一个搞雕刻的朋友的家里。
"1•10"案发生后,武汉警察当天就在武汉各公路上严密设卡,检查外出人员,并对火车站、飞机场进行了布控。14日,警方确定马汉庆有重大嫌疑,马汉庆的照片及个人材料立即传达到各卡点和蹲守小组。但此后若干天里,马汉庆已神秘消失。马汉庆没有同他的家人、朋友有过任何联系,包括侗侗。各卡点和蹲守小组均未发现马汉庆的行踪。
马汉庆是否藏匿在武汉,他什么时候离开的武汉,始终是一个谜。
一个月后,马汉庆的信息再次出现在麻城。情况是这样的∶
我们先借助一下电影镜头———这也是真实的,只不过当时警方无法看到。
二月的一个下午,化了装的马汉庆从麻城长途汽车站走出,在麻城一个不起眼的小旅社住下。他用假身份证登的记。然后,他乘车来到侗侗姐姐家所在的镇子,这时天已经黑了。
他找到一家距侗侗的姐姐家不远的公用电话,记下草纸板上写着的该电话的号码。
再然后他找个地方,给侗侗的姐姐写了一封信。信上写明,他第二天上午9点,给她家附近的这个公用电话打电话,他要侗侗到这边,等他的消息。
再再然后,他已各种不同的方式,经过侗侗姐姐家门口,反复观察,看有没有危险。这样一直到深夜一点半,他确信是安全的之后,他走过侗侗的姐姐家门前,顺手把信塞进门缝。
再再再然后,他走到镇子外边,在荒野里徘徊到天明,乘车返回麻城。
清晨,侗侗的姐姐开门时发现地上的字条,她大吃一惊。当时,"1•10"案件麻城工作组并没撤离,他们得到这个重要信息后,立刻进行了分析。信上的字体被确认是马汉庆本人的,而公用电话号码又写得非常确切——他们判断马汉庆昨天夜里来过镇上。他们一方面做好侗侗和她姐姐的工作,一面立即上报指挥部。指挥部即刻调兵遣将做了周密的部署,并派专人陪同侗侗,嘱她配合好警方的行动。
然而,第二天上午9点,马汉庆并没打来电话。不仅9点,整整一上午,都没有马汉庆的任何消息。
指挥部当即分析了这个情况,提出几点∶一、马汉庆和侗侗联系,主要目的是打探消息;二、他很可能已经发觉了这次行动的危险性;三、麻城很小,不易出逃,惊弓之鸟的马汉庆尽管夜间到过这里,留下了字条,但他未必选在麻城或附近地方打电话。
他们分析了事情的几种可能性。最坏的情况是马汉庆改变了主意,已经逃走。但也极有可能他在逃跑途中的某一地方打来电话,否则,他这次冒险行动将一无所获。只要他打来电话,就应该视为抓捕他的最佳时机。
指挥部果断作出判断,扩大了警戒的范围,与周边地区的警察建立了联系,作了一系列应急准备。
下午一点,那部公用电话果然响了,里边传来马汉庆的声音,他请公用电话的老板找一下侗侗。侗侗就在旁边,周围都是警察。
马汉庆说∶"侗侗你好吗?"侗侗没有说话,她望望身边的警察,把准备好的话全忘记了,她突然就哭了起来。片刻,马汉庆那边"啪"地把电话挂断。
警方已经查明,马汉庆打电话的地方在黄岗市,距麻城约 200公里。马汉庆从不用手机,他打的是当地的公用电话。
武汉警方迅速调整部署,在省厅的协调下,各地市警察协同作战,很快形成了新的包围网。
因马汉庆携带着军用枪支,各地警察设卡时都配备了全副武装的武警,携带着自动步枪,威风凛凛,子弹上膛。
然而,马汉庆再次跳出了我们的包围圈,并从此销声匿迹。
这些传奇的半传奇的故事,说明着这个人的狡猾。给新疆警察的印象,这个人是个逃跑能手,考虑问题很细,做事之前,先把后路安排得清楚。再一个感觉,这个人喜欢使用逆向思维。
武汉传来的信息,并没提供马汉庆和新疆方面有什么联系,但这个人重视逃脱和隐匿,喜欢逆向思维,引起新疆警察的重视。新疆方面分析认为,马汉庆为了逃避警方打击,越是我们认为不可能的地方,他越要去,这符合他的思维特征和性格逻辑。新疆方面依然把"立足新疆"作为侦查工作的重点。
在与武汉警察不断交流的同时,苏彦冰、薛鹏领导的"6• 10"专案组的工作也在不断推进中。
薛鹏带领一个工作组,在发现摩托车遗弃地点的某建筑公司家属小区开展工作。
有价值的线索不断地被挖掘出来。
小区治安员反映,有个湖北人,在建筑公司家属小区居住过。治安员曾要求他办理暂住证,收取200元费用。这个人填写的名字是马小明,家庭住址填的是湖北省武昌县。并反映这个人的相貌和通缉令上马汉庆的照片十分相像。这个情况立刻引起薛鹏的高度重视。
进一步了解,治安员找到当时这个人填写的卡片,又有一个惊人的发现∶此人在暂住证上填写的出生年月日和马汉庆一模一样。
尽管就此确定马小明就是马汉庆还为时尚早,但无疑这是最具价值的一条线索。
黄亚波指示,一定要把这条线索查深查透。
薛鹏亲自组织了一个小型座谈会,据治安员和小区治安联防反映,这个人骑着一辆摩托车,经常来小区,找湖北人赌博。他们还反映,这个人对摩托车很熟悉,能够把摩托车拆开,再装上。
从武汉反映过来的情况看,马汉庆以前干过建筑工人,自小好赌博,是个职业赌徒,喜欢摩托车,这些情况都能对上。
薛鹏投入大量警力进行排查,一方面详细了解马小明的情况,一方面寻找马小明的行踪。
马汉庆的照片在人们手上传来传去,无论小区治安室人员,还是大院门口卖小食品、摆小摊、蒸馍馍的商贩,看了照片都说∶就是这个人,经常骑摩托车过来,讲一口湖北话。
当问起这个人最近的情况时,大家都摇头。
他们反映,这个湖北人已经离开了建筑公司家属小区,大约在"6•10"案件案发前一个月左右,这人失踪了,那之后大家都没有再见过他。
这些人能够说出马小明面貌,却说不清他的身份。谁也不知道他在乌鲁木齐什么地方居住,是干什么的,在这里有什么熟人或朋友。这人似乎是来无影,去无踪。
但大家反映,这个马小明和湖北人接触较多。他来打牌,也常常跟湖北人在一起。
薛鹏扩大了侦查范围。他布置警力,以摸查湖北人为目标,查找马小明下落。他们从调查这家建筑公司与湖北方面的业务联系人手,排查这家建筑公司的工程项目中所有的湖北建筑队,排查公司所属的队伍里所有的湖北籍的雇员。此后又扩大到来乌鲁木齐的所有的湖北建筑队,来自湖北、特别是来自武汉的所有来疆人员——薛鹏把来疆的湖北人,都纳入了他的视野。
这项工作进行得很艰苦。
经过深入调查,各条线索渐渐反映出,有一批湖北武穴人,在乌鲁木齐活动。这些人有的做小本生意,有的开小商店,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搞建筑,搞装修。在乌鲁木齐的建筑队中,有不少工人,也是武穴人。
这些人流动性比较大,背后似乎有某种松散的组织。因马小明失踪后始终没发现有关他的新线索,寻找这批武穴人以发现马小明的行踪,就成为当时侦查工作的一个重点。
上面描述的,是薛鹏所抓的重点工作。事实上,自从乌鲁木齐公安局发出通缉令,悬赏五万元缉拿犯罪嫌疑人马汉庆的消息公布后,公安局情报中心天天都接到大量的群众举报。
与此同时,监狱系统也发动起来。
市局向全新疆广泛出了协查通报,通报上印有马汉庆的照片。各监狱、看守所组织在押人员进行了辨认。另一个有价值的线索,很快凸现出来。
米泉市一个在押的盗窃犯在监狱里看到通报后说∶"这个人我见过。"
专案组人员得到监狱方的报告立即前往,对他进行了提讯。这个在押犯反映,在"6•10"案发前不久,他在他所租住的房屋楼下打牌时,看见过照片上这个人。当时和他一起打牌的,多是湖北省武穴人。
在押犯说,那天打牌的时候,有个人的摩托车坏了。这个照片上的人说,没问题,他会修车。给在押犯的印象,这个人对摩托车很精通。
专案组人员拿出放大的照片,要他再辨认一次。在押犯看了看,一口咬定说∶"这就是那个武穴人。"这条线索一直抓了下去,抓出一个抢劫案,据反映是武穴人干的。案子不是很大,但市局、分局都投入了力量。
那个案子搞得不很成功,调查尚在进行中,警方圈定的嫌疑对象,几乎在一天里就全部失踪了。
后来张青说过,从反映上来的情况看,那条线索应该是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我们围绕着湖北武穴人也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后来,这些人忽然就都找不到了。他们失踪了。也许,这与我们展开对他们的调查有关,也许是我们所不知道的原因,这些武穴人离开了乌鲁木齐,不知去向。
张青是个有头脑、分析问题很细致的刑警,说话话语不重,有条不紊,但可以把案件的来龙去脉表述得相当清晰。
给他的印象,武穴人似乎背后有着某种连缀关系,当时是乌鲁木齐流动人口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前期,他耳边听到的,都是武穴人的消息,似乎武穴人无所不在。后来,这些武穴人就像游牧部落一样,迁徙而去。在乌鲁木齐,几乎哪里都听不到他们的消息。
2002年"6•10"案发后,新疆本部的侦查工作中,挖掘出的最有价值的线索一是马小明的线索,一是湖北武穴人的线索。新疆警察不能排除这两条线索与马汉庆的关联,就必须继续工作——这在侦查过程中,是极为正常的事情。
市局发出悬赏五万元捉拿马汉庆的通报后,有一个阶段,马汉庆的线索,后来延伸到湖北武穴人的线索,有一度"铺天盖地",哪一天情报中心也要接到若干电话,鼎盛时期,一天的电话竟有十数次之多。
群众是发动起来了,反映上来的情况,却需要认真甄别。这无疑增大了专案组的工作量。
一条线索,是石化总厂某业务员反映的。他发现有一个骑摩托车的人行为可疑。这位业务员站在路边买烟,那个人停下摩托车也来买烟,帽子压得低低的,指着烟,不说话。烟摊老板找他零钱,他也不要,拿上烟转身就走。业务员因觉得他行为奇怪,仔细看了看他。一看不要紧,他不由得心里一惊∶这人和通报上的人,长得一模一样。
专案组立刻抽调力量,和石化分局的民警一起深入下去,开展了一段工作。这个骑摩托车的买烟人被我们查到了。他并不是马汉庆。他只是性格原因在行为上有些反常,也没有其他方面的犯罪嫌疑。
还有一个举报电话称,在乌鲁木齐市郊某小区(那是外地流动人口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一位商店售货员看到一个可疑人,很像马汉庆,请警方立即出动,抓坏人。
警方人员闻讯赶到,结果这又是一条不实线索。"可疑人"只是脸型偏瘦,即使在相貌和体形上也和马汉庆相去甚远,还有一些其他线索。
有人说,在天山区看见过马汉庆,这个人行动很匆忙,在逃。
还有人反映,马汉庆和一些在押犯有过联系。
这些线索多数都没有进一步侦查的价值,但广泛收集信息,依然是侦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尽管新疆警察一度把武穴人作为重点人群加以关注,一时间市内几个区都反映有武穴人出现———有的反映称,大家打牌时,某人带来了武穴人。有的反映,武穴人在某地抢劫了武穴人。还有人反映,武穴人在某地有过秘密集会——但新疆警察对马汉庆和武穴人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有过冷静的分析。
正如张青说的,越到后来越感到,马汉庆和武穴人之间发生接触的可能性很小。从马汉庆的基本性格看,他应该远离湖北人和河南人,以避免嫌疑。在乌鲁木齐的武穴人的漂泊的生存方式,也和马汉庆并不和谐。马汉庆的性格孤僻、处事谨慎,很难想象,他会和那些爱惹是非的武穴人混在一起。随着武穴人的消失,马小明的线索也就中断了。
关于马小明,尽管他的疑点不能排除,但在调查中,与他有过接触的人对他的描述还是和武汉警方掌握的马汉庆的习性有着差异。最重要的一点,马小明湖北口音浓重,而马汉庆口音比较混杂,湖北口音不十分明显。这也给马小明是否就是马汉庆,打上了问号。
尽管如此,薛鹏依然派人再赴武汉,专门到武穴县开展了工作,和武穴警方建立起协作关系,并向武汉警方发了通报。武汉警察也专门为武穴线索来过乌鲁木齐。
双方慎重研究后得出结论,否定了马汉庆与武穴人有过联系的可能性,也基本上否定了马小明就是马汉庆的可能性。
武汉方面还反映过来一条线索,马汉庆的一家远房亲戚早年从内地迁到新疆,在兵团工作。这也曾被新疆列为工作重点。经两地查证,马汉庆一家和这家亲戚间多年没有走动,该亲戚一家十分本分,兵团方面反映,他家并没有陌生人员出入,从而也排除了马汉庆投靠该亲戚隐藏在新疆的可能性。
黄亚波在一次会议上说过,马汉庆的作案特征很值得研究。首先,在作案上,他依赖手里的枪,这个特征十分明显。换句话说,每一次作案,他都要开枪。这样的人结伙的可能性很小。他在新疆两次持枪抢劫,现场反映出来他都是孤身作案,说明了这一点。第二,在作案时间上,拉得跨度很大。他在武汉作案后消失了两年,1998年跑到新疆作案,此后又间隔了四年,2002年再次在新疆作案。把这两方面综合起来,在这个跨度区间里并没发现其他案件,这说明他在每次作案之外应该有他正常的生活空间。黄亚波提出,他很有可能是那种十分钟是罪犯,其余时间都是"好人",就是说,他是有两张面孔的职业罪犯。
武汉方面反馈来的消息表明,马汉庆仅在作案后在麻城出现过一次,以后再没半点音信。在长达六年半的时间里,他和家人、亲戚、朋友,没有任何联系。除在乌鲁木齐两次作案,全国各地都没发现过他的踪迹。
这更说明,他应该有一个稳定的居住地,有一个较为平静的生活。或许他已隐姓埋名,长期潜伏,只是在他认为需要的时候,跳出来,开枪杀人抢上一笔,而后又迅速蛰居起来。
黄亚波的判断是颇有想象力的,后来也被证实基本上是正确的。但当时新疆警察依然认为,马汉庆的蛰居地点,最大的可能是在新疆。
时间慢慢过去,一年,又一年。
随着工作量的减少,马汉庆专案组的人员从几十人,减到十几人,又减到几个人,但专案组始终没有撤销。
黄亚波认为,马汉庆还会继续作案,他作案还会沿袭旧方式,地点还会在乌鲁木齐,目标仍是边疆宾馆的倒汇人员。
这又是一个大胆的想象。
为了确定马汉庆犯罪的规律。黄亚波请中国公安大学的教授来乌鲁木齐授课,专门就马汉庆犯罪的心理特征、行为规律、他下一步行动的多种可能性,进行了专题研究。
为了防范于未然,乌鲁木齐警察通过种种渠道,在边疆宾馆的倒汇人员中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警方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方面召集倒汇人员开会,教育他们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立刻向警方报告。
乌鲁木齐警察在开展这项工作时,也发现了若干线索,在边疆宾馆破获了几起未遂抢劫案件。这些人站在倒汇人员附近,什么都不干,这边凑凑,那边看看,形迹可疑。倒汇人员看到,警觉了,打电话报警。警察立即出动,那些人心中有鬼,以为是暴露了,望风而逃,结果被抓了现行。尽管这些人不是马汉庆,但在审讯中反映出来,他们正在踩点,选择目标,伺机作案。有的是外县人,交代出,来乌鲁木齐准备抢劫;还有的当场被搜出准备抢劫使用的匕首、棍棒、自制枪支。警方破获的这些未遂案件,保护了边疆宾馆的商贩,震慑了伺机作案的恶人。
马汉庆始终没有出现。
黄亚波隐隐地就有一种感觉,他快来了。
恰在此时,马汉庆悄悄地向他们走来。黄亚波对马汉庆早有提防。
他在办公室里吸着烟,望着窗外———那时他就想过,如果马汉庆再次出现,这可能是抓捕他的最后机会。虽然他并不相信"事不过三"那样的说法,但这次再抓不到他的狐狸尾巴,他再来乌鲁木齐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
这期间,黄亚波做了多方的准备工作,他把中国公安大学研究犯罪行为学的专家专程请到乌鲁木齐讲课,并为专家提供了马汉庆的有关材料,专题研究了马汉庆的行为规律。
专家和黄亚波都认为,马汉庆还会在乌鲁木齐市出现。他的作案地点还会在边疆宾馆附近。
他的作案方式和特点不会发生更大的改变——而他出现的时间,已经很迫近了。
马汉庆果然如他们估计的那样,来到了乌鲁木齐。他再次出现,是2004年的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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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2 01: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篇系列:悍匪•马汉庆(八)

黄亚波做了多方的准备工作,他把中国公安大学研究犯罪行为学的专家专程请到乌鲁木齐讲课,并为专家提供了马汉庆的有关材料,专题研究了马汉庆的行为规律。
专家和黄亚波都认为,马汉庆还会在乌市出现。他的作案地点还会在边疆宾馆附近。
他的作案方式和特点不会发生更大的改变——而他出现的时间,已经很迫近了。
马汉庆果然如他们估计的那样,来到了乌鲁木齐。他再次出现,是2004年的10月29日。
10月29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接到天山分局刑警大队的报案,称,延安路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案,歹徒开枪击伤一人,抢走人民币10万元,要求勘査现场。
副支队长刘英杰迅速率技术科人员前往案发现场。黄亚波、 苏彦冰、薛鹏等人也迅速赶到现场。
黄亚波坐在赶往现场的汽车上,他就有一种预感,是不是马汉庆又岀现了? 他和已到现场的刘英杰打通电话。
“有弹壳没有?”他问。
刘英杰说:“有。”
“是什么弹壳?”
“五四式制式手枪弹壳。”
黄亚波心里一动,他没说话。所谓心有灵犀吧,刘英杰也有同样的感觉。他说:“又是五四式手枪,会不会是马汉庆……” 黄亚波说:“你马上把弹壳送到支队技术科,和存档的马汉庆的弹壳样本进行比对,我马上就到现场。”
10月29日是个阴天,下着毛毛细雨,天气显得阴冷。
支队技术人员在现场忙碌着。
现场依然比较简单,这与马汉庆所作的前两案有着相似的特点。
勘査工作从上午10点31分到11点1分,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已结束——此时,现场提取到的手枪弹壳已经由专车、专人送到六道湾的刑警支队进行实物比对。
抢劫现场在延安路“天外天美食城”门前的人行道上。
延安路是东西走向马路,美食城门前有七级台阶,附近有一个某建筑部门的管理处,路边是商店店铺。
这又是一个并不偏僻的,路上有行人、商店有职工的很普通的地方。
现场勘査记录记载的情况是这样的:
延安路南侧绿化林带内地面上有一枚五一式手枪弹壳。据现场目击群众介绍,弹壳东侧7米处、与美食城相邻的一家商店台阶下,为被害人遭到枪击倒地的地方。被害的维族群众已被送到医院抢救,该地方没有血迹,并无异常。
目击群众还介绍说,受害人一个装有10万元人民币的手提袋被持枪歹徒抢走。
被害人叫谢力甫,男,57岁,维族。
他被送到医院时血压为0,人已重度休克,四肢末梢血管塌陷。经过抢救,医院及时挽救了他的生命。
谢力甫为腹部火器贯通伤,多脏器受损,造成失血性休克, 迟送医院一分钟,他就可能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在案发现场,刑侦支队和分局的侦査员立即组织了现场走访。
目击证人阿不力米提是新疆大学公安处的一名退休职工,他介绍情况时显得十分激动。他比画着说:“今天早上10点,我在马路南边散步,我听见马路对面,'砰’的一声枪响,然后我看到一个维族老人倒在地上,一名骑摩托车的男人抢走了他的包, 向西边开走了。”
旁边商店的个体商人安长立说:“10点左右,我听见一声类似车胎爆炸的声音,然后听见一个人两声惨叫。我从窗户朝外看,看见一个人躺在地上。不一会儿,街上过来好多人围观。大约有10分钟,我妹妹来到店里,我出去看了一下。看见一个维族老汉戴着一顶方形民族帽,坐在地上,他的裤子口袋里装的全是钱。他用手捂着,没有看见伤口,也没看见流血。”
现场附近有个物业管理站,侦查员询问了警卫室的保卫干事。
保卫干事说:“我今天早晨8点30分接班。大概在9点40 分左右,我和公司第三管理站站长在警卫室聊天。突然听到一声清脆的枪声。枪声很大,我们立刻走了出去。我看见马路对面天外天美食城门口有一个人躺着,旁边围着四五个人。我们走过去看了看,地上躺着的是一个60多岁的维族老汉。围观的人中有两个老太太,提着菜。还有两三个维族青年,其中一名维族女青 年,正在打110报警。”
侦査员问他:“你为什么认为那是枪声?”
保卫干事说:“我当过兵,'五四'、'六四’、'七七'式手枪都打过,我感觉像'五四’式手枪的枪声。”
侦査员还走访了在马路边上摆摊卖小百货的一位大娘。
大娘是汉族,她说,事情发生的时候她正在摊上,因她丈夫去上班,摊子要由她来打理。不到10点,她没大注意,就听到一声很响的枪声,接着听到有个男人“啊”地大叫了一声。她抬头看,看见斜对面的马路上躺倒了一个人,旁边还有另一个人低头看着他。他的附近有一辆黑色摩托车。那个人伸手扒拉一下躺下的人,拿了个什么东西,骑上摩托车离开了。
下午,一个男人找到警察反映情况,他是某摩托车配件商店的老板,姓贾。贾老板上午去上班时路过延安路,他也听到了枪声并看到了现场情况。
他说他看到老头躺在地上,离老头七八米远有一个男人,走向一辆靠墙放着的摩托车。周围挺平静的。那个男人走到摩托车前,有一名汉族妇女正迎着男人走来,也恰好走到摩托车前。
贾老板说:“我看见那个女人说了那个男的几句,那个男人回了一句。这个女人没敢管他。那个男人就骑上摩托车往延安路方向走了。开始在人行道上走,在前面的出口拐到马路上,这时候他加速,很快就开远了
侦查员问:“你看见他打枪了吗?”
贾老板说:“没有。”他马上强调,“当时倒在地上的维族老人附近只有这个男人,我当时就认为他是罪犯。”
贾老板描述,那辆摩托车是黑色铃木50型摩托车。贾老板强调说:“我是卖摩托车配件的,认识车的型号。”他又说,“铃木50型摩托车和雅马哈摩托车大小款式差不多,但车灯和后架是不一样的。”
他描述这个人的体貌特征时说,人很瘦,看上去有点像维族人。因他看到的是侧脸,看得不是很清楚。
似乎所有的特征都很像,不同的是,那辆黑色摩托车距他开枪抢劫的地方较远,摩托车像是事先放在那里的。它不是被害人的摩托车,而是犯罪嫌疑人自己的摩托车。
这一点很重要。
受害人谢力甫经抢救脱离了危险,刑侦支队的民族侦査员在第三医院的病房里对他进行了访问,了解当时现场情况。
谢力甫是喀什拜什克然木乡巴依拉村人。
他描述那天案发情况时说:“2004年10月29日9点45 分,我从家里出来,走出院子,步行上了延安路,朝边疆宾馆方向走。走了大约160米左右的距离,这时候,我听见'噂’的一 声,是枪声.从背后传来。我感到我被枪打伤了,转身一看,看见一名汉语系的男子,右手朝我举着用一件蓝色旧衣服包着的枪。他看到我在看他,先倒退了两三米,立刻冲上来,一把夺过我夹在腋窝下的装钱的袋子,转身就跑。我眼睁睁看着,浑身没有力气。后来我摔倒在地上,什么都不知道了。大约过了几分 钟,我醒过来,看见周围医院的救护车来了,我又失去了知觉。”
侦查员问他一共带了多少钱,有多少钱被抢劫了。
谢力甫说:“我带了 10万元人民币,装在印着'农业银行' 字样的红色袋子里,夹在我的腋下。我的身上还有钱,上衣右侧口袋装了 1780美元和2万人民币,上衣左侧口袋里装了 3万元 人民币,裤子右侧口袋里装着1万人民币,裤子左侧口袋里装了 2万人民币。总共是18万人民币和1780美元。他抢走了 10万 元人民币。”
据谢力甫回忆,这个抢钱的男子是汉语系,身高一米七几, 瘦,小眼睛,头上戴着一顶帽子,什么颜色没看清,胡子很短, 身上穿深色的旧衣服,这个人年龄在40岁以上。
他说,他没有看见对方有没有交通工具,后来听人说,这个人是骑一辆摩托车走的。
谢力甫也是边疆宾馆二级口岸的个体倒汇者,平时出门、返回都是他一个人。平时出门一般是上午10点到11点之间,下午 19点到19点30分回家。因家住得离市场近,一般情况下他步行,不骑车。据谢力甫说,他那天出门的时候,没看见任何人。
这个袭击他的人,过去也从未见过。
他提供了那捆钱的特征,说,10万元现金,是用灰色麻绳捆着,两侧贴着工商银行的凭证纸,正面用工商银行的专用捆钱的纸粘着,上面还有10万元字样。红袋子是他5天前在南门农业银行换美元时,银行送给他的。
就在支队侦査员在现场进行摸査走访的同时,支队技术科传来消息,弹壳对上了。鉴定结果为:这枚现场弹壳与 “11•01”案现场提取的弹壳、与“6・10”案现场提取 的弹壳,与武汉“1 • 10”案现场提取的弹壳弹道痕迹完全相同,系发自同一支“五四”式手枪。
从此案“干脆利落”的作案特点,从目击证人对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的描述,从对上的枪弹弹壳这几个方面,都在说明,马汉庆的确又出现了。
黄亚波于当日中午主持召开了全市分县局局长会议,进行了动员。他要求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全市警察立即上路,按照预定方案,各分县局分片包干,查找马汉庆,查找他使用的摩托车。 在“7・30”案未破的情况下,这样大规模动用警力是需要魄力的。全市的警察立刻行动了起来。
当天下午17时15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接到天山区刑警大队报告,胜利路派出所在调査访问中,在胜利路河坝三巷四号院内,发现一辆可疑的摩托车和一个红色提袋。他们提取了该摩托车,将其放置在胜利路派出所楼内,要求乌鲁木齐刑侦支队派人进行现场勘查。
刑侦支队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河坝三巷四号院是一个堆积杂物的荒废的院落,院内东南角有一南北向摆放的蓝色集装箱,集装箱西北侧有一手推车。摩托车被发现时停在手推车西侧,红色的印有“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的手提袋丢在手推车南侧的地面上,手提袋内有一个空的写着“金苹果服饰”的塑料袋一个。
摩托车已放置在胜利派出所楼内。这是一辆黑色雅马哈摩托车,车把下方斗内有一双白色线手套,腕部带蓝边。还有一块白色汗衫残片,上边印有红色“名牌产品值得信赖”字样。摩托车坐垫下斗内有一个空的可口可乐饮料瓶。
当日,技术部门对提取的摩托车及其他物品进行了技术处理。
雅玛哈轻便摩托车,黑色,车身塑料制品用502贴附显现, 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红色棉“农行”袋子,上有“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字样,经技术处理,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金苹果服饰塑料袋,使用磁性粉末刷显,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可口可乐饮料瓶,使用502熏显,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当日下午18时55分,刑警支队接到 110指挥中心通知,碾子沟派出所在调査访问中,在长江道马兰基地招待所发现与犯罪嫌疑人马汉庆相像的人居住过的场所。
这又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发现。
刑侦支队刑科所技术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査。黄亚波对这一发现非常重视,他和沙区副局长王军、刑警大队长穆仁昌很快到达现场。
沙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新介绍,2004年10月29日下午 18时许,碾了沟派出所民警在摸排犯罪嫌疑人马汉庆时,听马兰招待所服务人员反映,有一个酷似马汉庆的人曾在该招待所 222号房间住过。
刑警支队的技术人员于19点50分至22点20分对222号房 间进行了勘査。
当日天阴,有小雨。勘査在人造光源下进行。
与此同时,现场走访工作同时展开。
支队侦査员在马兰招待所值班室,见到了值班人员孔某。侦査员拿出马汉庆的照片,问:“这个人你见过吗?”
孔某说:“见过,这个人住西楼的二楼。”
侦查员说:“你说说这个人的体貌特征。”
孔某说:“这个人有30多岁,挺瘦的。个子一米七七至一米七八的样子。应该就是照片上这个人。他在这里住了有一个多月吧,我不知道他的姓名,也不常见他。我偶尔跟他说过一两句话,听不出是哪儿的口音,反正不像新疆人。”
侦査员问:“你在招待所值班,见没见过他有摩托车或者自行车?”
孔某说:“我是负责院内安全的,
我从来没见过他用过摩托车和自行车。”
侦査员问:“你见他拿过手机吗?
孔某干脆地回答:“没有。”
侦査员问:“他晚上回来得晚吗?
孔某说:“我每天夜里1点锁上大门和小门,我从未见他1点之后回来。早晨8点我下班,也没见他8点前出去。”
马兰招待所西楼是一所五层砖混结构楼房,222号房间,是“孟波信息咨询服务公司”所租房间。房子坐东向西,门朝西开,是单扇内开门,门内为一单间。
房内西北角靠北墙一张单人床上平铺着一床墨绿色被子,被子下有枕头、床单,一件夹克衫和一条裤子,经公司经理辨认, 均为公司员工的。
床单上发现一根毛发、一个橡皮筋。床底下有报纸,计有 《新疆都市报》、《都市消费晨报》、《新疆经济报》各一份。床头南侧地面半个塑料瓶内有7枚中南海牌香烟的烟蒂,两枚牌子燃烧完的烟蒂。
床边的椅子下有一张写有“人生就像红河谷”的字条。
东墙窗台上有一把玩具枪,一个玻璃杯,一个高脚酒杯,两瓶墨汁.一个文件夹,一瓶25克装“佳雪牌日夜滋养精华”赠品瓶。
窗前是一个长方形会议桌,附近有“美登”烟蒂和“哈德门”烟蒂。
西南墙角有一个杂物堆,内有9个啤酒瓶和一个“牛栏山” 二锅头酒瓶,瓶内装有三分之一白酒,还有一个红星二锅头空酒瓶,两个“农夫果园”饮料瓶,一个脉动“乐百氏”空饮料瓶。
根据黄亚波的指示,技术人员把室内所有物品全部提取,进行鉴定,以证实这间房屋的居住人就是马汉庆本人。
侦查员与咨询公司经理直接进行了接触,了解222房间客人的租用房情况。
咨询公司经理杨某介绍,222房间的客人在租用该房间前, 曾在马兰招待所311房间居住了将近一个月。
因当天天色已晚,对311房间的现场勘査,推迟到第二天中午13时15分进行。
311房间内有大量遗留物品,其中有大量陈年报纸,有《消费晨报》、《都市报》、《经济报》、《经济参考 报》等。
室内还发现有塑料水杯、打火机,雪莲王烟蒂一枚、中南海烟蒂7枚。
地板的角落的垃圾堆里有一个小塑料袋,内有一使用过的避孕套,为上海乳胶厂出品,“金香牌”。窗台上有一男士精品内衣盒,上边有“众信平价超市”字样。室内有娃哈哈矿泉水瓶三个半,半个显然被当过刷牙的水杯。室内还有尼龙绳两截,塑料线,还有泡沫块两块。
此外,在311室还发现佳音男科医院宣传册一本,新疆佳音男科医院健康体检治疗中心宣传册一本。
地上有一遗弃的准运证,上边写有“农十师防治牲畜五号病指挥办公室”、“艾买提”、“起运:地北屯,到达地:乌市,畜禽种类:羊”、“头数:一百五十只”等字样。
与准运证配套的还有一份消毒证明,上书:“农10师兽医站,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有艾买提的签字。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004年10月10日出具,动物检疫合 格证明号码为82904138。
以上物品均被提取。
咨询公司经理杨某,29岁。当天夜里23点,他接受了支队 侦察员的调查。
侦査员问:“你公司是何时开的? ”
杨某说:“我的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去年11月12日成立的,今年4月6日搬到马兰招待所西楼,共有两间办公室,门对门,是221号和222号。”
侦査员:“你们公司经营什么业务? ”
杨某说:“房屋出租,二手房买卖。”
侦査员拿出马汉庆的照片,问:“这个人你是否有印象?”
杨某看后还给侦査员,说:“这个人就是在我这里租房的人,他自称姓刘,37岁左右,瘦瘦的,身高一米七六。”
侦査员:“你把详细经过谈谈。”
杨某说:“两个月前,大约在9月初,这个人先找到我的职员国军,要求租每月100元的地下室。结果,三四天内没找到中意的,正好我和办事处的张科长到三楼办事,知道三楼有间空房。我问这个租房子的人,他表示同意。我又征得张科长的同意,他就搬到三楼住了。他住了一个月左右,交给我400元房钱。这时候办事处下了通知,他这种情况要先交3个月房租才能租住。这个人不同意,想重新租房。我公司的生意不咋样,我想把我对面的房子租给他,空着也是空着,租出去可以减少我的损失。我分别跟他和办事处商量后,这个人就搬到我对面的办公室了说好每月400元。这样,他又交给我400元房租。到现在, 他在我对面房里住了有十几天吧。”
侦査员问:“你对这个姓刘的,都了解哪些情况?”
杨某说:“大都是只言片语。他刚到三楼住下的时候,他问我,能不能帮他买辆电动自行车,这样他跑业务方便。过了几天,好像是第三天,他又说要买小摩托车,想让我陪他去买。我不想陪他,婉言推脱了。他第一次问我时,我告诉他,碾子沟和西水路桥下都有卖摩托车的。”
侦査员问:“他说他跑什么业务? ”
杨某说:“他说他是批发木地板和木线的,是个业务代理。 还说打算到南北疆转转,跑跑业务。”
侦査员问:“他还说过什么?”
杨某说:“他还说,华凌有个人欠他三万元货款,他准备去要回来。”
侦査员问:“这个人有什么活动规律?”
杨某说:“他每天早上8点半出门,中午回来,睡个午觉。 下午又出去,一般晚上7点多就回来了。他每天8点半出门是他自己告诉我的,我没见过,那个时间我还没起床。而且他搬到我 对门才十几天,以前他住三楼,他以前的情况我不大清楚。”
侦査员问:“昨天呢? ”
他指的是案发的前一天,也就是28 日。
杨某说:“他早上几点走的我不知道,中午回来了,吃了盒饭。下午又出去了,跟以前一样,晚上7点多回来的。”
侦査员问:“今天呢? ”
杨某说:“他今天什么时候走的我没看见,昨晚我睡得晚了
点儿。今早10点零8分,我接了一个电话,在接电话当中,我听到对门有开门或关门声。接过电话,我先到四楼洗漱,10点 40多下到二楼,我到对门拿东西,他那边还放着公司的一些用品。我用钥匙一捅,发现门没锁。我进了门,感觉房间里有点异样,好像少了点什么东西,少了什么我想不起来了。”
侦査员问:“你每天都去他住的房子吗?”
杨某说:“是的,我每天早上起来,先到四楼洗漱,然后端 一盆水下来,到他住的房子里,把洗脸盆拿出来,擦桌子,打扫卫生。”
侦查员问:“这些天,你早上去他的房子,他都不在? ” 杨某说:“每天都不在。不过,以前他每天都锁门,不锁门这是第一次。”
侦査员问:“你接着说,你觉得房子里少了什么?”
杨某说:“我发现他房子里游戏机盒子不在了,床也不像前几天收拾得那么整齐。”
侦査员点头,又问:“他这个人有什么爱好? ”
杨某想了想,说:“他喜欢抽'中南海'牌香烟。他还说过,他从兰州带来三条'中南海'香烟。没想到,乌鲁木齐也有卖这种烟的。”
侦査员问:“他随身带的,都有哪些物品?”
杨某说:“他的东西不多,有一个游戏机盒子、深色皮旅行包,还有一个肩挎式深蓝色黑皮子电脑包,没见有别的东西。”
侦査员问:“这段时间有没有别人找过他? ”
杨某说:“没见有人找过他。”
侦査员问:“他到你这打过电话吗?”
杨某说:“我没见他用过我的电话。”
侦査员问:“他租房时有无身份证?”
杨某说:“租房时没用身份证,我用我的名字给他租的房子。小国说,他看过他的身份证,姓刘。”
侦査员问:“你为什么不用他的身份证登记租房?”
杨某说:“因为用他的身份证租房不会只租一个月,最少三个月。所以我以我的名义租给他。但这件事,我和马兰基地招待所的张科长打过招呼,他知道这个情况。”
当天晚上,侦査员找到张科长,他40多岁,侦査员在长江路派出所对他进行了调查。
张科长说,他在马兰办事处,主要负责房屋出租工作。
侦査员把马汉庆的照片拿给他,张科长看过照片,说:“我能肯定,照片上的人我见过。”
侦査员说:“你是怎么见的他,把过程讲一下。”
张科长说:“我第一次和他见面,是这个星期一或星期二 (24或25 日),我当时在咨询公司打电脑,这个人站了一下, 我回头看看他,两人的目光对了一下,他就进对面的门了。”
侦査员说:“你回忆一下这人的衣着情况和体貌特征。”
张科长说:“他看上去40岁左右,比较憔悴,皮肤偏黑,个子一米七八左右,脸型比照片上的要瘦。还是照片上的发型,但偏短一点儿。上身深灰色西服,内穿浅色衬衣。下身没注意。”
侦査员问:“见他的第二次呢?”
张科长说:“第二次是前天(27日),中午两点左右,我在马兰招待所一楼拐角处,看见这个人提着一个白色塑料袋,袋子里装着盒饭上楼,他还是穿着灰色的西装。”
侦査员问:“你再说说第三次? ”
张科长说:“昨天(28 日)下午6~7点之间,我在信息咨询公司看电脑,在网上聊天,这个人进了房间,他还是那套衣服。”
侦査员问:“你怎么能肯定,所见的人就是照片上的人?” 张科长说:“我当时第一感觉,觉得他的衣着跟他的表情不符,还觉得他的眼神很凶,所以第一次我对他的印象很深。”
侦査员问:“他跟你说过话吗? ”
张科长说:“没有。”
侦査员问:“你还有什么别的补充?”
张科长说:“我见到他时,他总是一个人。另外,他走路慢,除了第一次他的眼神刺激过我,平时看上去很老实。”
当天午夜,侦査员找到咨询公司的业务员国军,在六道湾刑警支队对他进行了调査询问。
侦査员告诉国军:“我们是乌鲁木齐公安局刑警支队的民警,今天找你了解有关情况,你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作伪证及隐匿证据,否则要负法律责任。听清了吗?”
国军说:“听清了。”他是玛纳斯县人,2000年到乌鲁木齐,干过中介,也搞过挖掘机配件。
、侦査员出示马汉庆照片,问:“你见过这个人吗?”
国军说:“见过,我能肯定照片上的人就是租房的人。”
然后,他详细地讲述了这个人的租房过程。
他说:“大约9月1日左右,照片上的人第一次来,是一个人直接找到咨询公司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到三点之间,当时办公室我和杨经理都在。这个人提出要租个附近的便宜的但必须是按月交租金的房子。我推荐的房子有200元左右的碾子沟的房子, 我还介绍一个地下室的房子,这个人说,他要考虑一下,就走了。第二天中午,他来了,说打算租那个100元的地下室。在公司我打电话联系,但房子已经出租了。200元碾子沟的房子是我们公司姓朱的业务员领他去的,他嫌房子脏,不愿租。回来后我又带他去看了 '酱园’的房子,看了之后他表示同意租。又过了一天,下午两点他回来了,找到我,说房子没租成,对方还是要一次性交三个月的房租。我答应再帮他找。当时杨经理也在办公室。因为还有别人来租房,我出去办事,第二天再来上班时,杨经理说他已经给这个人找到了房子,在马兰招待所三楼,400元一个月。因为房子没灯泡,他找过杨经理。杨经理后来给那个人弄了一个床和垫子。那个人在三楼租住了一个月零10天左右, 又搬到二楼我公司对面的房子住。他搬下来,是因为马兰招待所也要求他一次交三个月房租,照片上的这个人不同意。”
侦査员问:“最近,你什么时候见过他?”
国军说:“10月28日下午5点左右,我在办公室见过这个人,他正回房间。”
侦査员问:“你说说他的衣着和体貌特征?”
国军说:“他35岁左右,瓜子脸,偏瘦,平头发型,头发密,肤色偏黑,个子有1.78米,口音,我觉得不是本地人, 有点像南方江浙地方的人,普通话不多,说话语气低,声音小。他穿深色的有点偏蓝的夹克休闲装,裤子是深色的,休闲 鞋,棕色。他出门身上总背一个挎包,包是黑色的,是也能提的那种。”
侦査员问:“租房必须有身份证,要登记,对吧?”
国军说:“他第二天来时,带了一个身份证,但在公司没有登记。我记得身份证上的内容,他姓刘,名字共三个字,住址是安徽的。这个身份证是老式的,有七成新,姓名和地址是手写的那种。身份证上的照片我记不清像不像了。”
侦査员问:“他第一次来租房,都带了什么东西? ”
国军说:“东西不多,好像,这个人只带着一个挎包来租房的。”
这个租房人搬到二楼之后,时而到公司这边的房子里倒水喝,国军和他聊过天。他说,他在华凌做木地板生意,有一批货卖岀去了,如果钱能收回来能挣到七八千元。还说他老婆在家发货,他负责收款。
他还对国军说过,他想买一辆汽油摩托车。国军问他,买不买电动的?他说,电动的不好,还是买个一千五六的摩托车,跑业务方便。那个人找过国军三四次,商量买摩托车的事,还说, 他走时可以把摩托车送给国军。
侦査员仔细询问国军,在他与这个人接触的过程中,对方是否说过他还干过什么,曾经居住在什么地方,都到过哪里,有什么特别爱好和特长?
国军认真回忆了一下,说,除了他谈的卖木地板的事,没谈过别的。国军认为,这个人对摩托车的价格比较熟,起码比他熟,说话很在行。
国军说,他这个人喜欢抽烟,但不爱喝酒。有一次,他们在办公室喝酒时叫他,他没过来。他抽烟只抽“中南海”牌香烟, 军回忆,他至少带了四条烟,说是从他的老家带来的。
侦査员很感兴趣,问,“他说过老家在哪里吗? ”
国军说:“他没直接说过,好像是兰州或者西安那边。他还说过,没想到我们这个地方也有卖这种烟的。”
像杨经理和张科长一样,国军没看见过他和任何陌生人接触,每天出出进进都一个人,背着个大挎包。他也没见有人来找过他。
国军还告诉侦查员,这个人住的房子经常不锁门,有时公司有联系租房、家政的客人来,他们就在那边的房子里谈事。他的房子里好像没有什么避讳人的物品。
黄亚波抓住马兰招待所不放,亲自作了指示,要求把马兰招待所的工作做深做细,不放过一张报纸一根毛发。因为,这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马汉庆第一次在乌鲁木齐露岀马脚。
马汉庆自武汉抢劫银行后,到2004年10月,他已失踪了 8 年零10个月,除了在乌鲁木齐转瞬即逝地三次作案,在全国范围并没发现他任何踪迹。这三次作案,又都是“干脆利落”地打了就跑,每次露面都没超过一分钟。我们手里掌握的他的情况太少了。
这次,我们找到了他抢劫使用的摩托车,又找到从证据上看很可能是他居住过的住所,这使得我们对他的了解向前推进了一大步。黄亚波是把马兰招待所当做“富矿”来开采的,他确信这个地方,能为我们提供大量的、不可多得的信息资料,以修正我们以往对马汉庆行踪的判断,从而抓住马汉庆扑朔迷离的狐狸尾巴。
尽管租住人是否就是马汉庆还需要证据材料来证实,但多种材料和信息已越来越贴近那个最真实的感觉——你可能已经抓到了他,他不再是一个幻影,他的确在这里居住过,而且居住了将近两个月。
这里提供的有价值的信息太丰富了。
马汉庆生活在乌鲁木齐或周边地区的判断被否定,他生活在新疆的判断被动摇。从他租住房屋的情况看,从孤独的行踪看, 从他只言片语所说的谎言看,从他喜欢抽“中南海”牌香烟看, 他都不像长期生活在本地的人。
这一判断,对日后抓捕马汉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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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2 01: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篇系列:悍匪•马汉庆(九)

在黄亚波牢牢抓住马兰招待所不放的同时,薛鹏带领着另一支侦查队伍,正沿着另一条重要线索穷追猛打。
黄亚波召集的各分县局局长会议开过之后,乌鲁木齐的警察都行动了起来。连续几天里,市局110值班室接到的各区县的反馈信息始终没有间断过。
可疑的被遗弃的摩托车的被发现,可疑的租房人的居住地点的被发现,都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一条重要线索,也一层层反馈上来。
这条线索来自乌鲁木齐市开发区,据开发区分局报告,一个酷似马汉庆的男人曾在开发区出现过。而在10月29日案发当天,有人检举在开发区看见过他,后该人失踪。经过照片指认,检举人称,她所见的就是照片上的这个人。
薛鹏接到报告,立刻带领侦查员赶到乌鲁木齐开发区,听取了开发区公安分局领导的汇报,了解情况后,他立刻把侦查工作部署了下去。
市局刑警支队和分局刑警队的侦查员并肩作战,工作很快铺展开。
举报酷似马汉庆的举报人是位年轻女性,她在一家歌厅服务。据她反映,这个酷似马汉庆的男人,近期始终在开发区活动,时间也大约在两个月左右。这个人很有钱,出入总是单独一人,身边经常夹着一个黑色提包,在开发区天马行空,独往独来。
经侦查员调查,果然有多名在歌厅和其他娱乐场所工作的人员,指认马汉庆,称这个人经常在开发区娱乐场所出入。还有人反映,他和某歌厅的一个叫阿丽的某女要好。阿丽于案发当天和那个酷似马汉庆的人一起失踪。
为扩大线索,薛鹏布置手下侦查员把开发区所有歌厅小姐集中起来,分别谈话,以查找酷似者和阿丽的行踪,并圈定了重点对象,围绕着阿丽的去向做起文章。
马兰招待所反映出的是一个生活层次较低的酷似者,而开发区反映出的是一个有钱的酷似者,究竟哪一个是马汉庆?虽然两处所反映的该人出现的时间比较一致,两边的证人对该人身高体貌特征的描述也比较一致,但指挥部认为,这两名酷似者之间不应该有什么联系。很显然,同一时段只能有一个马汉庆,马汉庆不可能分身,一贫一富两个"马汉庆"出现,并不符合马汉庆的行为逻辑。
黄亚波果断地认为,开发区的酷似者和我们所掌握的马汉庆的基本情况相距较远,指示薛鹏,把重点放在马兰招待所的酷似者所遗留物证的梳理上。因马兰招待所这边的确有着大量的细致工作要做。
很快,马兰招待所这边的侦查工作取得了突破。传奇式的大款"马汉庆"被否定。
为尽快查清311房间遗留物品哪些是"马汉庆"的,哪些是前居住者所遗留的,支队的侦查员找到在小西门做服装生意的个体户张怀进,把他带到刑侦支队进行了询问。
张怀进,汉族,籍贯湖北洪湖,户口所在地是洪湖服装厂宿舍区。他和妻子黄某在乌鲁木齐做服装生意。二人有一个女儿,留在老家读初中。
怀进的哥哥在马兰基地服役,嫂子李某在马兰招待所工作。2004年3月中旬,张怀进夫妇到乌鲁木齐考察市场,看看有什么生意可做。初到乌鲁木齐时,大嫂把他们安排在宾馆客房部的单人间,住了一晚。第二天大哥找了一辆车,拉着他们到马兰基地玩了一礼拜,回来后,在大嫂的安排下,包租了3楼311房,一直住到8月10日,两口子找到新房,才从这间房子搬出,住到小西门现住址。
据张怀进介绍,他们居住的时候,房子里有一张床,两张桌子,一个床头柜。房间里除了床,其他东西都是他们居住后搬进去的,他们走的时候,这些家具仍在房间里。
侦查员请张怀进对房间里的遗留物品进行了辨认。房间里的报纸大部分是他居住时购买的,有《足球报》、《体坛快报》、《乌鲁木齐晨报》。张怀进说,他从没买过经济类报纸,他也不喜欢看那种东西。其余物品,他只认定房间里的一些绳子是他们留下的,此外还有一箱空啤酒瓶子。
关于房间里在角落杂物中发现的避孕套,侦查员询问起来比较麻烦。只好拐着弯询问他们过性生活的时候有没有那样的习惯。张怀进回答也比较模糊,说他们一般不用,即使偶然使用,也不会随便扔在墙角的垃圾里。
至于搬走的原因,张怀进讲得合情理∶小西门离市场近,房子大些,可以放货。这没什么可厚非的。
在黄亚波的安排下,支队技术科对马兰招待所311房间和 222房间内所有物品一一进行了技术处理,寻找有关痕迹证据,以切实证实在此居住的与马汉庆酷似的男人就是马汉庆本人。黄亚波认为,这个意义十分重大。
这是一项极为枯燥而又十分严谨的工作。技术科对222房间提取的现场遗留物品一一进行处理鉴定,仔细地寻找、提取指纹等痕迹物证,与从武汉市公安局调取的马汉庆的血型、指纹进行比对,得出如下结论∶
工行清点封签,有工行经二路支行(242)字样,并粘有麻绳;工行取款单,经茚三酮显现,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工行清点封签,半张,中国工商银行清点封签(拾万元)字样,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写有"生活就像红河谷"的字条,经茚三酮显现,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烟蒂14枚,进行了DNA检验。
绿军被、枕头,永兴牌电热水器,杨某指认系马汉庆所留,经磁性粉刷显,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蓝色塑料盆,杨某指认系马汉庆所留。502熏显,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绿色塑料盆,杨某指认系马汉庆所留。502熏显,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水杯,杨某指认系马汉庆所留。502熏显,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方桌上提取的装桃酥的白色塑料袋装,无标识,502熏显,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黑色塑料袋,有"铁士尊尼"字样,502熏显,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红色礼品袋,上有"华美都"字样,橘红色塑料夹一个,三张黄色一张粉色餐巾纸,经磁性粉刷显,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稿纸,3张,上有英雄金笔新疆销售中心字样,茚三酮显现,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化妆品,佳雪日夜滋养精华25克赠品。高脚酒杯,紫色塑料胶带盒,文件夹,《商界》报纸、《现代家庭》报纸、《家庭》杂志、《新疆都市报》、《都市消费晨报》、《新疆经济报》若干,新疆啤酒3瓶、乌苏啤酒6瓶、二锅头两瓶、"脉动"饮料一瓶、农夫果园饮料一瓶,塑料封带3段……经技术处理,均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作业本,上有"新疆大学法学专业,玉素甫"字样。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娃哈哈矿泉水瓶,经磁性粉末显现处理,提取指纹三枚,经鉴定为马汉庆左拇指、左食指、右中指所留,系正常饮用时形成。
——这是马汉庆在222室内留下的唯一的指纹,但由此已经证实,222房间的租住者,就是马汉庆。
马兰招待所311室遗留的痕迹物证检查鉴定结果是∶室内发现的"农十师防治牲畜五号病指挥办公室批准的自北屯到乌鲁木齐150只羊的准运证"、"农十师兽医站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10月10日出具的"动物验疫合格证明"经检测,均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塑料袋,上海乳胶厂出品"金香判牌",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佳音》男科医院宣传册,在第10节∶"新疆佳音医院健康体检治疗中心"书页上发现有马汉庆右拇指指纹,系右手正常握持看时遗留形成;第11章∶"新疆佳音男科医院亚健康中心,亚健康师服务指南"书页上有马汉庆左拇指指纹,系左手反握时形成。
男士精品内衣盒,上有"众信平价超市"字样,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娃哈哈矿泉水瓶三个半,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塑料水杯,打火机,《乌鲁木齐晚报》、《消费晨报》、《都市报》、《经济报》若干,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经济参考报》,2004年6月30日版,第一版右下角,茆三酮显现,有马汉庆左手中指指纹,系马汉庆左手支撑时看报时所留。
尼龙绳,2截;塑料线,烟蒂,泡沫块。未发现马汉庆指纹。
——311室遗留物品中再次发现马汉庆指纹,从而佐证了马兰招待所311房间、222房间均为马汉庆居住这一结论。
案情分析会上,警方认为,确定马兰招待所为犯罪嫌疑人马汉庆作案前的居住地点意义深远。
在详尽分析了我们在马兰招待所获得的种种信息后,他们认为∶
一、马汉庆生活层次不高,这从他打算租住100元一个月的地下室,以及他为寻找只交一个月租金的租住地煞费苦心可以看出,他花钱十分俭省。马汉庆再次抢劫,应该有经济上的原因。
二、马兰招待所222房间、311房间所提取的部分物证,经侦查员认真查找出处,均为马汉庆来乌鲁木齐后在马兰招待所附近市场所购买。这说明马汉庆来乌市后,活动范围很小。
三、其租房反映的情景,其购物的特征,以及他和所接触人员的对话,都说明,把马汉庆的长期居住地定在乌鲁木齐或新疆,已值得怀疑;目前把他的居住地定在中国西北部,较为妥当。其重点应该由新疆向兰州、西安一带辐射延伸。
四、马汉庆心性狡猾,室内部分物品,是马汉庆为混淆视听而故意添设的。比如,在311室发现的"农十师防治牲畜五号病指挥部批准的自北屯到乌鲁木齐的150只羊的准运证"及相关的检疫报告等,应该是马汉庆掩人耳目的烟幕弹。目的是诱导我们的侦查工作走上歧途。
五、马汉庆购买摩托车的情况,应该重点调查清楚,包括购车时间,地点,从什么人手中购买,以发现新的线索。
六、马汉庆购买摩托车后,为什么他的摩托车没有在马兰招待所出现,值得研究。从这一情况看,马汉庆在乌鲁木齐市还应该有另一地点,用于藏匿他的摩托车。
10月31日早晨——"10•29"案件发生的第三天,二道桥倒卖摩托车的个体商人马新民从家里出来,他骑着一辆黑色雅玛哈摩托车去二道桥市场。刚走过赛马场门口,他猛然把车刹住了———
他看见一辆三轮车上拉着一辆摩托车,跟他所骑这辆车一模一样。他觉得奇怪。开始他以为对方也是卖摩托车的,跟人家搭讪,问蹬三轮的,上边的摩托车卖不卖?人家蹬三轮的瞥了他一眼,不愿意搭理他。
马新民纳闷,可他并没死心,放慢了摩托车的速度,一路跟着三轮车,来到二道桥市场。
人家蹬三轮的骑到了地点,把摩托车卸下,马新民就把自己的车停住,在一边看。渐渐,他看出了点端倪——他瞧着这辆摩托车,怎么看怎么像他前些日子卖出的一辆车。
马新民把自己的摩托车支住,走过去,围着那辆摩托车转。他边转边看,越看越像,还不仅像,那辆摩托车的反光镜和后衣架是他亲手改造的,连上边的螺丝都是他配上去的。他能不认识吗?那就是他的手艺。再者,那辆摩托车前塑料挡板破损过,后来修补上的,那些纹路他还记得。这辆车就是他的,是他前些日子卖出去的那辆车。
马新民眨巴眨巴眼,问旁边的人∶"这车,是谁的?"那个人瞪着眼睛望他,不说话。
马新民又说∶"这是我卖的车,怎么又回来了?"
那个人这时才开始留意他,斜着眼看他一阵,反问∶"这辆车是你卖的?"
他说∶"是啊。"
那人又砸了一句∶"这辆车真是你卖的?"
马新民有点嘀咕,说∶"是啊,这辆车还真是我卖的。"他以为摩托车坏了,拉回来找他修理,可是车主不是原来买摩托车的人。他正纳闷儿。那个人就朝他招手,把他叫到一边。这时,另一个人也走过来。两个人亮出证件,告诉他∶"我们是警察。"
马新民立刻傻了眼。
来的正是我们刑侦支队的侦查员,他们把车拉到二道桥摩托车市场,就是来寻找卖车人的。他们没想到,他们还没去找,卖车的人自己就找上门来。按照他们的说法,这是个好兆头。
侦查员开始时却不大相信这种"巧合",盘问了几句,问他∶"你怎么知道这辆摩托车是你卖出去的?"
马新民说∶"说,咳,我卖的车还不知道啊?"他告诉他们∶第一,这种车在市场上不多;第二,他记得很清楚,摩托车的反光镜他改装了,原来是黑颜色的,为了好看,他换成电镀的了。这辆车他卖出去也就两三个星期,所以他能认出来。
警察相信了,告诉他,他们找的就是他这个卖车人,他们要详细了解一下情况。这下马新民有点傻,他突然间就产生了顾虑,说话显得吞吞吐吐。侦查员反复做工作,马新民才挤牙膏似的把卖车的过程讲了一遍。
马新民说,大约在十月二三号,有一个汉语系的男人来到二手车市场,看他的摩托车。马新民热情地为他介绍了这款车的性能,买卖人嘛,说得有些夸张。那个买车人被他说动了,说他回去考虑一下。他把马新民的手机号码留下,告诉说,如果他想买,会给马新民打电话。
侦查员问∶"那是个什么人?"
马新民说∶"这个人身体偏瘦,身高不到一米八,头上戴一顶白色泛黄的棒球帽,看上去很旧。脸型也瘦瘦的,有帽檐挡着看不大清。感觉着他像一个上班的人。"
马新民是个倒卖摩托车的能手,他回忆了一下和那个买车人———也就是马汉庆的对话。给他的感觉,马汉庆询问的都是车的性能,没有谈到更专业的问题,他觉得,对方不是很懂摩托车。
过了几天,大约在十月六七号的样子,下午三四点钟,这个人给马新民打来电话,说他打算买车,要马新民把摩托车骑到赛马场去。
马新民来到赛马场,没看见那个买车人。他查看来电显示,手机上显示的是一个座机号码。他打过去,对方是一家商店里的公用电话。马新民无奈,只好在赛马场附近转悠,找了好一阵才找到他。
那人提出试试车,先在院子里骑了一圈。给马新民的印象,他的骑车技术也不是很好。
然后两边讨价还价,在价格上他很计较。最后说定2000元成交。那人付清车款之后,骑上摩托车,朝边疆宾馆方向走了。
侦查员问∶"你们的价钱是什么时候谈的?"
马新民说∶"第一次看车的时候,他要我报价,我说2600,最低也要2200。几天之后他打来电话问∶'2000元能不能给?''我说你看看车,咱们再商量。他这才让我把车骑到赛马场。我觉得谈价格,这个人不笨,很可能这几天他在市场上摸了。"
关于马汉庆的驾驶技术,马新民再次强调,买车人的驾驶技术很一般。试车刚起步时,他有些控制不住,骑了一会儿才显得平稳。马新民告诉侦查员,这辆雅玛哈是进口车,起步时力量大,提速快,控制不住容易翻倒。
侦查员说∶"他买摩托车时你们交谈过,你认为他是什么地方的口音?"
马新民说∶"这人说话的口音比较特别,我在乌鲁木齐很少听见他这种口音。他说话带拉的音,我以为他是广东人,还问过他。他说是江西的。我见到的'口里人'比较多,四川、甘肃、陕西、河南、浙江这些地方的口音我都能分辨出来,但他的口音听不出。"
侦查员拿出马汉庆的照片请马新民辨认。马新民说∶"像这个人。"
侦查员最后一个问题问他∶"这个人买车,办没办手续?"马新民告诉警察∶"没办任何手续,对方没要手续。"
黄亚波案情分析会上认为,第一,现场目击群众反映出犯罪嫌疑人有一辆摩托车。第二,我们在所发现的无主摩托车附近找到了谢力甫装钱的"农业银行"的红袋子。由此证明这辆摩托车就是现场出现的摩托车。第三,现场枪弹证实现场出现的是马汉庆使用的手枪。第四,在马汉庆居住的房间里,发现了半张用来捆钱的银行清点封签,由此再次印证马汉庆与"10•29"案的关联。第五,我们找到了卖摩托车的商贩,他证明,这辆摩托车卖给了一个体貌特征和马汉庆十分相像的男人。
——根据这些连环证据,我们可以初步断定,马汉庆是"10•29"案的作案嫌疑人,马兰招待所是他居住的房屋,这辆摩托车应该是马汉庆作案时使用的交通工具。
黄亚波再次提出∶依据马新民提供的情况,马汉庆购买摩托车至作案,中间有近一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内,马兰招待所值班人员和所有和马汉庆接触的人员,均未见过这辆摩托车,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马汉庆还有另一个落脚地,存放他的摩托车。我们下一步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要查找到这个落脚地点。
在案情分析会上,就有人提出,马新民与马汉庆之间,有无超过买卖关系的关系。走访过马新民的侦查员提出,马新民在回答问题时,显得吞吐支吾。给他的感觉,至少他并没有全力配合警方,存有思想顾虑。他认为,马新民与马汉庆合作作案的可能性不大,马新民是重大知情者的可能性也不大,但他依然感到,马新民有重要事情没有讲出来,他似乎隐瞒了什么。
侦查员再次来到马新民家,一上来,就对他进行了法制教育。
明明已经见过面,侦查员突然间就变得严肃,告诉他说∶"我们是乌鲁木齐市刑警支队的警察,现在有些问题要向你调查,你必须如实提供证言证词,如有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证词,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你将要负法律责任,你明白吗?"
马新民紧张了,他不知道警察下一步要问什么。
侦查员话锋一转,又做马新民的疏导工作,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他们所了解的情况,涉及到一桩重要的案件。他相信马新民是能够分清大是大非和小是小非的关系的。他希望马新民放下包袱。
马新民在侦查员的循循诱导下,说明自己确实有思想顾虑。他从1998年就卖摩托车,断断续续已卖了6年。卖卖摩托车是他的营生,但他并没有合法的执照。解除了思想顾虑的马新民提供的情况,又有新的推进。
首先,买车时间向前推了12天。他说∶"我仔细回想了一下,这个人买车的时间是9月22日或23日。"
马新民的这批摩托车是从广州发来的配件,货单日期8月 30日。收到配件后马新民在家里组装摩托车,陆续出售。他说∶"这个人是9月18或19日看的车,后来,22日买的车。"
侦查员在谈话中感到,马新民和这个买车人除去买卖摩托车,还有过其他接触。当时正赶上回族的"封斋节",马新民是回民。下午侦查员们去他家时,特意为他准备了礼物。马新民和家人受到感动。
他提供说∶"那个人买了摩托车后,又回来找我,说,我买你的车,先骑上,跑两天业务。不过,我的摩托车没有地方放,能不能把车放在你这里,我骑的时候,过来取。我说,放市场上不行,我这里没有店铺。他让我再想想办法。我说,你可以放在我家里,我家房子很大。他问我房子在哪里。我说,离赛马场不远。他要过来看看,我就骑上他的摩托车把他带到我房子来了。"
侦查员问∶"你为什么同意他把摩托车放在你家?"马新民说∶"这个事,他买车时是当做一个条件谈的。'侦查员说∶"后来,他的摩托车就一直放你家吗?"
马新民说∶"是。后来有一次,这个人买车后没几天,大约是9月25日,车子的后胎没有气了,是我的父亲给他打的气。那天上午11点多,我来到赛马场卖车的地方,他来找我,手里拿着车前边的护板,说他去补胎时,往马路便道上推,路边的坎子高得很,推不上去。他就加大油门,车蹿了出去,没控制住,把前边的面板撞坏了。他来找我,问能不能换一个。我说这个东西没有卖的,只能修一下。我把他介绍到赛马场里的一个修理铺,用胶把摔掉的面板粘上了。"
侦查员听得很认真,问∶"你父亲还要帮他打气吗?"马新民说∶"我平时不在家,他有时来取车、送车,都是我父亲给他开门。我告诉过他,每天来得不要太晚,上午过了10点,我家里就没有人了。也不要半夜三更骑回来,打扰我的家人休息。这个人都答应了。"
侦查员问∶"他对你家附近熟悉吗?"
马新民说∶"不知道。我第一次带他过来的时候,让他认了认门,我家好记,对面是商店,我家就在这边的巷子里。"
侦查员问∶"他的摩托车在你家里放了多长时间?"马新民说∶"从9月22日到10月29日,有一个多月吧,这段时间里,摩托车每天晚上都在我家放着。29日早晨他把车骑走了,再没回来。"
侦查员问∶"他什么时间来骑车?"
马新民说∶"一般两三天过来骑一次,但10月26日、27日、28日这三天,他都是早上9点就来取车。那时候我还在睡觉,他来后按门铃,我爸、我妈给他开门。他骑摩托车出去,到中午12点多回来,把车放下就走了。"
新民还告诉侦查员,他家10月6日开始修厨房,一直修到10月14日,他家门口卸了一堆沙子,进出不方便。这段时间里他只来过一次。十一放假期间,他骑的也很少。他没有一天骑两次出去的时候,就是最后这几天反常,他天天都骑摩托车出去。这个人为酬谢马新民为他存放摩托车,给马新民的孩子买过金丝猴奶糖等小食品。
黄亚波的疑问迎刃而解了。马汉庆没有第二个落脚点,他用这种说不上是巧妙还是笨拙的方法,藏匿了他的摩托车。至此,警方对马汉庆两个月内在乌鲁木齐的行踪已基本上掌握清楚了。
马汉庆的长期居住地不在乌鲁木齐,从新疆掌握的情况看,他始终没在乌鲁木齐长期居住过。他对新疆的情况也并不熟悉,这从他在新疆购置的物品,以及他不了解新疆香烟出售情况等众多物证线索上都可以得到证明。
马汉庆的家不在新疆。但他应该和新疆有所联系,不然,马汉庆三次来疆作案,似乎无法解释。此时,新疆的警察们依然把马汉庆的落脚点和活动范围圈在西北,且判断其与新疆有某种联系。他们同时认为,新疆的工作已基本上告一段落,而对马汉庆的追捕,应该以西北为重点,向全国扩散。这超出了乌鲁木齐公安局的工作范围,应该求助自治区公安厅和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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