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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振林 湖北随州破烂王 应情妇不肯帮他生儿子 他一天杀了8人 绿色农家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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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3 00: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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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振林(1974年02月18日 [1]  -2009年04月16日),男,汉族,户籍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街道居委会二组。身份证号码:429001197402188734。 [1]  身高1.72米左右,头发较短,皮肤较黑,体态较瘦,操湖北口音,会驾驶摩托车。 [1]
2009年01月04日,熊振林在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一连杀死8人。
2009年04月16日,熊振林在湖北随州市被执行死刑。
中文名
    熊振林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籍    贯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街道居委会二组 [1]  
出生日期
    1974年02月18日 [1]  
出生地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1]  
死亡时间
    2009年04月16日

目录

    1 人物生平
    2 人物轶事
    ▪ 报复心强
    ▪ 破烂王
    ▪ 婚外生情

    ▪ 血腥之日
    3 终审过程
    4 高院旁听
    5 庭审直击
    ▪ 交悔过书

    ▪ 残害无辜
    ▪ 上京求情
    ▪ 认罪态度
    ▪ 上诉答复
    ▪ 执行死刑

人物生平
1974年,熊振林出生,童年孤单。

熊振林
1992年,因打架被就读的技校开除,此后跟着父亲收购废品。
1996年,与洛阳镇人刘季华结婚。
2005年左右,成了镇上有名的“破烂王”。
大约在2007年,与来店里卖废品的朱德清“好上”。
2008年09月,与刘季华离婚。
2009年01月04日晚,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发生特大杀人案,共8人遇害。经侦查,警方确定犯罪嫌疑人为熊振林。
2009年01月05日,熊振林作案后乘车离开随州,直奔海南海口,然后到达三亚。
2009年01月06日,公安部向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发出通报,发布2009年第三号A级通缉令,全国通缉随州凶案嫌犯熊振林。
2009年01月07日,湖北省随州市公安局根据线索分析熊振林很有可能已逃往河南一带。(自1月6日至昨晚9时许,随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共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线索20余条。
2009年01月10日14时许,熊振林在逃亡海南4日后,乘坐长途汽车潜回武汉,从纸坊下了高速。
2009年01月11日8时许,熊振林在武汉复兴二村一照相馆照相,离开后店主报警。
2009年01月11日11时15分,张勇、唐明胜两民警在街边一个露天废品收购站(发展大道156号旁)抓获熊振林。
2009年01月23日随州市检察院以熊振林涉嫌故意杀人罪向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2009年02月09日随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熊振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熊振林提出上诉,请求改判死缓。
2009年3月3日,经湖北省高级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2009年03月31日,最高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核准省高级法院的终审裁定,并于当日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2009年04月13日,随州市中级法院收到死刑执行命令。
2009年04月16日,在湖北随州市被执行死刑。 [2]
人物轶事
报复心强
2009年1月11日,一向深居简出的贯庄小学老师钱玉国走下山,在村口的墙上看到一张通缉令,看后吃了一惊:照片上被通缉的34岁男人,竟是自己当年教过的一个小学生。
除了长出成年人的胡茬,照片还能看出小时的模样。钱老师顿觉时空错幻,这个小时印象还不错的可爱娃子,20多年没见,居然成了杀害8人的通缉犯。
“天真活泼,比较聪明,学习成绩也还可以。”上世纪80年代初,小学二三年级时,熊振林是钱玉国班上“很特别”的一名学生。除了比一般学生聪明,其母占红英也是村里的小学老师,和钱共过事,这让钱对他印象深刻。
现年35岁的余家志曾和熊振林同窗4年,他的记忆中,熊性格比较活泼,学习成绩不差,就是说话阴阳怪气,好出风头,老搞些滑稽的事。
童年时期,余家志和熊振林经常去河边玩水,“他报复心很强,吃不得亏,你要用水击他,他非要搞过来,那时就看出不是一般的好胜!”
熊的家庭背景,在同学中令人羡慕。母亲是老师,父亲在信用社工作,全家都是非农户口,这在湖北随州市何店镇贯庄村是少有的家庭。
但知道内情的老年人都知道,熊振林成长的家庭并不幸福。
熊振林在家排行老四,绰号“熊四”,但在母亲占红英的眼中,他却是个“独生子”。2009年1月10日,熊振林出事后,在老家一直闭门不出的占红英接受了南方都市报记者的采访,她后悔“小时候给他的爱太少”。
上世纪70年代,占红英的前夫在“文革”中投湖自尽,留下3个儿子。后来,占红英转到邻近的洛阳镇教书,在那里认识了贯庄人、在洛阳镇手工联社做铁匠的熊大英,两人结婚后,1974年有了儿子熊振林。对于外界猜测熊是否有精神病,占红英说,她与熊大英两家都无精神病史。
“熊家三代都是独子,小时候对熊振林也是百般娇惯,养成了他经常对父母吼来吼去的性格。”而且婚后不久,占红英就回到了贯庄教书,熊大英则一直住在洛阳镇,熊振林跟着母亲直到读完技校,“小时候就没跟爸爸住”。
贯庄多位老年人透露,占红英和熊大英结婚后,关系不太融洽,“女方文化高,能力强,两个人不般配,长期分居。”
占红英也承认,熊振林小时候很孤单,3个哥哥比他大很多,都在外工作或读书,他也很少与父亲相见,“跟我的关系也算一般。”
1992年,在随州市技校刚读一年的熊振林,因打架被学校开除,此后便离开母亲,到10公里外的洛阳镇,跟着父亲收购废品。 [2]
破烂王
做生意实在,有时请卖废品的人吃了饭再回家
洛阳镇迎宾旅馆老板娘喻秀玲依然记得熊振林初来镇上时的模样,“很瘦,像个瘪三,有时衣服扣子都扣歪了,油腻腻的那种”。
熊振林作案现场:废品收购站
镇上人回忆,当年熊大英在车站后一个小门市部收破烂,门面很小,生意也不大,熊振林和父亲住在一起。
1995年,熊大英因患肺结核去世。同年,洛阳镇人刘季华经人介绍和熊振林相亲,次年3月结婚。
“那时候他还是很勤快、能吃苦的人。”2009年1月11日,刘季华向南方都市报记者谈起当年对熊振林的印象,“从心里面很喜欢他。”
另一个愿意和熊振林结婚的原因,刘季华说:“当时看到他穷,我也是穷人出身,女人有一种天生的同情心。”
结婚后,两人曾放弃废品生意,改到武汉开摩的,后来又回到洛阳镇卖鞋,1999年两人重操旧业。
2000年前后,在镇上经营洗车的郭老板就经常看到熊振林上门来收废品。“这个人算账脑子活,你刚把东西称好,他的价钱立马就算出来了。”
熊振林在洛阳镇曾租过居民罗安义的房子收废品。罗告诉记者,6年合作期间,他们一直相处很好。卖废品的也喜欢他,有时他们回家吃饭来不及,熊就请这些人在他那里吃完饭再回家。罗说,熊做生意比较实在,价格也合理,很能吃苦。
2003年底,武汉到十堰的“汉十高速”修到洛阳镇,当地居民说,熊振林真正发家致富,就是靠修高速公路的这几年。
直通镇门口的高速公路,成了村民们的“唐僧肉”。很多人捡工地上的钢筋、破烂卖给熊振林,甚至有很多人把施工用的好铜管、螺纹钢、空心管等,偷来卖给他。收进钢管论斤称,七八毛一斤,卖出去却论根,能卖几十块钱,“这几年让熊振林发了横财!”
2005年左右,熊振林在现收购站的地盘花2万元买下几亩地,盖起一栋很漂亮的两层楼房,还买了两间门面和一套房产,成了镇上有名的“破烂王”,传闻有过百万的家产。
刘季华说,实际上远没有传言那么夸张,熊振林赚的钱几乎都用来买地、买门面、盖房了,手上的现钱只有几万。“他喜欢吹捧,让人觉得有什么了不起。”
刘季华认为,有了钱之后,熊振林开始变了。 [2]
婚外生情
婚离了,房产没了,生意不好做了,诸种困顿和压力一起碾上了熊振林的心头
2000年,婚后一直没有小孩的夫妻俩到医院做了一次检查,占红英透露说,是女方的原因,而不是外界传言的“男人不行”。
其实早在此之前,夫妻感情已见紧张。“有钱之后,他就变了,打我打得狠,越打越凶。”刘季华甚至被打得送到医院抢救。
也是在2000年,刘季华领养了别人扔弃在废品站门口的一个小女孩,但熊振林一直想要个儿子,一次对他的一个哥哥说:“你有儿子,我没有儿子,我要花钱买个儿子。”
占红英说,儿子和媳妇关系真正恶化,是儿子和朱德清“好上”之后。此前,熊振林被传几次在外拈花惹草。
朱德清是附近铁塔寺村的寡妇,43岁(2009年),比熊振林大9岁,有个2岁半的孙子。根据余启章的说法,大约在2007年,朱德清来店里卖废品,很快与熊振林“好上”。余曾在熊振林的废品站打工两个月。
镇上人描述说,朱德清长相不算差,穿着挺时髦,看起来跟刘季华年龄差不多。镇上广为人知的是,熊振林经常晚上住在朱家,次日早上回。
2008年4月的一个晚上,刘季华才终于知道了这个秘密。
她提出了离婚,但是没有离成,因为“考虑到娃子,法庭也出面调解”。
此后,熊振林偷偷把一套房产给卖了。为此刘找到买房的,以她没签字卖房无效为由把房要了回来。
两人关系因此再度恶化。一次,刘季华找了她镇上的一个侄子,把熊振林狠狠打了一顿。有知情人说,熊振林因此感觉蒙受羞辱,一直喊着要报仇。
第二次离婚是熊振林提出来的,2008年9月,两人正式离婚。
离婚后熊的财产“大伤元气”,两层新楼作价16万判给了前妻,女儿抚养费3.5万元熊至今未付清。而离婚后刘季华在两层楼的院子里也开起了废品收购站,与前夫竞争。这些都让熊怀恨在心,刘季华说,熊振林曾不止一次威胁:“你早晚要死在我手里。”深感恐惧的她,曾向当地派出所反映过此事。
刘季华认为,熊振林离婚是因为情妇朱德清承诺给他生儿子,但最后朱又不肯结婚了。
余启章曾听熊振林拉家常,说“朱德清的媳妇、儿子在电话里哭,不同意”。占红英也说,朱德清曾对熊振林说过“不想结婚,做了奶奶的人再做妈妈,不好,怕别人在外面说闲话”。
熊振林变得焦躁不安。2007年底,因为老被怀疑“偷卖东西”而离开的余启章,后来去了隔壁刘季华的收购站帮忙,经常听到熊在隔壁对工人吼来吼去。“他这个人疑心很重,经常怀疑工人们把收购站的东西偷出去卖。”
离婚后的熊振林,经济上似乎也陷入困顿。
2008年11月,熊曾当着余启章的面说,他从朱德清那里借过2.8万元,用来周转生意。此后,熊还向朱再借了1万元。
占红英反映,2008年熊振林也从她手上拿走近6000块钱,“离婚后他其实已经没什么钱了。”
洛阳镇一家废品站的李姓老板说,从2008年五六月份开始,废品收购价猛降,生意越来越难做,以前废纸箱每斤收四五毛,2007年底降到一毛五,熊振林的生意肯定受到了影响。
婚离了,房产没了,朱不愿结婚,四处借钱,生意不好做了,诸种困顿和压力在这个新旧交替的年关,一起碾上了熊振林的心头。 [2]
血腥之日
其中一人被杀前见地上有血,熊平静地说:“那是猪血。”
随州到处张贴着熊振林的通缉
熊振林也曾经反悔,多次找刘季华要求复婚,刘没有答应。后熊又多次找她,威胁要杀她。2009年元旦和1月3日,熊两次找到她并威胁,不仅要杀她,还要杀她身边的人,“只杀年轻人,不杀老人,因为年轻人可以传宗接代。”刘季华说,熊振林心胸狭窄,报复心强,只要跟他有过节的人,过多长时间他都还想报复对方。
熊振林的小学同学余家志发现,老同学开始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了,说话、举止呈现说不出的异常。他揣摩是离婚受刺激太大,以前赚那么多钱,什么都有了,突然之间什么都没有了,“按他要强的性格,打击蛮大。”
熊振林显露杀机,余启章早有预感。元旦前一天,老余发现熊在家门口烧废鞋面,火很大,将刘季华门口的墙烧黑了,便叫他不要烧,熊满目凶光地吼他:“你个老狗儿干什么?我一刀子把你杀死!”
后来在警方审讯中,被问及为何要杀死那些雇工时,熊振林说,他们“占过我的便宜”,“所以杀一个也是杀,杀几个也是杀,反正是犯下了案,难逃一死,”为此他还制订了详细的杀人计划。
熊振林收购站的3名帮工,其中两人是曾经流浪在外的智障人,后被熊收留,每月有200元工钱。另外3人是卖废品给熊的老客户,平日经常到熊那里帮忙。“这些人可能平常多多少少和熊有些小的矛盾。”警方分析说。
元旦前,余启章听到隔壁熊振林不仅骂帮工“狗儿的”,而且传来踢打智障人的声音。
根据熊对警方的交代,2009年1月4日早餐时,熊振林将其中2名雇工灌醉,然后逐一骗到猪栏,用斧头砍死,用杂物将两人的尸体掩盖。然后,把住对面的丁永兰喊来,借口让她去厨房帮忙搬桌子,实施了杀害。
熊振林用同样的方法杀害了其余3人,其中一人被杀前见地上有血,便问是怎么回事。熊平静地说:“那是猪血。”
当晚,熊振林来到刘季华住处,想把住在里面的她和余启章杀死,但余似有觉察,死活不肯开门。无奈之下,熊振林又赶往朱德清家中,趁夜深人静时把朱德清和她的孙子砍死。
朱德清的孙子仅有2岁半,案发前一天中午,和远在深圳打工的妈妈通过最后一次电话:“妈妈你快回来,我们一起过年。”
2009年1月5日凌晨,熊振林给母亲打电话:“你以后再不要给我打电话了。我走了,现在就走。家里有些值钱的东西,您来拿过去。”当天,随州飘起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
他逃去了海南,5天后仇恨又把他拉回湖北,准备在腊月二十九这天,对逃过一劫的刘季华、余启章和另“几个与他有过节的以及占过他便宜的几个人”再下杀手。这让人想起2年多前陕西杀人狂魔邱兴华在逃脱围捕后,沿着铁路回家,决心杀死曾经相濡以沫的妻子。
最终,和邱兴华一样,熊振林栽在了回家的路上。他对警察说:“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公安部A级通缉犯熊振林故意杀人案于2月9日9时在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公开审理,合议庭11时45分当庭宣判熊振林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
终审过程
2009年2月27日,随州迎来第二场雪,让人不由想起第一场雪时熊振林制造的那场惨案。上午9时,随州近百群众自发涌进审判庭看熊的终审下场。不少武汉市民也驱车赶来旁听。
庭审中,身着囚衣的熊振林时常主动起身回答询问并为自己辩解,偶尔低头翻看手中的纸条。在法官准许下,他宣读特别声明称“作案前那半年多始终精神抑郁,请求科学鉴定”。
熊案的上诉意见归纳有3点:请求精神鉴定;真诚悔罪求从轻;请求“大赦”保命赎罪。
庭审中,熊还向法庭“揭发看守所内3起犯罪行为”,以求立功减罪。省检察院出席庭审的检察员认为,熊的精神鉴定请求应予驳回,其悔罪表现难以弥补其罪大恶极,终审法庭当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
庭审持续约两小时,控辩双方围绕该否进行精神病鉴定展开激辩。主审法官表示,将对双方意见记录,合议庭法官合议后提交省高院审判委员会、院长会讨论再作决断。法庭未当庭宣判。主审法官还表示,按照我国宪法,熊振林请求“国庆特赦”非法官所能决断,建议熊的辩护人直接向全国人大提交建议。
庭审时,最高人民法院派员旁听了该案。 [3]
高院旁听
婉拒记者采访
昨日,最高法院派出刑事审判人员旁听了熊振林上诉一案。记者看到,这位特殊“旁听观众”手持一份熊案一审判决书,时而聆听庭审,时而与陪同的省高院人士私语。
庭审结束后,记者请求对其采访。他认可记者对其身份的判断,但婉拒对熊案发表看法,说:“我是来武汉办其他事,碰上了就顺便听听。”
有关人士分析,最高院人员前来旁听,主要是熊案社会影响极大。若该案终审维持原判,那么执行死刑的复核程序将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此次最高院人员亲临旁听,可促使最后的死刑复核程序效率加快。 [3]
庭审直击
被害人朱某的亲人
上午9点,熊振林被押进法庭。他胡须刮得很净,还显出一丝文静,回答问话时语声太低,法官不时提醒他“大点声音”,让人很难想象他残杀8人时的凶残。
交悔过书
在法官宣布完上诉人享有的申请回避权利后,熊振林连说“不回避”,手伸进衣袋说,“我还有两份材料要交给法官、律师,现在在身上”,法官告知“等一会儿可以交”。
法官宣读一审判决书约15分钟,开始对其询问。
问:是否与你收到的判决书一致?
熊(迅速站起身):是一致。
要举报立功,称一审判决“有一句话不准确”
辩护人宣读完熊的悔过书、上诉状并作归纳补充后,法官询问。
问:你还有没有要补充的?
熊:有,我有新的材料要转交法官、检察官,有新的意思。
法官:可以提交,你也可以说说。
熊:要保密……我要举报看守所里有人犯罪,有人偷小轿车、有人偷摩托车、有人强迫女子卖淫……是在看守所聊天时听到的。
法官:已作记录,对判决书还有无异议?
熊:有一句说我“声称‘杀一个是一个’”不该写进去,这不是我的真实意图。那时我一直昏昏沉沉,可能是迷迷糊糊说的。 [3]
残害无辜
问:你为什么先杀掉帮工,一个哑巴和一个智障人?
熊:当时喝了酒后冲动,控制不住自己,想找发泄对象。
问:你曾交待是为了壮胆?
熊:为了壮胆,为了排除妨碍。
问:为什么残杀两岁的孩子?
熊:当时他哭起来了,我比较烦躁,又喝了酒,也是为了排除妨碍。
问:为什么扯断电话线?
熊:怕他们醒来打电话,暴露了我。“我精神忧郁,想科学鉴定一下”
法庭调查阶段,检察官补充了4份来自熊的前妻、村干部、小学老师等人的调查笔录,都认为熊没有精神疾病,其家人也无精神病遗传。
问:你为什么杀人?
熊:我当时精神忧郁,对生活失去信心,婚姻失败,生意失败。
问:你认为自己有精神病?
熊:精神忧郁是不是精神病?我需要科学鉴定一下,那半年多我夜不能睡,胡思乱想,夜里常流眼泪。
问:你的前妻、村干部、老师都认为你没精神病?
熊:我的精神忧郁都是在晚上,他们并不知道;村干部我不认识,小学老师说的是20多年前的我,其实我早已发生了变化。 [3]
上京求情
问:你还多次提到请亲属到中央找领导,为什么?
熊:去求一下情(旁听席笑)。
问:是希望得到“赦免”吗?
熊:不是,我只想活命。
最后陈述中,熊振林再次起身说:“再次向受害者的家属表示极大道歉,对不起他们……”。约10时50分,法官宣布休庭,将熊振林还押。两名法警架着熊振林走出大厅。
这时,旁听席上,熊振林的母亲悲怆地呼喊:“熊四,我的儿啊……”
73岁的老人在审判大厅内哭得瘫倒在地。
熊回望母亲一眼,噙泪低头出门。 [3]
认罪态度
2009年2月27日,熊振林向法官递交了一份《悔过书》,这是一审二审以来,他当庭递交的第3封《悔过书》。
《悔过书》中,熊振林称自己并非十恶不赦,是个老实人,为情所伤、由爱变恨才酿成惊天血案,“我自感罪行深重,给受害人家属带来深重的精神创伤和物质损失。我愿认罪,深表自责和歉意,请领导给我一个生的机会,一个改造的机会!”
一审判决认为熊振林无任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对其认罪态度未置可否。但昨日,二审主审法官小结庭审时,肯定了其悔罪态度:“熊振林对杀死8人的证据无异议,认罪态度好,今天又真诚道歉,其对作案时精神状况提出鉴定,法庭均已记录在案。” [3]
上诉答复
(1)熊振林辩称自己声称的“多杀一个是一个”,是公安人员引供、诱供的,不是自己的真实想法。
终审认定:其作案动机属主观范畴,其供述自然、稳定,其内心想法公安机关不可能引供、诱供。
(2)熊振林辩称是酒后作案,神志不清,作案期间精神忧郁,申请对其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
终审认定:熊振林作案动机明确,作案对象特定且大多与他有过节;具体实施犯罪过程中,有预谋、有计划、有步骤地杀人,作案后清理现场并潜逃,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
其个人及其家族均无既往精神病史,其及其辩护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作案时精神有异常表现;从侦查到一、二审中回答问题切题,记忆准确,无任何异常反应,提出申请精神病鉴定的上诉理由没有事实依据和正当理由,不予支持。
(3)熊振林认为归案后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认罪态度好,愿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当庭提交悔罪书,真诚悔罪,请求从死刑轻判处死缓刑。
终审认定:熊振林认罪态度较好,但其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4)熊振林当庭检举他人犯罪线索,请求认定有立功表现。
终审认定:熊振林提供的他人犯罪线索,公安部门早已掌握,故不能认定熊振林有立功表现。
(5)熊振林要求特赦。
终审开庭时审判长当庭答复:依据宪法规定,“特赦”不属于法院职权范围,申请人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请。 [3]
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签发死刑执行命令,2009年4月16日,连杀8人的熊振林在湖北随州被执行死刑,终年35岁。
熊振林被五花大绑、押赴现场、执行死刑。
熊振林被五花大绑、押赴现场、执行死刑。
2009年4月16日上午8时30分许,熊振林被验明正身之后,被绳索五花大绑、押赴刑场。据介绍,押赴刑场途中,熊振林面部表情比较平静,但其双腿一直在微微发抖,悄悄地流下了眼泪。
被执行死刑前,执行人员对熊振林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和死刑执行命令。熊振林说,我本质不坏,不是杀人恶魔,但他表示,自己做的事自己愿意承担责任,没有太多的遗憾。
熊振林还说,从和谐社会角度考虑,国家应废除死刑,熊振林希望自己用药物注射死刑,用枪打很疼。随州没有药物注射死刑的条件,执行人员对熊振林实行枪决。
但在囚车上,他还是悄悄地流下了眼泪。
法警询问熊振林有无遗言时,熊振林泪流满面地说:“想见见妈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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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湖北随州追加5万元悬赏缉拿杀8人嫌犯  .新浪新闻.2009-01-07[引用日期2020-05-27]
        2.
         
        湖北随州“杀人魔王”前传  .新浪[引用日期2013-05-04]
        3.
         
        熊振林杀人案二审 将讨论其精神鉴定要求  .新华网[引用日期2013-05-04]
        4.
         
        连杀8人凶手熊振林被枪决  .新浪[引用日期201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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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3 01: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熊振林:因情人不给他生儿子,他持刀砍杀8人,最小受害者仅2岁

2009年1月5日,湖北随州市飘起了这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可随州市辖区内的洛阳镇的这个冬天却因为起特大杀人案多了一抹血色,镇上一家废品站内的8名员工被废品站老板熊振林残忍杀害,皑皑白雪都没能将废品站里那抹血红掩盖。

熊振林杀死八人后逃到了三亚,可仅仅五天后,熊振林又偷偷潜回了湖北,可他也被得知消息的警方抓获,他杀人逃逸五天后为何又要潜回湖北?他这样自投罗网般的行为究竟是意欲何为?

先来说说熊振林的一生,熊振林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父母靠收破烂为生,在老师和学生们的眼里,熊振林小时候是个聪明活泼,而且好胜心很强的孩子,他虽贪玩,但成绩一直都还不错。

但他有一个很大的缺点,报复性很强,每次和别人有了矛盾,不管过多久他都会想方设法地报复。但总体上来说,老师们都很喜欢他,同学们和他关系也还不错,他因杀人被通缉后,他当年的班主任都觉得难以置信。

但熊振林虽在学校很活泼,但到了家里却很少与父母说话,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三个哥哥比他大了很多,早就离开了家生活,因此熊振林的童年一直在孤独中度过。1991年,熊振林去了一所技校读书,但仅仅读了一年他就因为和别人打架而被学校开除。

被开除后,熊振林也无心再读书了,于是去了镇上跟着父亲一起收废品,但几年后父亲就去世了,所以熊振林就“子承父业”,继续以父亲的废品站为生,也就是这时,他与妻子刘某结婚了。

结婚后,熊振林思称许久后决定和妻子一起去武汉打工。1999年时,两人手上攒了一笔钱,便决定回到家乡做做生意。于是熊振林回到镇上重新开起了一家废品站,在他的苦心经营下,废品站也越做越大,不久后他就包揽了镇上所有的废品收购生意,成了镇上名副其实的“破烂大王”。

那时的熊振林在镇上的口碑是很好的,他的废品站收购价格公道而且从不缺斤少两,每次饭点有人来卖废品,熊振林都会留他们吃完饭再走,不光如此,熊振林见镇上有几个流浪汉实在可怜,又是便将他们招到废品站,给他们吃穿,而且每个月还给他们两百块钱的工资。

随着废品站越做越好,熊振林的腰包也随之鼓了起来,“男人有钱就变坏”,熊振林也没能逃过这个定律,果然他有了钱后,问题就出现了。他与经常来废品站卖废品的寡妇朱某好上了,自从那以后,熊振林就经常在朱某家过夜。

正好这时熊某也查出他与刘某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孩子的原因出在刘某身上,所以熊某对刘某恶态度越来越差,动不动对她就是非打即骂。2008年4月,刘某发现了熊振林和朱某的奸情,于是刘某提出了离婚,但熊振林坚决不答应。

后来熊振林瞒着刘某将家里的一套房子卖掉了,刘某得知后和熊振林大吵一架,熊振林随后对刘某一顿毒打,刘某再也忍受不了了,于是找来自己的一个侄子狠狠教训了熊振林一顿,两人的矛盾也因此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8月,熊振林主动向刘某提出了离婚,因此熊振林也将很大一部分财产分给了刘某,之后他找到朱某,想要她给自己生个孩子,但却被朱某拒绝。被拒绝后他恼羞成怒,扬言要杀了朱某全家,朱某没当回事,不再理会熊振林。

其实有钱了之后,熊某反倒对一些鸡毛蒜皮的小钱在意起来,他经常怀疑员工拿废品出去偷偷卖掉,而且对于那些他招进来的流浪汉,熊振林总觉得他们占了自己的便宜。其实从2008年六月开始,废品价格就一跌再跌,因此熊振林搭进去不少钱。

后来离婚时他又分给刘某一笔钱,这让他的废品站濒临倒闭,后来他实在坚持不下去了,于是他又去找刘某复婚,但被无情拒绝。这一系列的事全部压在了熊振林身上,他的心理也开始严重扭曲,他要报复,报复所有和他有过节的人。

2009年1月4日早上,熊振林将废品站的3名员工残忍杀害,其中一名员工在被杀前看见了地上的血,熊振林解释那是猪血,然后将该员工残忍杀害,当天晚上,他又将店里剩下的3名员工杀死,事后警方问他为什么杀这些员工,熊振林回答:“他们占了我便宜。”

5日凌晨,天空中开始飘起了大雪,熊振林冒着大雪去了朱某家,然后将朱某和她两岁的外孙杀害。杀人后,熊振林给母亲打电话交代了一些事后便逃往了三亚。其实他在杀害朱某之前还去了刘某和欠他钱没还的余某那里,但两人有所察觉,没有让熊振林进门。

熊振林逃至三亚后强烈的报复心开始作祟,他觉得没有将刘某和余某杀死很不甘心,于是他又悄悄回到了湖北,想要回去杀了刘某和余某以解心头之恨,但他刚到武汉就被警方发现,最后被抓获。

熊振林杀死8人后逃逸,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熊振林因为一些小矛盾两天内连杀8人,动机卑劣,情节特别严重。最后法院判处熊振林死刑。

冤冤相报何时了,生活中一些小小的矛盾完全可以用一些适当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因此就对他人痛下杀手,明明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事却因为熊振林的报复心而演变成了一起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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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3 01: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随州杀人狂潜回作案地,落网后对警察说:我还有两个人得杀

2009年年底,湖北武汉,潜逃几个月有余的湖北随州特大人案的嫌疑人被捕。在随后的审问中,警察问他为何还敢跑回湖北,跑回来想干什么,他说道:我还有点事得处理。警察问什么事,他说:我还有两个人得杀!原来如果没有逮到他的话,他打算在大年三十晚上再潜回随州,在他的杀人计划里,还有九个人!

2009年1月5号,凌晨3点多,夜深人静之时。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说路上翻了一辆摩托车,周围还有血。警察到现场之后,确实看到了翻倒的摩托车和一些血迹。可是伤者在哪呢?没人啊。初步研判,应该是个交通事故。这大半夜的也找不到伤者,只能先把摩托车拖回派出所了。

怎么拖呢,没有工具啊。于是警察想到了周围有一个开废品收购站的人,叫熊振林。记得这个老熊有一个土三轮,可以借他这个土三轮把摩托车拖回去。于是他们就去废品收购站找熊振林,到门口看到里头有灯光亮着,还听到电视机的声音。警察就喊人,可是喊了半天,没有人应声。当时也没觉着多奇怪,然后就走了。转了一圈还是没找到合适的工具,于是又返回来找熊振林借土三轮。当再次来到废品收购站门前时,却发现里面的灯灭了,电视机也没有声音了,里面静悄悄的,这是怎么回事啊?

于是推开门进去瞅一瞅,进去之后发现一个人也没有。可是警察却有意外的发现,发现了一把斧子,还有一把铁叉,而且上面还有血迹。于是警察开始有点怀疑了,但是首先得找到人啊。到处打听,到处去找,一直找到早上九点,仍然不见踪迹。这时候有几个人说,有一个人叫朱德清的寡妇平时和熊振林很熟,去问问她,或许能知道。

走到朱德清家的门前,敲了半天门,也是无人应声。大家想着这大早上的应该在家啊,于是打开门进去。前面进去的几个村民顿时被吓傻了,只见房间里的床上躺着的正是43岁的朱德清和她两岁半的小孙子,浑身上下都是血,看上去像是拿斧子给砍死的!

这下子出人命了,事情不简单了。很快,警察在废品收购站里又发现了两具尸体。这下加起来一共死了四个人了。于是警察加大力量到处去找熊振林,从早上一直找到晚上9点多,一无所获。大家只能垂头丧气地回到废品收购站,其中一个警察拿着棍子无意中拨弄起了走廊里的一个编织袋,这一拨弄不要紧,里面赫然露出了六只脚!

大家把编制袋翻开,又发现了3具尸体!接下来再继续寻找,在一个拐角又发现了一具尸体!这四具尸体身上头上都有明显的钝器击打的痕迹。这算下来,一连发现了八具尸体。于是警方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悬赏追凶。

同时警察也找到了熊振林的老母亲,告诉他熊振林可能涉嫌杀人潜逃。老人一听脸都吓黄了。原来在1月5号凌晨时分,她也去过废品收购站。当时熊振林给他母亲打电话,说他要走了,现在就走,他这边还有点值钱的东西,让他母亲过来拿回去。这老母亲听到儿子大半夜电话里说这些,感觉可能要出事,于是她立马深一脚浅一脚地跑到了废品收购站。

到了之后,屋里的灯亮着,但是没有人。老人四处看了一下,在一个柜子旁边发现了一个沾血的斧子和一个铁叉。这老母亲隐约的感觉到她儿子可能是沾上点什么事了,可是她接下来却把斧子扔厕所里,把铁叉扔沟里去了。直到警察问她话之后,她才把斧子和铁叉又捞了上来。

现在已经可以判定熊振林有重大作案嫌疑,那么,熊振林到底去哪了呢?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熊振林是谁,大家可别小看他,他也是一个“王”,洛阳镇上的“垃圾王”!

熊振林小的时候父母长期分居,一开始是跟着母亲生活。后来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然后他就离开了母亲,去找在洛阳镇上的父亲,跟着他父亲一起干起了收废品的营生。他父亲死了以后,他曾经放弃过收废品,干过别的,不过折腾来折腾去,都不行,最后只得又重操旧业。

2003年底,熊振林的机遇来了。武汉到十堰的高速公路修到了洛阳镇上,很多人去工地上或捡或偷,搞来了很多钢管、铜线等物资。熊振林按斤收回来,按根卖出去,这一来二去,赚了不少钱,据说当时身家过百万。

不过她的前妻刘计华却不这么认为,说熊振林就是会吹牛,根本没那么多钱。其实当初熊振林夫妻俩关系很好,之所以会离婚的原因就是结婚多年没有生育。虽然后面领养了一个女孩,但熊振林总觉得没有自己亲生孩子,镇上的人都说闲话,说他不是个男人。因此熊振林心里很窝火,动不动的就会对前妻拳脚相加,甚至暴打一顿。

在这期间,熊振林和村上的寡妇朱德清好上了。据说朱德清曾经答应过给熊振林生一个孩子。于是,在2008年的9月,熊振林正式和他前妻离婚了。但是这边的朱德清却有点反悔了,因为她的儿子不希望她再婚,更不希望她再生一个孩子。她自己也觉得自己都当了奶奶了,再当妈,怕镇上的人说闲话。这样一来,熊振林又想找前妻复婚,也被拒绝了。两头都没着落,这让熊振林变得异常焦躁。

邻居们经常能听到熊振林大声吼他的雇工,因为他怀疑雇工偷他的废品出去卖。另外就是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甚至影响到了这个小镇上的废品收购,熊振林收来的废品卖不出去了。被欺骗、怀疑、失望、焦躁的熊振林,杀心顿起!

在熊振林被捕之后交代了他的作案经过:1月4号凌晨5点多钟,他就把两个雇工叫起来吃早饭,一个王某,一个龙某,还劝他们多喝点酒,自己为了壮胆也喝了整整半斤白酒。然后他把王某叫过去看鸡窝里面有没有鸡蛋,趁王某低头去捡鸡蛋的时候从背后拿出斧子猛砸王某头部,当场砸死!然后又用同样的办法把龙某当场砸死!7点半左右,他找到同村的妇女丁某,说每天给她20块钱,让她来废品收购站帮忙,把丁某骗来之后,在厨房把丁某锤杀!8点多一点,他又以请吃早饭为由骗来雇工张某,又将其锤杀!9点半,他骑着摩托车把同村的妇女徐某带来,说是雇她来清理废品,同样把徐某杀死在厨房里!下午2点半,村民阖某拿废品来卖,看到地上的血迹,问道这是哪来的血,熊振林怕失去败露,骗他说是猪血,然后将阖某杀害!

晚上7点多,熊振林骑着托车去找朱德清。半路上摩托车坏了,他一脚把摩托车踹到了路基下面,步行到了朱德清家。晚上吃饭的时候又聊起了他们结婚的事,聊起这事的时候,熊振林当时心中一软,想着要不就把她放过了吧。可是吃完晚饭后,朱德清开始赶他走,说你快走吧,别在我这过夜了,镇上的人都在说闲话,说我们姐弟恋,多不好听。本来熊振林就有杀人之念,他是越听越烦,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一怒之下,杀死了朱德清,杀人的时候把朱德清两岁半的小孙子惊醒了,小孩子一叫,熊振林怕事情败露,顺手把小孩子也给杀了。

这就到了早上5点多的时候,警察去敲熊振林的门借土三轮。他虽然没有开门,却被警察的到来给吓坏了,于是仓皇出逃。

其实在熊振林逃走之前,去敲过他前妻的门。但是他前妻已经后面找的丈夫没有给熊振林开门,因此才逃过此劫。而他后面潜逃回来就是还想再把这两人杀害,如果没有被及时抓住的话,不知道会不会再次让他得手!

在后面有记者到看守所里采访了熊振林,他们之间的对话值得我们聊一下。记者问熊振林:你以前最大的愿望是什么?熊振林回答: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收废品能多多的赚钱,能有一个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最好能有个亲生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记者又说:谁是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呢?朱德清是吗?熊振林回答:是的。记者又问道:朱德清大你九岁啊,你为什么会爱她?熊振林回答:说不清楚。记者再问道:既然你爱她,为什么要杀了她呢?熊振林回答:我为了她和我前妻离婚了,她又不肯和我结婚,主要是她儿子反对。记者最好问道:那你也不至于把她杀了啊。熊振林沉默一会说道:我自己吃不到的葡萄,我要把她捏碎,别人也别想吃到。

俗话说:自古奸情出人命,很多恶劣的杀人案件往往都是因为男女之间的感情纠纷引起,每个人都要尽量地洁身自好,不要沾惹这些是非,免得给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更有甚者,搭上自己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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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8 00: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杀人狂熊振林:离婚破产后,他一天连杀8人,2岁小孩也不放过

人性之初,到底是善,还是恶。对于两者的争辩,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学者对此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善与恶本就是两相对立的,没有善,又何来的恶,这一切最终还是要看你是出于什么角度去观看。

本案中的熊振林出生在湖北一个优渥的家庭,1974年伴随着父母的期待,熊振林在世代单传的熊家得以出世,母亲是一个小学老师,父亲凭借自己的努力开了一家废品收购站。按理来说,生活在这种家庭的孩子,前途必定不会一塌糊涂。

确实,熊振林除了性格在父母的宠爱下有些暴躁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缺点,成年之后还帮着父亲经营收购站获得了高额的利润,那是街坊邻居不禁夸耀熊父熊母好福气,生了一个这么省事的孩子。

可也正是这个在当时被周围人一致好评的熊振林,却成了一个杀人狂,在离婚破产后,他一天连杀8人,连2岁的小孩也不放过。这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才会让他一步步走向这般田地,从而犯下滔天大罪?

1995年,熊父常年劳累因病去世,在熊振林心情最为低落的时候,认识了勤劳善良的刘季华。刘季华的声声关怀让熊振林渐渐对她生出了好感,而刘季华也对老实肯干的熊振林十分崇拜,一来二往之下,两人很快就成为了夫妻,共同经营熊父留下来的产业。

一开始两夫妻还是蜜里调油,整日腻歪在一起,可时间一久,熊振林却有些疑惑。2005年,两人结婚多年,可刘季华的肚子一直都没有动静,这让一脉单传的熊振林有些焦躁,当时的他还是留有残余思想,想要生个儿子延续香火。

可当他得知竟然是刘季华的原因导致自己的没有孩子的时候,熊振林便开始暴露了自己的本性,在他看来没有孩子的男人是极为丢脸的,于是熊振林将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到刘季华的身上,频繁打骂妻子。

一开始刘季华因为自己不能生育,对熊振林还怀有愧疚之心,因此每当熊振林朝自己发泄怒火的时候都会选择忍耐。可当她得知熊振林竟然同寡妇朱德清好上的时候,无法忍受背叛的刘季华一气之下直接提出了离婚。

此时的熊振林对此不以为然,挑衅地向刘季华说:“反正朱德清答应给我生个儿子。”刘季华本意是想逼迫熊振林回归家庭,可没有想到他竟然会说出这句话,性情刚烈的刘季华在2008年决定同熊振林离婚。

离婚后刘季华不甘心看着熊振林与朱德清两人腻歪,为了给熊振林添堵,刘季华特意在熊振林不远处也开了一家废品收购站。此前一枝独大的熊振林自然能将收购站经营的风生水起,如今由于刘季华性格和善,做生意时也愿意让对方赚点好处,客流量慢慢就偏向于刘季华了。

再加上此时熊振林沉迷于与朱德清生孩子,无心事业的他渐渐使得父亲留下的产业日渐落寞。眼见熊振林的产业即将倒闭,朱德清又考虑到自己都已经有孙子了,还要做妈妈的话,对自己影响也不好,便自行与熊振林断绝了关系。

所有的幻想一朝破灭,此时的熊振林重新投入到经营产业的时候,却发现早已力不从心。一时之间双重失败朝着自己压来,不仅什么都没得到,反而还落下了一身空的悲惨下场,熊振林将这所有的过错都怪罪到朱德清身上,认为如果不是她,现如今自己起码还能有钱,于是熊振林渐渐对朱德清生了杀心。

但此时早已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熊振林,心思已经极度扭曲的他认为,反正杀一个人也是杀,几个人同样也要被判刑。泯灭人性的熊振林便开始整理出与自己有纠纷的人,开始制定了一个残忍周密的杀人计划。

2009年1月4日,熊振林借以聚餐为由先后叫来了曾经与自己矛盾最大的6人,趁着他们喝醉之后,直接用斧头将他们残忍杀害。做完这些之后,熊振林便拿着血迹斑斑的斧头朝着朱德清家中走去。

由于朱德清的儿子儿媳外出走亲戚,现如今家中只剩下她与一个年仅2岁的孙子。此时已经杀红眼的熊振林虽然在看到孩童之后有些心软,但随即一想到自己被朱德清骗得团团转,凭什么她就可以子孙环绕,怒火更甚的熊振林不仅将朱德清砍死,就连熟睡的2岁孩童也惨死于他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感情之事本就不可勉强,并且也是熊振林出轨有错在先,轻信一个寡妇愿意给他生孩子。到最后一无所有,却将这所有的过错都怪罪到朱德清身上。甚至还制定的详细的杀人计划,先后连杀8人,手段残忍,熊振林此举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

除此之外,在行凶之前朱德清还预料到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不仅没有丝毫悔改,反而还将错就错,知法犯法的他更是具有加重刑罚的情节。因此最终在2009年4月16日,经由法院批准并签发执行死刑命令,35岁的熊振林为他的罪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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