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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明覆灭记,强奸50余人的大案,顺便查出来另外几个强奸犯,当年的治安可真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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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9 13: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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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明覆灭记,强奸50余人的大案,1998年,如何被枪毙?

聊聊90年代后期的王万明大案。王万明从90年代开始,陆续强奸50余名女性,杀害女性20余人。1998年,罪孽深重的王万明,最终被公安机关围捕。那么,王万明最终如何被执行枪决呢?今天,我们就聊聊当年的王万明案件。

1957年,王万明出生于辽宁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馒首山村。从小开始,王万明就好勇斗狠,而且不喜欢学习。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王万明辍学。不得不说,王万明和保定吴建臣案件中的吴建臣,都是小学三年级文化,基本上等于文盲。王万明非常好色,从青少年时期开始,就屡屡调戏当地妇女。

1981年冬天,由于调戏、强奸妇女,24岁的王万明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由于在服刑期间,表现态度良好,最终被进行托管。不料在托管期间,再次强奸妇女。在服刑期间再次作案,这属于罪上加罪。因此,王万明被加刑19年。按照时间计算,到21世纪初期,王万明才能出狱。

1986年,王万明感染了肺结核,为了监狱其他犯人的安全,王万明被转送至沈阳铁岭劳改医院接受治疗,治疗期间,用钢锯锯断窗子钢筋栏脱逃。随后,王万明开始在全国各地流窜作案。在80年代,当时的信息技术有限,对于王万明的情况,其他省份的公安机关并不清楚。由于没有联网,再加上没有身份证等原因。王万明一直流窜到了1991年,最终到了陕西省西安市。

此时,王万明的哥哥正在西安市阎良区经营果园。作为哥哥,当然不忍心自己的兄弟继续折腾。哥哥托人介绍,王万明与雁塔区雷家寨村寡妇孙小翠相识,次年同居,成为事实婚姻,并且还生育了一个儿子。在哥哥看来,弟弟终于成家立业,不用再四处流窜了。

万万没有想到,从1992年开始,王万明开始了一系列罪恶的犯罪活动。作者认为王万明极有可能心理畸形,与吴建臣、彭妙计差不多。1992年,西安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一名18岁的花季女孩被杀。公安机关赶到现场以后,发现女孩生前被强奸。女孩的脑后有遭到钝器重击的痕迹,但现场没有其他的线索,侦破难度非常大。

在随后的5年时间里,西安市周边地区,陆续发生了10多起强奸伤人、杀人案件。9名花季少女被害,其余几个幸存者,都是被人从身后重击,因此,根本不知道罪犯的长相和其他特征。由于案件一直未能破坏,公安机关的压力很大。一转眼到了1997年,西安市发生了121大案。后来,这一案件拍成了纪实性的刑侦电视剧。

1997年4月8日,长安县镐京乡尚北村18岁的女青年贾小妮被害,尸体在村东100米处的麦田里发现。公安机关赶到现场以后,发现受害者生前被强奸,脑后同样遭到了重击。从作案现场来看,地点非常隐蔽,罪犯极有可能是当地人或者长期在西安郊区生活的外地人。

不断走访和摸排以后,公安机关罗列了罪犯的一下特点:年龄在18-45岁之间,这个范围有点大。心狠手毒,心理素质很好。可能受过打击处理,具有前科。昼行夜伏,具有一定的反侦察经验等等。根据一系列特点,各个分局和派出所,开始了大规模的调查。

但是就在公安机关调查的同时,1997年12月15日和1998年2月13日,镐京乡的另外两个村,陆续发生了强奸杀人案件。案件的特征与之前的一系列案件完全一致,还是同一罪犯所为。由于3个重大案件都发生在镐京乡,在各村群众中,造成了很大的恐慌情绪。尤其是那些少女少妇们,基本上天不黑,就会回家。白天路过偏僻路段,也是几个人结伴而行。

由于几个案件发生在同一个乡镇,公安机关认为罪犯极有可能就是当地人。因此,对镐京乡10多个乡村的重点人口和有前科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和摸排。也确定了几个嫌疑人,后来,由于各方面的条件不符合,都排除了嫌疑。

与此同时,1998年2月28日至1998年的11月24日,长安县的细柳、祝村、郭社等乡镇,雁塔区的鱼化、丈八等乡镇。陆续发生了8起强奸伤人、杀人案件,引起了周边各个县区群众的恐慌。当时,公安机关的压力非常大。由于在1年多时间里,强奸伤人、杀人案件频发,好几位刑侦专家,组成了专家组,从全国几个城市赶到了西安市(包括上海的1位刑侦技术界的泰山北斗)。

刑侦专家们经过勘察,认为罪犯的反侦察能力很强,作案以后,会故意破坏现场,扰乱公安机关的侦破。鉴于1997年以来的一系列案件,刑侦专家们一直认为,罪犯在1997年之前肯定也在作案,仅仅是作案频率第低一些。

西安市公安机关开始统计1997年之前的各方面卷宗,经过统计,发现从192年以来,截止1997年,西安周边各个县区,总计发生类似的强奸杀人、伤人案件14起,10名女性被害。罪案特征基本一致,罪犯的手段残忍,令人发指,女性生前遭到了罪犯惨无人道的折磨。

根据几名幸存者的模糊记忆,公安机关进一步刻画了罪犯的特征:第一,大胡子。第二,中年人。第三,外地口音,应该是长期外西安生活的外地人。第四,罪犯一直单独作案,并没有同伙。

根据一系列线索,公安机关又抽调部分警力,加紧对现发案的侦破,以现案带积案。同时,侦查措施也重新做了调整:第一, 继续加大摸排力度,重点放在外地人员身上。第二,加强警力,巡逻、守候并采取化妆侦查。第三,组织幸存者对案犯画像,并继续寻找其他受害者,提供更确切的线索。第四,技术上与外围地区联系,发现类似案件,提供并案依据。第五,根据受害者被抢走的三轮车、自行车等物品的特征、案犯的模拟画像,在全市发协查通报。第六,组织受害者在案发地周围寻找辨认案犯,并重奖提供线索者。

1998年11月,在公安机关的全力侦破下,先后抓获了宋乾平、张育平两名重大案犯。这两个人都身背多起抢劫、强奸、杀人案件,都足够判死刑的(按照原话:你们俩,都足够“掉头”的了)。但是,这两个人和西安周边的一系列强奸杀人、伤人案件无关。

1998年12月13日,公安机关接到了重要线索。之前的1名女性受害者史亚茹,在郭杜街道发现了一个中年男人,与罪犯极为相似。公安干警们接到消息以后非常激动,30多名公安干警,组成了5个抓捕小组。在受害人的引导下,将疑似嫌疑人的中年人合围、扑倒。

被抓捕以后,这个中年人拒不交代问题,甚至连自己的真实姓名都不敢说。办案民警感觉“这个人身上的事不会少,极有可能是流窜在外的重大案犯。”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再加上DNA对比等等,在一系列证明面前,王万明最终交代了一切。从1986年越狱开始,王万明已经流窜了长达13年时间。

随后,公安干警们在王万明的家中,搜出了大量的物证,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受害者的衣服、皮包等等。根据王万明交代,自己从1992年6月2日强奸杀害王英英开始,到1998年11月24日强奸杀害刘立红结束。先后作案52起,强奸妇女50余人、杀害无辜女性20人。

在这一案件中,公安机关发现了一个让人无奈的特点。一些女性受害者被王万明强奸以后,出于自己的名誉和影响,并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这进一步助长了王万明的嚣张气焰和犯罪心理。在八九十年代,绝大部分家庭的观念都是保守的,毕竟未婚先孕在当时都是非常丢人的事情。对于这一点,相信很多人都有一定的印象。

由于相当一部分受害者没有报案,公安机关对一些情况并不了解,进一步增加了侦破案件的难度。1999年春天,王万明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此时,王万明的儿子只有8岁。

由于受害者基本上都是西安周边各个县区的居民,枪决王万明的时候,有一两万人围观。期间,一些受害者家属,试图冲破武警战士们的警戒,对王万明进行殴打,被武警战士们及时阻拦。还有一些受害者家属,向王万明投掷砖块和石头块,还殃及了周围群众。随着一声枪响,王万明应声倒地,结束了自己罪恶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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