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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采花大盗王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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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7 02: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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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采花大盗王万明覆灭记:7年侵害21名漂亮女子,最小的仅18岁
播报文章

“救命,救命!”

1998年1月15日的陕西西安,小茹照常在农田里干活,时间到了以后她准备回家做饭,骑着自行车随意放松地走在路上,小茹不知道自己背后已经跟着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拿着一根木棍往她身上一挥,她就应声而落被对方掐晕后拖到了路边侵犯……

侵犯结束以后,男子并未就此放过小茹,反而打算把她直接掐死,但是颈部传来的痛楚反而让小茹醒了过来,她用尽全力挣扎,这时候几名农民经过,凶手被他们的谈话声吓到,手上的力气一宋,小茹有了呼救的机会,她大声喊道:“救命,救命!”

农民听到呼救立马气势汹汹赶来,男子被骇得落荒而逃,小茹幸免于难,回去以后,她不顾那些异样的目光,坚持去警局报了警,警方很快立案,并且丝毫不敢懈怠地根据小茹的描述,得出了这名男子的画像,其后小茹住院治疗,警方追凶。

不过他们本来都以为这是一桩较为简单的QJ案,把犯罪分子抓了以后就可以结案,给小茹一个交代,给广大人民群众一颗定心丸的案件,但是当凶手再次预备作案被抓的时候,大家才知道,这根本就不是一桩简单的QJ案,看着面前这个叫作王万明的男子,警方不寒而栗。

那么这个王万明是谁,又到底做了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王万民是辽宁盖州人,出生于1957年,被抓时是41岁的,家里面条件艰苦,他又不是个读书的料,小学三年级后就开始回家种地,后来给西安市的一个寡妇当了上门女婿,随后生下了1个孩子。

他的人生虽然并不辉煌,但好歹也是平平无奇,且相对来说顺遂的,为什么最后会成为一个作案51起,杀害21名漂亮女子的大色魔?其实还是变态心理作祟,没有得到很好的引导的他,沉迷于非常规的关系里不可自拔,早先就因为QJ妇女坐了两次牢。

第一次是判了5年,中间表现好被托管回家劳动,结果狗改不了再次作案,于是刑期加到了19年有期徒刑,但为了犯罪他夹断一根栏杆后从监狱铁窗脱逃,被大哥救济照看果园,然后又在大哥的安排下做了寡妇的上门女婿。

本以为这样一来他的欲望会被扼制,但野兽是不会满足的,在和寡妇结婚后的第二年王万明就开始物色新的猎物,1992年他侵犯并杀死了年仅18岁的小英,此后一直到1998年他不断作案,最频繁的时候是在1997年到1998年,活动轨迹遍布3县(区)14个乡镇。

每一次他的手段都不例外,先是猛然袭击被害人,在被害人毫无抵抗能力之际进行侵犯,假如被害人没有看到他的脸,那么被害人可以活着,但是假如被害人看到了他的脸,那么毫无例外是要杀死对方的,将人杀死以后,王万明还会做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

就是火烧被害人YS部位的毛发,当然他的这种行为也让他从其他犯罪分子当中区分开来,因为当时警方迟迟没有能查到他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同时作案的人不只有他,还有2个人,这些案件混在一起,让警方摸不着头脑。

是警方通过两个幸存者的描述,先后抓到了作案8起的宋乾平、作案2起的张育平,又根据小茹的描述抓到了王万明,排除了之前的10起案件后,根据王万明的行为确定了他才是背后隐藏的最大BOSS,但是案件审理过程也并不顺利。

王万明一开始并不愿意交代自己的身份和情况,一逼他就一会蹦一个假名字,让警方一顿好查,问到关键的地方就会装疯卖傻,一会嘻嘻哈哈一会哭哭啼啼,拥有非常丰富的反审讯经验,不过即便他是个蚌壳,在警方面前也不难解决,几天以后还是把一切都交代了。

警方随后在他的家中找到了不少作案工具,和从被害者身上抢来的赃物,加上被害者的口供和指认,终于这个疯狂作案,令人不寒而栗的恶魔迎来了审判时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知王万明构成QJ罪、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

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QJ妇女多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王万明QJ罪量刑幅度在此区间。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实务中杀害21人,造成社会恐慌,影响恶劣的,处死刑;第三百零二条规定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由于王万明的罪大恶极,且人证物证俱在,法院确认以后认为无需审判,可直接死刑,最终王万明被枪毙,包庇他的大哥也没有能逃脱有期徒刑,该案中所有相关人员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对于那些不幸遭遇噩梦的女孩来说,是一个值得瞑目的结局。

(除犯罪分子以外,名字皆为化名,请尊重原创不要转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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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7 02: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1998年陕西采花大盗王万明:52名漂亮女子惨遭毒手,最小的才18岁
播报文章

在人们的印象中,强jiān案件的发生,大多是因为男性家庭条件受限娶不上妻子引发的。比如说段国诚,但事实上与其说是娶不上妻子引发的,不如说是他们的变态、畸形心理所引发的。这类人,即使娶妻生子,也未必能拯救他们。就像陕西采花大盗王万明,他有妻有子,不也犯下七年侵害52名漂亮女子、杀害20人的罪行。

1997年4月8日,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县镐京乡尚北村女青年及贾某妮(18岁),被人侵犯后杀害在村东100米处的麦田里。凶手的心理显然有些不正常,在残忍杀害贾某妮后,还对尸体实施了侮辱行为。如此恶劣的案件,立即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西安市市局刑警支队会同长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

不过可惜的是贾某妮被发现时,尸体已经开始腐败,当时的技术有限。查了许久,都没能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几个月过去了都没有任何进展。就在这时,相似的奸杀案不断发生,1997年12月15日、1998年2月13日两起。在这两起案件发生后,警方怀疑案犯是本地人的可能性比较大,加大了摸排力度。

摸排工作开展时,又接连发生了八起,此时专案组才意识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这个人手法娴熟,有一定反侦查技术,绝不是第一次作案。遂将周边十年来的类似案件一一收集对比,结果发现最早的一起案件,其实发生在1992年6月2日。此后的1993年、1994年均有猖狂作案,1995年似乎有所平缓,1997年该案发展到了高峰期。

凶手作案的频率越来越高,越来越猖狂,也越来越凶狠残忍。随着线索收集得越来越多,专案组在当地撒开一张大网,1998年11月先后抓捕宋乾平、张育平。他们也曾犯下过案,但并不是这起大案的真凶,背后还存在着第三个罪犯。1998年12月13日,案件有了新的进展,一名犯罪嫌疑人窜至郭杜街道伺机作案时被认出。

这儿的指认,是根据被受害人描述的特征总结的,他起初还抱有侥幸心理。怎么都不肯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以及个人情况,待警方调查出身世后,又在其住所发现两个案件受害人的赃物。铁证如山,他才开口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这个人便是系列杀人强jiān案的主犯王万明。王万明,1957年2月26日出生,原籍是辽宁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馒首山村人。

要说在归案前,此人可谓是劣迹斑斑、罪行累累,早在1981年11月就因强jiān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后因表现好被托管,谁知托管期间再度犯下强jiān罪,因是累犯加刑19年。1986年,王万明因肺结核被转送至沈阳铁岭劳改医院,治疗期间密谋潜逃。

1991年回到西安,在其哥哥处帮忙看果园,期间与一寡妇组成家庭。后生有一子,然而结婚并未能让他回头是岸,生下儿子的同年。也就是1992年6月2日,王万明再度踏上罪恶之路,侵害雁塔区鱼化的王某英。当时小姑娘才18岁,如花似玉的年龄,就这么死在他手下。

王万明的一生是罪恶的一生,哪怕是有了妻子有了儿子,家庭的温暖也没能阻止他的恶行。从1992年6月2日开始,到1998年11月24日止,王万明累计作案52起、杀害20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脱逃罪、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三百一十六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王万明桩桩件件涉及情节严重,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深。对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被判处死刑。

至于他的哥哥王万生以及其他知情人员行为构成包庇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王万生明知道弟弟是因何入狱,却在其脱逃后选择包庇,如果不是他的包庇或不至于造成如此严重后果,犯罪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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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7 02: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变态杀人案回顾:恶魔王万明,7年侵害52名女青年,21人被杀

1998年1月15日,西安周边一位名叫史亚茹的农村女子干完农活骑着自行车走在回家的路上,她没有注意到在身后不远处有一名面色阴冷的男子一直紧盯着她。当史亚茹骑车躲避一处路坑时,车速慢了下来,身后的男子找准机会拿着铁棍对着史亚茹的后背猛挥过去,但同样因脚下的路坑而没有站稳,铁棍打歪了,顺着史亚茹的肩膀挥下。

史亚茹虽然没有受到重击,但肩膀上的剧痛还是让她失去平衡,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她还没来得及爬起,男子就将其从地上向路边拖去。由于史亚茹身高有1米7,且经常下地干活,力气比较大,男子一时竟然没有将其制服,10几分钟后才将史亚茹掐晕,并在路边的野地里将其强暴。

凶手作案

作案结束后,男子意识到2人在搏斗中自己的脸被受害者看清,于是伸出双手打算将史亚茹掐死,但颈部的剧烈疼痛反倒让史亚茹从昏厥中苏醒,由于脖子被凶手紧紧地掐住,她一时发不出任何声音。

就在此时,有几位村民骑着自行车从路上经过,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大,凶手担心被人发现,就从野地里探出头看,手上的力气也相应的变小了,史亚茹抓住这个机会大声喊了出来。路过的村民听到呼救声,就向这边赶来,凶手来不及将史亚茹杀害就迅速逃离了现场。

幸免于难的史亚茹选择了报警,警方根据史亚茹的描述,画出了凶手画像,之后受伤的史亚茹之后就住进了医院。1998年12月13日,已出院几个月的史亚茹在西安长安区郭杜街道看到了蹲在路边寻找目标的凶手,对方似乎在寻找新的目标。史亚茹没有声张,而是用最快的速度跑到离她最近的派出所叫来了多名民警,大家合力将这名男子抓获。

凶手作案

然而当警方将其带到审讯室,男子却拒不交代自己的任何个人信息,只说自己是外地人,刚来这里,什么也不知道。深知事关重大,警方安排两组警员,一组坐在审讯室不急不躁地与男子“拉家常”,以消除其警惕心为主,耐心教育,另一组则一边调查其身份,一边去男子的家里进行搜查。

果然不出民警所料,他们在男子的家里搜到了2件受害人的物品,而这两个受害人并不包括史亚茹,而是另有其人,也就是说男子身上背负的案件不止一起,且包括多条命案。有了证物,警方立即安排审讯专家,通过另一句警员与男子“拉家常”得到的信息,最终将男子的心理防线攻破,这位名叫王万明的男子,在7年里性侵作案52起,杀害了20人。

1957年2月26日,王万明出生在辽宁盖州红旗满族乡馒首山,学历为小学3年级。1981年11月,24岁的王万明因强奸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后因表现良好得到托管。然而托管没多久,王万明再次因强奸罪入狱,此次获刑19年。

王万明被抓获

1986年,王万明因肺结核病被转到铁岭劳改医院,但没过多久,他就用钢锯锯断了窗户上的钢筋护栏逃离,于1991年逃到西安阎良区。在其亲友的安排下,王万明得到了一份看护果园的工作,再次生活一段时间后,经人介绍认识了雁塔区雷家寨村的寡妇孙晓翠,次年2人同居在一起并生下1个儿子。

与孙晓翠同居后不久,孙晓翠的父亲多次提出让王万明带着孙晓翠去办结婚证,但王万明都拒绝了,孙晓翠的父亲认为王万明身上可能背负着案件,但考虑到在当地找一个愿意入赘的男子太难了,就没有去深究这个问题。

按理说王万明身为越狱人员,此时未被警方抓获,且有了自己的家庭,他应该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安定,但王万明却不这么想,如果非要探究他的想法,从其后来的表现来看,王万明显然属于那种一天不作恶浑身难受的歹徒。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王万明在夫妻生活方面有着异于常人的癖好,孙晓翠无法满足。

受害女子

1992年6月2日,王万明第一次作案,将西安雁塔区一位名叫王英英的18岁女子强暴后杀害并抛尸荒野。在之后的两年里,王万明又7次作案,5名受害者遭其残忍杀害。1995年之后,类似的性犯罪案件变少了,因此连同之前的案件都并未引起警方的重点关注,而到了1996年,当地共发生了3起因性犯罪案件而死亡的受害者。

总体而言,这样的作案次数与当时西安的治安形势是比较对应的,总体犯罪率徘徊在正常的区间,因此这些案件都被当成独立的案件进行处理。直到1997年西安地区接连发生十多起性犯罪案件,且受害人的死亡率大幅提高。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警方对近10年来周边地区发生的相似案件进行梳理,结果让警方大吃一惊:近年来当地发生的抢劫强奸杀人案近50起,其中强奸或强奸后杀人未遂超过20起,强奸杀人近20起,死亡人数逼近20人。

年轻女子

尤其是1997年4月8日,长安县镐京乡一位18岁的女青年贾小妮遭强奸杀害后被抛尸于村东10米左右的麦田里,警方经过现场勘察发现,死者死状凄惨,下体的阴毛被烧光,阴部有撕裂伤,而现场的种种迹象表明,凶手除手段残忍外,作案经验丰富,未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警方结合近几年不断攀升的性犯罪了,对该案件进行了高度的重视。

随着警方对该案件的调查不断扩大,类似的案件竟仍在继续发生着,警方的工作开展不久,当地的多个乡镇就相继发生了8起类似的案件。而最令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些案件在作案手法上都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在一些关键的节点却大相庭径,为此警方大胆猜测,歹徒可能不止一人?

后警方通过走访,摸排及部分受害者对歹徒的模拟画像,基本掌握了犯罪分子的一些特点,与此同时,警方发布悬赏,对一些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加大上次力度,在无形中,一张大网悄无声息的布下了,事实证明,警方的努力没有白费。

受害女性

1998年11月,专案组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发现当地一位窑厂工人非常符合一种一起案犯的特征,且其在案发后就离开窑厂不知去向。后专案组在旬阳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将这位名叫宋乾平的嫌犯抓获。

经审讯得知,宋乾平确实犯下强奸及强奸未遂共6起案件。然而警方通过对其他受害人体内提取的体液得知,宋乾平与其余的多起强奸杀人案没有任何关联,也就是说正如警方猜想的那样,凶手另有其人。

不久后,经群众提供线索,杜永村村民张育平在1起强奸杀人案发生的当晚不知所踪,后警方经过蹲点守候,将抢劫出租车潜逃回家的张育平抓获。然而根据张育平的供词及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对案件的调查发现,张育平只与其中的2起强奸杀人案有关。

也就说,到目前为止,警方虽然在很短的时间里,抓获了2名嫌犯,但侦破的案件仅有8起,其中宋乾平作案6起,无受害者死亡,张育平作案2起,1人死亡。已侦破的案件与当地近年来发生的强奸杀人案的总数目比起来还差得太远,背负命案最多的嫌犯仍在潜逃,乌云笼罩在当地每一位女性的头上,警方的压力依然十分巨大。

女青年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警方离真相越来越近,而通过对过往案件的详细梳理,警方确定排除掉宋乾平与张育平所犯的8起案件,其余近50起案件的作案手法与案发现场的布置及对受害者的残害都高度相似,警方有足够的理由认定,这近50起案件的凶手是同一人,他就是残害18岁女子贾小妮,并烧光死者下体阴毛,有着特殊癖好的嫌犯。

这最后一名嫌犯也是最狡猾的,警方提取了很多证据都迟迟无法找到与凶手相关的信息,也就是说虽然案件愈来愈明朗,但却遇到了瓶颈。直到侥幸未死的受害者史亚茹的出现,这是凶手第一次失手,这也就是文章开头,王万明在背后袭击史亚茹失败,作案后杀人未遂逃离现场,后在长安区被史亚茹认出。

王万明被警方抓获后,警方费了一番周折才成功“撬开”他的嘴,据王万明交代,自1992年6月2日第一次作案杀害雁塔区18岁女子王英英开始,到1998年11月最后一次作案,强奸杀害刘立红,7年里王万明共作案52起,21人被杀害,其行径之罪恶实在令人瞠目结舌。

脱离低级趣味

至此,在省公安厅与西安市公安局的共同努力下,陕西境内最大的系列奸杀案终于告破,但因为一些原因,该案件在公开媒体中并未有过多的报道。而这些血淋淋的案件也时刻提醒着人们,尤其是青少年,在生活中除了保持警惕保护自己外,还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脱离低级趣味,绝不能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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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7 02: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王万明覆灭记,强奸50余人的大案,1998年,如何被枪毙?

在之前的文章中,作者和大家聊了一系列的大案要案,例如彭妙计案件、吴建臣案件等等。今天,作者和大家聊了90年代后期的王万明大案,王万明从90年代开始,陆续强奸50余名女性,杀害女性20余人。1998年,罪孽深重的王万明,最终被公安机关围捕。那么,王万明最终如何被执行枪决呢?今天,我们就聊聊当年的王万明案件。

1957年,王万明出生于辽宁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馒首山村。从小开始,王万明就好勇斗狠,而且不喜欢学习。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王万明辍学。不得不说,王万明和保定吴建臣案件中的吴建臣,都是小学三年级文化,基本上等于文盲。王万明非常好色,从青少年时期开始,就屡屡调戏当地妇女。

1981年冬天,由于调戏、强奸妇女,24岁的王万明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由于在服刑期间,表现态度良好,最终被进行托管。不料在托管期间,再次强奸妇女。在服刑期间再次作案,这属于罪上加罪。因此,王万明被加刑19年。按照时间计算,到21世纪初期,王万明才能出狱。

1986年,王万明感染了肺结核,为了监狱其他犯人的安全,王万明被转送至沈阳铁岭劳改医院接受治疗,治疗期间,用钢锯锯断窗子钢筋栏脱逃。随后,王万明开始在全国各地流窜作案。在80年代,当时的信息技术有限,对于王万明的情况,其他省份的公安机关并不清楚。由于没有联网,再加上没有身份证等原因。王万明一直流窜到了1991年,最终到了陕西省西安市。

此时,王万明的哥哥正在西安市阎良区经营果园。作为哥哥,当然不忍心自己的兄弟继续折腾。哥哥托人介绍,王万明与雁塔区雷家寨村寡妇孙小翠相识,次年同居,成为事实婚姻,并且还生育了一个儿子。在哥哥看来,弟弟终于成家立业,不用再四处流窜了。

万万没有想到,从1992年开始,王万明开始了一系列罪恶的犯罪活动。作者认为王万明极有可能心理畸形,与吴建臣、彭妙计差不多。1992年,西安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一名18岁的花季女孩被杀。公安机关赶到现场以后,发现女孩生前被强奸。女孩的脑后有遭到钝器重击的痕迹,但现场没有其他的线索,侦破难度非常大。

在随后的5年时间里,西安市周边地区,陆续发生了10多起强奸伤人、杀人案件。9名花季少女被害,其余几个幸存者,都是被人从身后重击,因此,根本不知道罪犯的长相和其他特征。由于案件一直未能破坏,公安机关的压力很大。一转眼到了1997年,西安市发生了121大案。后来,这一案件拍成了纪实性的刑侦电视剧。

1997年4月8日,长安县镐京乡尚北村18岁的女青年贾小妮被害,尸体在村东100米处的麦田里发现。公安机关赶到现场以后,发现受害者生前被强奸,脑后同样遭到了重击。从作案现场来看,地点非常隐蔽,罪犯极有可能是当地人或者长期在西安郊区生活的外地人。

不断走访和摸排以后,公安机关罗列了罪犯的一下特点:年龄在18-45岁之间,这个范围有点大。心狠手毒,心理素质很好。可能受过打击处理,具有前科。昼行夜伏,具有一定的反侦察经验等等。根据一系列特点,各个分局和派出所,开始了大规模的调查。

但是就在公安机关调查的同时,1997年12月15日和1998年2月13日,镐京乡的另外两个村,陆续发生了强奸杀人案件。案件的特征与之前的一系列案件完全一致,还是同一罪犯所为。由于3个重大案件都发生在镐京乡,在各村群众中,造成了很大的恐慌情绪。尤其是那些少女少妇们,基本上天不黑,就会回家。白天路过偏僻路段,也是几个人结伴而行。

由于几个案件发生在同一个乡镇,公安机关认为罪犯极有可能就是当地人。因此,对镐京乡10多个乡村的重点人口和有前科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和摸排。也确定了几个嫌疑人,后来,由于各方面的条件不符合,都排除了嫌疑。

与此同时,1998年2月28日至1998年的11月24日,长安县的细柳、祝村、郭社等乡镇,雁塔区的鱼化、丈八等乡镇。陆续发生了8起强奸伤人、杀人案件,引起了周边各个县区群众的恐慌。当时,公安机关的压力非常大。由于在1年多时间里,强奸伤人、杀人案件频发,好几位刑侦专家,组成了专家组,从全国几个城市赶到了西安市(包括上海的1位刑侦技术界的泰山北斗)。

刑侦专家们经过勘察,认为罪犯的反侦察能力很强,作案以后,会故意破坏现场,扰乱公安机关的侦破。鉴于1997年以来的一系列案件,刑侦专家们一直认为,罪犯在1997年之前肯定也在作案,仅仅是作案频率第低一些。

西安市公安机关开始统计1997年之前的各方面卷宗,经过统计,发现从192年以来,截止1997年,西安周边各个县区,总计发生类似的强奸杀人、伤人案件14起,10名女性被害。罪案特征基本一致,罪犯的手段残忍,令人发指,女性生前遭到了罪犯惨无人道的折磨。

根据几名幸存者的模糊记忆,公安机关进一步刻画了罪犯的特征:第一,大胡子。第二,中年人。第三,外地口音,应该是长期外西安生活的外地人。第四,罪犯一直单独作案,并没有同伙。

根据一系列线索,公安机关又抽调部分警力,加紧对现发案的侦破,以现案带积案。同时,侦查措施也重新做了调整:第一, 继续加大摸排力度,重点放在外地人员身上。第二,加强警力,巡逻、守候并采取化妆侦查。第三,组织幸存者对案犯画像,并继续寻找其他受害者,提供更确切的线索。第四,技术上与外围地区联系,发现类似案件,提供并案依据。第五,根据受害者被抢走的三轮车、自行车等物品的特征、案犯的模拟画像,在全市发协查通报。第六,组织受害者在案发地周围寻找辨认案犯,并重奖提供线索者。

1998年11月,在公安机关的全力侦破下,先后抓获了宋乾平、张育平两名重大案犯。这两个人都身背多起抢劫、强奸、杀人案件,都足够判死刑的(按照原话:你们俩,都足够“掉头”的了)。但是,这两个人和西安周边的一系列强奸杀人、伤人案件无关。

1998年12月13日,公安机关接到了重要线索。之前的1名女性受害者史亚茹,在郭杜街道发现了一个中年男人,与罪犯极为相似。公安干警们接到消息以后非常激动,30多名公安干警,组成了5个抓捕小组。在受害人的引导下,将疑似嫌疑人的中年人合围、扑倒。

被抓捕以后,这个中年人拒不交代问题,甚至连自己的真实姓名都不敢说。办案民警感觉“这个人身上的事不会少,极有可能是流窜在外的重大案犯。”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再加上DNA对比等等,在一系列证明面前,王万明最终交代了一切。从1986年越狱开始,王万明已经流窜了长达13年时间。

随后,公安干警们在王万明的家中,搜出了大量的物证,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受害者的衣服、皮包等等。根据王万明交代,自己从1992年6月2日强奸杀害王英英开始,到1998年11月24日强奸杀害刘立红结束。先后作案52起,强奸妇女50余人、杀害无辜女性20人。

在这一案件中,公安机关发现了一个让人无奈的特点。一些女性受害者被王万明强奸以后,出于自己的名誉和影响,并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这进一步助长了王万明的嚣张气焰和犯罪心理。在八九十年代,绝大部分家庭的观念都是保守的,毕竟未婚先孕在当时都是非常丢人的事情。对于这一点,相信很多人都有一定的印象。

由于相当一部分受害者没有报案,公安机关对一些情况并不了解,进一步增加了侦破案件的难度。1999年春天,王万明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此时,王万明的儿子只有8岁。

由于受害者基本上都是西安周边各个县区的居民,枪决王万明的时候,有一两万人围观。期间,一些受害者家属,试图冲破武警战士们的警戒,对王万明进行殴打,被武警战士们及时阻拦。还有一些受害者家属,向王万明投掷砖块和石头块,还殃及了周围群众。随着一声枪响,王万明应声倒地,结束了自己罪恶的生命(罪孽深重)。

王万明被枪决以后,笼罩在关中大地上空的“乌云”终于散去。当时,围观群众们拍手称快,大呼“杀得好,杀得好!”受害者家属非常激动,向公安机关送去了匾额和锦旗。有的受害者家属准备叩谢办案民警,被民警们阻拦。关于八九十年代的案件还有很多,作者在以后的文章中,和大家慢慢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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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7 03: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变态杀人案:恶魔在原地7年奸杀21人,还用火烧尸毛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的治安比现在可差了不只一点半点,连环杀人血案频发,经常动辄造成十多人甚至几十人的死伤。一般像这样杀人数量过多的大案,凶手几乎都是流窜作案,少则横跨两三个省份,多则十多个省市。然而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古城西安的一宗连环强奸杀害妇女的恶性案件,其凶手却在方圆不到130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作案7年,接连强奸杀害了21名女子。

王万明,1957年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的雷家寨村,自小便个性孤僻且不爱读书,20多岁时受到外来淫秽书籍的影响,心理变得逐渐扭曲。

1981年,王万明便因强奸当地一名年轻女子被逮进监狱判了五年,在狱中因表现良好而获得了托管。可没想到才托管没几个月,这个王万明淫性不改再次因犯下强奸罪而遭到了19年的重判。

在1986年时,王万明由于得了肺结核而被转到沈阳铁岭劳改医院服刑。很快,他便找准时机用钢锯锯断窗子钢筋栏脱逃,随后立即改头换姓潜入西安找了一名当地寡妇结婚。

安分了三年后,王万明便开启了自己的恶魔之旅。从1991年开始,王万明采取深夜尾随跟踪独身年轻女性的方式,持铁棍将毫无防备的她们砸晕并实施强奸,之后还残忍地将其杀害并埋尸于荒野之处。

直到1997年4月8日,长安县镐京乡尚北村的18岁女青年贾小妮被案犯强奸杀害于村东100米处的麦田里。案犯在作案时,还残忍且变态地用火烧掉了死者尸体上的体毛,抢走她的单车离去,这便惊动了当地公安局。

就在专案组紧张地侦查和寻觅线索时,这个乡的太平村和南丰村又接连发生了两起类似的案件。死者都是年轻的独身女子,死前遭到了凶手的侵犯,尸毛均被柴火给烧光。

到了1998年12月13日,凶手窜至郭杜街道伺机作案时,由于手滑将铁棍打在了受害人史亚茹的肩上,对方吓得边逃边往回头看了一眼,立即认出了行凶者正是王万明。王万明被干警逮捕后,经过连夜的突击审讯,最终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7年间先后流窜于西安地区多个县市的几十个村镇,强奸杀害了21名女子,其行径之恶劣和胆子之大实在令人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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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7 03: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20世纪90年代陕西省西安市发生了一系列连环强奸杀人案,凶手7年时间接连强奸51人,杀害20人,作案手段极其残忍!

王万明,男,1957年2月26日出生,满族,原籍是辽宁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馒首山村人,小学三年级文化,现暂住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道办事处雷家寨村。

1981年11月,因犯强奸罪,王万明被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因表现好被托管,托管后再次犯强奸罪被加刑19年。

1986年,王万明因患肺结核转送至沈阳铁岭劳改医院,治疗期间,用钢锯锯断窗子钢筋栏脱逃。

1991年,王万明逃至西安市阎良区其兄处帮看果园,后经介绍与雁塔区雷家寨村寡妇孙小翠相识,次年同居,成为事实婚姻,并生一子。

1997年4月8日,长安县镐京乡尚北村女青年贾小妮(18岁),被案犯强奸杀害于村东100米处的麦田里。案犯在作案时,甚至变态到用火烧掉了死者的阴毛,并抢走了自行车。

尸体被发现时,已经开始腐败,技术上也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其作案手法极其残忍,甚至在作案后抢走了死者的单车。由于死者尸体被发现时遭到村民的围观从而破坏了案发现场,警方没有找到有用证据。

这起案件的发生,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西安市市局刑警支队会同长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依据这起案件的现场勘查、案情分析、调查走访等工作,警方将案犯限制在这样的范围内:年龄在18-45岁之间,心狠手毒,可能受过打击处理,昼行夜伏等。

因此,警方的侦查范围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外辐射了十几个村、镇,同时召开各所、队长及乡镇干部会议,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来源。但是几个月过去了案件没有进展。

1997年12月15日和1998年2月13日,还是这个乡,在另外两个村,太平村和南丰村接连发生了两起类似的案件。

在勘查这两个现场时,专案组从发案时间、发案地等方面分析,认为案犯是本地人的可能性大,应加大摸排力度,同时增加和改变了摸排条件,首次将案犯个人的婚姻情况如离异或夫妻生活不和等列入摸排条件之中。

在侦查工作进行的同时,外乡、外区又连续发生了8起此类案件,时间是1998年2月28日至1998年的11月24日,发案地分别在长安的细柳、祝村、郭社;雁塔区的鱼化、丈八等地。

强奸杀人案接连发生,引起警方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奔赴各个发案现场,技术及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分析研究。

经分析,专案组认为,案犯作案手法娴熟,有一定的反侦查技术,绝不会是第一次作案,因此,专案组在对已发案件继续工作的同时,开始收集近十年来在周边地区发生的类似案件的资料。这一收集不要紧,结果让警方大吃一惊!

最早的一起案子发生在6年前。1992年6月2日,西安市雁塔区鱼化的王英英(18岁)惨遭犯罪分子强奸杀害,此案久侦未破。

1993年、1994年,在整个西安地区,类似的案件又连续发生了7起,在这8起案件中共死亡6人。

从1995年到1996年的两年间,西安地区共发案6起,共死亡3人, 在这期间,所有的案件都被当做独立的点而就个案展开工作的,破案方式按部就班,缺乏总体联系的基础,因此,这些看似独立的案件在6年里虽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都均未破获。

1998年,此系列案件被列为大案要案,陕西省公安厅全力侦破!

就这样,一张大网已悄然撒开。案件发展到此,专案组对全案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对案件情况有了较为细致的了解,对案犯的刻画也更加准确。因此,侦破工作向良性发展。

到了1998年11月,案件终于有了转机!

1998年11月,郭杜专案组根据调查走访和群众提供的线索,发现该乡窑场临时打工人员宋乾平符合其中一名案犯的特征,且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在当地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下,于11月13日将宋乾平抓获。

经审讯,宋交代了郭杜“11.01”强奸杀人未遂等6起案件,但对其他案件没有任何突破。

紧接着,有一名群众向调查民警反映:“9.23”强奸杀人案案发当天,曾见杜永村的张育平在现场周围活动。经查,张育平在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遂即派专人守候。

1月19日晚,在张育平在外抢劫一辆出租车、驾车逃回家中时被守候的民警发现并抓获。经审讯,张交代了“9.23”抢劫强奸杀人等案两起,但其对其他的案件亦是一无所知。

经警方调查,又排除了张育平作案的可能性。到现在为止,警方也是相当的吃惊,连抓两名案犯,只是侦破了几起个案,除了张育平和宋乾平,还存在着第三个罪犯,真正的连环大案的凶手显然另有其人!

由于当时技术条件落后,王万明故意隐藏身份,警方没能及时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因此案件久久未被侦破,直到后来根据一名幸存受害者的描述,警方才找到了突破口。

直到1998年12月13日,一名犯罪嫌疑人窜至郭杜街道伺机作案时,被受害人史某认出,经警民合围将其抓获。在史某报警后,警方将其当场抓获。

经过警方的连夜审讯,开始王万明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个人情况,专案组成员也通过研究其心理、了解其身世、掌握其弱点,再加之一些审讯谋略的合理和适时运用,给案犯在心理上造成了很大压力,最后王万明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1992年6月2日在离雷家寨村不远的地方遇到了年仅18岁少女的王某,王万明色欲上头将王某掐晕后强奸,事后因害怕王某将其认出便将其掐死,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由于过后警方没能查到他的身上,便一发不可收拾。除警方掌控的案件之外,王万明交代7年时间里西安附近的51起强奸案均其所为,其中20人被杀害。

经过警方连夜审讯掌控的信息,以及通过搜查王万明家中物件与受害人指认,人证物证俱在,确认王万明是一系列连环案的凶手。

经法院确认王万明共犯有52起强奸案(原籍地强奸案和西安附近强奸案),杀害20人,手段残忍,罪大恶极,最终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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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7 03: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万明案件,应该陕西历史上最大的单人连续奸杀串案。受害者高达51人,其中20人被杀害。一些死者阴毛被歹徒放火烧掉,一些死者阴道中被塞入玉米等异物。

本文是网友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小说,大家看看而已,不要对号入座。

90年代的西安很乱,各种恶性案件频发。萨沙写了这么多大案,有两个感触。

第一, 中国有至少一半重大暴力案件,来自东北三省和陕甘。

第二, 西北警方,尤其是基层民警的素质大大低于沿海。

废话少说,开始吧。

1997年4月8日晚上,长安县镐京乡尚北村贾家的母亲,还在等着女儿贾小妮上夜班回家。贾小妮年仅18岁,平时在外村一家村办工厂打工,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外村距离尚北村并不远,骑车也就十多分钟,理论上是很安全的。贾小妮是个很听话的女孩,年纪小没有男朋友,平时基本是家和工厂两点一线。今天已经过了晚饭时间好几个小时,贾小妮却始终没有回家。

贾家的母亲心神不宁,让贾家爸爸骑车去工厂看看,是不是孩子加班了。贾家爸爸也觉得奇怪,很快赶到工厂。此时已经是深夜,工厂门卫告诉他,女工早就下班了,今天没人加班。小小的工厂,女工也不过二三十人,门卫认识贾小妮,亲眼看到她骑车走了。

奇怪了,难道女儿去亲友家串门去了?不会的,贾小妮从没串门不说一声的。

贾家老两口和贾小妮的弟妹分别出门,去村里亲戚家寻找女儿。找了一个多小时,没有踪迹。

他们又去邻村熟人和朋友家询问,仍然没有人看到过贾小妮。一个女工还说,她亲眼看到贾小妮骑车往尚北村赶去,距离村子最多2公里。

这2公里距离,已经没有人家,只有一些麦田。

贾家这才惊慌失措,四处寻找,毫无踪迹。

第二天,贾家人去报警,又发动村子的亲戚朋友四面去找。大家已经想到女孩可能出事了,这几天将村外1公里到10公里范围筛了一遍,毫无收获。

直到第4天,在村子外不到100米处,一个本村大妈意外的发现了贾小妮的尸体。

这个大妈看到贾小妮尸体后,当场昏晕过去,1个小时后才醒过来,踉跄去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也被惊呆了。贾小妮死状极惨,让人难以置信。贾小妮遗体仰面倒在麦田里,双目突出,舌头伸出,脖子上有明显掐捏痕迹,显然是被人活活掐死的。

遗体几乎全裸,上衣被掀到双乳以上,裤子被褪到膝盖以下,显然是被人奸污了。

更可怕的是,贾小妮遗体的阴毛被歹徒用火烧灼过,外阴部都被烧毁,惨不忍睹。

显然,歹徒不单单是一个色魔,还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变态狂。

贾小妮的钱包和自行车都不见了,应该是被歹徒抢走。这客观说明歹徒的生活档次,似乎不高。

正常来说,劫色的歹徒多是为发泄淫欲,并不为劫财。贾小妮的钱包和自行车均不值什么钱,歹徒却将它们拿走,说明他比较穷。

强奸杀人案件非同小可,西安刑警很快赶到。

刑警们一看现场,就知道歹徒是惯犯。

为什么呢?歹徒作案手段凶残且熟练。

首先,这个歹徒胆子非常大。

他作案的地点虽是麦田,距离村子只有100米。也就是说,只要贾小妮大声喊叫几声,村子里面肯定会有人听见。但没人有听到喊叫声,说明歹徒一上来就制服了贾小妮,让她连喊叫的时间都没有。要制服一个成年女性并不容易,毕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童。

其次,歹徒手段非常凶残,也绝非初犯。

根据现场分析,歹徒应该是从背后突然勒住贾小妮脖子,将她从自行车上推倒在地。随后,歹徒将贾小妮翻过来,一手用力掐住他的脖子,一手按住她肩膀,将她活活掐晕后强奸。

更令人发指的是,歹徒施暴以后,并不放过贾小妮,又将她活活掐死。

歹徒杀人手段狠残忍,是跪在女孩身上用力掐的。贾小妮当时可能惊醒,奋力挣扎。这个恶魔的力量很大,将贾小妮的肋骨都压断了。最终,贾小妮惨死在恶魔手中。

杀死贾小妮后,歹徒竟然还放火点燃了贾小妮的阴毛,极为变态。

诚然,就人口千万的西安来说,这种强奸杀人案件每年都是有的。但如此凶残,如此熟练的杀人案,却很少有。

歹徒在现场没有留下什么线索,而贾小妮的遗体被发现时也开始腐败。因该村村民围观,脚印车辙之类也被全毁。

西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立案后,进行了侦查。侦查手段还是普通的方法,也就是分析歹徒的身份、特征、居住地区,采用走访排查方式。

贾小妮和歹徒显然不认识,排查贾小妮的社会关系毫无意义。

剩下的,就只有走访周边群众了!

以案发村子为中心,一共划定了长安县内10多个村子走访。

没想到,群众反应的消息几乎为0,没有人看到过什么异常。

将这10多个村子有前科或者有嫌疑的男性进行调查询问,又花费了几个月时间,始终没有什么收获。

案件由此陷入死胡同。

这里客观说一句,当年在农村的强奸案是比较难侦破的。农村没有摄像头一说且地广人稀,很难有人看到作案歹徒的样子,也难以提供线索。如歹徒不是本乡本土人作案,而是外来人流窜作案,受害者又已经死亡,在当年是很难破案的。

一晃过去了8个月,1997年12月15日,同一个乡的太平村再次发生强奸杀人案。1个女青年被人奸杀。同样是距离村子不远,死者也是被强奸后活活掐死,死后阴部被放火烧灼。

警方震惊之余,立即赶到现场,可惜歹徒仍然没有留下什么证据。

面对连续出现的恶性奸杀案,陕西省公安厅高度重视,专案组很快成立。

不过,因有更为严重的案件发生,专案组的力量较为薄弱(就是大家都听说过的12.1枪案哦)。

这起案件和之前案件很相似,歹徒在距离村子不远的地方动手,根本不怕村民发现。

这变相说明,歹徒对周边情况非常熟悉。奸杀案不同于其他案件,歹徒作案时间至少在15分钟到30分钟以上。对环境不熟悉,歹徒是不敢选择这样的地点作案的。

专案组认为案犯是本地人的可能性大,应加大摸排力度,同时增加和改变了摸排条件,首次将案犯个人的婚姻情况如离异或夫妻生活不和等,列入摸排条件之中。

2个月后1998年2月13日,同一个乡的南丰村又有一个女青年被奸杀,歹徒作案手段相同,

同样是无头案。

这3起奸杀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导致当地村民出现大规模的恐慌。

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

1998年2月28日至1998年的11月24日,短短9个月内,西安周边竟然发生了高达8起强奸杀人和杀人未遂案件。

奇怪的是,这8起案件却有一定差异。

以最后的1起为例。11月1日,一名女青年李某突然被人背后打晕后强奸。歹徒事后试图将她掐死时,竟然没有掐足够长的时间,女青年李某并没有死亡。

对此,刑警们觉得不可思议。从之前的案件来看,歹徒手段极为凶残,杀人干净利落,不存在手下留情或者手软的可能。

除了这起案件以外,还有几起是单纯的强奸案。受害女性被打晕后强奸,但歹徒没有杀人。

除了受害者没死以外,另外一些杀人的案子作案方法也有变化。

9月23日,一名女青年胡某被人强奸杀死。奇怪的是,歹徒并没有用手掐,而采用石头砸。受害者胡某被砸的颅骨骨折,脑部重伤死亡。难道是歹徒掐死人多了觉得没意思,改用其他方法?

在短短1年内,连续10人被人强奸杀害或者未遂,几乎每个月1起。该系列案件,必然受到陕西省公安厅和国家公安部的高度重视。

当年,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要求陕西省公安厅全力侦破。

专案组再次迅速成立,投入巨大警力,要求限期破案。此时12.1枪案已经告破,西安市公安局得以将所有精兵强,全部将投入该案侦破工作。

很多案件不是说没有线索或者说不能侦破,关键在于关注的力度。

一些案件线索就在民间,但如果警力不够,是不可能广泛走访调查的。

中国老百姓尤其农民,都是很冷漠的。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除非警方上门反复询问,不然他们一般知情也是不报的,怕惹麻烦。同时,对于赃物去向的追查也是需要大量警力和多方合作,甚至跨省合作。如果关注度不够,追赃是很困难的。

一旦成立专案组,尤其是公安部挂牌的专案,情况就完全不同。

专案组根据这10多起案件分析,认为至少几起案件线索较多。比如11月1日奸杀案中,受害女青年李某没有死,看到了歹徒的长相。

根据李某描述,歹徒个子不高,人也很瘦,尖嘴猴腮,但力气非常大。一般农村小个子男人,不会有这么大的力气。他像是常年干什么重体力活的工人。歹徒衣服和鞋子都狠破烂,像是打工的。歹徒说的不是西安话,像是陕西东南部的方言。

女青年李某还回忆,她好像今年在哪里见过这个人,却想不起来是什么地方。对于女青年李某反应的线索,专案组非常欣喜,感觉这系列恶行奸杀案就要侦破了。

显然,歹徒虽是外地人,却是在当地打工的,符合之前警方分析的本地人作案的范围。而且,现在连歹徒的长相也知道了,抓住他就不会太困难。

专案组很快画出了歹徒的模拟画像,组织大量警力在案发现场附近走访。

果然,短短几天后就有了重大收获。

11月7日,走访11月1日强奸杀人未遂案件时,一个老大爷提供重要线索。

在看了警方提供的模拟画像后,老太爷回忆起一件事。

案发之前,他路过现场,发现长得很像画像上的男人在路边躲躲闪闪。这个男人我也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时想不起来。

听到老大爷的述说以后,警方认为这个男人有重大嫌疑。

更强的是,这个老大爷几乎就把案子破了。

第二天,老大爷主动联系警方说:我想了一晚上,终于想起来了。这个家伙是乡里窑厂的一个临时工,叫做宋什么平。这人平时就獐头鼠目的,整天在县城街上瞎晃荡,看过他的人很多。

刑警立即到窑厂调查,得知此人叫做宋乾平。

奇怪的是,11月1日案发后,警方带着模拟画像来窑厂附近走访调查后。工友发现宋乾平神情非常紧张,第二天就借口旬阳县老家有事离开了。

大家都认为,宋乾平同模拟画像非常相似。

刑警带着宋乾平的照片给女青年李某看,她一眼认出宋就是歹徒。

警方立即出动抓捕小组,赶赴宋乾平老家旬阳进行抓捕。

此时专案组极为兴奋,认为只要宋乾平被抓住,这10多起连续奸杀案就彻底破获了。

11月13日到达旬阳以后,抓捕组刑警连饭都顾不上吃,在当地乡公安带领下赶赴宋乾平所在村子。

根据村长介绍,宋乾平自从回家以后,一周时间始终躲在家里不出门。

刑警们先将宋乾平家团团包围,然后让村长敲门。宋乾平刚刚开门,刑警们一拥而上。身材矮小的宋乾平力气果然不小,他奋力挣扎,这么多刑警一时间竟然按不倒他。

不过,刑警是吃哪行饭的?还能对付不了你一个。

也就1分钟后,宋乾平被放倒带上手铐。

在旬阳县公安局,西安刑警对宋乾平进行突审。

宋乾平开始胡言乱语,拒不交代。

西安刑警说:你小子你还想赖?杀了人就承认,装什么孙子。

宋乾平一听说他杀人,吓得跪下说:大叔(其实审讯刑警和他同龄),大叔,我交代,我全交代。我是强奸了几个女的,11月1日那个案子是我做的,其他还有5起。我对天发誓,我没杀人。之前我都是从背后把她们打晕,她们没看到我的样子。11月1日那个女人很壮,和我搏斗,看到了我的样子。我确实想将她杀了灭口。但下手时,我觉得很害怕,半途而废了。

刑警:你这么说,我们就信?你是不是编的?

宋乾平:大叔,我绝对没杀人。我要是杀了人,你们把我活剐了都可以。对了,我真的没说假话。

宋乾平是害怕枪毙,故意胡说吗?似乎不是这样。

经过对窑厂简单走访,发现宋乾平不太可能做了这么多起案件。窑厂工作繁忙,每周只有一天休息时间。至少一半案件发生时,宋乾平正在窑厂搬砖,厂里很多人可以作证。

警方没有随便相信他的话,将他的精液进行鉴定(当时全省只有西安市刚刚具备鉴定能力)。
事实证明,宋乾平没有说假话。

甚至,宋乾平还主动交代了在老家旬阳做的一起强奸案。就是做了这个案子后,心虚的宋乾平不敢留在老家,这才逃到西安。因为旬阳的受害女性碍于面子,事后并没有报案,警方并没有掌握这起案件。

6起强奸没有杀人的案件,确实都是宋乾平所为。其他奸杀案受害者阴道内的精液,并不是宋乾平的。

得到这个结果后,专案组所有成员瞬间从兴奋变为失望。

本来以为这系列恶性奸杀案,就此侦破,谁知道歹徒竟然不止1个人。

专案组无奈,重新对案件进行梳理。排除了宋乾平的6起强奸案,剩下的案件性质就更为严重,因为大部分都杀了人。

看来,这个真正的奸杀恶魔极为凶残,远不是初出茅庐的宋乾平之流可以相比的。

虽然付出巨大辛劳只抓住了不相干的宋乾平,但专案组并不动摇。他们认为歹徒仍然在他们划定的范围内,是本地长期居住的、有犯罪前科、生活档次不高、有严重性变态倾向,必须继续走访侦查。

为此,整个西安地区民警几乎全部被动员起来,前后出动警力高达1.5万人。办案民警回忆,录下的笔录就有上万份,堆在桌子上高达1米多。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次走访期间,又有一个村民反应。在9月23日奸杀案,也就是女青年胡某头骨被砸碎的案件发生当天,他曾经看到一个人在现场附近长期停留。

这个人他认识,叫做张育平,是长安郭杜镇杜永村人。民警立即对张育平进行调查,发现此人非常可疑。张育平此人脾气暴躁,有打架斗殴和猥亵妇女的前科。案发之前几个月,张育平一直在家务农。奸杀案发生以后第二天,张育平突然离开家去了外地。邻居回忆,张育平神色慌张,连行李都没顾得上带走。

专案组认为,张育平有很大作案嫌疑,要立即进行抓捕。不过,张育平已经不知去向。专案组冷静分析,认为张育平长期外逃的可能性不大。张育平这个人有些劣迹,并没有在外地生活过,也没有出门打过工。这种人没有外逃流窜经验,到了陌生地方不容易混下去。

同时,他上有老下有小,也很难扔掉家就走。

专案组认为,如果发布全国通缉令或者大张旗鼓的去张育平搜查,会打草惊蛇。张育平一旦知道警方调查他,恐怕再也不敢回家。偌大的中国,想抓住张育平并不是容易的事,还不如秘密布控。

到了11月中旬,张育平仍然没有回家。有些刑警沉不住气,考虑是不是立即全国通缉,专案组却坚定要求继续守候。

果然,11月19日晚上1辆出租车开进村子。1个男人紧张的下车四处观察以后,悄悄的走向张育平家大门。在他刚刚准备敲门的时候,突然被刑警从后面搂住脖子掀翻,戴上了手铐。

在警车上,刑警问这个男人:你是不是张育平?

张育平低声回答:是。我是张育平。

刑警:出租车哪里来的?司机呢?

张育平:出租车是在外面抢的,司机被捅伤扔到路边了。

刑警:你为什么跑到外地去?

张育平:我。。我杀人了,杀了个女的。

随后,张育平被押到西安市公安局。自知无法抵赖,张育平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让警方吃惊的是,张育平虽承认9月23日奸杀案是他所为,还交代了1起强奸案,却不承认做过其他的案子。

张育平说:我一共强奸了2个女的。做第1个案子时,夜很黑,她没看清我的样子,我就没杀她。第2个案子不一样,当晚月亮比较亮,我怕她看到我的样子去报警。我就是本乡人,她一报警我就逃不了。我一狠心,就把她用石头砸死了。杀了人以后,我非常害怕,第二天就跑了。我在外面过不下去,连他们说什么我都听不懂,只能靠捡垃圾为生。这样过了1个多月,我实在受不了。我曾经电话联系一个亲戚,看看警方上门搜查或者在村里留守,亲戚说没有。我以为你们没有怀疑到我,就抢劫了1辆出租车,冒险开回来将老婆孩子一起接走。我准备把车卖掉搞一笔钱,然后在外地定居做点小生意,以后再也不回来了。

在90年代,奸杀肯定是死刑,更别说张育平还有另外强奸和暴力抢劫出租车等罪行,更是死路一条。正常来说,反正也是死,他没有必要不承认其他的案子。

经过反复核实,证明张育平没有说假话。

就在警方审讯张育平期间,又有一起奸杀案发生。

11月24日长安祝村乡的19岁女青年刘立红,被人残忍奸杀。刘立红被掐死后,阴毛也被歹徒放火点燃。

显然,这起案件不可能是已经被捕的张育平所为,那么连续奸杀案的歹徒还是另有其人。

见鬼,好不容易又抓住一个,竟然还不是真凶。

在排除张育平以后,专案组认为这样不是办法。他们决定重新对整个案件进行梳理,同时调查以往的积压案件。这一调查,把专案组吓了一跳。

原来,这系列奸杀案并不是从1997年才开始的。

早在6年前的1992年6月2日,西安雁塔区鱼化就发生过类似的奸杀案。年仅18岁的女青年王英英被人残忍奸杀。根据现场分析,歹徒将王英英从自行车上拖下来掐晕后强奸。强奸后,歹徒又将王英英活活掐死。杀死王英后,歹徒竟然掰下田里的玉米,塞入遗体的阴道内。

从这起案件开始,3年后的1994年一共出现8起强奸案件,其中6人被杀,平均每年2人被杀。

对于西安这么大的城市来说,这种犯罪率并不算稀奇。

随后,从1995年到1996年的1年内,出现了6起强奸案件,其中3人被杀,比之前略高一些。

让警方没有想到的是,从1997年开始到1998年短短1年内,突然出现高达45起强奸案件,其中12人死亡。

这就是全国罕见的事情了。

专案组将宋乾平和张育平两人犯下的8起强奸案件(导致1人死亡)排除在外,仍然还有高达51起强奸案,其中20人被杀。

如果这些案件均是一个人所为,那么这可谓建国以来,陕西省绝无仅有的单人特大强奸杀人串案。

鉴于在短短1年内,歹徒连续作案30多起,杀死11人,几乎每个月都杀人。看来,只要警方不抓住他,他就会不断继续杀人。

在巨大的压力下,专案组人人心急如焚,却仍保持冷静。

他们反复分析这51起案件,很快有了收获。

这些案件,显然都是同1人所为。

歹徒作案以强奸为目的,顺手也进行抢劫。歹徒作案有一定随意性,作案地点大部分在野外,有些则是在公厕甚至受害人家中。这不是说明歹徒草率,恰恰说明他作案很多,手法纯属,心理素质好,并不在意地点。

上面说了,歹徒敢于在距离村庄仅仅100米的地方作案,就说明他绝对是惯犯。

同时,歹徒选择作案目标也有一定随意性。

受害者虽大部分是18岁到25岁的女青年,也有年仅8岁的小学生,甚至还有70岁的老太太。歹徒无法奸淫8岁小学生,就用手指对她进行猥亵。很多被他奸杀的受害者阴毛被烧,甚至阴道里被插入玉米棒、树枝等异物。以上这些,说明歹徒是个极度心理变态的色魔,并非单纯的性欲膨胀者。

还有,歹徒胆子非常大。

他作案已经到达丧心病狂的地步。歹徒曾经在同一个地点,距离不过几十米的几地方,连续奸杀多人(几个月内)。正常来说,歹徒作案应该避免在同一点作案,因为警方必然会进行走访调查。他的作案频率还很高,最多半个月就作案一起。要知道,前一起奸杀案或者强奸案刚刚过了半个月,警方一定在四处调查,普通歹徒怎么也要躲一躲,避避风头。他却竟然敢于顶风作案。

这些案件中,歹徒杀死了一半左右的受害者,仍放过了剩下的一半人。这并不是歹徒仁慈好心。

歹徒通常从背后突然袭击,勒住受害女性脖子扔倒,然后将她掐晕或者掐死。

除了当场掐死的,只要看到了歹徒的脸,歹徒一般都会将她杀死。

侥幸没死的那些女人,要么是没有看到歹徒长相,就是歹徒误以为将她掐死了,其实还没有断气。

这21个生还受害者中,其实有多人看到歹徒的样子。

其中1个受害女青年叫做史艺如,是郭社街道的居民,20多岁。98年一个深夜,她骑三轮车回家经过一片田地时,被一个男人从车上拉倒,勒住脖子。史艺如身高有1米68,又是开小商店的老板娘,平时经常搬货颇有些力气。被拉倒后,史艺如一把将男人勒住的手推开,同他扭打起来。这个男人没想到史艺如这么有力气,一时间也愣了。双方搏斗了近十分钟,歹徒竟然无法制服史艺如。期间,史艺如多次高声呼救。

见史艺如不就范,这个男人恼怒之下,用尽全力将史艺如打倒并且掐晕。

两人搏斗时间很长,史艺如清晰的看到了歹徒的长相,歹徒最后扯下史艺如的裤带试图将她勒死。期间,史艺如因脖子巨疼被惊醒,可是已经叫不出声。

万幸的是,正好有几个男人骑车急匆匆的路过。

因史艺如之前呼救过,歹徒做贼心虚,误以为是来抓他的群众,双手有些放松。史艺如见脖子略松了一些,用尽吃奶的力气扯断裤带,大声呼救。路过的男人听到有女人呼救,急忙向这里跑过来。

男子大吃一惊,慌忙丢下史艺如逃走,她由此捡了一条命。

史艺如向警方回忆,这个男人是外地口音,像是东北人。他个子中等,人不是很强壮,但力气不小。这个男人留着一头乱发和满脸的胡子,衣着档次不高,像是农民或者打工者。警察询问史艺如,歹徒年龄有多大。史艺如认为歹徒年纪不小,看起来有40岁左右。

有意思的是,歹徒虽慌张逃走,却没有忘记骑走史艺如的三轮车。看来歹徒的生活档次不高,竟然冒着生命危险就为1辆车。

至于其他生还者的描述,同史艺如差不多。

有了这些线索,看来抓住那个恶魔就不远了。

专案组认为,之前两次抓捕都没有抓住真凶,不代表侦查方向错了。

歹徒仍然在排查的范围之内,只要坚持下去一定会有收获。

就在警察反复排查的时候,案件竟然出人意料的破了。

上面提到的受害老板娘史艺如,在案件中身心受重创。可是,家庭生活困难,史艺如不出去谋生,几个孩子就没饭吃。从医院出来以后,史艺如很快又去自己的小商店工作。案发几个月后,史艺如骑三轮车经过现场不远的土路回家。令她惊讶的是,在路边草丛里,竟然一眼看到了那个歹徒。这个满脸胡子的歹徒,坐在草丛里抽烟,似乎在等着猎物。

史艺如顾不上多想,飞快的骑着三轮车冲到了最近的派出所。

当时整个西安地区的民警,都在协助侦破这起特大连环奸杀案。派出所民警听到史艺如的报告后,也不管她是不是看错,立即派出几个民警和民兵去抓人。

也许是连续作案几十起都没事,歹徒非常轻视警察,根本没有提防。直到民警摸到他身边,歹徒才突然发现,拔腿就跑。刚跑了几步,歹徒就被民兵一警棍打翻,随后被生擒。

案情重大,歹徒立即被送到西安市公安局8处(经常看刑侦电视剧的朋友们,对8处很熟悉吧,呼呼)。

这个家伙并不好对付,明显丰富的反审讯经验。他胡言乱语,拒绝交代真实姓名和个人情况。期间,他连续报了几个假名字,假地址,装疯卖傻,一会哭一会笑。

歹徒不交代也没事。经过史艺如和其他受害者反复辨认,可以确认他就是作案的歹徒。

既然确定你是歹徒,那么还好得了吗。公安局是什么地方?就是收拾恶棍的地方。90年代不是今天,对于重大案件尤其是杀人案的歹徒,暴打几顿是轻的,卸胳膊卸大腿也是你自找的。

几天后,这个王八果然老实交代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住址。

他真名叫做王万明,1957年出生,今年41岁。他是辽宁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馒首山村人,满族,小学高年级文化,目前在西安市雁塔区鱼化雷家寨村做上门女婿。他的老婆是个姓孙的寡妇,两人生育1子。

警方立即赶赴他的家里,进行调查。刑警们刚刚推开王万明家院子的大门,一眼就看到了史艺如的那辆三轮车。车子和被抢的时候完全一样,甚至牌照都挂在上面。

对王万明家的搜查中,很快发现了被奸杀女性的自行车、钱包甚至梳子等物。

人证物证俱在,王万明想要抵赖也不行了。

王万明交代,之前西安附近的51起强奸案均是他所为,他至少杀死了20人。

为什么王万明会如此疯狂作案?并不难理解。这个混蛋本来就是一个负案在逃的色魔。

王万明从小就是个心理变态的淫棍。早在1981年1月,刚刚24岁的王万明就因强奸妇女,被辽宁当地法院判处5年徒刑。

服刑期间,因他表现不错,被托管回家劳动。在托管期间,狗改不了吃屎的王万明再次强奸妇女。此刻正好是1983年严打,新帐旧账一次算,对他重判加刑19年徒刑。

服刑3年后,王万明被查出有传染性的肺结核。监狱方面将他转到沈阳铁岭劳改医院关押。医院的戒备,没有监狱那么强。1986年,王万明用一根钢锯锯断铁窗的栏杆逃走。

医院方面立即对全国发布通缉令,王万明成为重大案犯。

逃亡几年后,1990年王万明逃到西安阎良区他的大哥王万生家里。王万生明知道王万明是通缉犯,仍然收留他,让他照看自家的果园。

次年,经过大哥介绍,王万明做了上门女婿,和雁塔区鱼化雷家寨村寡妇孙某同居生子。随后长达7年,两人生活在一起,直到被捕。

王万明交代,他有一种极为变态的性欲。在和孙某同居的第二年,也就是1992年6月2日,他就不满于普通的夫妻间性生活。在离家鱼化雷家寨村不远的地方,王万明遇到了路过的18岁少女王英英。王万明见附近没人,将王英英从自行车上拖下掐晕强奸。事后,因为是在家门口作案,王万明惧怕王英英认出她,将她活活掐死。

这是王万明第一次杀人。

更令人发指的是,掐死王英英后,王万明用玉米塞入遗体的阴道内。

杀了王英英以后,王万明曾非常紧张。案发现场距离他的家不远,他又是一个负案在逃的逃犯。如果警察排查到他家,他就很危险。连续几个月,王万明身上时刻带着钱,随时准备丢弃老婆出逃。

半年过去了,警方并没有怀疑他。觉得危险不大的王万明,几个月后又做了一个案子,奸杀一个人。在随后几年内,王万明胆子越来越大。他陆续作案,10多起,杀死9人。到了1997年,随着家庭关系的恶化加上生活艰难,同时觉得警方根本抓不住他,王万明开始爆发式作案。

在1997年到1998年短短1年内,他连续作案30多起,杀死11人之多,几乎每个月都杀人,直到被捕。

人证物证俱在,警方仍然进行了DNA检测,确认了王万明是这一系列串案的真凶。

法院确认王万明犯有52起强奸案,杀死20人,罪大恶极(萨沙补充:无需审判,就地枪决),判处死刑。王万明的大哥王万生等人犯有包庇罪,也被判处数年有期徒刑。

这个案件,可谓全国少有的特大连环奸杀案。案子虽告破,仍然有20名女青年无辜送命。

案件有很多让人深思的地方。

就警方内部检讨的材料来说吧。

王万明是一个全国通缉的逃犯,却能够在西安附近农村从容躲藏长达8年之久。如果王万明只是不断变换住所的流窜,还可以理解。实际上,王万明不但在同一个住所长期生活,甚至还娶妻生子、承包土地。在这么多年,根本没有人问问他的真实身份。

同孙寡妇同居后,孙家一再要求正式结婚,但王万明百般推脱。当时孙家已经怀疑王万明身上有什么案子,只是贪图他能当上门女婿干活(当地男人很少愿意做上门女婿),并没有去查清他的身份。

承包村中土地时,村干部连王万明的身份证都不看。

更有甚者,在王万明儿子出生后,他曾经去派出所为儿子上户口,民警一样没有查证他的真实身份。

萨沙对此百思不得其解,倒是西安的一个朋友并不吃惊:这有啥?我们那里就这样,随便给点钱打点打点,什么都能解决。


至于案件本身,也有很多问题。王万明第一次奸杀案就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如果作为重大案件认真排查,还是有机会抓住他的,事实是没有。

甚至,在公安部立为督办案件,全市大排查期间,有些民警仍然不太认真。专案组组织高达1.5万警力排查。由于个别民警工作疏忽,竟然将王万明漏过去了。

至于追赃更是荒唐。在王万明被捕之前,他的老婆就骑着受害者的三轮车,还挂着原来的车牌。甚至王万明被捕后,他的老婆仍然骑着这辆车做生意。

虽专案组侦查方向没错,迟早也能捉住王万明。可按照这种效率,如果不是受害者史艺如自己发现歹徒并且带着人去抓,恐怕还会有无辜女性惨死吧。

另外,对于王万明这种人,萨沙个人觉得枪毙太便宜了,最好在西安钟鼓楼广场公开火剥皮处决为妙。

皮也不要浪费了,萱草以后挂在城楼上示众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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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7 04: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揭秘:陕西嗜血奸杀狂魔王万明王军林的案中案

前几天,最高法又将王书金案件发回重审了,很快邯郸中院就再次判处他死刑,而王书金的律师则表示王书金要上诉,因为当初聂树斌案里那名被害的女性没有被算在他杀害的人当中。

从我角度看来,王书金很可能是为了多活一段时间。然而,很多人可能想不明白,最高法到底为什么要如此慎之又慎,背后有着怎样的担忧,让我们用案例说话吧!首先,老方要从西安王军林案件说起。(以下内容来源于胡杰警官在2005年出版的《西安大案》)

一、吸血蝙蝠的传说

1993年9月10日下午,西安市卫生学校九三级新生刘瑞萍怀着愉快的心情,走在回家的路上。

十六岁是一个多梦的花季,而刘瑞萍的梦想偏偏就成了真。几年前刚上中学的时候,这个小姑娘就给自己编织起穿上白大褂、当个白衣天使的梦想,而现在初中刚毕业,她的胸前就已经别上了西安市卫生学校的校徽。这一切来得这样突然,让这个第一次离开家的农家姑娘简直有些慌乱。于是,女学生给自己拟了份“新学年新打算”——

“度过了紧张而富有节奏的中学生活,离开了故乡的父老乡亲、情同手足的中学同学,带着他们的殷殷希望,载着他们的片片深情,我以崭新的姿态跨入了我所仰慕许久的西安市卫生学校,从此我就是一个中专生了。兴奋之余’我考虑到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为了切实保证学习和锻炼自己的生活能力,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一,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二,热爱集体,关心集体,不做有损集体利益、荣誉的事,听老师的话;三,努力学习,在学好专业课的同时,努力学好文化课,争取优异的成绩;四,不随便单独外出.不到危险的地方去。"

这天上午,她还参加了学校庆祝教师节的大会,会后和同学们一起参加了拔草劳动。下午3点50分,走到长安县细柳乡姜仁村附近,刘瑞萍还碰到了原先教过她的向阳小学教师孙群牢、高桂珍等人。老师们日后永远难忘,这个身穿牛仔衣、手提红色尼龙提兜的女孩子,脸上露出的是发自内心的愉快神情。

十分钟后,走到姜仁村至孙家湾生产路上的刘瑞萍,被身后袭来的胳膊卡住了脖子,拖进了路旁的玉米地。一小时后,细柳医院放射科大夫郑龙选与他的妻子、姜仁村农民张菊彩在自家的玉米地里,发现了刘瑞萍赤裸下体的尸体。

八天之后,长安县高桥乡东马坊村孕妇张辉莉又在由娘家回婆家的路上神秘地失踪了。

张辉莉的预产期在9月24日。按当地风俗,生头一胎的孕妇,临产前一定要回娘家住几天,“开个道儿”,生孩子时就会顺利一些。张辉莉的娘家在高桥乡的五席坊村,离婆家没多远。她16日一早自己走回了娘家,9月18日下午,她十四岁的弟弟张卫国用自行车推着她回东马坊村。如果她就这样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一直到家,那场灭顶之灾就会跟她擦肩而过。然而,半路上她突然想起自己的一样东西忘在了娘家,于是打发弟弟骑车子回家去取。等张卫国原路再赶回来.一直走到姐夫家,再也没有见到姐姐的影子。

一家老小苦苦寻找了十八个日日夜夜,到10月7日,他们在延大村北的玉米地里,找到的却是张辉莉的尸体。因为天气热,尸体已经白骨化,连她腹中的胎儿也已经成为一小堆白骨。家人哭干了眼泪,将胎儿白骨从母亲体内取出,在母亲的坟旁专修了一座小坟,安葬这个还没来得及见到天日的小生命。

1994年9月25日,十七岁的精神病患者翟发静在长安县马王镇黄桥村的玉米地中被人勒死。9月9日上午8点多,一名上学前班的四岁幼女在返回家取作业本时,被人拖进一块空庄基地奸污。血流不止的小女孩被送进西安市中心医院住院,才保住了性命。

9月14日中午,间隔一个半小时,高桥乡曹坊村一名五岁幼女和庄摆樊村一名八岁小学女生相继遭到袭击。庄摆樊村的青年刘伯林是目击者,他这样描述了自己看到的情景:

“那天中午两点左右,我和我嫂子在地里掰玉米。到了我村学校跟前的玉米地,听到地里好像有小孩儿的惨叫声,接下来就没有声息了。联想到以前听说过有人贩卖小孩儿,所以我跟我嫂子说,应该去看一下,就停下我拉的架子车,在路边捡了一块半截砖头,顺地里玉米行间往里看了看,没发现什么。想进去,考虑一个人不太保险,就想到小学叫个老师一块儿进。老师没叫来,我提着砖头自己往里走。刚进玉米地,见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提着裤子往外走。这人长发、瘦脸,戴墨镜,身穿一件旧军用黄雨衣,好像刚解手的样子。我问他在地里干啥,他说没干啥;我说那怎么听到有娃哭,他指着北边一条路说,可能在那边。见他神色毫不慌张,我只是让他先别走,让我进去看一下再说。当时,他已走到地边那辆黑色加重自行车旁,手已扶上了车头。他嘴上应着我,等我刚进地里,就听到外面车子响,我知道这人走了。当时我也没管,继续往里走。进地十米左右,我看见那个女娃躺在地上,衣服朝上拥着,裤子已经被脱至膝盖处,脸色发青。我赶紧把娃抱起来,边跑边喊,直到大队医疗站。后来才听说,娃的脖子上勒着一根尼龙绳,但我当时根本就没发现。”

1994年秋天,在长安、户县和西安市区,这些血淋淋的故事被一再演绎,成为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关于吸血蝙蝠的传说。传说中的吸血蝙蝠专门吸女孩子的血,一时间中、小学生们人人自危,人心惶惶,没有家长送都不敢上学。为此,《西安晚报》曾专门登出一篇短文,从科学的角度指出吸血蝙蝠是子虚乌有的。

然而,吸血蝙蝠带来的恐怖阴影却无法从人们的心头彻底驱散。

二、蝴蝶之死

1995年3月5日,星期天。

清早,户县大王镇是被一个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声惊醒的。镇东108国道与7号公路交叉十字路口的永红饭庄内,女店主刘志英搂着床上身体已经冰凉的女儿几乎昏死过去。丈夫病逝后,与女儿相依为命的刘志英在邻县大王镇开了这个饭馆。4日晚,她回家浇地,留下十七岁的女儿黄蝴蝶独自在店里看门;今早回店,木板拼成的推拉式店门已经被撬坏了两页,饭馆东南角小套房内,仰面躺在床上的女儿脖子被勒出了深深的血痕,已经气绝身亡。

10点钟接到报警电话,正在值班的户县公安局长高永智二十分钟后就带领刑警们从县城赶到了大王镇,和大王派出所民警们一起,开始了紧张的现场勘査和走访。

掲起盖在死者身上的淡绿色被子,黄蝴蝶上身赤裸,下身的黑色健美裤已被脱至双膝,她脖子上两厘米深的索沟呈环形。尸检确认,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

永红饭庄为坐东向西的三间简易平房,北邻一家煤店,南邻一家杂货铺。现场勘査表明,案犯是抬撬门板进入现场的。能够从外面将手伸进门縫、准确地抬起这两页板子的人,显然对饭馆十分熟悉,而饭馆惟一的一个雇工“小王”却没来上班。

7号公路边的古乐餐厅老板梁志春反映,4日晩上12点多,“小王”曾到他的饭馆闲诵,口口声声说跟刘志英的气咽不下去。问他为啥,他说女老板一天只给他吃两顿饭,肚子填不饱。还问谁把他与黄蝴蝶跳舞的事跟女老板说了。

刘志英证实,半月前的确为“小王”与蝴蝶出去跳舞的事骂过他。“小王”两个月前来店里帮工,她只知道他住在梧村,其他情况,一概不清楚。

民警们立即扑到梧村。梧北、梧中、梧南三个自然村二百多户人挨个打听,却谁也不知道这个性格孤僻的“老实娃”叫个啥名字。倒是梧北的一个年近五旬的盲人一口报出“小王”叫王军林。1991年小王在盲人家干活儿期间,盲人曾无意间从地上摸起个纸袋子,有人跟他说是小王掉的信封,他还请人给念了一下。没想到信封上的内容四年后他仍然记得一字不差。王军林的老家在山西省闻喜县阳隅乡回坑村。

给山西闻喜公安局的协査电报立即发了出去。户县公安局与长途汽车站也被警方监视起来。四路人马整装待发,正准备前往山西、西安、咸阳、铜川等地抓捕王军林,一个小伙子气喘吁吁地闯进高永智的临时指挥部:“快,快!小王正在我家饭馆里,探你们的风声呢。”民警们悄悄向那家饭馆围了过去。

相距五六十米远的时候,站在饭馆门口的王军林有了感觉,突然沿咸户公路向北撒腿疯跑。民警们穷追不舍,追到路东一片宅基地,王军林却不见影儿了。

宅基地西边是个饭馆,北边是开阔的麦地,无法藏人。从地形上分析,王军林很可能钻进了东边的一个石棉瓦厂。民警们立即包抄上去。大王派出所韩和平副所长带领一路人沿石棉瓦厂北的开阔地围抄过去,高永智则组织两路人分别从石棉瓦厂的前门和两侧堵住去路。刑警张严昌、李庆山,治安警麻兵团相继从两米高的围墙翻进石棉瓦厂搜索。忽然,张严昌一声大喊:“石棉瓦堆下趴着个人!”李庆山、麻兵团一左一右扯住那人的胳膊将他拖了出来。让人一认,正是王军林不假。

铁证如山,两小时后,王军林交代了他在永红饭庄犯下的罪行。

到永红饭庄不久,王军林就对如花似玉的黄蝴蝶产生了恶念,只是因为每天晩上黄蝴蝶与母亲在一起睡,他无法下手。3月4日晚得知刘志英回家浇地,没在店里睡,当晚在梧村看完电影后,王军林再次返回饭馆,卸下门板,摸进黄蝴蝶睡的套间,刚准备强奸她,黄蝴蝶醒来,并且马上大叫起来。王军林用枕巾堵住了她的嘴,顺手扯过灯绳将她勒死,然后从从容容发泄了他的兽欲。

从王军林强奸杀人的作案手段、胆大妄为不计后果的犯罪心理以及长期流窜的经历入手,联系到毗邻的长安县数起久侦未破的同类案件,户县公安局及时并案侦査,这起案件被命名为并字“3.5”系列杀人、强奸案。经过民警八天八夜的深挖,王军林这个隐藏十二年之久的嗜血淫魔终于原形毕露,交代了从1983年以来流窜陕西韩城、咸阳、西安等地、杀人奸尸作案数十起的犯罪事实。1993年9月以来,王军林在长安县的细柳、高桥、马王等地,西安市雁塔区的丈八、鱼化、南沈家桥等处犯下杀害刘瑞萍、张辉莉、翟发静、张燕芝等十二个女性、强奸作案十五起的滔天罪行。

三、恶魔这样出世

1982年,十四岁的王军林离开山西省闻喜县阳隅乡回坑村老家,开始在山西侯马、陕西韩城、西安等地流浪。1983年刚到西安的一个多月里,他白天讨饭,晚上就在火车站桥洞内过夜。靠打烧饼混到1990年,经人介绍,王军林到大王镇梧中村给人帮工,从此他就留在了村上。

夏天一身衣裳、冬天一身衣裳,一人吃饭全家饱的王军林甚至连一床被子也没有,在谁家干活儿,就在谁家吃住。他可以拉粪、看果园,地里的农活儿也能干。谁家娶媳妇盖新房,他还可以当小工,打打下手。别人干活儿为挣钱,而他的要求却仅仅是混个肚子饱。梧村人甚至挺喜欢这个不怎么计较的年轻人。日后永红饭庄引狼入室招致血腥之灾,也正是因为贪图了这个劳动力的廉价。

当王军林骑上自行车出去行凶作案时,人们以为他不过是回西安的亲戚家。没人知道他的底细,也没人知道他的行踪。对于不受家庭任何约束的王军林来说,社会对他的约束力事实上也近乎于零。作恶十二年间,他几乎没和公安机关打过交道,以至当警车围满永红饭庄的时候,他竟然有心思找到梧村庙里住着的吴门王氏,让这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为他卜了一卦。因为是吉卦,他才没有跑。

只念过四年小学的王军林,多年来多是与流氓、小偷、乞丐、捡破烂的为伍,当地有人把他叫做“怪毛”。用王军林自己的话说:“出来混了十来年,没有学到一点好的东西,倒是学了一肚子坏肠子。”恶念一旦产生,这个像土谷祠里阿Q一样生活的人,会立即变成恶鬼。

1994年8月19日中午,长安县西马坊村十二岁的小学生张燕芝接替回家吃饭的父亲看果园。绕过栅栏门上拴着的狗,王军林走进果棚讨水喝。小姑娘拿起水瓢刚刚转身,王军林就靠地从身后掐住了她的脖子......

1994年9月5日傍晚,西安市雁塔区山门口村十九岁的女孩儿孙亚萍独自走到南沈家桥村附近时,被王军林拖到玉米地里掐死。扒光衣服,王军林发现女孩儿正来例假。因为无法奸尸,王军林懊恼不已。他在尸体上乱咬一气,又将经血抹在了尸体肚子上。临走,还用小刀刺破了女孩儿的手和眼睛。

1993年9月18日,当王军林将孕妇张辉莉拖进玉米地后,张辉莉做了拼死反抗。因为他的牛皮裤带不好解,搏斗中王军林又消耗了大量体力,死后她才没有被奸尸。

对稍具反抗能力的女姓,王军林都釆用先杀后奸的方式作案。他认为人死以后,身体尚温,和活人一回事儿,一样可以发泄性欲,却在日后不会被指认。后来,面对审讯他的公安人员,王军林承认,杀人后他的确一点也不感到害怕,回到住处,照样踏踏实实睡大觉。他的言谈神色中,找不到一丝半点人对同类所特有的温情与怜悯。

1995年3月11日,办案人员千里迢迢来到山西省闻喜县阳隅乡回坑村,见到了回坑村村长王华林,以及王军林的母亲张永兰,从他们那里得知了王军林的身世。

1967年元月,十九岁的张永兰怀着身孕离婚,改嫁到了回坑村王建改家,五个月后生下了王军林。虽说一样姓王,但王军林在家庭中却无论如何无法取得与两个弟弟同等的地位。他的童年是在打骂和受气中度过的,就连学校的同学,也常常讥笑他是个“野种”。靠外祖父接济一点钱买书买本子,王军林上到小学四年级,终于还是辍学回家放牛。1982年他离家出走,直接原因也是因为不堪忍受继父的一顿暴打。

小时候不曾在家庭中得到温暖,长大后到社会上也就无法与正常人一样。王军林对人的全部理解就是冷漠无情。据他交代,在韩城圣树坪一家百货批发部打工期间,情宴初开的他与一个叫马小玲的打工妹谈起了恋爱。然而不久,野性难驯的王军林就将马小玲强奸了。姑娘伤透了心,决心跟他一刀两断。王军林将姑娘约到了批发部后面的山上,在劝说失败后,顿起杀心,趁姑娘不备,猛然扼住她的脖子,将她活活掐死。

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嗜血淫魔竟然存在并且作恶长达十二年时间。1989年,出走后从未与家里有过联系的王军林,曾经一连几封信,催家里给他办身份证。因为没拿到身份证,他终于没能在城市站住脚,挪窝到了乡村。

梧村的村长、支书、治保主任们在3月5日捉拿王军林的时候,都曾经竭尽全力地配合公安民警围追堵截。然而来历不明的王军林在这里住了近五年,却不曾受到过他们的一次盘问,导致他能够持续作案,造成了惨痛的后果!

以上内容来自于2005年的《西安大案》,但这本书的记载实际上是有很大问题的!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王军林杀死的不是12人,而是8人,有4人并不是他所杀,却被安在了他的头上,这导致了之后更大悲剧的发生!

接下来,老方要贴出1998年抓获的王万明所犯下的罪行!

1997年4月8日,长安县镐京乡尚北村女青年贾小妮(18岁)被案犯强奸杀害于村东100米处的麦田里。案犯在作案时,用火烧掉了死者的阴毛,并抢走了自行车。这起案件的发生,立即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西安市市局刑警支队会同长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这个案子发现时,尸体已经开始腐败,技术上也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侦破工作仍采取常规方法:即分析案情、刻画案犯、划定侦查范围。依据这起案件的现场勘查、案情分析、调查走访等工作,警方将案犯限制在这样的范围内:年龄在18-45岁之间,心狠手毒,可能受过打击处理,昼行夜伏等。因此,警方的侦查范围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外辐射了十几个村、镇,同时召开各所、队长及乡镇干部会议,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来源。但是几个月过去了案件没有进展。

正当专案组工作顺利进行的时候,1997年12月15日和1998年2月13日,仍在这个乡的太平村和南丰村接连发生了两起类似的案件。在勘查这两个现场时,专案组从发案时间、发案地等方面分析,认为案犯是本地人的可能性大,应加大摸排力度,同时增加和改变了摸排条件,首次将案犯个人的婚姻情况如离异或夫妻生活不和等列入摸排条件之中。

就在上述工作开始不久,外乡、外区又连续发生了8起此类案件,时间是1998年2月28日至1998年的11月24日,发案地分别在长安的细柳、祝村、郭社;雁塔区的鱼化、丈八等地。(注:12.1枪案于三月二十九号胜利破案。离公安部要求的三月底仅差了两天。因此西安市局有大批警力空了出来。)而接连的强奸杀人案的发生,已经引起了陕西省公安厅的极大注意,西安市局的刘平局长、吴金彪副局长、刑警支队穆文修支队长、张健康副支队长先后多次奔赴各个发案现场,指挥、协调技术及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分析研究。同时,专案组认为,案犯作案手法娴熟,有一定的反侦查技术,绝不会是第一次作案,因此,专案组在对已发案件继续工作的同时,开始收集近十年来在周边地区发生的类似案件的资料。这一收集不要紧,结果让警方大吃一惊!

最早的一起案子发生在6年前,1992年6月2日,西安市雁塔区鱼化辖区的王英英(18岁)惨遭犯罪分子强奸杀害,此案久侦未破。而接下来的1993年、1994年,在整个西安地区,类似的案件又连续发生了7起,在这8起案件中共死亡6人,这8起案件被警方列为第一条线即第一阶段亦初期阶段;而从1995年开始,类似案件发案有所平缓,到1996年的两年间,西安地区共发案6起,共死亡3人,这6起案件被警方列为第二条线即第二阶段亦平稳阶段。客观的说,在以上两个阶段,案件的发生无论是从影响程度来看,还是案发数量,同当时西安市的治安形势、发案水平相比是相适应的,并无特别之处。因此警方对案件的性质并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在这期间,所有的案件都被当做独立的点而就个案展开工作的,破案方式按部就班,缺乏总体联系的基础,因此,这些看似独立的案件在6年里虽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都均未破获。到了1997年和1998年,这一系列案件的发展到了高峰期,无论是数量和影响程度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但作案频率高,凶狠残忍,而且作案的过程形成了固有的模式,甚至达到了“娴熟”的地步,这一阶段终于导致了警方对整个系列案件有了真正的分析和认识。1998年,此系列案件已受到国家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在该年将此案与宝鸡系列持械抢劫杀人案(于6月告破)及豫陕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于1999年告破)列为部督大案,要求陕西省公安厅全力侦破!

随着专案组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案犯的特征愈来愈明显-案犯单人行动、年龄偏大、像是外地人、大胡子等。这个时候,个别专案组成员认为,这些案件系同一个案犯所为,应全部并案侦查。专案组则认为,尽管已发的案件有许多相同点,但是缺乏众多的科学并案依据;此外,据幸存者提供的案犯特征和作案方式,有的也大相径庭,相去甚远。为了少走弯路,专案组重新部署警力,设立了新的专案机构:以发案地的郭社、细柳、祝村为主,继续侦破已发的案件;同时,又抽调部分警力,加紧对现发案的侦破,以现案带积案。同时,侦查措施也重新做了调整:

一. 继续加大摸排力度,重点放在外地人员身上;

二. 加强警力,巡逻、守候并采取化妆侦查;

三. 组织幸存者对案犯画像,并继续寻找其他受害者,提供更确切的线索;

四. 技术上与外围地区联系,发现类似案件,提供并案依据;

五. 根据受害者被抢走的三轮车、自行车等物品的特征、案犯的模拟画像,在全市发协查通报;

六. 组织受害者在案发地周围寻找辨认案犯,并重奖提供线索者;

就这样,一张大网已悄然撒开。案件发展到此,专案组对全案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对案件情况有了较为细致的了解,对案犯的刻画也更加准确。因此,侦破工作向良性发展。到了1998年11月,案件终于有了转机!

1998年11月,郭杜专案组根据调查走访和群众提供的线索,发现该乡窑场临时打工人员宋乾平符合其中一名案犯的特征,且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立即奔赴旬阳,在当地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下,于11月13日将宋乾平抓获。经审讯,宋交代了郭杜“11.01”强奸杀人未遂等6起案件,但对其他案件没有任何突破。经警方调查,排除了宋乾平作案的可能性;紧接着,有一名群众向调查民警反映:“9.23”强奸杀人案案发当天,曾见杜永村的张育平在现场周围活动。经查,该张在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遂即派专人守候。1月19日晚,在张育平在外抢劫一辆出租车、驾车逃回家中时被守候的民警发现并抓获。经审讯,张交代了“9.23”抢劫强奸杀人等案两起,但其对其他的案件亦是一无所知。经警方调查,又排除了张育平作案的可能性。警方也是相当的吃惊,连抓两名案犯,只是侦破了几起个案,刚刚形成的观点、认识又受到威胁,个别民警对专案组的正确分析又产生了怀疑和动摇。此时,专案组领导都及时地同大家分析案情,让大家明确:案情是朝着有利于警方的方向发展的,表现为:案件的特点越来越清楚,案犯越来越明确:那就是,除了张育平和宋乾平,还存在着第三个罪犯,真正的连环大案的凶手显然另有其人!专案组下令,案件攻坚已到了最后阶段,所有参战干警务必坚守岗位,坚定破案决心,将一切置之度外,所有刑警、交警、武警及相关派出所全力以赴,务必侦破此案!

1998年12月13日,一名犯罪嫌疑人窜至郭杜街道伺机作案时,被受害人史亚茹认出,经警民合围将其抓获。此人开始抱有侥幸心理,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个人情况,警方不急不躁,不打不骂,耐心教育;外围警方一边调查其身世,一边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结果收获很大,在其住处发现了两个案件受害人的赃物,审讯的专案组成员也通过研究其心理、了解其身世、掌握其弱点,再加之一些审讯谋略的合理和适时运用,给案犯在心理上造成了很大压力,终于迫使案犯彻底缴械。


王万明,男,1957年2月26日出生,满族,原籍是辽宁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馒首山村人,小学三年级文化,现暂住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道办事处雷家寨村。1981年11月,该王在原籍因犯强奸罪被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因表现好被托管,托管后再次犯强奸罪被加刑19年;1986年因患肺结核转送至沈阳铁岭劳改医院,治疗期间,用钢锯锯断窗子钢筋栏脱逃;1991年逃至西安市阎良区其兄处帮看果园,后经介绍与雁塔区雷家寨村寡妇孙小翠相识,次年同居,成为事实婚姻,并生一子。

根据王万明、张育平和宋乾平的交代,有关单位的立案登记和警方查证、走访落实来看,共破获抢劫强奸杀人案件60起,其中强奸或强奸后杀人未遂39起,强奸杀人21起,共死亡21人,最早的案件发生在1992年4月,最晚的案件发生在1998年11月,时间跨度是7年,也就说在这7年中,在西安市长安县的镐京、郭杜、马王、祝村、义井、兴隆、内苑、斗门;雁塔区的鱼化、丈八;阎良区的阎良、振兴、新兴3个区县的14个乡镇、面积约为130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同时有3个各自独立、互不联系的案犯从事抢劫强奸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从地域来划分,60起案件中长安的9个乡镇共有43起,死亡9人;雁塔2个乡镇11起,死亡9人;阎良3个乡镇5起死亡3人。从作案量来划分,宋乾平作案6起,均系强奸后杀人未遂;张育平作案2起,死亡1人;王万明作案52起,死亡20人。因此,在整个强奸杀人系列案中,王万明作案的比重较大。另外,7年的时间跨度也是以他1992年6月2日强奸杀害王英英开始,以1998年11月24日强奸杀害刘立红案结束。

至此,陕西历史上最大的系列强奸杀人案在陕西省公安厅和西安市公安局的巨大努力下,全面告破!

从以上资料中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然而,实际上王军林在交待的时候,警方就将鱼化寨辖区的四起强奸杀人案(其中就有92年王英英被害案)安在了他的身上。户县公安局就将信息发给雁塔分局和鱼化寨派出所,鱼化寨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领着民警还专门买了礼物,拿着2000元慰问金慰问了户县公安局,实际上真凶王万明一直逍遥法外,不得不说是重大失误。

之后,王军林在95年就被处决了。但鱼化寨辖区又发生了多起强奸杀人案,雁塔分局和鱼化寨派出所再次组织力量摸排,但就在他们找不到凶手的时候,上级部门通知凶手是宋乾平,他们又开始抓捕宋乾平。抓到之后,一审讯发现宋乾平没有杀过人,这让再次当地警方陷入迷茫。

直到后来,王万明被抓获,他才交待原来当初安在王军林身上的4起强奸杀人案是他干的。那么当初王军林为什么承认了不是自己干的案件呢?恐怕是当时的办案民警使了手段,让他被迫承认的。而他自己杀了8个女人,肯定是死刑,为了少挨打,干脆直接承认了不是自己犯下的罪行。

而96到98年正是王万明疯狂作案的三年,尤其在97和98年,他就杀死了11名女性。如果当初办案时候谨慎小心,不进行诱供逼供,王万明可能早已经被抓获。

而王万明所在辖区的管段民警王忠祥做检讨时说:“我下片区后,只到了村长家,对住在附近的王万明根本不掌握。”实际上,王万明和姘妇孙小翠就住在村长家旁边,但6年时间无论是片警还是村长都对这一不正常男女关系视若无睹。

更为诡异的是,当初奸杀案发生后,刑侦部门认定凶手为25岁左右,而实际上王万明已经42岁了,这一认定直接将真凶排除在外了。

最诡异的是,王万明抢劫了受害者带牌照的三轮车后,送给家人使用,而直到王万明案告破后,王万明的家人仍然在使用受害者带牌照的三轮车!

而从《西安大案》这本书来看,至少到2005年,一些警察还不知道王万明身上的4条人命被错安到王军林身上的了,至少本书的作者胡杰不知道。

江湖李白曾经总结过王万明和王军林案,认为他们是陕西第一淫魔和第二淫魔,实际上王万明确实是第一淫魔,但王军林则未必是第二淫魔,他到底杀了多少人还不一定。而“二华(华县、华阴)系列强奸杀人案”的案犯李峰波就强奸杀死了7人,是否还有隐案则不得而知。总之,这是一笔糊涂账了。

大家能够从以上信息中看到,以前的社会治理能力是非常低下的。所以现在王书金案,为什么最高法会如此谨慎?实在是因为以前出了很多这样的案例,让最高法不得不小心断案,一旦王书金真的被处死了,那就再也不能张嘴了,他身上是否还有不为人知的秘密就不得而知了!

律法不行,则治安不靖。最高法小心谨慎,是对无辜死难者的敬畏,是对司法公信力的加持。必须搞清楚案犯身上的罪行,才能够伸张正义,否则遗祸无穷!


来源:

https://www.163.com/dy/article/FV4H06E00551TNP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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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7 04: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听过最骇人的案件“陕西变态色魔万明奸杀案”
链接:现代大案纪实:奸杀少女还烧阴毛,陕西变态色魔王万明连续奸杀作案5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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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写的王万明案件,应该陕西历史上最大的单人连续奸杀串案。受害者高达51人,其中20人被杀害。一些死者阴毛被歹徒放火烧掉,一些死者阴道中被塞入玉米等异物。大家听我说一说吧。

90年代的西安很乱,各种恶性案件频发。写了这么多大案,有两个感触。

第一, 中国有至少一半重大暴力案件,来自东北三省和陕甘。

第二, 西北警方,尤其是基层民警的素质大大低于沿海。

废话少说,开始吧。

1997年4月8日晚上,长安县镐京乡尚北村贾家的母亲,还在等着女儿贾小妮上夜班回家。贾小妮年仅18岁,平时在外村一家村办工厂打工,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外村距离尚北村并不远,骑车也就十多分钟,理论上是很安全的。贾小妮是个很听话的女孩,年纪小没有男朋友,平时基本是家和工厂两点一线。今天已经过了晚饭时间好几个小时,贾小妮却始终没有回家。

贾家的母亲心神不宁,让贾家爸爸骑车去工厂看看,是不是孩子加班了。贾家爸爸也觉得奇怪,很快赶到工厂。此时已经是深夜,工厂门卫告诉他,女工早就下班了,今天没人加班。小小的工厂,女工也不过二三十人,门卫认识贾小妮,亲眼看到她骑车走了。

奇怪了,难道女儿去亲友家串门去了?不会的,贾小妮从没串门不说一声的。

贾家老两口和贾小妮的弟妹分别出门,去村里亲戚家寻找女儿。找了一个多小时,没有踪迹。

他们又去邻村熟人和朋友家询问,仍然没有人看到过贾小妮。一个女工还说,她亲眼看到贾小妮骑车往尚北村赶去,距离村子最多2公里。

这2公里距离,已经没有人家,只有一些麦田。

贾家这才惊慌失措,四处寻找,毫无踪迹。

第二天,贾家人去报警,又发动村子的亲戚朋友四面去找。大家已经想到女孩可能出事了,这几天将村外1公里到10公里范围筛了一遍,毫无收获。

直到第4天,在村子外不到100米处,一个本村大妈意外的发现了贾小妮的尸体。

这个大妈看到贾小妮尸体后,当场昏晕过去,1个小时后才醒过来,踉跄去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也被惊呆了。贾小妮死状极惨,让人难以置信。贾小妮遗体仰面倒在麦田里,双目突出,舌头伸出,脖子上有明显掐捏痕迹,显然是被人活活掐死的。

遗体几乎全裸,上衣被掀到双乳以上,裤子被褪到膝盖以下,显然是被人奸污了。

更可怕的是,贾小妮遗体的阴毛被歹徒用火烧灼过,外阴部都被烧毁,惨不忍睹。

显然,歹徒不单单是一个色魔,还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变态狂。

贾小妮的钱包和自行车都不见了,应该是被歹徒抢走。这客观说明歹徒的生活档次,似乎不高。

正常来说,劫色的歹徒多是为发泄淫欲,并不为劫财。贾小妮的钱包和自行车均不值什么钱,歹徒却将它们拿走,说明他比较穷。

强奸杀人案件非同小可,西安刑警很快赶到。

刑警们一看现场,就知道歹徒是惯犯。

为什么呢?歹徒作案手段凶残且熟练。

首先,这个歹徒胆子非常大。

他作案的地点虽是麦田,距离村子只有100米。也就是说,只要贾小妮大声喊叫几声,村子里面肯定会有人听见。但没人有听到喊叫声,说明歹徒一上来就制服了贾小妮,让她连喊叫的时间都没有。要制服一个成年女性并不容易,毕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童。

其次,歹徒手段非常凶残,也绝非初犯。

根据现场分析,歹徒应该是从背后突然勒住贾小妮脖子,将她从自行车上推倒在地。随后,歹徒将贾小妮翻过来,一手用力掐住他的脖子,一手按住她肩膀,将她活活掐晕后强奸。

更令人发指的是,歹徒施暴以后,并不放过贾小妮,又将她活活掐死。

歹徒杀人手段狠残忍,是跪在女孩身上用力掐的。贾小妮当时可能惊醒,奋力挣扎。这个恶魔的力量很大,将贾小妮的肋骨都压断了。最终,贾小妮惨死在恶魔手中。

杀死贾小妮后,歹徒竟然还放火点燃了贾小妮的阴毛,极为变态。

诚然,就人口千万的西安来说,这种强奸杀人案件每年都是有的。但如此凶残,如此熟练的杀人案,却很少有。

歹徒在现场没有留下什么线索,而贾小妮的遗体被发现时也开始腐败。因该村村民围观,脚印车辙之类也被全毁。

西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立案后,进行了侦查。侦查手段还是普通的方法,也就是分析歹徒的身份、特征、居住地区,采用走访排查方式。

贾小妮和歹徒显然不认识,排查贾小妮的社会关系毫无意义。

剩下的,就只有走访周边群众了!

以案发村子为中心,一共划定了长安县内10多个村子走访。

没想到,群众反应的消息几乎为0,没有人看到过什么异常。

将这10多个村子有前科或者有嫌疑的男性进行调查询问,又花费了几个月时间,始终没有什么收获。

案件由此陷入死胡同。

这里客观说一句,当年在农村的强奸案是比较难侦破的。农村没有摄像头一说且地广人稀,很难有人看到作案歹徒的样子,也难以提供线索。如歹徒不是本乡本土人作案,而是外来人流窜作案,受害者又已经死亡,在当年是很难破案的。

一晃过去了8个月,1997年12月15日,同一个乡的太平村再次发生强奸杀人案。1个女青年被人奸杀。同样是距离村子不远,死者也是被强奸后活活掐死,死后阴部被放火烧灼。

警方震惊之余,立即赶到现场,可惜歹徒仍然没有留下什么证据。

面对连续出现的恶性奸杀案,陕西省公安厅高度重视,专案组很快成立。

不过,因有更为严重的案件发生,专案组的力量较为薄弱(就是大家都听说过的12.1枪案哦)。

这起案件和之前案件很相似,歹徒在距离村子不远的地方动手,根本不怕村民发现。

这变相说明,歹徒对周边情况非常熟悉。奸杀案不同于其他案件,歹徒作案时间至少在15分钟到30分钟以上。对环境不熟悉,歹徒是不敢选择这样的地点作案的。

专案组认为案犯是本地人的可能性大,应加大摸排力度,同时增加和改变了摸排条件,首次将案犯个人的婚姻情况如离异或夫妻生活不和等,列入摸排条件之中。

2个月后1998年2月13日,同一个乡的南丰村又有一个女青年被奸杀,歹徒作案手段相同,

同样是无头案。

这3起奸杀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导致当地村民出现大规模的恐慌。

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

1998年2月28日至1998年的11月24日,短短9个月内,西安周边竟然发生了高达8起强奸杀人和杀人未遂案件。

奇怪的是,这8起案件却有一定差异。

以最后的1起为例。11月1日,一名女青年李某突然被人背后打晕后强奸。歹徒事后试图将她掐死时,竟然没有掐足够长的时间,女青年李某并没有死亡。

对此,刑警们觉得不可思议。从之前的案件来看,歹徒手段极为凶残,杀人干净利落,不存在手下留情或者手软的可能。

除了这起案件以外,还有几起是单纯的强奸案。受害女性被打晕后强奸,但歹徒没有杀人。

除了受害者没死以外,另外一些杀人的案子作案方法也有变化。

9月23日,一名女青年胡某被人强奸杀死。奇怪的是,歹徒并没有用手掐,而采用石头砸。受害者胡某被砸的颅骨骨折,脑部重伤死亡。难道是歹徒掐死人多了觉得没意思,改用其他方法?

在短短1年内,连续10人被人强奸杀害或者未遂,几乎每个月1起。该系列案件,必然受到陕西省公安厅和国家公安部的高度重视。

当年,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要求陕西省公安厅全力侦破。

专案组再次迅速成立,投入巨大警力,要求限期破案。此时12.1枪案已经告破,西安市公安局得以将所有精兵强,全部将投入该案侦破工作。

很多案件不是说没有线索或者说不能侦破,关键在于关注的力度。

一些案件线索就在民间,但如果警力不够,是不可能广泛走访调查的。

中国老百姓尤其农民,都是很冷漠的。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除非警方上门反复询问,不然他们一般知情也是不报的,怕惹麻烦。

同时,对于赃物去向的追查也是需要大量警力和多方合作,甚至跨省合作。如果关注度不够,追赃是很困难的。

一旦成立专案组,尤其是公安部挂牌的专案,情况就完全不同。

专案组根据这10多起案件分析,认为至少几起案件线索较多。比如11月1日奸杀案中,受害女青年李某没有死,看到了歹徒的长相。

根据李某描述,歹徒个子不高,人也很瘦,尖嘴猴腮,但力气非常大。一般农村小个子男人,不会有这么大的力气。他像是常年干什么重体力活的工人。歹徒衣服和鞋子都狠破烂,像是打工的。歹徒说的不是西安话,像是陕西东南部的方言。

女青年李某还回忆,她好像今年在哪里见过这个人,却想不起来是什么地方。

对于女青年李某反应的线索,专案组非常欣喜,感觉这系列恶行奸杀案就要侦破了。

显然,歹徒虽是外地人,却是在当地打工的,符合之前警方分析的本地人作案的范围。而且,现在连歹徒的长相也知道了,抓住他就不会太困难。

专案组很快画出了歹徒的模拟画像,组织大量警力在案发现场附近走访。

果然,短短几天后就有了重大收获。

11月7日,走访11月1日强奸杀人未遂案件时,一个老大爷提供重要线索。

在看了警方提供的模拟画像后,老太爷回忆起一件事。

案发之前,他路过现场,发现长得很像画像上的男人在路边躲躲闪闪。这个男人我也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时想不起来。

听到老大爷的述说以后,警方认为这个男人有重大嫌疑。

更强的是,这个老大爷几乎就把案子破了。

第二天,老大爷主动联系警方说:我想了一晚上,终于想起来了。这个家伙是乡里窑厂的一个临时工,叫做宋什么平。这人平时就獐头鼠目的,整天在县城街上瞎晃荡,看过他的人很多。

刑警立即到窑厂调查,得知此人叫做宋乾平。

奇怪的是,11月1日案发后,警方带着模拟画像来窑厂附近走访调查后。工友发现宋乾平神情非常紧张,第二天就借口旬阳县老家有事离开了。

大家都认为,宋乾平同模拟画像非常相似。

刑警带着宋乾平的照片给女青年李某看,她一眼认出宋就是歹徒。

警方立即出动抓捕小组,赶赴宋乾平老家旬阳进行抓捕。

此时专案组极为兴奋,认为只要宋乾平被抓住,这10多起连续奸杀案就彻底破获了。

11月13日到达旬阳以后,抓捕组刑警连饭都顾不上吃,在当地乡公安带领下赶赴宋乾平所在村子。

根据村长介绍,宋乾平自从回家以后,一周时间始终躲在家里不出门。

刑警们先将宋乾平家团团包围,然后让村长敲门。宋乾平刚刚开门,刑警们一拥而上。身材矮小的宋乾平力气果然不小,他奋力挣扎,这么多刑警一时间竟然按不倒他。

不过,刑警是吃哪行饭的?还能对付不了你一个。

也就1分钟后,宋乾平被放倒带上手铐。

在旬阳县公安局,西安刑警对宋乾平进行突审。

宋乾平开始胡言乱语,拒不交代。

西安刑警说:你小子你还想赖?杀了人就承认,装什么孙子。

宋乾平一听说他杀人,吓得跪下说:大叔(其实审讯刑警和他同龄),大叔,我交代,我全交代。我是强奸了几个女的,11月1日那个案子是我做的,其他还有5起。我对天发誓,我没杀人。之前我都是从背后把她们打晕,她们没看到我的样子。11月1日那个女人很壮,和我搏斗,看到了我的样子。我确实想将她杀了灭口。但下手时,我觉得很害怕,半途而废了。

刑警:你这么说,我们就信?你是不是编的?

宋乾平:大叔,我绝对没杀人。我要是杀了人,你们把我活剐了都可以。对了,我真的没说假话。

宋乾平是害怕枪毙,故意胡说吗?似乎不是这样。

经过对窑厂简单走访,发现宋乾平不太可能做了这么多起案件。窑厂工作繁忙,每周只有一天休息时间。至少一半案件发生时,宋乾平正在窑厂搬砖,厂里很多人可以作证。

警方没有随便相信他的话,将他的精液进行鉴定(当时全省只有西安市刚刚具备鉴定能力)。

事实证明,宋乾平没有说假话。

甚至,宋乾平还主动交代了在老家旬阳做的一起强奸案。就是做了这个案子后,心虚的宋乾平不敢留在老家,这才逃到西安。因为旬阳的受害女性碍于面子,事后并没有报案,警方并没有掌握这起案件。

6起强奸没有杀人的案件,确实都是宋乾平所为。其他奸杀案受害者阴道内的精液,并不是宋乾平的。

得到这个结果后,专案组所有成员瞬间从兴奋变为失望。

本来以为这系列恶性奸杀案,就此侦破,谁知道歹徒竟然不止1个人。

专案组无奈,重新对案件进行梳理。排除了宋乾平的6起强奸案,剩下的案件性质就更为严重,因为大部分都杀了人。

看来,这个真正的奸杀恶魔极为凶残,远不是初出茅庐的宋乾平之流可以相比的。

虽然付出巨大辛劳只抓住了不相干的宋乾平,但专案组并不动摇。他们认为歹徒仍然在他们划定的范围内,是本地长期居住的、有犯罪前科、生活档次不高、有严重性变态倾向,必须继续走访侦查。

为此,整个西安地区民警几乎全部被动员起来,前后出动警力高达1.5万人。办案民警回忆,录下的笔录就有上万份,堆在桌子上高达1米多。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次走访期间,又有一个村民反应。

在9月23日奸杀案,也就是女青年胡某头骨被砸碎的案件发生当天,他曾经看到一个人在现场附近长期停留。

这个人他认识,叫做张育平,是长安郭杜镇杜永村人。民警立即对张育平进行调查,发现此人非常可疑。张育平此人脾气暴躁,有打架斗殴和猥亵妇女的前科。案发之前几个月,张育平一直在家务农。奸杀案发生以后第二天,张育平突然离开家去了外地。邻居回忆,张育平神色慌张,连行李都没顾得上带走。

专案组认为,张育平有很大作案嫌疑,要立即进行抓捕。不过,张育平已经不知去向。专案组冷静分析,认为张育平长期外逃的可能性不大。张育平这个人有些劣迹,并没有在外地生活过,也没有出门打过工。这种人没有外逃流窜经验,到了陌生地方不容易混下去。

同时,他上有老下有小,也很难扔掉家就走。

专案组认为,如果发布全国通缉令或者大张旗鼓的去张育平搜查,会打草惊蛇。张育平一旦知道警方调查他,恐怕再也不敢回家。偌大的中国,想抓住张育平并不是容易的事,还不如秘密布控。

到了11月中旬,张育平仍然没有回家。有些刑警沉不住气,考虑是不是立即全国通缉,专案组却坚定要求继续守候。

果然,11月19日晚上1辆出租车开进村子。1个男人紧张的下车四处观察以后,悄悄的走向张育平家大门。在他刚刚准备敲门的时候,突然被刑警从后面搂住脖子掀翻,戴上了手铐。

在警车上,刑警问这个男人:你是不是张育平?

张育平低声回答:是。我是张育平。

刑警:出租车哪里来的?司机呢?

张育平:出租车是在外面抢的,司机被捅伤扔到路边了。

刑警:你为什么跑到外地去?

张育平:我。。我杀人了,杀了个女的。

随后,张育平被押到西安市公安局。自知无法抵赖,张育平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让警方吃惊的是,张育平虽承认9月23日奸杀案是他所为,还交代了1起强奸案,却不承认做过其他的案子。

张育平说:我一共强奸了2个女的。做第1个案子时,夜很黑,她没看清我的样子,我就没杀她。第2个案子不一样,当晚月亮比较亮,我怕她看到我的样子去报警。我就是本乡人,她一报警我就逃不了。我一狠心,就把她用石头砸死了。杀了人以后,我非常害怕,第二天就跑了。我在外面过不下去,连他们说什么我都听不懂,只能靠捡垃圾为生。这样过了1个多月,我实在受不了。我曾经电话联系一个亲戚,看看警方上门搜查或者在村里留守,亲戚说没有。我以为你们没有怀疑到我,就抢劫了1辆出租车,冒险开回来将老婆孩子一起接走。我准备把车卖掉搞一笔钱,然后在外地定居做点小生意,以后再也不回来了。

在90年代,奸杀肯定是死刑,更别说张育平还有另外强奸和暴力抢劫出租车等罪行,更是死路一条。正常来说,反正也是死,他没有必要不承认其他的案子。

经过反复核实,证明张育平没有说假话。

就在警方审讯张育平期间,又有一起奸杀案发生。

11月24日长安祝村乡的19岁女青年刘立红,被人残忍奸杀。刘立红被掐死后,阴毛也被歹徒放火点燃。

显然,这起案件不可能是已经被捕的张育平所为,那么连续奸杀案的歹徒还是另有其人。

见鬼,好不容易又抓住一个,竟然还不是真凶。

在排除张育平以后,专案组认为这样不是办法。他们决定重新对整个案件进行梳理,同时调查以往的积压案件。这一调查,把专案组吓了一跳。

原来,这系列奸杀案并不是从1997年才开始的。

早在6年前的1992年6月2日,西安雁塔区鱼化就发生过类似的奸杀案。年仅18岁的女青年王英英被人残忍奸杀。根据现场分析,歹徒将王英英从自行车上拖下来掐晕后强奸。强奸后,歹徒又将王英英活活掐死。杀死王英后,歹徒竟然掰下田里的玉米,塞入遗体的阴道内。

从这起案件开始,3年后的1994年一共出现8起强奸案件,其中6人被杀,平均每年2人被杀。

对于西安这么大的城市来说,这种犯罪率并不算稀奇。

随后,从1995年到1996年的1年内,出现了6起强奸案件,其中3人被杀,比之前略高一些。

让警方没有想到的是,从1997年开始到1998年短短1年内,突然出现高达45起强奸案件,其中12人死亡。

这就是全国罕见的事情了。

专案组将宋乾平和张育平两人犯下的8起强奸案件(导致1人死亡)排除在外,仍然还有高达51起强奸案,其中20人被杀。

如果这些案件均是一个人所为,那么这可谓建国以来,陕西省绝无仅有的单人特大强奸杀人串案。

鉴于在短短1年内,歹徒连续作案30多起,杀死11人,几乎每个月都杀人。看来,只要警方不抓住他,他就会不断继续杀人。

在巨大的压力下,专案组人人心急如焚,却仍保持冷静。

他们反复分析这51起案件,很快有了收获。

这些案件,显然都是同1人所为。

歹徒作案以强奸为目的,顺手也进行抢劫。歹徒作案有一定随意性,作案地点大部分在野外,有些则是在公厕甚至受害人家中。这不是说明歹徒草率,恰恰说明他作案很多,手法纯属,心理素质好,并不在意地点。

上面说了,歹徒敢于在距离村庄仅仅100米的地方作案,就说明他绝对是惯犯。

同时,歹徒选择作案目标也有一定随意性。

受害者虽大部分是18岁到25岁的女青年,也有年仅8岁的小学生,甚至还有70岁的老太太。歹徒无法奸淫8岁小学生,就用手指对她进行猥亵。很多被他奸杀的受害者阴毛被烧,甚至阴道里被插入玉米棒、树枝等异物。以上这些,说明歹徒是个极度心理变态的色魔,并非单纯的性欲膨胀者。

还有,歹徒胆子非常大。

他作案已经到达丧心病狂的地步。歹徒曾经在同一个地点,距离不过几十米的几地方,连续奸杀多人(几个月内)。正常来说,歹徒作案应该避免在同一点作案,因为警方必然会进行走访调查。他的作案频率还很高,最多半个月就作案一起。要知道,前一起奸杀案或者强奸案刚刚过了半个月,警方一定在四处调查,普通歹徒怎么也要躲一躲,避避风头。他却竟然敢于顶风作案。

这些案件中,歹徒杀死了一半左右的受害者,仍放过了剩下的一半人。这并不是歹徒仁慈好心。

歹徒通常从背后突然袭击,勒住受害女性脖子扔倒,然后将她掐晕或者掐死。

除了当场掐死的,只要看到了歹徒的脸,歹徒一般都会将她杀死。

侥幸没死的那些女人,要么是没有看到歹徒长相,就是歹徒误以为将她掐死了,其实还没有断气。

这21个生还受害者中,其实有多人看到歹徒的样子。

其中1个受害女青年叫做史艺如,是郭社街道的居民,20多岁。98年一个深夜,她骑三轮车回家经过一片田地时,被一个男人从车上拉倒,勒住脖子。史艺如身高有1米68,又是开小商店的老板娘,平时经常搬货颇有些力气。被拉倒后,史艺如一把将男人勒住的手推开,同他扭打起来。这个男人没想到史艺如这么有力气,一时间也愣了。双方搏斗了近十分钟,歹徒竟然无法制服史艺如。期间,史艺如多次高声呼救。

见史艺如不就范,这个男人恼怒之下,用尽全力将史艺如打倒并且掐晕。

两人搏斗时间很长,史艺如清晰的看到了歹徒的长相,歹徒最后扯下史艺如的裤带试图将她勒死。期间,史艺如因脖子巨疼被惊醒,可是已经叫不出声。

万幸的是,正好有几个男人骑车急匆匆的路过。

因史艺如之前呼救过,歹徒做贼心虚,误以为是来抓他的群众,双手有些放松。史艺如见脖子略松了一些,用尽吃奶的力气扯断裤带,大声呼救。路过的男人听到有女人呼救,急忙向这里跑过来。

男子大吃一惊,慌忙丢下史艺如逃走,她由此捡了一条命。

史艺如向警方回忆,这个男人是外地口音,像是东北人。他个子中等,人不是很强壮,但力气不小。这个男人留着一头乱发和满脸的胡子,衣着档次不高,像是农民或者打工者。警察询问史艺如,歹徒年龄有多大。史艺如认为歹徒年纪不小,看起来有40岁左右。

有意思的是,歹徒虽慌张逃走,却没有忘记骑走史艺如的三轮车。看来歹徒的生活档次不高,竟然冒着生命危险就为1辆车。

至于其他生还者的描述,同史艺如差不多。

有了这些线索,看来抓住那个恶魔就不远了。

专案组认为,之前两次抓捕都没有抓住真凶,不代表侦查方向错了。

歹徒仍然在排查的范围之内,只要坚持下去一定会有收获。

就在警察反复排查的时候,案件竟然出人意料的破了。

上面提到的受害老板娘史艺如,在案件中身心受重创。可是,家庭生活困难,史艺如不出去谋生,几个孩子就没饭吃。从医院出来以后,史艺如很快又去自己的小商店工作。

案发几个月后,史艺如骑三轮车经过现场不远的土路回家。令她惊讶的是,在路边草丛里,竟然一眼看到了那个歹徒。这个满脸胡子的歹徒,坐在草丛里抽烟,似乎在等着猎物。

史艺如顾不上多想,飞快的骑着三轮车冲到了最近的派出所。

当时整个西安地区的民警,都在协助侦破这起特大连环奸杀案。派出所民警听到史艺如的报告后,也不管她是不是看错,立即派出几个民警和民兵去抓人。

也许是连续作案几十起都没事,歹徒非常轻视警察,根本没有提防。直到民警摸到他身边,歹徒才突然发现,拔腿就跑。刚跑了几步,歹徒就被民兵一警棍打翻,随后被生擒。

案情重大,歹徒立即被送到西安市公安局8处(经常看刑侦电视剧的朋友们,对8处很熟悉吧,呼呼)。

这个家伙并不好对付,明显丰富的反审讯经验。他胡言乱语,拒绝交代真实姓名和个人情况。期间,他连续报了几个假名字,假地址,装疯卖傻,一会哭一会笑。

歹徒不交代也没事。经过史艺如和其他受害者反复辨认,可以确认他就是作案的歹徒。

既然确定你是歹徒,那么还好得了吗。公安局是什么地方?就是收拾恶棍的地方。90年代不是今天,对于重大案件尤其是杀人案的歹徒,暴打几顿是轻的,卸胳膊卸大腿也是你自找的。

几天后,这个王八果然老实交代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住址。


他真名叫做王万明,1957年出生,今年41岁。他是辽宁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馒首山村人,满族,小学高年级文化,目前在西安市雁塔区鱼化雷家寨村做上门女婿。他的老婆是个姓孙的寡妇,两人生育1子。

警方立即赶赴他的家里,进行调查。刑警们刚刚推开王万明家院子的大门,一眼就看到了史艺如的那辆三轮车。车子和被抢的时候完全一样,甚至牌照都挂在上面。

对王万明家的搜查中,很快发现了被奸杀女性的自行车、钱包甚至梳子等物。

人证物证俱在,王万明想要抵赖也不行了。

王万明交代,之前西安附近的51起强奸案均是他所为,他至少杀死了20人。

为什么王万明会如此疯狂作案?并不难理解。这个混蛋本来就是一个负案在逃的色魔。

王万明从小就是个心理变态的淫棍。早在1981年1月,刚刚24岁的王万明就因强奸妇女,被辽宁当地法院判处5年徒刑。

服刑期间,因他表现不错,被托管回家劳动。在托管期间,狗改不了吃屎的王万明再次强奸妇女。此刻正好是1983年严打,新帐旧账一次算,对他重判加刑19年徒刑。

服刑3年后,王万明被查出有传染性的肺结核。监狱方面将他转到沈阳铁岭劳改医院关押。医院的戒备,没有监狱那么强。1986年,王万明用一根钢锯锯断铁窗的栏杆逃走。

医院方面立即对全国发布通缉令,王万明成为重大案犯。

逃亡几年后,1990年王万明逃到西安阎良区他的大哥王万生家里。王万生明知道王万明是通缉犯,仍然收留他,让他照看自家的果园。

次年,经过大哥介绍,王万明做了上门女婿,和雁塔区鱼化雷家寨村寡妇孙某同居生子。随后长达7年,两人生活在一起,直到被捕。

王万明交代,他有一种极为变态的性欲。在和孙某同居的第二年,也就是1992年6月2日,他就不满于普通的夫妻间性生活。在离家鱼化雷家寨村不远的地方,王万明遇到了路过的18岁少女王英英。王万明见附近没人,将王英英从自行车上拖下掐晕强奸。事后,因为是在家门口作案,王万明惧怕王英英认出她,将她活活掐死。

这是王万明第一次杀人。

更令人发指的是,掐死王英英后,王万明用玉米塞入遗体的阴道内。

杀了王英英以后,王万明曾非常紧张。案发现场距离他的家不远,他又是一个负案在逃的逃犯。如果警察排查到他家,他就很危险。连续几个月,王万明身上时刻带着钱,随时准备丢弃老婆出逃。

半年过去了,警方并没有怀疑他。觉得危险不大的王万明,几个月后又做了一个案子,奸杀一个人。在随后几年内,王万明胆子越来越大。他陆续作案,10多起,杀死9人。到了1997年,随着家庭关系的恶化加上生活艰难,同时觉得警方根本抓不住他,王万明开始爆发式作案。

在1997年到1998年短短1年内,他连续作案30多起,杀死11人之多,几乎每个月都杀人,直到被捕。

人证物证俱在,警方仍然进行了DNA检测,确认了王万明是这一系列串案的真凶。

法院确认王万明犯有52起强奸案,杀死20人,罪大恶极(补充:无需审判,就地枪决),判处死刑。王万明的大哥王万生等人犯有包庇罪,也被判处数年有期徒刑。

这个案件,可谓全国少有的特大连环奸杀案。案子虽告破,仍然有20名女青年无辜送命。

案件有很多让人深思的地方。

就就借用警方内部检讨的材料来说吧。

王万明是一个全国通缉的逃犯,却能够在西安附近农村从容躲藏长达8年之久。如果王万明只是不断变换住所的流窜,还可以理解。实际上,王万明不但在同一个住所长期生活,甚至还娶妻生子、承包土地。在这么多年,根本没有人问问他的真实身份。

同孙寡妇同居后,孙家一再要求正式结婚,但王万明百般推脱。当时孙家已经怀疑王万明身上有什么案子,只是贪图他能当上门女婿干活(当地男人很少愿意做上门女婿),并没有去查清他的身份。

承包村中土地时,村干部连王万明的身份证都不看。

更有甚者,在王万明儿子出生后,他曾经去派出所为儿子上户口,民警一样没有查证他的真实身份。

我对此百思不得其解,倒是西安的一个朋友并不吃惊:这有啥?我们那里就这样,随便给点钱打点打点,什么都能解决。

至于案件本身,也有很多问题。王万明第一次奸杀案就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如果作为重大案件认真排查,还是有机会抓住他的,事实是没有。

甚至,在公安部立为督办案件,全市大排查期间,有些民警仍然不太认真。专案组组织高达1.5万警力排查。由于个别民警工作疏忽,竟然将王万明漏过去了。

至于追赃更是荒唐。在王万明被捕之前,他的老婆就骑着受害者的三轮车,还挂着原来的车牌。甚至王万明被捕后,他的老婆仍然骑着这辆车做生意。

虽专案组侦查方向没错,迟早也能捉住王万明。可按照这种效率,如果不是受害者史艺如自己发现歹徒并且带着人去抓,恐怕还会有无辜女性惨死吧。

另外,对于王万明这种人,个人觉得枪毙太便宜了,最好在西安钟鼓楼广场公开火剥皮处决为妙。

皮也不要浪费了,萱草以后挂在城楼上示众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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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7 04: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大案:陕西强奸杀人案,作案五十起,残杀20人的“上门女婿”

王万明,陕西系列杀人强奸案主犯。男,1957年2月26日出生,满族,原籍是辽宁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馒首山村人,小学三年级文化,现暂住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道办事处雷家寨村。1981年11月,该王在原籍因犯强奸罪被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因表现好被托管,托管后再次犯强奸罪被加刑19年;1986年因患肺结核转送至沈阳铁岭劳改医院,治疗期间,用钢锯锯断窗子钢筋栏脱逃;1991年逃至西安市阎良区其兄处帮看果园,后经介绍与雁塔区雷家寨村寡妇孙小翠相识,次年同居,成为事实婚姻,并生一子。

案情经过

1997年4月8日,长安县镐京乡尚北村女青年贾小妮(18岁)被案犯强奸杀害于村东100米处的麦田里。案犯在作案时,用火烧掉了死者的阴毛,并抢走了自行车。这起案件的发生,立即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西安市市局刑警支队会同长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这个案子发现时,尸体已经开始腐败,技术上也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侦破工作仍采取常规方法:即分析案情、刻画案犯、划定侦查范围。依据这起案件的现场勘查、案情分析、调查走访等工作,警方将案犯限制在这样的范围内:年龄在18-45岁之间,心狠手毒,可能受过打击处理,昼行夜伏等。因此,警方的侦查范围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外辐射了十几个村、镇,同时召开各所、队长及乡镇干部会议,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来源。但是几个月过去了案件没有进展。


正当专案组工作顺利进行的时候,1997年12月15日和1998年2月13日,仍在这个乡的太平村和南丰村接连发生了两起类似的案件。在勘查这两个现场时,专案组从发案时间、发案地等方面分析,认为案犯是本地人的可能性大,应加大摸排力度,同时增加和改变了摸排条件,首次将案犯个人的婚姻情况如离异或夫妻生活不和等列入摸排条件之中。

就在上述工作开始不久,外乡、外区又连续发生了8起此类案件,时间是1998年2月28日至1998年的11月24日,发案地分别在长安的细柳、祝村、郭社;雁塔区的鱼化、丈八等地。注:12.1枪案于三月二十九号胜利破案。离公安部要求的三月底仅差了两天。因此西安市局有大批警力空了出来。而接连的强奸杀人案的发生,已经引起了陕西省公安厅的极大注意,西安市局的刘平局长、吴金彪副局长、刑警支队穆文修支队长、张健康副支队长先后多次奔赴各个发案现场,指挥、协调技术及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分析研究。同时,专案组认为,案犯作案手法娴熟,有一定的反侦查技术,绝不会是第一次作案,因此,专案组在对已发案件继续工作的同时,开始收集近十年来在周边地区发生的类似案件的资料。这一收集不要紧,结果让警方大吃一惊!

最早的一起案子发生在6年前,1992年6月2日,西安市雁塔区鱼化的王英英(18岁)惨遭犯罪分子强奸杀害,此案久侦未破。而接下来的1993年、1994年,在整个西安地区,类似的案件又连续发生了7起,在这8起案件中共死亡6人,这8起案件被警方列为第一条线即第一阶段亦初期阶段;而从1995年开始,类似案件发案有所平缓,到1996年的两年间,西安地区共发案6起,共死亡3人,这6起案件被警方列为第二条线即第二阶段亦平稳阶段。客观的说,在以上两个阶段,案件的发生无论是从影响程度来看,还是案发数量,同当时西安市的治安形势、发案水平相比是相适应的,并无特别之处。因此警方对案件的性质并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在这期间,所有的案件都被当做独立的点而就个案展开工作的,破案方式按部就班,缺乏总体联系的基础,因此,这些看似独立的案件在6年里虽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都均未破获。到了1997年和1998年,这一系列案件的发展到了高峰期,无论是数量和影响程度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但作案频率高,凶狠残忍,而且作案的过程形成了固有的模式,甚至达到了“娴熟”的地步,这一阶段终于导致了警方对整个系列案件有了真正的分析和认识。1998年,此系列案件已受到国家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在该年将此案与宝鸡系列持械抢劫杀人案(于6月告破)及豫陕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于99年告破)列为部督大案,要求陕西省公安厅全力侦破!

随着专案组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案犯的特征愈来愈明显-案犯单人行动、年龄偏大、像是外地人、大胡子等。这个时候,个别专案组成员认为,这些案件系同一个案犯所为,应全部并案侦查。专案组则认为,尽管已发的案件有许多相同点,但是缺乏众多的科学并案依据;此外,据幸存者提供的案犯特征和作案方式,有的也大相径庭,相去甚远。为了少走弯路,专案组重新部署警力,设立了新的专案机构:以发案地的郭社、细柳、祝村为主,继续侦破已发的案件;同时,又抽调部分警力,加紧对现发案的侦破,以现案带积案。同时,侦查措施也重新做了调整:


图文无关

一. 继续加大摸排力度,重点放在外地人员身上;

二. 加强警力,巡逻、守候并采取化妆侦查;

三. 组织幸存者对案犯画像,并继续寻找其他受害者,提供更确切的线索;

四. 技术上与外围地区联系,发现类似案件,提供并案依据;

五. 根据受害者被抢走的三轮车、自行车等物品的特征、案犯的模拟画像,在全市发协查通报;

六. 组织受害者在案发地周围寻找辨认案犯,并重奖提供线索者;

就这样,一张大网已悄然撒开。案件发展到此,专案组对全案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对案件情况有了较为细致的了解,对案犯的刻画也更加准确。因此,侦破工作向良性发展。到了1998年11月,案件终于有了转机!

1998年11月,郭杜专案组根据调查走访和群众提供的线索,发现该乡窑场临时打工人员宋乾平符合其中一名案犯的特征,且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立即奔赴旬阳,在当地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下,于11月13日将宋乾平抓获。经审讯,宋交代了郭杜“11.01”强奸杀人未遂等6起案件,但对其他案件没有任何突破。经警方调查,排除了宋乾平作案的可能性;紧接着,有一名群众向调查民警反映:“9.23”强奸杀人案案发当天,曾见杜永村的张育平在现场周围活动。经查,该张在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遂即派专人守候。1月19日晚,在张育平在外抢劫一辆出租车、驾车逃回家中时被守候的民警发现并抓获。经审讯,张交代了“9.23”抢劫强奸杀人等案两起,但其对其他的案件亦是一无所知。经警方调查,又排除了张育平作案的可能性。到现在为止,警方也是相当的吃惊,连抓两名案犯,只是侦破了几起个案,刚刚形成的观点、认识又受到威胁,个别民警对专案组的正确分析又产生了怀疑和动摇。此时,专案组领导都及时地同大家分析案情,让大家明确:案情是朝着有利于警方的方向发展的,表现为:案件的特点越来越清楚,案犯越来越明确:那就是,除了张育平和宋乾平,还存在着第三个罪犯,真正的连环大案的凶手显然另有其人!专案组下令,案件攻坚已到了最后阶段,所有参战干警务必坚守岗位,坚定破案决心,将一切置之度外,所有刑警、交警、武警及相关派出所全力以赴,务必侦破此案!

1998年12月13日,一名犯罪嫌疑人窜至郭杜街道伺机作案时,被受害人史亚茹认出,经警民合围将其抓获。此人开始抱有侥幸心理,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个人情况,警方不急不躁,不打不骂,耐心教育;外围警方一边调查其身世,一边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结果收获很大,在其住处发现了两个案件受害人的赃物,审讯的专案组成员也通过研究其心理、了解其身世、掌握其弱点,再加之一些审讯谋略的合理和适时运用,给案犯在心理上造成了很大压力,终于迫使案犯彻底缴械。


王万明

王万明,陕西系列杀人强奸案主犯。男,1957年2月26日出生,满族,原籍是辽宁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馒首山村人,小学三年级文化,现暂住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道办事处雷家寨村。1981年11月,该王在原籍因犯强奸罪被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因表现好被托管,托管后再次犯强奸罪被加刑19年;1986年因患肺结核转送至沈阳铁岭劳改医院,治疗期间,用钢锯锯断窗子钢筋栏脱逃;1991年逃至西安市阎良区其兄处帮看果园,后经介绍与雁塔区雷家寨村寡妇孙小翠相识,次年同居,成为事实婚姻,并生一子。

根据王万明、张育平和宋乾平的交代,有关单位的立案登记和警方查证、走访落实来看,共破获抢劫强奸杀人案件60起,其中强奸或强奸后杀人未遂39起,强奸杀人21起,共死亡21人,最早的案件发生在1992年4月,最晚的案件发生在1998年11月,时间跨度是7年,也就说在这7年中,在西安市长安县的镐京、郭杜、马王、祝村、义井、兴隆、内苑、斗门;雁塔区的鱼化、丈八;阎良区的阎良、振兴、新兴3个区县的14个乡镇、面积约为130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同时有3个各自独立、互不联系的案犯从事抢劫强奸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从地域来划分,60起案件中长安的9个乡镇共有43起,死亡9人;雁塔2个乡镇11起,死亡9人;阎良3个乡镇5起死亡3人。从作案量来划分,宋乾平作案6起,均系强奸后杀人未遂;张育平作案2起,死亡1人;王万明作案52起,死亡20人。因此,在整个强奸杀人系列案中,王万明作案的比重较大。另外,7年的时间跨度也是以他1992年6月2日强奸杀害王英英开始,以1998年11月24日强奸杀害刘立红案结束。

至此,陕西历史上最大的系列强奸杀人案在陕西省公安厅和西安市公安局的巨大努力下,全面告破!因为一些原因,此案在公开的媒体中并未做特别报道,只是少数媒体曾刊登此案,但内容皆甚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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