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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窑系列奸杀案,是否是残杀二十一名进京女青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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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5 01: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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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牛伯成写得中国刑侦一号案中,提到了一起相当令人震惊的案件“残杀二十一名进京女青年案”。经过多方查找,也没有找到和其对应的案件,却找到傅政华参与破获的“大北窑系列奸杀案”。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认为大北窑系列奸杀案就是“残杀二十一名进京女青年案”,然而找到案件详情后,我推翻了我这一想法。
现在,就贴上案情,供大家判断分析:
话说在1995年的时候,北京的大北窑以外,还是一片建筑物比较稀少的荒凉之地。当年的6月5日,晚上十—二点钟,一辆公共汽车在郎家园站放下几位乘客,然后轰鸣着马达开走了。四周一片寂静,大街上只有几位刚下车的人晃动着的身影。由于车少,其中一位女士直接斜穿过马路,两只高跟鞋轮番发出“哒哒”的清脆音响,朦胧的夜色模糊了她的面庞,却能映衬出她那青春女性的美妙身材。
另几位下车人渐渐落在了女士的身后。从前边传来的“哒哒”声强度不断递减,他们与那女士的距离在拉大。就在这时,突然从路边自行车棚的暗影中窜出一个人,就像捕获猎物的猛兽将正经过此处的女士扑倒在地,迅速地拖进车棚。整个过程没发出太大声响。
后面的行人看得不十分真切,只是那节奏分明的足音戛然而止,走在前面的女士不见了身影,让他们觉得好像是发生了什么。他们紧步走到出事地点,看到车棚里似乎有人,就吼了两声:“干什么的?”随即里面传岀“嗵嗵”的跑步声,很快在远处的黑暗中消失。他们进去一看,那位年轻女士横卧在地,已经昏迷过去……
案件发生以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他们惊讶地发现,这是一个老手!
6月底,武伯欣和张祖丰应时任市局刑侦处副处长傅政华同志和该处一大队莫大队长之邀,直接驱车来到朝阳分局刑警大队。莫大队长用非常准确的语言向我们描述了这起案件的客观状况。6月5日之夜的遭袭女子被送至医院抢救了过来。医生说再多掐一会儿人就完了。袭击者出手极狠,上去就卡住了那女子的咽喉,让她出不了声。脱险后那女子的脖颈处留下一片乌紫的淤血印,很长时间褪不下去。
在这起案子之前,朝阳已发生好几起类似案件,1994年两起,1993年、1992年、1989年各有一起。共同的特点是杀人奸尸、焚尸;作案方式是掐住喉咙,尸检表明舌骨部位都有骨折痕迹;作案时间在晩上12点左右;受害者为十八九到二十来岁的女青年。市局刑侦处傅政华等领导提出可并案侦查,定为系列强奸焚尸杀人案件。他们经过大范围摸排嫌疑人员,让受害女子指认,最后剩下三名嫌疑人排除不了,要求动用心理测试技术甄别。
一处一处地看完现场,我觉得这些案件中共同的因素、动机显露得十分清楚,但这里我首先注意的是,作案人有没有人格变态。面对着数名年轻女性惨遭奸杀的系列案件,我不能不提出这样的问题:老干这种事的人会是常态心理吗?
从案犯杀人的力度看,他的岁数不老不小,办案人员通过侦查画像,估计案犯应在18到40岁这一年龄段。我从动态心理角度分析,觉得应在25岁左右。系列案件跨越六年,可能案犯是18岁开始作,那时有情绪不稳定性制约,性冲动易失控,处事简单。到了25岁后情绪开始比较稳定,即使变态,也不是以情绪为主导了。所以,岁数再往上加大,不大合乎此案的心理科学规定性与心理发展的特征。
从放火烧的方式看,使用的是酒精作为助燃物,救火的人在屋里闻到很大的酒精味,这使我想到这些案件和那片地区一家酒厂的关系。莫大队长介绍案情时,从地图上一看,发案地分布在方圆几公里,可都环绕着那家酒厂。
还有作案人所显示的心理特征,受害人都被拖到了暗处,有一起是把受害人从空旷地拖到了较远的操场边破房里奸尸焚烧的,其行为解释,一是要隐蔽,二是有羞耻心,说明他的变态性还不强烈。
假如已掌握的三名嫌疑人经测试都排除了,下一步可以利用这种分析再去甄选新的嫌疑人。然而,作案人就在这三人之中。
这个案子,测试题比较好出。发案时虽是黑天,但在作案人的视觉知觉和记忆中对受害人的外在特征是清楚的,他要奸尸就得有扒裤子的动作,从死人身上脱衣服是挺费劲的。所以我们把毛裙、牛仔裤、健美裤、高筒靴等都编成了目标问题。还有对人格特征和作案动机的测试,如作案人是有毛病吗?是恨女人吗?是要强奸吗?是抢东西吗?变态者不是心理整体出了问题,还有部分正常心理,他对于自己的人格缺陷是清楚的,因此也是能够检测出来的。经过测试,我们在三名被测人中认定了一名嫌疑人,姓茅,25岁,长得比较壮实,15岁时因奸淫幼女受到三年劳教处理,交过三个女朋友,其父在当地酒厂上班。测后讯问,我跟嫌疑人谈了谈,他对作案的事一概否认。但谈到对穿紧身裤女人的看法时,他说:“我见她们都像是歌厅里出来的,心里就有恨。”
我感到,要从他嘴里掏出案件的事很难,必须要把握好他的心理火候。
至此,我跟祖丰的测试任务已经完成了,该由预审人员接手了。但他们觉得没底,怎么问茅宏都是一句话,“不知道。”别的什么都不愿谈。见我还能和茅宏聊上两句,就拜托我帮忙。我正好很想弄清他的人格变态原因,之后的三天,白天回家睡觉,晚上他们派车接我,整天泡在公安局的预审室。
开始,茅宏还是那样,谈别的可以说两句,一问到案件什么都不承认。就这样耗到第二个夜里,在我正感到疲劳之时,他突然冒出一句:“我能不能提个要求?”
“可以呀。”我马上意识到测试谈话阶段的心理效应可能有机会岀现。
“我能不能见我妈我爸?”
“这个嘛……”我有意停顿了一下,“我作不了主。得写个报告让领导批一下,如果批了咱们照办,不同意咱们就再作努力。”我当时还没戒烟,给自己点了根烟,也给茅宏点上一根,说:“咱们都休息休息,给领导写个报告。”
我就一边措辞一边写:北京市公安局长:现在朝阳分局讯问的关于“6.5”案等系列案的茅宏提出要求,愿在适当时候见其父母。我们跟他谈话以来,表现态度基本较好,能配合讯问。请示领导能否批示茅宏的要求。妥否,请批示。
写好后,我念给他听,问他这样写行不行,他点点头。完了我说:“这份报告上你得签字,我也签字,法医也签。”
让茅宏签字时,他一脸的疑虑,用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我。
这一夜算是做成了这件事,吃完早饭便回去睡觉。到了晚上7点钟,我又在预审室见到了茅宏。我给他带去的那份报告,上面已经有了不同笔迹的阅批,领导的名字上画了圈一拉笔,旁边写了一行批示:此系列案较特殊,请局长过目,拟同意茅宏的请求。然后另一位领导名字上又画个圈一拉笔:照领导意见办。
茅宏把这份报告拿在手里,两眼直直地盯着看。我注意地观察他表情上的细小变化。他脸上的肉有些微微颤抖。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对我说:“大叔,我希望跟你一个人讲,这间屋里不能有第三个人。”
“可以。”我就等着他先开口说话,没思索就答应了。
坐在我身边的朝阳公安分局预审科的肖科长不以为然地摇摇头,说:“茅宏,你这个要求没道理啊……”我说:“没关系,愿意谈嘛,怎么样都行……”这时,陈处长在门口把我叫了出去,跟我说:“不能答应他的要求,万一动起手来怎么办?那么个小屋子,身子都闪不开!”我说:“不行的话换个大屋。那个屋子是小了点儿,不好回旋……这个机会咱们可不能放过。”几句话把这事定了下来,我又回到审讯室。这时,茅宏倒安慰起我了:“别害怕,大叔,我不会伤害你。你可以把我铐起来,咱都不带说什么的。”我说:“你既然答应跟我谈,也不应该有什么别的想法了。在这地方别再错上加错了,好不好?咱们现在换个地方好好谈谈……就是我跟你两人……”我把茅宏带到一间大些的审讯室,里面有监控设备,便于掌握情况。坐下后,我说:“怎么样?咱们谈谈吧。”茅宏说:“正因为您能理解我,我愿意跟你说……不知怎么回事,大街上只要看到顺眼的女的就想搂,要不受不了……”我说:“男女之间交往、恋爱是很正常的事。但这次发生的事不正常。想搂谁就搂谁?能这么做吗?”茅宏说:“我真是控制不住,没办法……”他开始交代6月5日这起,怎么守在车棚那儿,怎么冲出去掐那女人的脖子。说完这起又说发生在1994年12月发生的一起。我边提问边做笔录。但是,说完这两起他不往下说了。我知道,这时若再要他继续交代很可能会出现抵触,就把话题转了:“你能把这些事告诉我,说明你很有诚意。现在咱们再说说,走到这一步是怎么形成的?你把你从小到大的变化回忆回忆,特别是童年时期,挖挖根源,争取当个典型,教育别人,别再走你那样的路了……”
茅宏对这个话题并不反感,开始东一句西一句地讲述他的生活经历。我继续记录。剔除掉无关的内容,我估计导致茅宏人格缺陷的因素基本都讲到了。他是一个独子,两三岁时开始由母亲带到女浴室洗澡,这种情况持续到五岁。这期间很自然地注意到男女性器官的不同并感到好奇,问“小鸡鸡有什么用?女的为什么没有?”他妈给的回答很不科学。他的性好奇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并且通过每次洗澡而被很好地保持强化着。长到12岁时就有约女同学到家里进行猥亵的行为,开始了男女间的性接触。15岁因奸淫幼女被劳教。从劳教所出来后交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变着花样发生性关系……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讲过,某些人的不良因素的积累作用可以导致人格变态。茅宏正是这种情形,从他的生活经历可以看出,没有得到正常的性教育和对性的偏常认识使他最终走到了这一步。我给他下的心理变态类型结论是:性欲亢进、偏执型人格障碍。
这时,天快亮了。我对茅宏说:“今天就到这儿吧。讲得不错。回去再考虑考虑,还有什么没有讲出来的。”我又告诉进屋来的预审人员,天气太热了,带茅宏去冲个澡再让他去休息。
就在这一天我回家后,没过几个小时便坐火车去了大连,因为辽宁省公安厅早就跟我和祖丰定好,为他们举办的全省预审刑侦学习班讲课。此后,我就没再参与茅宏一案。后来听办案人员说,从茅宏的女友那里搜出了属于受害人的首饰等物品,拿到了茅宏犯罪的物证。茅宏后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
上述案件侦破纪实来自武伯欣警官的案例集,从中可以看出,大北窑系列杀人案的凶手是茅宏,但他是不是“残杀二十一名进京女青年案”呢?从数量看肯定不是的,因为他杀了5名女性,距离“二十一名”还很远,因此应该不是。
笔者和很多圈内的朋友多年搜集,除了牛伯成老师在《中国刑侦一号案》中提过一嘴外,至今也没有看到相关案件的详细资料或者记录。
而大北窑系列案件的侦破在网上的新闻报道中则包含有关于张欣老师的参与。
1996年,北京大北窑一带发生系列强奸杀人焚尸案。当时,那一带还算是城郊,夜里12点左右很有些荒凉,连着发生了五六起案件,最后并案了。
那是武伯欣和张欣第一次碰面,在那之前,两人已经有过协同办案,一个做刑事模拟画像,一个使用心理测试技术从嫌疑人中进一步确作案者。时常是武伯欣到的时候,张欣画完像刚走。武伯欣从1993年开始接触到张欣画的画像,对张欣的大概印象是“形象思维特别好,观察人比较细”。
"能坐得住,内向的脾气,还有点外向特征,因为他要跟人攀谈交流,这是他的工作需要。”武伯欣说。
大北窑的案件,现场的证据都因焚尸被破坏了,只有一个受害者因为反抗比较激烈,幸运地活下来了,而且看见了作案人的长相。这就有画像的条件了,张欣开始画像。武伯欣也开始从犯罪心理的角度分析案件,推测可能是什么样的人会选择在这里作案,性格和行为方式是什么,大概什么年龄。武伯欣的判断是,作案人40岁以上或25岁往下,中间的可能性小。
两人一起连着看了几个现场,张欣的画像一出来,当地公安局拿着画像排查出来几个嫌疑人,武伯欣用心理测试技术从 里面找出了一个25岁的小伙子。公安机关在这人的住家做了一些物证收集工作,很快,嫌疑人交代了。
"如果没有画像,这人圈不进来。这个案子没有痕迹物证,比如DNA指纹足迹等,定不了人。画像如果不把他划进来,心理测试技术在那等着也是白等。“武伯欣说。
从以上资料来看,大北窑案件确实存在并且凶手茅宏已经伏法,而“残杀二十一名进京女青年案”到底存不存在则难以证实。
但从种种迹象表面,包括很多大案爱好者的回忆,曾经有节目报道过“残杀二十一名进京女青年案”,但忘记具体情节了。因此目前看只能继续收集资料,努力寻找新的线索,或者直接问牛伯成老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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