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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神秘捞尸人:每具尸体要价1万2,一年捞上百具,如今后继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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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21: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挟尸要价1.68万元,全州那个涉事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邵阳新宁的一辆小车,前段时间在临近的全州县发生翻车事故,车上五人中,司机和一位后排乘客不幸当场身亡。全州县交警处理这起事故,可接下来却发生一件让死者家属寒心又愤怒的事,死者家属来到相距不到100公里的广西全州县境内,想要运回遗体,没想到竟然被索要15000元,第二天更是涨价到16800元,不给钱就不给遗体,而且还不开任何票据。

据了解,事发后,全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民政、公安、物价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初步查明,6月11日至12日,涉事者蒋某以抬尸、火化、运尸、装袋和卫生费等名义分别收取死者刘某家属8000元,死者伍某家属8400元。经核算,蒋某多收取受害人费用共计12400元。

对此,联合调查组勒令蒋某将多收款项已全部返还两名死者家属,并争取两名死者家属的谅解。联合调查组将继续对此事件作进一步查处。同时,该县将对涉事行业加大自查和监管力度,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6月22日,全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找蒋某作了笔录。22日下午,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全州警方刑事拘留。目前,相关调查仍在进行当中。

https://www.sohu.comm/a/151249688_748967#google_vigne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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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21: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水电站员工挟尸要价 17岁少女遗体绑水里数天
2015-12-13 10:23:37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丁瑜
  眉县少女丽丽(化名)的遗体被水电站员工发现,他们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找到家属索要6000元打捞费。

  12月11日,丽丽伯父称,水电站没有及时报案,而是忙于寻找家属索要打捞费,耽误了警方的最佳破案时间。

  少女失踪 家人苦寻无果

  12月11日上午,在宝鸡峡引渭工程灌溉管理局魏家堡水电站,丽丽伯父张师傅说,丽丽今年17岁,12月6日早上10时左右,丽丽出门时对母亲说,要去见一位与她关系比较好的同学说点心事。

  据了解,事发当日中午,与丽丽事先约好的同学说家里临时有事,不能赴约,丽丽在和这名朋友通话结束后,电话就关机了。

  张师傅说,侄女失踪后,自己与丽丽的父母和其他亲属,四处寻找丽丽的下落,但一直没有消息。7日上午,向眉县警方报案。

  家属:付1500元将尸体捞出

  张师傅说,12月9日上午,宝鸡峡引渭工程灌溉管理局魏家堡水电站一名员工找到丽丽就读的学校,称他们在水电站的闸门处发现一具尸体,里面有学校的饭卡, 希望家长去认领。当日,丽丽家人来到位于县城南面的引渭渠魏家堡段,在水电站内看到了一具尸体,仅一条腿被一根麻绳拴起来,身体其余部分浸泡在渠水中。

  “看鞋子有点像孩子的!”丽丽的母亲说。当时水电站工作人员将尸体从水中提出来后,经确认就是丽丽。张师傅说,当他们准备将丽丽的尸体从水里捞出来时,水 电站一名姓邓工作人员拦住他们称:“要想把尸体从水里捞出来,必须给6000元的打捞费。”张师傅说,亲人不想让丽丽泡在冰冷的水中“受苦”,经过中间人 的一番协商后,最终给这名工作人员支付了1500元的打捞费。

  水电站员工:遇难者家属一般都会付打捞费

  丽丽的家人通过多方了解得知,邓某12月6日晚就发现了丽丽的尸体,并将其绑在岸边。“邓某没有向警方报案,而是忙于寻找家属索要打捞费,从而耽误了警方的最佳破案时间。”张师傅说,邓某的行为就是挟尸要价。

  12月11日,邓某说,他们6日晚在渠面上捞草时,发现丽丽的尸体,后来从丽丽的衣物中获得一些信息,由于尸体会影响水流,他就用绳子将丽丽的一条腿绑在 栏杆上,等待家属认领。邓某说,他在这里工作了七八年,经常会发现尸体,一般遇难者的家属都会支付打捞费,费用都是双方协商的,一般在1500元左右,如 果一个星期左右,没有人来认领就解开绳子,让尸体顺水漂走。

  华商报记者在魏家堡水电站一处标有“站长、书记”的办公室采访时,坐在办公室里一名拒绝透露身份的工作人员称,拒绝媒体采访。

  针对丽丽的死因,眉县警方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 ... 12/id/17668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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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21: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现挟尸要价:尸体被绑桥墩 见红包才上岸(图)
2014年03月14日 07:36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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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捞队员出示双方签署的打捞费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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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打捞队员(中)要求家属支付余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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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成都市崇州西江桥,刘升在事发地点描述儿子出事和打捞的情况。

  一具尸体,被绳子拴着绑在桥墩上;一个红包,引发了死者父母和6名打捞人的争执。

  3月9日,对于成都市大邑县的刘升(化名)一家来说,是一场噩梦:22岁的儿子刘坤(化名)在崇州玩耍时,从西江河桥上落入水中溺亡。当刘升得到消息赶到事发地时,面对平静的河面,他根本不知该如何搜寻儿子。无奈之下,有人提议向打捞公司寻求帮助。

  10日上午,打捞公司黄飞虎等4名人员赶来,经过沟通,黄飞虎等人提出打捞费按天计算,一天8000元,如果打捞到人,打捞费要再加1万元。得到刘升一家的同意后,“蛙人”下水,搜寻近6小时后,依然没有找到刘坤的尸体。这一天,打捞公司只收到4000元费用。

  第二天下午,在刘坤的落水地点,打捞人终于找到了尸体。儿子的尸体找到了,原本此事就该告一段落,但打捞人的一个举动,引起了刘升的不满:捞出水面的尸体,被绳子绑着拴在桥墩上。他说,这是打捞人“挟尸要红包”。对此,黄飞虎则称,这是行业规矩,通常打捞人只负责将尸体捞出水面,运上岸的事则是由家属负责,“如果非要运上岸,就要包红包冲冲喜,我们事先就说好了。”双方各执一词,一度发生争执。最后,在围观群众的议论声中,刘坤的尸体由打捞人运上了岸,刘升付清了费用,也封了红包。

  疑

  最后的话:“或许她心里根本没有我。”

  与心仪女生外出 最终却溺水身亡

  3月11日下午4时,看着刘坤的遗体,他的高中同学胡磊掏出手机,点开微信,与刘坤的对话,停留在“或许她心里根本没有我”。那可能是刘坤留在这个世上的最后一句话,时间定格在3月9日零时许。

  再早一些,8日晚10时30分,胡磊接到刘坤的电话,“他说,除了那个女生,其他人都不认识,感觉很尴尬。”他口中的女生,是刘坤追了两三个月的人,女生在崇州工作。刘坤的姑姑说,白天时,刘坤的母亲曾接到儿子的电话,祝母亲妇女节快乐。直到9日上午,刘升接到警方电话,才得知儿子已溺水身亡。

  接到消息后,刘升夫妇和其他亲戚从大邑家中赶来,站在西江河边,他们看着警方和消防队正在打捞尸体。“水流急水域广,捞不到。”岸边一家茶铺的老板说。这时,人群中有人提议:“自己找一家打捞公司嘛。”随后,刘升托朋友找到一家名为“重庆映江潜水”的打捞公司。

  黄飞虎就是这家打捞公司的员工,10日上午10时许,他和其余3名同事赶到西江河。他们提出:只要下水,就是8000元,如果打捞到尸体,再加收1万元。目击者称,家属同意后,最终协商为第一天支付4000元钱。黄飞虎说,根据经验,一般落水点就是沉尸的地点。然而,直到当天下午5时,他们都没有发现尸体。

  痛

  “他们把我儿子那么挂着,也不运上岸。”

  尸体被绑在桥墩不见红包不运尸

  第二天,黄飞虎又从重庆找来两名同事,打算第二次下水寻找尸体,这一次,下水的“蛙人”增加到两名。下水前,他们依然和刘升手写了一份协议,写明,这次依然是:没打捞上8000元,打捞上就多给1万,打捞时间从穿衣服起5个小时。

  11日上午,黄飞虎的同伴在水中依然没有发现刘坤的尸体。直到下午2时36分的最后一次下水前,有人说刘坤是从靠近别墅的地方落水的,他们从那下水,终于发现了尸体,并很快打捞到了尸体,随后几人用绳子将尸体拴在了桥墩上。

  就是这样一个举动,引起了死者父亲的不满。

  “他们把我儿子那么挂着,也不运上岸,还问我们要红包,说不给就不管了。”站在桥上目睹了整个搜寻过程的刘升,见到儿子的尸体被绑在桥墩上,迟迟不运上岸,他认为捞尸人是在“挟尸要价”。

  刘坤的两位姑姑说,她们听到“蛙人”开口要价:“他们喊再给5000元,要包红包,不给就不捞了。”

  有目击者告诉记者:“家属没答应给,蛙人就开着空船,回到岸边,尸体就那么拴在桥墩上。”

  当船靠岸后,刘升夫妇没有看到儿子的尸体,一番争执后,刘升说,他答应封红包后,打捞者才将船开回,把儿子的尸体运上岸。记者调查9年捞尸30余具

  如今行业“大不如前”

  捞尸公司,作为一个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业,它本身也颇为秘感。这里面,是否真的存在如黄飞虎所说的,存在一定行规?

  记者联系到一位成都相关行业的彭先生,据他所知,成都没有专业的打捞公司,但重庆则有上百家,“‘蛙人’分布在成都各区县,一旦有需要,我们会联系成都的蛙人立即赶过去。”

  成都也有捞尸人收到钱后开收据

  彭先生介绍,打捞尸体是风险行业,如果打捞费只有一两千元,是不会有人愿意做的。通常,打捞费用都分成两部分,如果没有打捞上,只要8000元,打捞上的话,则要1万5千元。彭先生说,“算是行业内的大家自己定的标准吧,不会优惠。收到钱后,我们会给他们开收据,但不会提供发票。”

  除了不接受议价外,彭先生还有一项原则:只将尸体捞出水面,绝不抬上岸。他说,这是他们的行规,“有忌讳,尸体捞上后,家属或朋友自己抬上岸,我们是不会碰的。”他说,虽然有红包能冲喜一说,但他从来都不这么做,“就算给了红包,也不想运上岸。”

  除了把捞尸当作事业的打捞公司外,在沿江一些地区,更多是一些不怕晦气的渔民扮演着捞尸人的角色。不久前,记者走近了这个群体。这群捞尸人因神秘、机警,又被当地人叫做“水鬼”。在他们之中,祝二(化名)捞尸已有9年,至今从江中捞起过30余具尸体。“我们不会把尸体拉到船上,只会用绳子套着在江水中拉着走,直到拉上岸。”祝二说。谈报酬三千到上万元不等但一声感激更珍贵

  “捞尸”的市场价究竟是多少?究竟是利益驱使还是同情心使然,让为数不少的泸州渔民,愿意做这个“晦气”的工作?

  知情人士透露,打捞的价格并没有定数。一般情况下,打捞前,渔民会和家属商量,甚至有时他们会根据对方的经济情况而临时“要价”,有时上万元,也有两三千元,或者更低的。祝二和别的“水鬼”不大一样,他帮人捞尸大多不收酬金。“捞尸只是捕鱼、养鱼收入的一点零头。”祝二说,看到尸体上岸,能够入土为安,家属的一声感激,很多时候比金钱还要珍贵。谈前景遇到意外多找警方职业打捞几无可能

  袁丁,是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的一名资深法医,他每天主要的工作,就是负责处理江面上的浮尸。他说,现在这一带已经没有一个职业捞尸人了。像祝二一样的“水鬼”,捞尸对他们来说,最多算份副业。

  不过现在,渔民和家属“私下寻人”正在不断减少,长江上的秩序正越来越规整。袁丁说,第一是因为长航泸州警方在泸州知晓度的提高,一旦有亲人落水,家属第一反应是报警,警方的及早介入能减少渔民捞尸的情况发生。第二是近来水上民警和各地派出所的配合紧密,一旦发现浮尸,地方派出所会直接通知水上警察,信息畅通,自然减少了其他人让“挟尸要价”钻空子的机会。当然,面对性质恶劣、无理取闹渔民的惩罚愈加严厉,也是一个客观因素。打捞人说红包只为冲喜每人只收了40元

  “我们做这一行的,有忌讳,一般只负责将尸体捞出水面,后续运上岸之类的,都是家属做的。”黄飞虎自称入行3年,他说,在和刘升签协议前,他们已经议好价,也事先提醒过,如果要运上岸,是要收红包的,“我们也没说要包多少,只是讨个红包图吉利,我们有讲究,捞上尸体后,封个红包能冲喜辟邪。”

  黄飞虎说,当两名“蛙人”空船回到岸上时,迎上了刘升一拳,双方发生争执,扭打起来。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有人说,“天气这么冷,人家跳下去给他捞人,连声感谢的话都没有一句。”也有人说,还是该从人性出发,先将人捞上来再谈钱。在七嘴八舌中,刘升还是答应封红包。

  最后,尸体被运上岸,捞尸者也收到了刘升封的红包,每人40元。加上第一天的4000元打捞费,几位捞尸人收到了2万2千元打捞费。随后,22岁小伙刘坤的尸体被送往殡仪馆。过不了多久,刘坤就能入土为安,但这两天的经历,不仅让刘升一家心中不悦,就连捞尸人黄飞虎一行人也觉得委屈。新闻链接

  大学生见义勇为遇难捞尸人“挟尸要价”

  近年来,关于捞尸纠纷的新闻远不止这一起。

  2013 年 9 月 14日,广东省东莞市两名中学生在厚街沙溪水库不慎溺亡。在联系捞尸队的过程中,学生家长怀疑捞尸人坐地起价,拒绝付钱,双方引发了纠纷。

  2009年,湖北省荆州市3名见义勇为大学生不幸遇难,其遗体在打捞过程中出现的“挟尸要价”场景刺痛了人们的神经,这一事件也让捞尸这一特殊职业走进公众视野。实际上,捞尸很早就已在黄河和长江沿岸出现。从目前来看,我国在打捞遇难者遗体方面并没有统一的机构或者设置,多数为民间行为。这些民间捞尸人或者打捞公司有无执业资质、营业执照,都并不清楚。专家建议

  行业混乱应加强管理

  面对溺水者家属的求助,从事捞尸的人们,是应先议价再打捞,还是以人文关怀为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胡光伟说,作为这样的民间打捞公司来说,盈利可能是第一位的,“要求他们只做公益善事,是不可能的。不过,溺水者家人已经很悲痛了,打捞人也该多换位思考一下,打捞费是要收的,毕竟成本在那里,但不要收得太过分。”胡光伟说,目前来看,打捞尸体这个行业很多东西都不太规范,收费和管理也比较混乱,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

  对于捞尸者所说的行规“只捞出水面,不运上岸”,胡光伟认为,既然已经将尸体捞出水面,运上岸是顺手的一件事,“如果真的存在行业忌讳,他们也该事先说清楚。”华西都市报记者甘昕鑫李昶摄影吴小川 (记者 甘昕鑫李昶)

https://www.chinanews.comm.cn/fz/2014/03-14/59491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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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0 04: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走访中国长江捞尸人:最多一周打捞过70具尸体 一年能捞上两百多具尸体
4月18日报道 法媒称,重庆市江北区朝阳河打捞队的唯一队员陈松每天留守在趸船上,习惯性地望着烟雾缭绕的江面,寻找浮尸。今年42岁的陈松是从父亲手中接过打捞队的,如今打捞队队员人数已经从最初的三个变成他一个。 据法国《费加罗报》4月14日报道,陈松称,“去年,我总共打捞上来一百多具尸体。最多的年份,我一年能捞上两百多具。”2000年6月,暴雨导致200多公里以外的上游突发洪灾,他曾创下过一个星期里打捞上70多具尸体的“奇迹”。除了自然灾害导致的事故之外,其他的溺水者主要以女性为主,从农村到重庆打工的女性民工尤其多。陈松往往能够通过她们身上的衣着来确认身份,有时也能在衣服的口袋中找到她们的身份证或工牌。他说:“孤独感以及其他感情问题、家庭暴力以及家庭矛盾等巨大压力往往使她们选择了这条不归路。” 报道称,这些女性很多都选择从重庆的一座大桥上跳河自杀。有时,家属们会到陈松这里来认领尸体。在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失去家人的消息后,家属们最终会找到陈松所在的长江捞尸队来看一看这里是否有亲人的遗骸。而有些家长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已经失踪多时,因为这些到城里打工的孩子平常与家人的联系就很少。自杀是导致中国农村女性死亡的重要原因。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26%的自杀出现在中国。 三天前,陈松刚刚打捞上来一具尸体。这是一个只有17岁的男孩。陈松说:“每年冬季过后,长江里的尸体就开始增加,因为随着气温的升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到江里洗澡。”尽管当地政府近年来加大了宣传力度,但是每年还是有很多人溺水身亡,之后被江水冲到陈松所值守的江面。陈松说:“现在的情况比过去要好一些,因为人们的安全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不过,仍有很多人选择到长江里游泳洗澡,尤其是在天气特别热的时候。”因此,捞尸队在夏天打捞上来的尸体会明显增加。还有一个原因是冬季水温较低,尸体不容易浮出水面,而是会被水下的石头卡住或被河沙埋了。 报道称,一些年轻女性也可能是犯罪行为的受害者。每当陈松看到有尸体顺流而下就会立刻启动小船追上去,然后用长钩钩住尸体,接着再将其拖回岸边。每一次,他都会对打捞上来的遗体进行认真检查,看一看有没有遭受暴力侵害的痕迹。如果发现头部有伤,或者断了手脚,陈松就会立即打电话报警。他说:“有些尸体甚至被剥了皮,从而使人无法确认身份。一看就知道这个人肯定是被黑帮所害。有时候,我也会捞到一只手、一个头部或一条腿。有一天,我只捞到一个躯干。” 报道称,中国的河流已变成太平间。人们经常可以在这里发现人或动物的尸体。2013年,上海黄浦江松江段水域出现了大量漂浮死猪的情况,总数达到了1.6万多头。同年,四川眉山市南河河道里曾出现上千只被抛弃的死鸭,再次引起公众关注。养殖户这种不顾健康风险和污染水体的做法在中国的社交网络引起了人们强烈的不满。不过,对于河中发现人的尸体,人们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了。陈松说:“过去20多年间,中国人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如今每个有都能吃饱穿暖。然而,对于河流中发现大量尸体的事,人们似乎并不感到震惊。” 夏天的时候,高温加剧了尸体的腐烂,这个时候陈松只有通过不停地抽烟来缓解弥漫在周围的尸臭。他说:“我每天从早上6点工作到天黑,还要闻这种难闻的气味。在捞到尸体后,我还要对它进行清理,然后才能交还给家属。但现在比以前更好了一些,因为现在不用再埋尸体了,只需将它们送到附近的一个火葬场就可以了。” 见惯了死亡的陈松对生死看得很淡,然而每当他看到家属们哭时,他还是会觉得死得可惜。从几年前开始,陈松每打捞上来一具尸体,民政局会给他500块的补贴费。如果尸体有家属来认领,家属也会给他一定的辛苦费,但金额的多少则要由他和家属私下协商。对于一般的贫困家庭,他会要上500至600元钱,而对那些富裕的家庭,他会要上3000元。陈松说:“有的捞尸人不讲道德,会向家属索要8000至1万,有的甚至超过1万元,这简直是敲诈。” 报道称,事实上,中国曾经多次出现过打捞尸体者挟尸要价的现象。去年11月,四川一位年轻男子坠入金沙江身亡,他的遗体被当地渔民发现。当死者父母前去领尸时,打捞尸体的渔民索要1.8万元的捞尸费,因为掏不出这笔钱,死者父母只能眼睁睁看着儿子的遗体在水中泡了几天。直到在警方的干预下,在家属支付了5400元后渔民才将遗体打捞上岸。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教师、律师蒋健认为,“扣留尸体索要1.8万,虽然有威胁、敲诈的行为,但不构成刑法上的敲诈勒索犯罪”,因为打捞尸体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的帮助行为,渔民可以据此主张适当补偿。而《中国日报》则认为,这些渔民的行为固然不道德,但警方也难辞其咎。该报的一篇文章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公共服务的缺失。政府在人们打捞尸体时不提供任何帮助,一些人自然会趁机向死者家属漫天要价,而警察是完全有能力打捞尸体的。”

    小伙跳江自杀,父母给不起捞尸钱遗体泡江中,伤心欲绝。

http://www.360doc.comm/content/1 ... 438_6000708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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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1 10: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江浮尸一年超过300具 背后都有伤心故事组图
稿源:   2004-10-28 15:11:53报料热线:81850000

    派出所民警说:背后都有伤心故事

  江北区唐家沱水上派出所的档案室里,堆积了厚厚几沓登记簿。上面五花八门的笔迹,记录了那些落水亲人的姓名,年龄,衣着,甚至是肚脐旁边的一颗痣。

  “每年,到我们这里寻尸的,在1000人次以上。我们可以感受到这些登记背后的焦灼!”22日,唐家沱水上派出所副所长周小平一下子抱出了8本寻尸登记簿。

  这些登记中,每年可以确认身份的,只有大约几十具浮尸。

  来自何方?

  水上派出所的水域宽广:上游北起江北石板滩,南起南岸蛮子碛;下游北至江北大石门,南至南岸风和尚。周小平说,驾机动船一个来回,都要两个小时。

  这片水域内的两大天然回水沱:唐家沱朝阳河和鱼嘴井池沱,解放以前,就成为上游浮尸的聚集地;每年“五一”到“十一”期间,浮尸涌现更令人应接不暇,常常一天超过10具,一年累积300具以上。

  在水上派出所老旧的小院里,那些激动的寻尸家属从未断过线。他们来寻找自己的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姐妹,他们已经陷入绝望,亲人的尸体成为他们惟一的安慰。

  周小平说,这些人从四川泸州、宜宾、渠县远道而来。接待民警对他们总是很小心,总是默默地陪伴,默默地指点他们去街上购买裹尸的白布和塑料薄膜。

  曾有女性看见自己的亲人面目全非,当场昏厥,吵着自己也不想活了,从此,民警就绝不允许她们直接去认领那些高度腐败的浮尸。

69.jpg

            民警向记者展示今年的寻人、寻尸登记簿(7本)。

他们是谁?
  
  40多岁的黄警官,一有浮尸上来,就会前往江边,勘察他们的身份。黄警官患糖尿病,但即使是三伏天,他仍然会走过漫长的滩涂,触摸,近距离检验。有时江风追着人走,返回食堂吃饭,同事们都会闻见特别的味道,但大家只是笑笑,继续埋头进餐。
  
  鉴别浮尸,黄警官心中有一套技术指标。但他从来没有忘记他们也是人:“每具浮尸背后都有一个伤心的故事!”
  
  那些热天下河游泳淹死的孩子,最让黄警官惋惜:“有些刚拿了大学录取通知,还没报到;还有一些是大学放假回家;今年7月,大石坝更有一对堂兄弟双双没水!”
  
  另外,与单位闹矛盾想不开的;失恋的;考试成绩下滑的;走到被采空的沙坑边,失足落水的;患上绝症的;来自新疆、福建、江西、山西等地的……浮尸将一幕幕人生活剧,呈现在老黄和他的同事们面前:“想到这些人在生时,我们就没那么怕了!”
  
  最触目惊心的是,每当亲人相见,痛哭呼号,黄警官好几次都亲眼看见,两股污血,从浮尸的鼻孔缓缓涌出,就像是浮尸也有眼泪。

打捞者说这份工作见证悲惨不能不说,朝阳河湾是一个奇异之处。
  
  22日,我们顺着江边的斜坡前往打捞队驻扎的趸船。远远就看见荒草窜到了一人高,树木也格外茂盛。打捞队员陈松说,那下面就掩埋着无主浮尸,具体多少,“没法算了”。
  朝阳河浮尸点(箭头)和掩埋无主浮尸的江岸(白圈)。

  “冲一下水就没事了”
  
  陈松说,野狗也特别喜欢在这一带逡巡,从石头缝和沙土里,刨出七零八落的白骨。那些无人认领的浮尸,裹上竹席或者篾笆,就入土。地盘有限,有时就层层叠叠地垒加。
  
  这种没有坟包、没有墓碑的土葬,最终让那些浮尸混在一起,无法分辨。夏天涨水,泥土腐化,陈松说:“谁也说不清它们最终去了哪里。”
  
  在陈旧的趸船上,总共3人,59岁、土生土长的陈显明是他们的头儿,也是陈松的父亲。
  
  打捞浮尸,已经成为他们的职业。打捞处理一具成人尸体,民政部门补贴130元,小孩90元。按每年打捞300具计算,每人月平均收入不超过800元。
  
  陈松皮肤黝黑,香烟在他的牙齿上留下了抹不去的痕迹。面对浮尸他们从来都是烟不离口,这是为了抵抗腐尸的恶臭,后来竟然更成了一种心理依靠,没烟,就慌。
  
  职业感让他们顾不上害怕。少年时在唐家沱一带的江中游泳,就不时有浮尸相伴。他们用手摸浮尸,直接从浮尸出没的江中打水喝,只是添加些消毒液和漂白粉澄清一下。
  
  陈显明说:“所以一般的人跟我们说话,都要保持距离,认为我们跟尸体共吃共住,沾晦气,跟我们讲话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上餐馆,一听说是打捞队的,老板马上翻白眼,连门都不让进。”
  
  但他们自己却很平静,陈松说:“每次亲手捞了浮尸回来,双手用水冲一下就没事了。”那双手看上去也很平常,只是特别的黑,布满了陈旧的伤痕。
  
  “不让儿子上打捞船”
  
  距离趸船不到百米,就是朝阳河的死角,那里的江水波澜不兴,浮尸打捞起来,就用麻绳固定,停在水面上。陈松说,浮尸刚起来,四肢总是愤怒地张开,泡一泡才会软下去。停放的期限是10天,还没人来认,就入土。
  
  “掩埋了上千具浮尸,见识了那么多的惨状,心里有没特别的感受?”面对我们的这个问题,一直狡黠地嘻笑着的陈松一下子沉默了,然后转过脸去,望着苍茫的江面。
  
  陈松说,那些寻亲的人们有时候会直接跑到打捞船上来,甚至想守在江边,直到江中的尸体冒出来为止。搬动那些泡胀的浮尸,如果有亲人在场,对方总会对他们高声呵斥,骂他们手脚重了,把尸体弄痛了,就像他们依然活着一样。陈松说,那个时候,他们绝不会还一句嘴。
  
  陈松有一个儿子,上中学了,他一次也没让儿子到船上来。

70.jpg

                打捞人相信,自己的工作是在“行善事”。

寻尸者说

  江边埋尸太不人道
  
  “我们找了他20多天,还是杳无音讯。”昨日,家住巴南区李家沱的陈华(化名)和姐姐陈莉(化名)称,10月3日父亲在同家人逛街时走失后,就一直再无音讯。
  
  陈华称,父亲有些精神异常,当天和家人在李家沱逛街时不慎走失,之后家人四处张贴寻人告示。10月6日,有人打电话来称,当天曾看到有一名特征相似的老人跌入李家沱一带的长江中。闻讯后,家人拿着父亲的相片,立刻分头赶到南纪门水上派出所、唐家沱水上派出所备案,又来到唐家沱朝阳河打捞队登记。
  
  陈莉回忆称,在朝阳河打捞队,自己先后辨认了3具浮尸,其中一具还是老人,但经过辨认,却不是自己的父亲。
  
  陈莉称,在去辨认前,以为尸体是在殡仪馆内,没有想到竟是直接来到江边的“浮尸点”,看见死人泡在水里,感觉到特别恶心,现在回想起来都感觉不寒而栗。
  
  当得知无名浮尸在岸边草草掩埋后,陈华连称“想不到!”陈华称,一直以来都认为是火化,想不到还存在如此原始处理浮尸的方式。陈华认为,这样处理浮尸未免太草率,不够尊重死者,也缺乏人性。
  
  陈莉姐弟俩表示,本来丧失亲人就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如果再遭遇如此方式下葬,无疑对他们的精神是一种新的摧残,让他们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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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席裹尸挖坑掩骨 一床草席裹埋生前事。 在朝阳河边,打捞队员会用一床简陋的草席或篾芭将浮尸裹住,然后就在江边就近挖坑掩埋,虽然已经很不专业了,比起江北鱼嘴的原始填埋,还是要人性化些。

    浮尸也应享受人权
  
  法学教授表示:随意处置浮尸凸显管理部门职责缺位
  
  “尸体是活人死后的存载形式,是人权的组成部分和延伸。”24日,面对记者就“尸体权利”的追问,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郑传坤开门见山地抛出自己的观点。郑教授认为,基于此,尸体在被处理时,拥有受到尊重和保护的权利。
  
  人权高于一切
  
  郑传坤教授认为,作为人权组成部分的尸体,可以从两个层面理解:首先,尸体本身是人的生命丧失后的遗留物,是生者权利的延续;同时,也延续了其生前与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在尸体上面,还应该包括死者亲属的权利。
  
  捞尸队把从水里打捞的尸体,不经其家属同意,随便找个地方直接掩埋,看似充满同情,实则是对死者权利的不尊重,郑传坤教授指出,这样处理,跟埋掉死猫死狗没有什么区别!
  
  有人关注浮尸,因为掩埋浮尸造成了环境污染,但是,环境只是一种价值取向,在环境权与人权的价值排序中,人权排在所有价值取向的最前列,应该高于一切。
  
  所以,任何一具尸体的背后,不仅有一个生命,还有延续的生命权利需要保护。
  
  政府责无旁贷
  
  郑传坤说,捞尸队打捞起浮尸以后,在江边很随意地掩埋,看似对无名尸体的妥善处置(总比暴尸荒野好),归根结蒂凸显了管理部门职责的缺位。
  
  郑传坤表示,对待浮尸政府有关部门,包括环保、民政、公安等部门,应该尽最大可能,查明尸体的身份,为亲人的认领提供方便。一旦查明,立即告知其亲属;实在不能查明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在完结手续后,送殡仪馆火化。
  
  总之,处置浮尸,应该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人权。
  
  浮尸有望完全火化
  
  具体方案两月内出台,火化场地将由主城殡仪馆投标产生
  
  2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浮尸完全火化方案已基本成形。
  
  据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处负责人介绍,他们在26日刚刚完成了对浮尸掩埋情况的最新调查。无主浮尸得不到火化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缺口太大。据民政局初步测算,每年,浮尸火化资金缺口在40万-50万元之间。这最终让民政部门的规定成了空文。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江北民政局正在计算更为精确的资金缺口,以及火化的具体方法。方案将在下周上交市民政局。而市民政局在修改后将立即提交市政府查批。据了解整个方案的出台,将在两个月的时间以内。
  
  昨日,市民政局官员透露,在火化资金到位后,将组织主城区的殡仪馆对浮尸火化进行投标,产生火化浮尸的具体单位。
  
  这位官员说,通过投标这种双向选择的方式,将最大程度的确保尸体得到应有的尊重。
  
  律师说法
  
  持续多年无人管法规缺失是关键
  
  简单处理无名浮尸,为何持续多年,仍一直无人管理?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高宁对此认为,现行法律及相关政策的缺失,是症结所在。
  
  高律师认为,这些无名尸体一直浸泡在水中,对环境造成了极大污染。但是,打捞上来由当地居民随便掩埋或抛弃,同样会严重污染环境,而且非常不人道。高律师介绍,这方面,公安机关只有内部的规定:社会上的无名遗体,应由公安机关通知当地殡仪馆接收,公安机关及时作出鉴定,并办理有关手续后,由殡仪馆火化,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支付。
  
  除此之外,没有其它任何合法的尸体处理途径。非但抛尸不允许,就是私埋也不允许。像当地居民的这种私埋或抛尸行为,已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应当在责成当地民政部门立即纠正的同时,再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处理,以绝后患。
  
  从人权的角度来说,人的生命是可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一切权利的源泉,财产权、生命权、自由权一道构成基本的人权,人权是人类自由与尊严的保证。人失去生命,只等于失去了权利的载体,但权利本身不会消失。
  
  虽然尸体(死人)无法实现自己的权利,但尸体的妥善处理却非常重要,因为这体现了是人类对同类的尊重。

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肖玉

http://news.cnnb.com.cn/system/2004/10/28/0009531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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