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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农家说投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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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6 21: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毒死10人的湖南邵阳投毒犯尹显平被执行死刑
2001年09月26日17: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9月26日消息:昨天,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命令,将制造特大系列投毒杀人 案的罪犯尹显平执行死刑。

  据新华网报道,现年44岁的尹显平系洞口县又兰镇卧龙小学教师,尹平时心胸狭隘,封建迷信思想严重。1994 年,尹患上慢性肾炎等疾病,经多次治疗未见好转。1997年6月,尹做梦梦见一老头告诉他要想治好病,必须不择手段杀 死12人才能如愿。

  从1997年10月至今年元月8日案发时止,尹显平共计投毒35次,毒死10人,毒伤26人次。被毒死的有婴 儿、学生、老师、村民,年龄最大的57岁,最小的仅7个月。(曾伯潜)


3年投毒35次毒死10人 湖南特大投毒杀人犯被枪决
2001年09月25日17: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湖南今日消息 今天,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湖南省高级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将制造震惊全国的特大系列投毒杀人案的罪犯尹显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现年44岁的尹显平系洞口县又兰镇卧龙小学教师,平时心胸狭窄,封建迷信思想严重。1994年,尹患上慢性肾炎等疾病,经多次治疗未见好转。1997年6月,尹做梦梦见一老头告诉他要想治好病,必须不择手段杀死12人才能如愿以偿。此后,尹显平遂生杀人动机,采取
在糖果和食物中投放“毒鼠强”等手段,先后将其姐的外孙女、妻子的亲侄女和堂侄儿毒死。后又陆续在其任教的卧龙小学、原任教过的石桥小学及村民住所,分别向学生、老师、村民多次投毒。据统计,从1997年10月至2001年元月8日,尹显平共计投毒35次,毒死10人,毒伤26人次。被毒死的有婴儿、学生、老师、村民,年龄最大的57岁,最小的仅7个月。(曾立忠 曾伯钧 阳范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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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6 21: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恋爱不成投毒泄愤 打工仔植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
2001年09月24日11:11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邹高翔 通讯员伍健红 实习生许慧雅)因女友提出分 手而不惜投毒报复的打工仔植如波,日前被顺德市人民法院以投毒罪判处有 期徒刑3年。

  去年初,现年34岁的植如波从封开县来到顺德容桂镇格兰仕公司打工 。同年10月,经人介绍,植认识了罗某,对其一见钟情,并展开强大的爱 情攻势,罗某很快堕入情网。今年3月,罗某偶然发现植的年龄并非如其所 言,顿感受骗,加上两人在性格、爱好等方面都
存在极大的差异,于是提出 分手。身陷情海的植某对其死缠烂打,但罗某心意已决,植某遂生报复罗某 及其家人的念头。今年5月初,植某到封开县金装镇一店铺购买了0·5k g的水银藏于容桂镇的租住处,伺机报复。同年6月2日下午,植某携带水 银来到罗某家,趁无人之机,将水银分别投入罗家厨房盛放食盐、生油及酱 油的器皿中,后因罗某及时发现才未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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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6 21: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丈夫投毒杀妻子 警方调查被害人原来是逃犯
2001年09月21日10:10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9月21日电(陈跃坤 方益波):丈夫因感情不合投毒杀妻,警方在抓获丈夫的同时,却发现被害人原来是公安部网上逃犯。

  据了解,9月15日晚8时许,杭州市桐庐县公安局“110”接到群众报警,印渚镇保安村某服饰分公司宿舍4名贵州籍人员饭后中毒,其中一人死亡,另三人在医院抢救。警方经勘查确定这是一起蓄意投毒杀人案。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中毒受害人周燕群的丈夫费正怀有
重大作案嫌疑,当晚就将其抓获。费正怀供述说,他和妻子感情破裂,事发当天下午潜入周燕群的宿舍,将事先准备好的2包鼠药投入菜中,致使同宿舍的周玲食用后中毒死亡,周燕群等3人中毒。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警方发现,受害人周燕群竟然是公安部网上逃犯。此人原籍贵州毕节地区撒拉溪镇龙场村,于1999年8月18日涉嫌诈骗案批捕在逃。

  杭州市开展破案追逃战役20天以来,已成功侦破5起凶杀案,缉获公安部网上逃犯180余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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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6 21: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杨梅干内拌鼠药 过失投毒致人亡
2001年09月29日12:38 法制日报

  日前,福建省尤溪县法院宣判一起过失投毒案,被告人陈重银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3.4万余元。

  1999年6月,陈重银将一包老鼠药拌进两包杨梅干内,放在其在尤溪县坂面乡后坑村经营的食杂店里,准备用来毒老鼠。7月8日,陈招弟路经陈重银的食杂店时,进店购买一包杨梅干,陈重银误将拌鼠药的杨梅干卖给陈招弟。陈招弟在路上边走边吃,到家后又分给弟弟
陈豪洪吃,不久,陈招弟、陈豪洪相继出现中毒症状,陈招弟因食用量大中毒死亡,陈豪洪经抢救脱险。

  尤溪法院认为,陈重银应当预见将鼠药拌入食物中,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陈招弟中毒死亡的结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投毒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陈岳山 王孔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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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6 21: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称被刑讯逼供 湖北特大投毒案四被告翻供
2001年09月26日10:28 北京青年报

9月18日,钟祥特大投毒案第二次开庭

  -新闻背景:

  特大投毒案,警方确认4名教师是嫌犯

  5月6日晨,湖北省钟祥市贺集二中发生特大食物中毒事件,136名在学校食堂用早餐的师生中毒,后经抢救全部脱险。

  5月18日,钟祥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案破。据警方称,4名犯罪嫌疑人均出自贺集二中,其中有时任副校长的潘楷和教师王克政、毛守雄、邓宗俊。4人交待因对学校校长不满,经密谋,于5月5日晚将2.5克鼠药偷偷放进学校食堂的和面搅拌机里,意借此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迫使校长下台,由潘楷取而代之。

  9月5日,该案在钟祥市人民法院开庭,四被告当庭否认参与投毒,并指控办案人员有刑讯逼供行为。其中毛守雄自述右眼被打失明。法庭宣布延期审理。

  9月18日,该案继续开庭。

  -先入为主:

  媒体审判“四匹狼”

  9月17日晚,记者到钟祥,见了四名被告分别聘请的五名辩护律师。想听辩护意见,律师们却说开庭前不想多谈,免得给人先入为主的印象。

  记者说,印象里你们已经不可能占先,因为已经有警方的侦破结论了,确定投毒是四被告所为。律师们说,是的,警方一宣布破案,很多报纸就发了详细报道,但有些说法很不负责任。

  记者辩解,警方宣布破案,一般概念里案件就有定性了,对于关注度高的大案要案,媒体及时披露警方公开的结论是很普遍的做法,我报也发表了相关报道,是钟祥警方提供的。律师们问,你们的标题是什么?记者说:《调查投毒元凶》。律师们说,还好,算一个中性的题目。律师们又说,有些媒体做得过分,比如《凶手原是四匹狼》、《为谋校长之职,四“狼师”毒倒百余名师生》,这些说法已经构成对被告的人格侮辱了。

  次日开庭时,有律师见到当地媒体记者,很不客气地提醒:请注意你们的措辞,否则要负法律责任的。

  看了律师搜集的一些媒体报道,无不以结论式口径报道该案,有些甚至加入了侦探小说的笔法,如:“食堂边闪过几条魔影。”“脸上露出得意的狞笑。”等等。

  -无罪辩护:

  我的观点很不情愿地发生了转变

  五名律师来自两个城市的3个律师事务所,他们告知:接受被告委托时,他们都准备为其做有罪辩护,但在会见了被告并进行了相关调查后,他们一致决定为自己的委托人做无罪辩护。其中一名律师说:到法院阅卷后,我的观点很不情愿地发生了转变。

  为什么是无罪辩护,律师们说因为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被告有罪。

  就真的这么肯定4人无罪?

  即使有罪,没有证据证明,我们就做无罪辩护。因为无证不能定罪,即使嫌疑人自述有罪也不行。

  -翻供有因:

  四被告称警方刑讯逼供

  9月5日,贺集二中投毒案在钟祥市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

  据4名被告之妻和被告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 4名被告在分别到庭陈述的情况下,全部否认了曾经做过的有罪供述,全部否认参与投毒,并一致指控警方刑讯逼供,甚至叙述的警方刑讯逼供的手段都大致相同。

  9月5日开庭整一天,后因毛守雄提出右眼被打伤需要法医鉴定,法庭宣布延期审理。

  记者在二次开庭前直问律师,警方侦查问讯时,4人全部做了有罪供述,为何到庭上又齐齐翻供,是否和你们会见他们时透露信息有关?

  律师说,绝非如此。4人中有3人都是在律师会见之前翻的供,另有1人是在庭上翻的供。

  -二次开庭:

  大部分证据未得法庭确认

  9月18日上午,该案第二次开庭。记者在现场。钟祥市人民法院能容纳百余人的大审判厅里座无虚席。

  法警刚把4名嫌疑人押上被告席,记者身后就传来啜泣声,一问,是一名被告的妻子。

  庭审8小时,大部分时间都在质证,大部分证据材料都是公诉方提供的。公诉人出示了40多份材料,从上午念到下午。每念一份,审判长都要按程序询问被告方的意见,被告方几乎每次都说:“有意见。”

  这些证据,除了一些鉴定材料,绝大部分是证言,中毒学生的证言、没中毒学生的证言、老师的证言、医生的证言,证明吃了馒头中毒,证明没吃馒头没中毒,证明四被告和学校有矛盾,证明医院对学生实施抢救的过程等等。被告方在质证时每每发问这些证言所证和四被告有何关系,到底要证明什么。

  有三名被告的辩护人也出示了证据,也基本是亲属的证据,证明他们没有作案时间。

  最后的结果,大部分证据材料都受到对方质疑,审判长宣布需经合议庭确认。没有异议而当庭确认的证据材料寥寥无几。

  -警员出庭:

  当场论辩是否刑讯逼供

  庭审的高潮发生在一胡姓警察出庭时,该警察被毛守雄指控对其实施刑讯逼供,毛守雄称他的有罪供述也是胡警察教他说的。

  在胡警察宣誓“保证忠实法律”之后,毛守雄问胡:你敢不敢说实话?

  毛守雄叙述了胡对其的逼供行为,胡否认。此后,毛的代理人和其他二被告的代理人也对胡提出了问题。

  而在胡出庭前,公诉人要求法庭播放了一盘对毛守雄的审讯录音。

  公诉人继而问毛守雄:磁带里是否有胡警官的声音?你说你的口供是胡提示一句你说一句,在录音里怎么听不出来?

  毛称,录音是真的,但录音里我的供述全部是假的,那是刑讯逼供的结果。

  关于毛守雄的眼睛,法庭出具的委托检测报告称为角膜溃疡所致而非外伤所致,且眼睛并未失明,视力下降而已。

  还有一幕:被告王克政要求当庭展示身体被打痕迹,被拒绝。审判长称可以申请法医鉴定。

  -证据不足?

  法庭确认本案焦点

  4被告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大同小异,归纳如下:4被告的有罪供述互相矛盾,各被告不同时间的供述前后矛盾,矛盾之处主要表现为在4人密谋策划投毒的时间、地点不一致;没有充分证据证明4人确有作案时间;鼠药的来源没有彻底查清;很多证人的证言用了“可能”、“好像”、“大概”、“听人说”等词句,不是证据语言;一些利害关系人作证,不足采信;刑讯逼供的嫌疑依然存在。

  法庭辩论在被告方一轮发言、公诉方两轮发言后结束。审判长认为控辩双方均已充分发表意见,无需再辩。而该案的焦点为“证据是否不足”。

  晚7点半,闭庭。被告家属当时就在法庭里大呼“冤枉”。

  -亲属喊冤:

  四名老师都是好人

  几位犯罪嫌疑人的妻子,除了在法庭内外替她们的丈夫大喊冤枉,还写了一些材料交给记者。记者几次听她们的叙述,她们所能证明的,就是她们的丈夫没有作案时间,还有,他们的丈夫是好老师,爱学生。

  在几位被告人家里,家属们几乎都拿出厚厚的一摞各类证书,来证明他们的亲人是好人。

  案发当晚潘楷在另一个老师家打牌,这已被公诉方证明,但公诉方指控他参与策划;王克政自述他回家收麦子,但公诉方认为他从老家到学校骑摩托车来回不过1小时,完全有作案时间。毛守雄和邓宗俊的妻子证明毛当晚没有离家的证明也未被采信。

  但在一片喊冤声中,也有人表现出非常的冷静。该人说4名教师确实关系好,4人和校方确有矛盾。被告确实有受冤的可能,但其中有人确实有作案后心虚的迹象。

  -百姓说法:

  公安都立功发奖了,报纸都登了,要是翻了案,公安怎么向老百姓交代呢

  9月20日,记者去贺集。开长途车的司机是贺集人,贺集二中的毕业生,自述曾经做过潘楷的学生。问他对潘楷的评价,他说潘楷教书很好,对学生也很好。

  在贺集乡和钟祥市之间往返,在路上该司机听到不少关于投毒案的传闻,算是真正的道听途说吧,最主要的,就是关于证据不足的说法。记者问,公安宣布破案时,你相信公安的结论吗?他说,开始是相信的,因为是公安机关破的案嘛,公安要是找不到证据,老百姓就更找不到,老百姓要是都能破案,还要公安做什么?

  还有一个贺集人说,警方宣布破案后,当地百姓无不欢欣,同时对4名教师充满仇恨,说他们“是教师队伍中的败类”,有的人甚至说“他们该枪毙,该杀头。”

  记者又问,现在4人翻了供,你们怎么看?司机说:我们也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都是听说,被告家属去钟祥我也拉过他们。但我觉得案子肯定不会翻,因为公安都立功发奖了,报纸上都登了。要是翻了案,公安怎么向老百姓交代呢?

  关于立功受奖,钟祥市公安局副局长安虎城给了记者这样一个数字:钟祥市公安局因破获该案被记集体二等功,另有3人荣立个人二等功,4人荣立个人三等功。而在案件宣布告破的5月18日,湖北省公安厅就对钟祥市公安局予以了通报表彰。

  -班子换血:

  贺集二中教师对投毒案讳莫如深

  贺集二中新校长周传斌告诉记者,投毒案告破之后,贺集二中的领导班子来了一次大换血,原副校长潘楷因涉嫌投毒案被捕,原校长王家成调到镇上的一个党校当副校长,算是降了级,因为毕竟负有管理不力的责任;原后勤总务主任也同样因管理责任被调离;原教导主任也作为优秀人才调到市里的中学去了。算上被捕的4人,在新学年开始的时候,该校教工共有9出9进,他本人也是从外校调过来的。

  谈及对4嫌疑人的看法和该事件对学校工作的影响,曾在二中工作多年一度调离现又调回的周校长说:在全校40余位教员中,4人的业务水平都在前15名之列。而对于投毒案的整个过程我不是很清楚,但警方说4人的口供一致,我们就比较信服有这么回事。对于他们的翻供,我不想发表意见,我也在学校教工开会时说过大家不要发表什么意见,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齐心协力重塑学校形象。

  记者在贺集二中采访,果真教师们对该案都讳莫如深。尽管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接受过警方的讯问,但他们不想回答记者的问题。一位老师说:不好说,我们也很困惑。

  -案件复杂:

  检察院、法院认为起诉符合两个“基本”

  9月19日,钟祥市法院。记者欲采访办案人员,被告知该案合议庭正在合议庭审意见,次日将送该院审委会讨论。

  民间流传,该案两次上报荆门市中级法院,又两次被退回,理由是证据不足。钟祥法院人士承认该案曾上报荆门中院的说法,但称最终由钟祥法院审理是由荆门市政法委指派的结果。

  法院人士称,该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法院在定罪量刑上会非常慎重。

  记者再到钟祥市检察院询问证据问题。该院起诉科王科长说,本案全部证据均为公安局移交,检察院没有介入调查取证,这类投毒案件很难有直接证据,但公安局移交的证据已足够支持提起诉讼,符合两个“基本”,即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

  至于翻供,王科长说,同案嫌疑人虽然分别关押,但每个嫌疑人都不可能单独关押,很多嫌疑人会受其他疑犯的蛊惑,因此检察院介入后的嫌疑人翻供并不鲜见。

  -警方说法:

  刑讯逼供纯属空穴来风。这个案子破得漂亮,禁得起推敲

  焦点似乎集中于警方宣布破案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5月19日,钟祥市公安局。记者被告知负责此案的有关领导下基层办案了,该局提供了副局长安虎城的电话,当晚,记者与安副局长取得了联系。

  记者先说自己的对庭审的直接感受,就是所有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据,而且这些证据与确定4被告为作案人的关系似乎松散。

  安虎城副局长说:如果有直接证据,这案子不会破得这么艰苦,我们二三十名侦查员整整辛苦了12天呀。这个案子破得相当漂亮,禁得起推敲。

  记者就庭上庭下成为焦点的几个问题请教了安副局长。

  第一个问题,据湖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检测结果显示,和面机里的面团有毒,面粉袋底部的面粉也有毒。既然你们已查明毒药是直接撒进和面机里的,面粉袋底部又怎么会有毒?公诉方在庭上对这个问题的解释是:作案人在往和面机里抖毒药时撒在了面粉袋上,这个解释显然牵强。

  安副局长说,这个事实我们早就搞清楚了。在警方前往现场取证前,当地卫生检验部门已先行一步取样,他们把从和面机里取出的面团放到了面粉袋里,造成面粉袋里的面粉带毒。

  第二个问题,王克政供述的买药地点和警方找到卖药人的地点似乎并不一致,且卖药人没有肯定王克政曾在他这里买过药。

  安副局长说,所谓的地点不一致是叙述方面的问题,王克政供述卖药人的体征特征,尤其是说普通话这一点与我们现场勘察的非常一致。

  第三个问题,4被告人在没有机会串供的情况下全部翻供,其中王克政的翻供时间早至警方宣布案件告破的5月18日。是否说明他们确有冤屈?

  安副局长说,我们经手的案件中,嫌疑人几乎起起翻供,为什么,有些属于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范畴。我们分析,4名嫌疑人虽然分别关押,但都不是单独关押,因此会有人给他们出主意。另外,邓宗俊一直没翻供,为什么和律师一见面马上就翻了。

  记者追问,邓不是在法庭上才第一次翻供吗?安副局长说不是,没上法庭就翻了。

  最后一个问题,此案侦破过程中,警方是否有刑讯逼供?

  安副局长说,此说法纯属空穴来风。

  安说,毛守雄做有罪供述后,我曾和毛抽着烟、喝着水谈过两小时,毛非常后悔,说他本来和学校没什么矛盾,这么做真是划不来。

  安副局长强调,这么重大的案件,我们不可能刑讯逼供,因为单靠嫌疑人的口供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虽然我们的证据都是一些间接证据,但逻辑性强,一环扣一环,形成一个证据链。我们这个案子绝对禁得起社会的检验,法律的检验。安副局长还说,一些文章说我们是靠测谎确定嫌疑人的,绝对不是,测谎的结果并没有作为定案的直接证据。

  -撰稿人说:

  “告破案件”如是错案,谁负责任尚未想过

  在钟祥市公安局,记者找到了当时为本报所发投毒案破稿件的撰稿人,和他探讨警方通过新闻发布的形式宣布案件破获的法律依据。

  记者问,警方开宣布破案的新闻发布会,甚至在法院判罪之前警方就已经立功受奖,是不是意味着,警方已经认定嫌疑人有罪,或者你们已经给他们的有罪定性,至于法院判死刑、死缓、无期或有期只是定量的问题?

  他说:定性和定量的问题我没考虑过,但我们确定他们有犯罪事实了,否则我们也不敢发这个稿子,但到底有没有罪,还得法院判。

  记者又问,你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案件告破,媒体发你们的稿或依据你们提供的破案经过发稿,甚至犯罪嫌疑人被抓捕的照片也登在媒体上是否会对法院的定罪量刑产生影响。假如这案子最终被翻过来的,嫌疑人被确定无罪,那么谁对此前媒体报道造成的负面影响负责?是公安局还是媒体?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看过关于“媒体审判”的一些讨论,但对“案件告破”新闻的问题,我确实还没想过。

  又说,我觉得这案子不可能翻过来。这么重大的团伙投毒案别说钟祥,就是全国都罕见,钟祥的重视程度也是空前的。现在是有冤假错案,但这个案子,我觉得不可能是冤假错案。

  -食堂改造:

  投资两万元加装安全设施

  在贺集二中,记者去曾是投毒现场的学校食堂看了,原以为作案人是从食堂的窗口爬进操作间的,没想到竟是从学生买饭的窗口爬进去的。买饭窗口一共8个,每个也就一尺见方,正常身材的人几乎不能进入,记者有些困惑。学校的老师说,7号窗口原比其他稍大,出事后又砌上了一块,记者细看,果然有补砌痕迹。

  除了把窗口改小,学校还投资两万元给食堂加装安全设施,包括给买饭窗口安装了铁窗、铁栅栏。

  曾经中毒的那批学生都是初三学生,现已全部毕业,身体无恙。新的一批学生在下课铃刚打响的时候就拿着饭盆向食堂狂跑,在8个买饭窗口前排起长队。他们没有亲历甚至不了解4个月前的那起恶性事件,他们的心里没有阴影。

  但是本案尚未结束。

  -文并摄/本报记者郑直

  -采访手记:

  我对“案件告破”持敬畏心

  听到贺集二中投毒案四被告当庭翻供的消息,蓦然心惊,因为我曾约并编发过当地警方关于此案的侦破纪实,并配发了犯罪嫌疑人被捕的照片。

  最直接的疑问,假如该案当真属于冤假错案,四被告的名誉损失谁来赔偿?怎样赔偿?进一步地思考,就是充斥于媒体的“案件告破”新闻是否也算一种违法的超前审判?或者说是一种获得媒体支持的警方审判?

  对于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警方往往在案件侦查终结、确定并拘捕犯罪嫌疑人后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公布案情以平息民愤、安定民心。尽管目前大多数媒体在此类新闻中都能规范地使用“犯罪嫌疑人”之称,但对案情的叙述无不是在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前提下进行的。一旦警方宣布“案件告破”,媒体向公众传达的信息绝不是某某人有犯罪嫌疑,而是某某人就是罪犯,一种完全的结论式的说法。据此,大多数人对犯罪嫌疑人的关注也不再是“是否可以定罪”而是“应当如何量刑”了。但《刑事诉讼法》告诉我们,“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就是说,对于是否有罪的确定,公安不能,检察院不能,媒体亦不能。

  在刑事案件审判的法庭上,作为被告的犯罪嫌疑人和公诉方享有平等的出示证据、询问证人、参加辩论等权利,而在开庭前的“案件告破”新闻中,我们听到的大多仅为警方的侦查结论,这对尚未在法律上被确定有罪的嫌疑人而言,是否是一种不公平?对媒体的受众而言,是否是一种信息的不对称?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不仅要保证犯罪分子受到惩罚,而且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后者和前者同等重要。

  要平息民愤,要安定民心,要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案件告破”新闻应该怎样发布?不公布嫌犯的姓名行不行?不发表嫌犯的照片行不行,不使用侮辱性的语言行不行?强调警方的侦查结果仅仅是警方的侦查结果而不是法院的有罪定论行不行?期待这个话题能引起讨论。

  至于谁是贺集二中投毒案的元凶,我们期待法律能给个公正的说法。但该案最后的结论不应成为我们对“案件告破”新闻发布问题认识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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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6 21: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黄陂警方破获“8·21”投毒杀人案
2001年08月24日10:03 湖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袁国强)报道 经过黄陂区警方20小时的紧张侦破,发生在 甘棠街三湖渔场的“8·21”投毒杀人案成功告破。因奸淫少女,企图杀人灭 口的犯罪嫌疑人杨右兵,昨日凌晨被刑事拘留。

  21日晚,甘棠三湖渔场来自仙桃市的承包人平仙杰的7岁女儿小丽(化名) 和4岁的儿子平力在喝了同一瓶“娃哈哈”饮料后,出现吐沫、抽搐、翻白眼 等中毒症状。平仙杰夫妇立即将儿女送区人民医院抢救,平力于途中死亡。

  黄陂警方接报后,迅速赶到医院了解情况,确认系人为投毒。

  22日上午,小丽苏醒,说杨右兵曾多次对其猥亵,并不准她告诉别人。 当日,警方就传讯了杨右兵。在狡猾抵赖、负隅顽抗12个多小时后,杨右兵 最终交待了投毒杀人的事实。

  杨右兵今年33岁,曾因敲诈罪被判刑6年。今年7月后,其多次对小丽进 行玩弄,因担心小丽告诉他人,便动了杀人灭口的念头。21日上午,杨在 “娃哈哈”上钉一小孔,注入剧毒药物“毒鼠强”后送给平力,从而发生惨 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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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6 21: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首例邮寄投毒杀人案告破 嫌疑犯落网
2001年07月20日08:12 法制日报

  一

  6月20日,黑龙江省穆棱市检察院依法对全国首例邮寄投毒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高增奎批准逮捕。事情须从头说起。

  5月8日,在地里劳作了一上午的穆棱市穆棱镇红旗二队的农民老张中午回家吃饭,他的大嫂兴冲冲地进屋说:“你看,小梅从深圳寄东西来了!

  老张半信半疑,心想小梅这丫头到北京、深圳打工两三年了,从没给家寄过钱,怎么今天想着邮东西回来了?

  白纸黑字,盖着邮戳的取包裹单清清楚楚地写着,寄件人小梅,发信地址是深圳市罗湖区红灵北路红岗西村。再细一看,盖的邮戳却是浙江省黄岩市的。老张就和老伴说:“这孩子啥时又跑到浙江去了?”老伴也没吭声。孩子大了,到外面父母就难管了。

  第二天一大早,老张便托人到邮局将包裹取了回来。

  包裹被一对孪生儿子争抢着打开了。里面有两件小男孩穿的T恤衫,一条旧床单,一包高级绿茶,一瓶芬达饮料和醒目西瓜汁及一打娃哈哈AD钙奶。

  寄来的饮料村里、镇上都有卖的,但这些年老张家的生活非常拮据,孩子们还没喝过这种饮料。

  没等大人发话,儿子小明、小亮已经各打开一瓶饮料喝了。

  “这饮料,咋这么难喝!”小明喝了一口芬达,又喝了一口醒目西瓜汁说。

  经一番推让,老张和老伴各喝了一口芬达和醒目西瓜汁,味道确实不好,便说:“可能高级饮料就这味吧?”正说着,小明、小亮就喊“难受!”然后就恶心起来。

  老张赶紧让两个孩子吐,小亮最厉害,吐了起来,可是小明怎么也吐不出来。

  因为队里没有诊所,老张抱着小亮,拉着小明,冒着雨,顺着山路向山下的三队跑去。

  到了队部诊所,医生一看说不能治,赶快找车往市里送。

  等载着几个人的车到了穆棱市第二人民医院,已过了两个小时了。

  二

  穆棱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主治医师王春梅值班,见到两个危重的孩子后,马上动员起医护人员,投入到紧张的抢救中。

  中毒症状越来越严重。小明已是口、鼻出血、抽搐、瞳孔散大,神志不清,最后心脏停止了跳动。

  这时,老张和他老伴的中毒症状也出现了,经洗胃、用药,二人病情才基本稳定。

  小亮在抢救了半个多小时后,终于脱离了危险。

  三

  治疗后稍微好转点的老张和老伴赶紧往深圳打电话,问小梅邮回来的是什么饮料,把家里人全药坏了。小梅在问明姐姐小艳没往家邮东西和事情的经过后,心里全明白了。

  那是在1999年元旦,小梅在北京某饭店打工时,认识了安徽省凤阳县的农民、20岁的高增奎。高增奎近乎讨好地为小梅安排住处,帮找工作,但因为小梅个子小,一直没找到工作。

  2000年3月末,高增奎与小梅去广州阳江搞传销。高增奎从亲戚朋友那借了近一万元钱,投到了传销上,但一个产品也没卖出去。在那里呆了半年后,他们终于身无分文地回到安徽。

  2000年9月,小梅跟随高增奎来到高家。近半年的同居生活,使小梅真正看清了高增奎的真面目。他好吃懒做,赌博成性。小梅劝说几次,遭到的不是白眼,就是拳打脚踢。

  小梅想回家,但没有路费,高家的人整天还看着她。

  2001年2月13日,小梅借口去深圳找其姑姑到那里打工,与高增奎一同来到深圳。在深圳,高增奎经常惹是生非,气得小梅更加坚定了与他分手的决心。

  3月8日,小梅在姑姑家的饭桌上跟高增奎提出了正式分手。高增奎不堪这突然的打击,拿个随身的小兜就走了。走时,他扔下一句话:“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好过,咱们走着瞧!”

  当时,小梅并没把这话放在心上。一听到小弟被药死,并且是以她的名义从深圳邮的东西,邮戳是浙江。小梅一下子想到高增奎,他经常买药毒野鸭子,这事一定是他干的!

  四

  5月9日晚7时,老张向穆棱市公安局穆棱北街派出所报了案。接警后,所领导丛树春、李艳春相继赶到了医院进行调查。

  穆棱市公安局局长符双仁指示主管局长郭水生要下大力气,尽快查明案情,给被害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郭局长带领刑侦人员连夜从八面通镇奔赴到100公里外的穆棱镇红旗二队的现场。

  通过小梅的电话叙述,基本上可以确定高增奎有重大嫌疑。

  5月15日,穆棱市公安局抓捕小组火速直扑高增奎安徽的老家。

  5月29日,侦查员张德军、林青森在安徽省凤阳县刑警大队和李二庄派出所、江山乡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将正在帮姐姐收割小麦的高增奎捕获。一起罕见的千里投毒案件真相大白。

  五

  “我太喜欢她了……我只想吓唬她……”

  犯罪嫌疑人高增奎面对民警的提问毫不掩饰地说。

  3月8日与小梅分手后,高增奎就跑回了老家,他酝酿了一个罪恶的毒杀阴谋。他花2元钱买了四袋老鼠药。4月25日,他从街上买了饮料、衣物,将两袋老鼠药分别放在两个饮料瓶中,于4月30日到邮局寄走。

  一段恋情,在法盲身上结出了恶果。等待高增奎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徐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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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6 21: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荆州开发区“6.22”重大投毒杀人案告破
2001年07月04日12:56 楚天都市报

  本报讯(特约记者陶德富通讯员杨原张艳)昨日,湖北荆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宣布:该区“6.22”重大投毒杀人案告破,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刑拘。

  6月27日晚10时,该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窑湾农场王桥6组一村民报案,称该村村民李某被人投毒致死。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发现李某之妻周某有重大嫌疑。次日上午,周某在其家中被警方抓获。

  周某交代,自1980年与李结婚以来,李便经常打骂虐待她。今年6月,当李 某又一次虐待周时,周便起报复之心。6月22日凌晨2时,周将鼠药“三步倒” 放入自家一盘凉菜中。当日上午7时许,李某吃过凉菜后中毒,后经抢救无效死 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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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6 21: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一29岁村妇故意投毒杀人被判死刑
2001年06月28日10:4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韶关六月二十七日电(冯昶张国华)故意投毒致两人死亡、多人受伤的凶手黄云娇,昨天被韶关市中级人民法 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此恶性投毒案于今年三月发生在粤北曲江县周田镇,曾在当地引起极大震动。

  今年二十九岁的黄云娇是曲江县周田镇较坑村农民。其在嫁入赖家后,因与家公赖某和家婆有矛盾而生杀人歹念。今 年三月十七日傍晚六时许,黄云娇乘家人不备,将从集市上花两元钱买的四瓶白色粉末状老鼠药,全部倒入家婆已经煮好米饭 的高压锅里,致使家公赖某爷孙俩在用饭后十小时内先后中毒死亡。

  第二天中午,赖家亲属及村民在参与赖某的丧事时,食用了赖家十七日晚的剩饭后,又有九人明显中毒,后经医院抢 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连续多人严重中毒案引起当地政府和警方高度重视。警方全力侦查,在案发后七天便将疑凶黄云娇抓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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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6 21: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投毒杀弟一家嫂嫂投案自首 遵义县灭门投毒杀人案告破
2001年05月28日16:45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5月24日上午,一年前投毒杀害弟弟一家3口的犯罪嫌疑人苏德先到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25日,遵义县公安局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去年5月30日,家住遵义县永乐镇宝山村平上组李忠超老汉一家发生食物中毒,次子、次媳、女儿中毒死亡,老伴中毒受伤,老汉目睹惨状痛苦难当服农药自杀身亡。遵义县公安局查明中毒的三死一伤系鼠药所致,但公安机关历时一年也未能查出投毒元凶。

  2001年5月24日,李忠超老汉的长媳苏德先到遵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称弟弟一家中毒死亡系她投鼠药在米饭中所致。她称自己投毒害弟弟一家是因为平时弟弟李成飞经常骂她,她由此怨恨弟弟而投毒,没想到妹妹已被毒死,母亲被毒伤,父亲含恨服毒自杀。背负一年的愧疚,她终于选择了投案自首。 (黄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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