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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农家说有些律师犯罪 花季少女惨遭5名少年轮奸 律师居然与犯罪分子同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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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2 17: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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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惨遭5名少年轮奸 律师竟与强奸犯同谋
2001年01月12日15:27 生活时报

  本应依法执业的两位律师,在一起少女轮奸案中作辩护人时,因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日前分别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及1年半。这是北京市第一起律师违法被判刑的案例。

  (一)不幸发生:花季少女梦断乡邻

  1998年夏季的一天,初中毕业的农村少女晓燕像一只快乐的燕子从学校飞出来,她觉得怀揣的不是一张录取通知书,而是含辛茹苦妈妈的期冀和自己对未来的憧憬和梦想。

  恰巧,村里放电影。晓燕和同伴倩遇到邻居陈山等人。陈山说邻村的张羽没有自行车,想借晓燕的自行车送张羽一同回家,然后再送晓燕回家。也许是晓燕那天有太多的兴奋;也许是看到女伴倩和他们熟识……晓燕不假思索就答应了,但她不知,一场预计好的阴谋正在一步步向她逼近。

  其实,陈山、张羽一见到晓燕就起了歹意,他们只是以借自行车为借口,等到了张羽家便将晓燕强行扣留,推倒在床上。晓燕哭喊、抓打,他们便将她的头蒙住,按住她的双手……一切都无济于事,因为晓燕在一群歹徒面前显得太弱小了。

  深夜来临,灾难降临,晓燕被5个几乎与她同龄的男子轮奸了。那张装满希冀和梦想的录取通知书也随之被彻底“撕碎”了。

  (二)一审判决:强奸犯应予严惩

  晓燕的母亲得知此事,欲哭无泪,悲伤已极,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就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又一涉及陈山等人的轮奸案发生了。

  一天傍晚,陈山、吴某某兄弟与正在同自家小狗玩耍的少女晓亮相遇,陈、吴即起歹意,将晓亮的小狗抱走,放到邻村吴某某家中,尔后谎称小狗丢失,让晓亮与他们一同寻找。十分着急的晓亮被陈、吴骗到邻村吴某某家。夜幕降临,陈、吴将晓亮强奸。

  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山、张羽、吴某某等人无视国法,利用诱骗、强制手段先后轮奸两名少女,严重侵害了少女的人身权利,均已构成强奸罪,应予严惩。鉴于有的被告人犯罪时未成年;有的在羁押期间又有揭发检举的主动表现,故对所犯之罪区别情况,分别从轻或减轻处罚。

  1999年7月24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陈山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其他被告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三)被害人突然翻供:我没有被强奸

  然而,几个被告人却不服这个判决。陈山上诉曰:原判认定事实不符,犯意并非我提起的,晓燕和晓亮都是自愿的,其行为并不够成犯罪。被告家长也如出一辙地慷慨陈词:晓燕、晓亮是“荡妇”,是她们勾引自己的儿子……

  更为蹊跷的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收到被害少女晓亮的亲笔信笺,她“诚恳”地介绍和陈山同村同邻同年龄,两小无猜,很有感情……

  种种疑团引起二审法官和市检察院二分院承办检察官的高度重视,正当办案人员欲与案件被害少女核实证据时,被害少女晓燕却失踪了。

  (四)检察官审查:揭开第一重迷雾

  审查此案的检察官决定走访被害人及家长,把此案查个水落石出。但晓燕的母亲一口咬定:不知晓燕的下落。

  检察官没有气馁,又找到晓亮的父母,晓亮父母帮助检察官见到了晓亮,据晓亮提供:一个叫宋福义的律师曾找到她对她说:“你和陈山是一个村的,又是同学,把他告进去,就把他毁了。这事又不是你先告发的,你能不能把口供改了,好多号里的人,还有外边的人,还有好多挺痞的人,我都认识,以后谁要欺负你,你可以找我。”宋福义又让晓亮帮着找晓燕,劝晓燕改“口供”。

  (五)找到失踪少女:强奸案真相大白

  二分院领导责成二审监督处迅速组织力量,四下郊县艰苦取证。晓燕的家人渐渐被检察官的真诚所打动,他们打消了顾虑,积极配合检察官的工作。失踪多日的晓燕也在姐姐的陪同下主动来到检察院讲述实情,一起涉及辩护人和11名家长的涉嫌伪造证据和妨害作证案浮出水面:

  1999年春节刚过,被告的家长开着车,带着大米、食用油等来到晓燕家,让晓燕把错误都承担下来。没过几天,同伴倩带晓燕到张羽家,从那天开始之后将近4个月,晓燕就再没回过自己的家。据晓燕说:他们给我和倩租了房子,不让我回家。万般无奈的晓燕被迫答应改变原有陈述。

  与此同时,1999年5月的一天,被指定担任该强奸案辩护人的宋福义(男,41岁,硕士研究生,原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找到被害少女晓亮,提出让晓亮改“口供,同时希望晓亮也劝晓燕承认自己是自愿行为。又过了半个来月,宋福义通过电话联系,授意此案另一辩护人于战飞(男,40岁,大学文化,原某县某镇政府干部,法律工作者)约晓亮到宋租住的旅社,当晚,宋、于一起制作了一份“接待笔录”,内容大致是晓亮与被告间都是自愿发生的性关系。晓亮的脑子乱极了,她几乎没有看清“笔录”的内容就签了字。宋福义还单独会见了被告人陈山,告知其第二天开庭如何说与少女的关系是自愿的;平时如何在一起吃、住、玩等等。

  家长们和律师共同导演的一场戏,就等开庭上演了。谁知,聪明的晓燕当庭推翻原有陈述。她只有在庭上说出实情,因为她太怕了,怕自己稍有不从或疏忽,危及家人的安全。

  (六)伸张正义:律师家长难逃制裁

  被告家长涉嫌妨害作证、辩护人涉嫌伪造证据和妨害作证的犯罪情况,很快就由市检二分院移送公安局侦查。1999年12月9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支持市检二分院审查意见,驳回陈山等6人上诉,维持原判。

  2000年11月21日,一审法院认为强奸案被告家长姜某某等人以贿买的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均构成妨害作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宋福义、于战飞作为辩护人本应依法执业,但其无视法律,采取威胁、引诱的手段迫使证人改变证词,并伪造证据,其行为妨害了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均已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2000年12月18日,一审法院判处宋福义有期徒刑2年;判处于战飞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七)掩卷沉思:切勿嘲弄律师的誓言

  我国律师法第三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面对两个少女惨遭不幸后忧郁又充满渴望的眼睛;想起晓燕中断了求学梦而踏上漫漫的诉讼路;背井离乡过着有家不能回的生活,我们很想将那些强奸犯和他们的家长们一一公布出来,让他们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时受到公众的谴责,但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文中有关当事人采用了化名,目的是想让她们远离猜忌和流言。但文中两个辩护人采用了真实姓名,我们不止是想让他们记住这个案件,而是想提醒他们以及所有的执法者,铭记法律赋予的誓言——公正为先!本报记者 陈君 通讯员 董永格 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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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2 17: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大强奸轮奸幼女案水落石出 受害女孩下落不明
2000年11月15日18:58 哈尔滨日报

  今年7月,哈尔滨市道里公安分局康安路刑警中队破获了一起多次参与该地段校园抢劫的案件,5个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从表面上看,这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然而在审讯过程中,民警们却惊讶地发现:他们竟都供认与一位名叫小芹的13岁女孩发生过性关系。通过细致的工作,一起特大强奸、轮奸幼女案终于浮出水面。然而,当民警们再次寻找小芹时,她竟神秘地失踪了。警方希望在媒体的协助下找到她,更希望这位小姑娘不再受到坏人的蹂躏。那么,小芹究竟是个怎样的女孩?又有着怎样的遭遇呢?

  她从小无人关爱

  据民警们讲,13岁的小芹看上去和同龄的孩子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性格略显内向。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样一个花季少女竟然沦为了他人泄欲的工具。

  1987年1月小芹出生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的一个贫困家庭里。刚满周岁那年,她的妈妈便离家出走了。妈妈走后,小芹的爸爸便酗酒度日,染上了一身的病。不久,小芹的爸爸带着她回到了住在道里区东河沟街的爷爷家。然而,爷爷家的生活也很困难,奶奶早已过世,他们三口人仅靠着爷爷218元退休金生活。而此时,小芹的爷爷又双目失明,瘫痪在床。1996年,小芹的爸爸因病去世,孤单的小芹只有同年迈多病的爷爷相依为命。

  在缺少爱与关怀的家庭里,小芹慢慢地长大。1996年,小芹上学了,学校在了解了她家的生活状况后,减免了她的各项学习费用。但是面对着那些衣食无忧的同学们,小芹的心里非常羡慕。慢慢地,她越来越讨厌自己那个贫穷而又破烂的家。放学后,她开始流连于街头,泡在电子游艺厅里不愿回家。从此,她便成为了一些别有用心人的猎物。

  她成了某些人的“猎物”

  那是在1999年,第一个“相中”小芹的是家住齿轮厂附近的33岁的无业人员曹亮。由于小芹放学后经常在街上闲逛,便被不怀好意的曹亮盯上了。他发现这个小女孩没有家人管,经常一人在外玩,于是便寻机接近小芹。有一天放学后,小芹在路上遇到了早已等在那里的曹亮。曹亮看到小芹走过来,立刻笑眯眯地迎上去问:“小姑娘,放学了,要去哪儿呀?”小芹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这个人,她对这个人的印象很好,因为他的样子就像爸爸似的,但爸爸却从没这么亲切和蔼地对她讲过话。“去玩呀”,小芹回答说。“还没吃饭吧,我请你吃好吃的去。”小芹一听请她吃饭高兴极了,因为跟着有病的爷爷她也吃不上什么好吃的东西,所以她高兴地跟着曹亮走了。在一个小店里,曹亮花了几块钱请小芹吃了顿饭,然后又带着她去游戏厅玩了一会儿,小芹玩得很高兴。就在当天晚上,曹亮卑鄙地将小芹带到一无人处强奸了。事后,曹亮威胁小芹不许告诉任何人。过了几天,曹亮觉得一切太平,就更加放心大胆了。打那儿以后,曹亮又多次以请小芹吃饭或玩游戏为名将她奸污。这时的小芹尚不能明辨是非,由于缺少家庭的温暖,她竟觉得曹亮对她很好。

  1999年7月里的一天,小芹放学后又到学校附近的游戏厅玩,在那里她碰上了王海。大小芹4岁的王海对她说:“你来,我找你有点儿事儿。”小芹也没问什么事儿,便跟着王海走了。在一间破房子里,王海将小芹强奸了。事后,王海为了安慰小芹对她说:“这事儿你别跟别人说,以后咱俩处对象吧。”过了两天,王海找到小芹,又将她带到了破房子里将其奸污。其后每隔两天,王海便找小芹一次。几次之后,王海对小芹说:“我妈说了,不让我和你处对象,咱们拉倒吧。”就这样,小芹被王海甩了。而此时的小芹,没有一丝保护自己的意识,她认为这一切理所应当。从这以后,她也更加放纵自己了。

  她沦为他人泄欲的工具

  从此,小芹没事儿就在各游戏厅、台球室里游荡。在这里,她结识了许多“朋友”。这些“朋友”经常领她出去吃饭,其实所谓的吃饭也不过就是吃点羊肉串和拉面什么的,但小芹觉得这已经很好了,自己朋友很多,也很风光。据犯罪嫌疑人供述,那时候,小芹认为大家都很熟,并且他们对自己也很好,所以每当有人提出要与她发生关系时,她都不拒绝。

  今年5月31日晚7时,小芹去道里区埃德蒙顿路上的一个电子游戏厅玩,在这里,她遇到曾和她发生过关系的周强,她对周强说:“你过来一下。”不想周强却没理她,小芹随口便骂了一句。没想到这却引起了周强身边的一个男孩的不满。那个男孩走到小芹身边问:“你刚才骂谁呢?”小芹不以为然地解释说:“不关你的事。”就这样,她与那个男孩结识了。那个男孩叫刘刚,今年18岁,在一家烧饼店里打工。刘刚在游艺厅里玩了一会儿后就回店里收摊去了。晚10时左右,小芹在回家的路上又碰到了刘刚。刘刚对小芹说:“这么晚了,我请你吃饭吧。”于是,小芹便跟着刘刚来到一处小店。吃完后,刘刚便将小芹带回了店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刘刚又将小芹带回了店里……

  刘刚是这一带的小混混,结识了小芹后,他便把小芹当成了向哥们儿们炫耀的资本,他的那些哥们儿听了刘刚的话后也都想和小芹试试。于是,刘刚便把他们介绍给了小芹。他们也都分别以请小芹吃饭和玩游戏为诱饵和小芹发生性关系。从此,小芹白天去上课,晚上就和这些人混在一起。这样时间长了,觉得好奇的男孩只要通过一个认识小芹的人找到她说“我请你吃顿饭”,小芹便会跟着他走。

  案发后,根据这伙人提供的线索,民警们抓获了一名22岁的男子。据这名男子供述:他夜晚给别人看车,借着这个机会他经常将小芹带到车上奸污。有时他还带一些朋友来分别地与小芹发生性关系。

  她在案发后神秘失踪了

  6月5日,康安路某学校组织学生春游,然而,早早到校的许多学生都纷纷遭到了一伙十六七岁男孩的抢劫。不久,接到报案的道里公安分局康安路刑警中队便将这伙人抓获。并由此揪出了一起特大的强奸、轮奸幼女案。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已查明涉嫌此案的犯罪嫌疑人中,除一人(曹亮)已被判刑,4人在逃外,有8人已被缉拿归案。与此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太平公安分局也已侦破了数起涉嫌强奸小芹的案件。

  日前,8名涉嫌强奸小芹的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道里公安分局康安路刑警中队的姜英武在接受采访时说:“涉嫌这起案件的许多男孩都尚未成年。在现已查明的案件中,除一人有哈市户口外,其余皆为外地来哈打工人员的子女。他们多为初中尚未毕业的孩子。平时父母对其很少管束,他们便经常游荡、聚集在各游戏厅与台球室中。客观上讲,正是这样的一些场所,坑害了我们一大批尚未成年的孩子。”

  令人遗憾的是,小芹究竟与多少人发生过性关系,至今仍是个未知数。因为案发之后不久,小芹便没了踪影。现在虽经多方寻找,但仍无下落。警方希望通过媒体能够找到这位身心备受摧残的女孩,希望她能过正常女孩该过的生活。也许现在的她仍然浪迹在城市的街头和那些滋生丑恶与犯罪的地下游戏厅里,过着那任人蹂躏的生活。虽然现在的小芹年幼无知,但是总有一天她会长大,长大后的她又该如何来面对她的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呢?

  小芹的案子是令人痛心的,更是应让千千万万个家庭引以为戒的。(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本报记者封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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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2 17: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起强奸幼女案 引出十个被告人
2000年11月06日13:36 沈阳晚报

  --律师不自律沦为阶下囚

  一起情节本来并不十分复杂的强奸幼女案,却惹出被害人的父亲作伪证;被告人的朋友作伪证;甚至一位年轻有为的律师也为此进了班房。11月3日,铁西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我市首例律师妨害作证犯罪案,而一起10人成被告的大案,也由此浮出水面。

  在当日的庭审中,原为我省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被告人高宏伟如实地向法庭供述了他涉嫌犯罪的全过程。今年3月的一天清晨,不满14周岁的小小(因系未成年人,此为化名)在家中呕吐,其父带她到医院检查后得知,女儿已有了身孕。他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包括被告人时均怀在内的7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不久此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因时均怀为外地来沈打工人员,因此其亲属委托与他相识的冯丽杰(另案处理)帮忙找一名律师,为时辩护。冯找到了高宏伟。

  4月17日,冯、高2人签订了时均怀强奸案的代理合同。5月8日,高到铁西区看守所会见了时均怀,了解了案情。此后,冯找到高,问可否为时作无罪辩护。高当即表示可以,他认为可以打通被害人小小的父亲。冯于是按照高的意思,先找小小的父亲吃饭,探他的口风。5月30日,其父终于对冯说,只要拿3000元钱,就可以翻供。

  高于是与冯相约6月1日早8时30分见面,并让冯按照他的口述,以被害人小小的名义写了一份证明时均怀无罪的虚假材料。大致内容如下:“我年纪小,不懂事,和一些人发生了性关系。父母知道后,对我连打带骂,非常生气,让我说出他们的名字。我一时心急,顺便说出了时均怀的名字,我很后悔,时大哥是个好人,他没和我发生性关系。......”当天,冯丽杰带着2000元钱来到小小家,其父亲让小小照抄了一遍。6月2日,高再次来看守所,让时看了此份材料。时当即要求高为自己作无罪辩护。6月5日,高宏伟将此份材料交给了负责审理时案的铁西区法院。

  面对风云突变的案情,铁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科的两名检察官于6月13日找到小小及其父。面对讯问,其父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拿了冯2000元钱后作伪证的事实。

  此后,冯曾通知高,称自己也被公安机关讯问。但高告诉她“口要把住,不能说”。6月21日,铁西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时均怀强奸幼女案。当庭,小小及其父对案情作了如实供述。鉴于此,高没有提及花了钱做出来的“材料”。庭审结束后,他便被刑事拘留,不久便向公安及检察机关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6月27日,铁西区法院对被告人时均怀强奸幼女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害人与多人发生性行为和其父的行为,均不影响被告人时均怀奸污被害人的事实成立。法院最终以强奸幼女罪判处被告人时均怀有期徒刑7年。此后,另外几名被告人也因强奸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而小小的父亲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同时,被告人冯丽杰也因在本案中的行为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在11月3日的庭审中,曾是律师的被告人高宏伟对自己如今的境遇表示了深切的悔恨。(本报记者 张晶 通讯员 李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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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2 17: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色魔老汉强奸幼女 孩子家长无一报案
2000年05月15日13:42 成都商报

  一老汉多年来将邪恶的目光盯向村里几个幼女,对其进行了强奸、猥亵。但令人震惊的是,孩子的家长在得知情况后竟无一人报案,有些甚至打骂孩子不让其声张。直至近日,其中一女孩终于以极端方式揭露了老汉的恶行。

   昨日,记者来到简阳贾家镇武庙乡,找到跳河自杀的12岁女孩秀秀(化名),她的目光中透露出跟其年龄极不相称的忧伤。

   据其母杨某称,今年4月8日,她带着秀秀在田间摘四季豆,该组58岁的李德成经过此地跟她闲聊,秀秀突然用恶毒的语言大骂李德成,李神情极不自然地离去。见孩子对爷爷辈的李德成不尊重,她出言责备了孩子两句。谁知秀秀脸色一变,两行热泪滚滚而下,抽泣道:“你不晓得,他(指李德成)害得我好惨!”孩子边哭边说出了她7岁那年,李德成糟蹋了她好几次的痛苦往事。

   杨某将此事告诉了丈夫,两人相互埋怨、痛哭了一夜。考虑到孩子还小,名声要紧,再加上秀秀的父亲手有残疾,肯定斗不过李德成一家,最后商量决定,干脆将此事瞒下来。

   夫妻俩让孩子不要将此事透露出去,但秀秀的反应出人意料。她称自己受了这么大委屈,说出来就是为了让家里人为她撑腰,至少也要将李德成打一顿出气。可爸妈居然如此胆小,令她十分伤心。她赌气要将此事告诉别人。夫妻俩见孩子不听话,出手痛打了她一顿,孩子暂时沉默了。

   4月26日中午,在青白江打工的秀秀姐听说此事跑了回来,认为不能轻易了结这事,一定要好好教训对方,但夫妻俩仍坚持不能声张。秀秀气极了,哭着跑出家门。不到两分钟,隔壁家的大婶便慌慌张张地跑来,称秀秀跳进东风渠自杀了!

   秀秀爸忙跑到东风渠一看,孩子在数米水深的渠水中一浮一沉,情况十分危急。他忙跳下渠中,但渠水一下将他冲出去10多米远。幸好水性极好的村民李三浦跳下渠中,将父女两人救起。

   秀秀的老师听说此事赶来询问原因,两人见瞒不过才说出实情。老师劝他们报案,两人仍不愿意。这时,秀秀的幺爸听说此事实在忍无可忍,向贾家镇派出所报案。当晚,派出所警察赶到,将李德成带回所里,随后将其刑拘。

   第二天,秀秀被父母带到镇医院作妇科检查。检查发现,孩子处女膜有裂痕,阴部红肿,长期患有炎症,必须坚持治疗。

   在父母的一再鼓励下,秀秀向记者讲述了自己被糟蹋的经过。据秀秀称,1995年8月底的一天上午,她正在自家门前玩耍,表爷爷李德成骑自行车经过。他说有一个安逸的东西给她耍,秀秀遂跟在他自行车后来到农机站。李德成将孩子带了进去,并锁上房门,将秀秀抱到床上,让她闭上眼睛,脱下了秀秀的裤子……自那天起,李德成连续5天强奸了秀秀。秀秀没敢将此事告诉父母。

   3年级的一天,秀秀跟同班的玲玲(化名)一起回家时遇到了李德成。玲玲气哼哼地对他吐口水,并告诉秀秀她被李糟蹋过,还有敏敏(化名)和小凤(化名)。秀秀称自己也遭了,并称想将这事告诉父母。玲玲忙劝阻她,说她将这事告诉了父母后,他们都不爱她了。因为怕父母也不爱自己了,秀秀再次沉默。

   随后记者找到了敏敏。她称,在她5岁左右,李德成将她多次带到农机站,摸她下身。最后记者从贾家镇派出所得知,经初步调查,李德成强奸、猥亵了3名幼女。

   在孩子被强奸、猥亵后,虽被李德成威胁,但最终都选择了将此事告诉了最疼爱她们的父母。但令人遗憾的是,孩子的父母都选择了沉默。玲玲的父母没有报案,敏敏的母亲则觉得孩子只是被摸了摸,没大碍,也没报案。秀秀的父母不但自己不报案,甚至打骂孩子,不许她声张。

   这些父母的表现,令记者不由地想到一个恐怖的结局:如果秀秀不跳河自杀,恐怕李德成还会害更多的幼女!  本报记者 梁兰

http://news.sina.comm.cn/society/2000-05-15/89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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