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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农家说法律新闻 四川攀枝花市农民借款自费修山路被森林公安局责令把路复原并罚款4万 上诉法院后有什么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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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17: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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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一农民,在陡峭的半山腰住了10多年,出行十分不方便,物资只能靠人背上去。2018年,他四处借了7万块钱,给自己修路,结果路修好了,却被人举报了,公安局说他修路未经林业主管同意,责令他把路恢复原状,并处罚款4万。农民不服,将其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这户人家的主人叫何元能,何元能在1999年承包了5亩"五荒土地",开始了他的山地农业梦。

起初,他在山上种植梨树和蓖麻,日子虽然辛苦,但也充满希望。2002年,为了更好地照看庄稼,全家就搬到山上居住。

然而,山上的生活远比想象中艰难,原有的小路狭窄陡峭,仅容一人通过,每次上山下山,都像是一场体力与意志的考验。

最初,所有物资都靠人力背运。后来,他们尝试用马驮运输,再后来才勉强用上了摩托车,但即便如此,运输效率依然低下,成本高昂。

随着时间推移,何元能将种植品种改为了芒果,这种经济价值更高的作物,对交通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眼看着辛苦种植的芒果难以运输下山,何元能就下定决心要修一条像样的路。

修路谈何容易?何元能四处奔波,东拼西凑,好不容易才借到了7万块钱。

2018年,修路工程正式开始,何元能和家人朋友齐心协力,一点一点地将山路拓宽、平整,经过艰苦努力,一条长847米,宽敞平坦的山路终于修好了。

看着新路,何元能和家人喜极而泣,当一辆农用车缓慢开上山时,何元能无比激动,在山上10多年,车子第一次开到家门口,他们憧憬着,从此以后,生活会变得轻松许多。

然而,好景不长,仅两个多月后,森林公安就找上门来,他们说接到了举报,要把何元能带走调查,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何元能措手不及,如同晴天霹雳。

森林公安指出,何元能修路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经过实地勘察,他们认定何元能涉嫌违法。最终,他们处罚何元能将路恢复原状,并处以4万元罚款。

面对高额罚款,何元能无力承担,在无奈之下,他申请延期缴纳罚款,同时开始准备上诉材料,希望能在法律上找公平。

诉讼之路并不平坦,何元能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他坚信自己没有错,他四处奔波,搜集证据,准备诉讼材料。

终于,这个案子进入了法庭审理阶段,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森林公安局坚持认为,何元能的行为破坏了林地,违反了相关法规。

而何元能则据理力争,申辩说他修路的目的只是为了改善生活,并没有造成实质性的环境破坏,他强调,路两边大多是杂草,几乎没有挖到什么树木。

当法院问起何元能为什么不审批时,何元能坦诚地说,在农村修路这样的事以前很普遍,修的是荒地,就以为没什么关系,所以没有审批。

几位证人的证词也支持了何元能的说法,他们表示这条路的修建不仅方便了何元能,也给当地的其他居民带来了便利。

然而,法院的判决并没有如何元能所愿,法院认定,何元能确实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占用了集体林地,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

尽管何元能辩称修路是出于公益目的,但法院认为这不能成为免除行政处罚的理由。最终,法院驳回了何元能的诉讼请求,判定森林公安局的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判决之后,何元能没有继续上诉,他表示,律师认为二审胜诉的可能性也很渺茫。如今,何元能还没有缴纳罚款,也没有将道路恢复原状,他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境。

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表示,考虑到何元能的家庭条件,暂时没有申请强制执行,林业部门则表示,如果何元能缴齐罚款,可以为其补办相关手续,道路可以不用恢复原状。

对何元能来说,这次经历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他的儿子表示,自从这件事发生后,父亲大半年都没笑过,家里还有几万元贷款要还,现在实在拿不出钱来缴纳罚款,修这条路的代价沉重如山。

其实早就有这样类似的案例。2018年这个类似的案例,结果更糟,当事人被判寻衅滋事罪。看相关报道。
近日,吉林省某地村民黄某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罪一案引发关注。
据报道,黄某在洮儿河边长大【洮念táo】,这条河让村民的日常通行极为不便。堇某家有兄弟五人, 祖上都以摆渡为业。2014年,堇某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座固定浮桥。2018年10月,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罚款并强制堇某拆除浮桥。
浮桥拆了后,黄某以为没事了。但2019年2月,他被当地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黄某的三哥以及多位家人亲戚也被采取刑事措施,7月当地检秦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某等多人公诉至洮南市法院。同年12月31日,当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黄某等18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两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18人均适用缓刑,该判决已经生效。
罗翔:私造浮桥,有罪吗?
7月8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发布文章《私造浮桥,有罪吗?》。
文章提到,本案涉及寻衅滋事罪的适用问题。对于寻衅滋事罪,在立法层面上有学者持废除的态度,每年也有人大代表提议废除该罪,以更为明确的犯罪取而代之。但在法律还没有修正之前,作为一种既定的罪名,学界的普遍的意见是在司法层面上严格限缩本罪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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