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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神秘捞尸人:每具尸体要价1万2,一年捞上百具,如今后继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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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3 19: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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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神秘捞尸人:每具尸体要价1万2,一年捞上百具,如今后继无人

2009年,长江大学3名学生为了救助2个落水孩子不幸溺亡。

这原本是一段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可是他们的遗体却被无情地拖拽在船边,迟迟不能上岸,围观群众看得目眦欲裂。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挟尸要价”,这张照片是江汉商报的记者张轶之当年在现场拍下的,获得了“金镜头”奖。

照片中,一身白衣的大爷一脸严肃,手掌竖起伸向前方,他身后的同伴牵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端绑在见义勇为学生遗体的手臂上。

他们是长江捞尸人,一具尸体要价1.2万。当时大爷的手势被解读为钱不到位,拒绝把遗体送上岸,引起了一片骂声,这也使得长江捞尸人这个特殊的职业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01

“其实我们最怕打捞的就是见义勇为英雄的遗体!”

时隔多年,白衣大爷的同行表示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陈松年是一名资深的长江捞尸人,家就住在湖北荆州宝塔湾村。

由于上游修建了水电站,宝塔湾附近的水流放缓,集聚了大批的漂浮物。除了像塑料瓶这样的生活垃圾之外,有时候还会有浮尸。

这些人有的是不幸溺水,有的则是寻短见,他们的遗体从上游顺流而下,最终汇聚在这片水流平缓的港湾。


在最忙碌的时候,陈松年一年从江水里捞出来上百具尸体,不过他也不是每一具尸体都捞。

他们这一行有一条三不捞的规矩:打雷下雨天不捞,竖立在水中的尸体不捞,被水草缠绕的尸体不捞。

虽然同村的人都对陈松年指指点点,但他却凭借着这份工作,撑起了一个家庭。

入行后的这些年里,他买了房,买了车,孩子也上了大学。

不过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因为“挟尸要价”这张照片,他这份本就不体面的工作也几乎干不下去了。


“挟尸要价”照片被曝光之后,船上的两名老人乃至整个捞尸人行业被打上了自私冷漠的标签。愤怒的人们对他们拳打脚踢,还用斧头锤子砸烂了他们的木船。

照片上白衣大爷的名字叫做王守海。他告诉记者,自己压根就没有坐地起价的理由。

起初他们并不知道捞的是见义勇为英雄的遗体,所以都是按照平时的流程办事。


其实捞尸人拿的都是固定工资,打捞的价格也不是他们能定的,这都要和老板陈波谈。

当时他们收了3700块钱的定金,刚打捞上来第一具尸体,老板就打电话过来了。他说价格还没有谈好,所以暂停打捞。

王守海大爷还告诉记者,他当时伸手并不是要钱,而是想让岸边的人散开一点。

面对记者的询问,王守海也非常委屈,他说自己做捞尸人也是为了行善积德,都70多岁的人了,不想被人戳着脊梁骨骂。


不久,地方相关部门以敲诈勒索罪来逮捕了捞尸队的老板陈波,木船和打捞器具也被没收。

捞尸队的成员被村民们指责发死人财,起了个绰号叫做“吃尸体的人”。甚至还有以前出钱捞过尸体的人找上门来,想把钱要回来。

陈松年等人只能默默忍受,在汹涌的舆论之下,捞尸人的苦衷,说了也没人会理解!


02

人们都觉得捞尸人是高薪职业,但即便是舆论爆发之前,也很少有人愿意进入这个行业。

在老百姓眼中,和死亡相关的终究是犯忌讳的,捞尸人永远与肮脏和不详挂钩。从事这个行业需要下很大的决心,几乎不会得到家人的支持。

人去世3小时之后,体内的细菌就会迅速繁殖,产生大量的难闻气息,一旦沾染上,就犹如附骨之疽。

老前辈都说:“这种气味是洗不掉的,一旦沾染就是一辈子。”

并且浮尸在水里浸泡三天之后,会出现令人毛骨悚然的“巨人观”现象,打捞者需要有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


人们只知道他们打捞一具尸体收费几千甚至上万元。但不知道的是他们的工作环境非常恶劣,充满了震撼心灵的视觉冲击和难以忍受的恶臭。

同时他们的打捞工具,往往非常简陋。很多时候他们都需要亲自下水打捞尸体。在长江流域这样复杂的水下环境中,这种行为无疑是充满了风险的。

此外,高度腐烂的尸体,往往携带了大量的细菌,所以很多捞尸人都患有皮肤病,就连保险公司都不愿为其投保。


然而比起恶劣的工作环境,更加戳心窝子的是人们的风言风语,甚至回家之后,妻子都不愿意和他们同床共枕。

对于那些见义勇为溺水而亡的英雄,陈松年表示他也很佩服。每当打捞这种遗体的时候,他们的眼眶都是红的。

不过捞尸是他们的工作,既然是一份工作,那么理当获得相应的报酬。


陈松年还告诉记者:“现在有的尸体漂浮在江面上,腐烂了都没人去管。很多人都能说出大快人心的道理,但却解决不了这个实际的问题。”

本来想入行的年轻人就不多,“挟尸要价”事件之后,人们更是谈之色变,相当于断了传承。

另一位捞尸人陈锋提起自己的入行经历,也是唏嘘不已。

他的父母从小在江边生活,也曾经帮人捞过尸体,所以他们的接受能力要好些,不然他怎么也不会加入到这一行来。


陈锋是职业捞尸人,入行18年,是24小时待命,一年四季不断档的那种。他每天就睡在船上,清晨起床之后就拿着望远镜巡视。

他曾经一天之内打捞过五具尸体,18年间,差不多打捞了200多具。而现在最让他苦恼的就是找不到继承人。

他入行这18年,只碰到了一个愿意来试一试的徒弟。结果第一次捞尸就吓破了胆,说什么也不肯上船了。


03

随着捞尸人越来越少,这份工作很多都被救援队所取代。

2007年,民间救援机构蓝天救援队正式成立。比起之前的捞尸队,他们的装备无疑更加高级,不但有潜水设备,还有无人机、水流测速仪等专业设备。

不过他们更侧重于救援生者,同时也承受着更大的压力。

水下黄金救援30分钟,他们必须争分夺秒,一旦没能救回来,可能还会遭受家属和公众的责怪。


一位蓝天救援队的队员说:“我们都是免费救助,费用是我们参与行动的队员均摊。”

出人又出钱,但是在行动之后,他们往往连一句感谢的话都听不到。不过他们也能理解,毕竟很多时候家属们都处在巨大的悲伤之中。

和捞尸人一样,救援队也会产生一些职业病,比如皮肤感染、肺部损伤等等。

不了解这两个职业的人,往往会有很深的误解,觉得他们就是在发死人财,是不道德的,毕竟无利不起早嘛。可实际上深入了解之后,他们都是各有各的苦衷。


现在,我们国家对救援和遗体打捞这两项工作的管理已经越来越正规,有时候警方甚至会公开招标,放出的价格和所需要的资质都有明文规定。

随着整个体系的越来越健全,捞尸人和救援队所受到的误解也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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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20: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挟尸要价,一副新闻照片作品
《挟尸要价》,是一副新闻照片作品。该片是由《华商报》首发,《江汉商报》摄影记者张轶拍摄。照片素材来源于2009年10月24日湖北荆州大学生何东旭、方招、陈及时为救溺水儿童壮烈牺牲,而打捞公司打捞尸体时竟然漫天要价,面对同学们的“跪求”,个体打捞者不仅不为所动,而且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的事情。
2010年,《挟尸要价》夺得了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奖。而照片的获奖,引来一片质疑之声。人民摄影“金镜头”评委会针对《挟尸要价》图片所涉及的新闻事实的调查结论认为,尽管照片中王守海所做手势存在争议,但“不再对此细节深究”。
2015年11月四川攀枝花市,出现“挟尸要价”现象。2017年7月7日,河北保定也出现“挟尸要价”现象。 [1-2]
中文名
    挟尸要价
作    者
    张轶
首    发
    华商报

获    奖
    金镜头奖
地    点
    湖北
举行时间
    2010年8月18日 作品简介

2010年8月18日,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颁奖盛典在青岛举行。一幅揭露社会公德缺失的作品《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了本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成为颁奖典礼上的焦点。 [3]
2010全国摄影艺术展览评选结果揭晓,共产生各类收藏、优秀、评委推荐作品904幅(组),其中金质收藏作品15幅(组),银质收藏作品30幅(组),铜质收藏作品54幅(组),优秀作品785幅(组),“评委推荐作品”20幅(组)。“挟尸要价”获记录类银质。
2010年1月23日,第18届金镜头比赛暨华赛中国作品初评结果揭晓,《挟尸要价》获得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2010年2月4日,在中国记协主办的“2009中国瞬间中国新闻摄影大赛(第三届)”上,《挟尸要价》获一等奖。 [4]
2013年5月22日,《潇湘晨报》记者张轶因肝癌医治无效,于当天14时逝世,年仅28岁。
《吕氏春秋》:洧水甚大(洧音伟),郑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死者,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邓析,邓析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邓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

作品背景

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陈及时、何东旭、方招等15名同学在长江荆州宝塔湾江段野炊时因救两名落水儿童,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名同学不幸被江水吞没,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而打捞公司打捞尸体时竟然漫天要价,面对同学们的“跪求”,个体打捞者不仅不为所动,而且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的事情。
此事件曾被媒体广泛关注,舆论一致谴责挟尸要价的行为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羞辱了所有国人。 [5]
照片争议

尺度争议
2010年全国摄影艺术展览评选揭晓,《挟尸要价》照片获得了记录类银奖,一时之间,网络上对这张获奖照片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挟尸要价》的素材来源于湖北荆州大学生为救溺水儿童壮烈牺牲,而打捞公司打捞尸体竟然漫天要价的事情。然而,反映该事件的这张新闻照片的获奖还是引起了舆论纷争。
该照片把人性的善和恶展现得一览无遗:水中是因勇救落水儿童而牺牲的青年的遗体,船上是用两根冰冷的绳索拉着英雄遗体正在讨价还价的两个中老年打捞客。很多人认为这幅照片不该获奖,因为再次展示英雄的尸体那是对英雄的不尊重。一些网友直接质疑,如果死者的家属看到了这张照片,那该是什么样的感受?如果仅仅是为了警示一种“恶”,我们有必要以对逝者亲人的二次伤害为代价吗?从情感上讲,很多人都不认同这张照片获奖,因为它不够“人性”。
可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挟尸要价》照片第一次获奖了。2010年1月23日,第18届金镜头比赛暨华赛中国作品初评结果揭晓,《挟尸要价》获得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2010年2月4日,中国记协主办的“2009中国瞬间中国新闻摄影大赛(第三届)”揭晓,《挟尸要价》获一等奖。算上全国摄影艺术展评选,这已是《挟尸要价》第三次获奖了。一张引起巨大争议的新闻照片连连获奖,难道评委们真的“冷血”?
该照片连连获奖,即便是作者张轶本人也颇感意外,毕竟展示“负面的东西获奖的机会少之又少”。无论观者的感受如何异样,这张照片都真实地展示了当下社会的一种弊病,展示出来的痛如针芒一样直指人心。不夸张地说,这是社会中一种真实影像的缩影。我们又有何理由拒绝它获奖呢?难道真实地反映现实、针砭时弊直指丑恶现象的作品不能获奖吗?难道真正的艺术必须脱离观者的朴素感受而高蹈吗?
说白了,我们对《挟尸要价》照片获奖的纠结,本质上可能还是对艺术之于社会关系理解得不透彻。必须正视的是,有时候艺术在体现公共关怀时未必能够照顾到所有个体的感受,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样的矛盾也是不可消弭的。照片《挟尸要价》整体上试图通过展示一种丑恶来告诉观者,失范的环境下究竟缺少了什么,其间无意识的对英雄的“伤害”,我们是不是该宽容一些呢?
我们可以理解观者在《挟尸要价》上的情感纠结,但是,动辄就以“通过展示国人的丑恶”或者以虚无的“伤害”为由抗拒《挟尸要价》获奖,这样的理由还是有些武断了。 [6]
全套照片
2010年8月18日,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奖颁出,《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最佳新闻照片奖。第二天,长江大学李玉泉发文称该照片被误读,建议组委会和评委会撤销该照片的获奖资格。一时间,网络沸腾。20日下午,作者张轶从青岛赶回武汉,给潇湘晨报发来全套照片,希望结束一切有关照片真假的争议。 [7]
真与假
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 享有“中国荷赛”之称的“金镜头”奖18日颁出,曾震惊舆论的的照片《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本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此前,这张照片已获华赛中国作品初评的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等几项大奖。大家在为此照片所揭露的人性黑暗所唏嘘时,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李玉泉17日却刊文,质疑《挟尸要价》照片真实性。为了解事实的真相,人民网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金镜头”奖的两位评委,京华时报社图片总监骆永红、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李舸以及对事件进行实地调查的记者郝建国,两位评委均表示在对《挟尸要价》评审之前,评委会已经对图片拍摄过程以及真实性进行了调查,并未发现任何问题。李舸坦言,此照片可以全票获奖是因为两个原因,第一照片很直观,表达清晰准确,并十分具有冲击力;第二照片所拍摄的新闻事件本身就具有很强的震撼力,所以得到了评委会一致认可。就李玉泉质疑照片真实一事,李舸表示,质疑必须要有证据,要有确凿的证据。事发后曾调查采访此事的记者郝建国称,自己通过现场的长江大学学生、冬泳爱好者、目击者等多个信息源证实,捞尸者“挟尸要价”铁证如山。
仔细察看长江日报宣传部部长李玉泉所刊发的文章《“牵尸谈价”:不能不说的事实真相》一文和媒体报道,对《挟尸要价》照片的质疑主要集中在四点:
1、媒体解读:船头着白色衬衫者与老师、学生牵着尸体谈价。
李玉泉质疑:在打捞中,两条船共同作业,着白色衬衫者手牵尸体挥舞手臂是指挥岸上的 人们配合将尸体打捞上岸。
记者郝建国调查:图片定格瞬间画面是,捞尸者以答应的36000元还没有全部到位为由“罢工”,一个叫王守海的捞尸者,把打捞上来的方招的遗体用一条绳子绑住右手(图片上绳子打结很清晰),用另一条带铁钩的绳子钩住T恤,久久将遗体横在水中,而不是拖到船上。当时岸上的同学们哭喊着抗议这样的行为,但王守海摆手不动(请注意王守海的表情和手势,当时校方答应的36000元尚未全部到手)。王守海等人这样侮辱英雄遗体,目的是调动岸上老师和同学们怜悯和痛心,以及时拿到他们开出的36000元天价捞尸费。
人民网记者:“着白色衬衫者手牵尸体挥舞手臂是指挥岸上的人们配合将尸体打捞上岸”,这是李玉泉误读。当时,方招的右手和T恤已分别被两条绳子固定,绳子的另一端分别由捞尸者王守海还另一位穿蓝色衬衫的男子牵着,完全有条件把遗体拖到船上,不存在岸上配合的问题。《挟尸要价》引起大家愤怒的是,捞尸者“漫天要价”和“拿不到钱不捞尸”(学生将捞尸者误解为“见死不救”,当地警方调查的结论是“中断打捞”)。
2、图片解读:船头着白色衬衫的捞尸人姓陈
李玉泉质疑:据有人证实,这名捞尸人不姓陈,而是叫王守海。
记者郝建国调查:王守海,湖北公安县农民,受雇于捞尸头子陈波,先前的报道曾误为“陈某”,后《华商报》予以及时纠正。
荆州市人民政府:“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陈波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人民网记者:陈波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如果是像李玉泉说的那样,陈波为何被拘?
3、图片解读:打捞者漫天要价
李玉泉质疑:渔民陈凯说“捞到人,我们每船每次能得500元,捞不到就是200元,甚至有时给包烟。”可见 ,如果谈价,也不是由船上从事打捞的这些人。
记者郝建国调查:本人通过现场长江大学的学生、冬泳爱好者、目击者(照片《挟尸要价》拍摄者张轶)了解到的事实是:捞尸者赶到现场后,不问英雄的死活,不顾现场师生的感受,趁火打劫,开口就要钱,称捞一具遗体12000元,钱不到位不捞。渔民的船在10月29日后受到岸上群众的攻击是事实,但《挟尸要价》还未发表(该照片首发于《华商报》2010年11月3日)。
荆州市人民政府:长江大学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打捞尸体的协议系民事行为,但其八凌公司打捞过程中的言行明显违背社会公德。虽尸体打捞价格不在物价部门定价范围之列,但八凌公司明知溺水学生系见义勇为遇难而不及时打捞,特别是因打捞资金未筹集到位时,数次中断打捞,明显违背社会公德。
4、有媒体质疑,怀疑获奖人为“张轶”是假名,就此事记者采访了解确认张轶是真名。张轶拍摄这张照片后,他所供职的《江汉商报》由于种种考虑并未刊发,张轶以个人的名义在《华商报》首发该照片,署名“真真”,以目击者身份署名。后因屡获大奖,记者张轶身份被迫公开,现由于在当地压力过大已离开荆州。

作者解读

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颁出,《挟尸要价》以全票夺得本年度最佳新闻图片奖。随后,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李玉泉公开质疑对照片的解读的真实性,真假之争由此引发了舆论的热议。《挟尸要价》作者张轶在回应中称“很淡然,对此不感到意外”,得知获奖消息后已有接受指责和质疑的心理准备。
据张轶介绍,当地捞尸收钱已成惯例,自己在事发后当时拍到了几个英雄被打捞以及停靠的过程,还有谈价格、老板数钱的过程。
张轶说,那些捞尸人停在那里抽烟喝水花了一个小时,但是老板收到钱以后不到20分钟,尸体就被打捞上来,而那张获奖照片上所记录的少年英雄方招的尸体在送上岸之前,已经被打捞,但是他被一直在水底下沉着,一直没有往上提,因为钱没有到位。后来钱到位之后他才提上来。这些过程照片张轶都完整的记录了下来。
如果还有人质疑照片的真假,张轶将会把当时拍的所有片子都放出去。而且当地政府在立案的时候,已经承认“挟尸要价”,并不是长江大学宣传部部长所说的“挟尸靠岸”。
图片刊发以后,张轶离开荆州,去了湖南。他称因为受到了当地黑社会的威胁,因为图片的揭露,触犯了船老板和黑社会的利益关系。

解读质疑

李玉泉
李玉泉是时任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溺水事件发生到打捞尸体的整个过程中,李玉泉并不在场。但在事件发生后,他多次通报事件“真相”,并称公众和媒体对照片的解读是错误的。

质疑
这张照片在《华商报》发表、经《新京报》转载后,《南方周末》记者杨继斌经过调查2009年11月4日在湖北荆州发出了《大学生救人溺亡隐情调查:“挟尸要价”另有其人“见死不救”渔民被冤》的调查报道,并被广泛转载;媒体人马文娟2009年11月8日撰写了《从大学生救人事件的报道看媒体责任》一文,提出有关媒体对大众的误导要承担责任;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李玉泉也向新闻媒体通报了事实真相,并在2009年11月17日在自己的署名博客上发表了《“牵尸谈价”:不能不说的事实真相》的文章。就此,舆论和大众基本都已了解了事实真相。
《华商报》和《新京报》对照片的解读是:船头着白色衬衫者陈某与老师、学生牵着尸体谈价。事实是:在打捞中,两条船共同作业,捞到后要迅速地用绳子拴着手或脚,避免再次滑落水中,船太小,在深水处不容易把尸体捞上来,要牵引到岸边再捞起。着白色衬衫者手牵尸体挥舞手臂是指挥岸上的人们配合将尸体打捞上岸。但误读的结果使“牵尸靠岸”在《华商报》和《新京报》的报道中变成了“牵尸谈价”。而且,该照片在《华商报》和《新京报》发表时署名为“真真”,获奖人为“张轶”,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两个名字可能用的都是假名。
追求事件的真相是每一个没有亲临现场的人们所期望的,也是媒体代言大众应该向大众转达的。亲临现场的人们如果对某一个场面产生了误读,可能只是导致自己对事件的了解不全面或不理解,但媒体的误读就会误导社会大众。《华商报》和《新京报》对照片的误读误导了全国大众,各种媒体口诛笔伐,人们在网上发贴咒骂“渔民”的没有人性,甚至咒骂“荆州人”的“冷血”。尽管调查报告已经公布,有关方面已经澄清,但“非事实”的造假新闻在社会中一直传播并引起人们对这个社会或人性的“失望”。
完整的场景应该是:
两船合力将尸体牵引到岸边,捞起一具送到岸边一具,再打捞下一具,荡漾的水波显示船的划动。据有人证实,这名捞尸人不姓陈,而是叫王守海。
渔民陈凯说“捞到人,我们每船每次能得500元,捞不到就是200元,甚至有时给包烟。”可见,如果谈价,也不是由船上从事打捞的这些人。因为我们对“渔民见死不救”的误传,已经使本来应该列入“救人集体”的两个老人不敢出江,不敢见人,不敢与人打招呼。老人在宝塔湾卖鱼。他被人打了三个耳光,腰上踹了一脚。“无数的砖头瓦砾向我扔来,几百人围过来,他们大声指责谩骂,有人喊打死他,打死他,这个没良心的老东西,见死不救的畜生。”最后,船被砸了,渔网也被烧了。那么,因为我们对照片的误读而使这四个老人的生活举步维艰,善良的人们又于心何忍?
在2010年8月5日公布《挟尸要价》照片获得全国摄影艺术展记录类银质奖之后,长江大学宣传部已经向“全国摄影艺术展评委会和各位评委”发出了“就张轶《挟尸要价》照片获全国摄影艺术展记录类银质奖致评委会的公开信”。今天,就该照片获得“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我们还要发出呼吁:
1、 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核实照片的真实性和新闻性;
2、 建议组委会和评委会撤消该照片的获奖资格;
3、 通报作者的弄虚作假做法,以杜绝以后评奖中类似情况的出现。
4、严格参赛规章制度,以确保参赛作品的质量保证。
愿善良的人们都能擦亮眼睛,看清真正的事实真相。 [6]

记者回应
2010年8月20日,当年首先刊登照片的《华商报》记者郝建国在个人博客发表一篇名为《郝建国对“挟尸要价”的最新声明——兼回复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李玉泉》的博文,博文详述了现场情况及《挟尸要价》图片中的信息,“当时并不在现场的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李玉泉称记者误读照片,制造假新闻,无疑是继挟尸要价事件之后又一大丑闻!” [8]
2010年12月,《新闻实践》刊发郝建国撰写的题为《从记者编码和读者解码看新闻的真实性———《挟尸要价》报道者的审视和反思》的文章,称“以张轶这一消息来源为主,参考其他8个消息来源(长江大学学生高阳等3人、现场参与救援的冬泳爱好者鲁德忠等2人、现场直接观察者《江汉商报》记者张轶等2人、长江航运警方1人),一个基本的新闻事实得以呈现——赢利性捞尸者漫天要价、先交钱后捞尸、不交钱不捞尸、不交钱不交尸,这就是所谓的‘挟尸要价’。”
该文认为:
“挟尸要价”的“挟”,有“挟制”和“挟持”两层意思。赢利性捞尸组织者陈波等人赶到现场后,开口就要钱,扬言“只捞尸体”、“白天12000元,晚上18000元”、“钱不到位不捞”,这里“挟尸要价”的“挟”是挟制的意思。具体捞尸人王守海等人找到了方招的遗体并用绳子固定后,因为“钱不到位”而“中断打捞”,此处“挟尸要价”的“挟”是挟持的意思。

官方结论

新闻发布
荆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11月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打捞三名大学生英雄遗体全过程。
根据荆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和长江大学组建了工作专班。
调查组查明,当日14时40分左右,长江大学教师史千里接到电话,于15时20分左右赶到事发现场。他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两艘蓝色船舷的铁皮船停靠岸边。史千里上船请求船主马上打捞落水学生,并保证支付打捞费。
船上的人称要先和老板联系,史千里与陈波电话联系时,陈波称“捞一具遗体1.2万元,没捞上来6000元,而且要先交押金。”直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汪书记等赶到现场凑齐4000元现金后,打捞船才开始工作。10多分钟后,捞起第一具遗体,因未交足1.2万元打捞费,打捞船只停止打捞。后经过文理学院领导汪书记等做工作,打捞船在20多分钟后,捞起第二具遗体。之后,打捞船再次停止打捞,中间中断1个小时左右,文理学院会计潘林将筹来的2万元现金送到后,打捞船才继续打捞。约半小时后,捞起第三具遗体。最后在18时左右打捞结束。 [9]

政府结论
荆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10.24”事件调查组的统一安排,荆州市公安局会同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组织专
班对“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打捞遗体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侦查,现将调查
侦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凌打捞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八凌打捞公司”组成人员基本情况
夏兵:男,1966年1月21日生,“八凌打捞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家住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纯正街金龙花园13栋3单元302室,原沙市环卫局环卫工人。
谢在斌:男,1948年4月11日生,“八凌打捞公司”监事,家住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金龙路6栋1单元317室,原沙市南湖机械厂职工(注:谢在斌与夏兵系舅甥关系)。
陈波:男,1970年4月29日生,“八凌打捞公司”业务负责人,荆州市公安县埠河镇三八村村民,90年5月因抢劫被原沙市市公安局予以劳教三年。现住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大庆路宝塔湾砖瓦厂宿舍21号。
陈新:男,1962年7月14日生,“八凌打捞公司”打捞队长,现住荆州市公安县埠河镇三八居委会,原公安县轮渡公司职工。(注:陈新与陈波系兄弟关系)
2、“八凌打捞公司”的组建过程
据调查,江边发生溺水人员失踪事件后,一般都是由长江边就近从事打渔的渔民应事主请求帮助打捞,事后事主付给渔民一定的报酬。1997年在长江渡口从事个体轮渡的业主陈波与当时在长江太阳岛上出租游泳救生胎的夏兵认识,期间夏、陈二人也遇到过应事主请求帮助打捞落水失踪人员的事情。2006年夏、陈二人因生意都不景气,鉴于在长江中打捞落水失踪人员有利可图,遂商量成立一个打捞公司,专门从事长沉船、沉物及尸体的打捞业务。
2008年6月20日夏兵正式向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提交申请,于6月23日被批准登记注册“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核准经营范围为沉船、沉物的打捞,法定代表人:夏兵,注册资本3万元 。
3、“八凌打捞公司”的经营模式及现状
该公司成立后,陈波印制了名片分发给长江荆州水域沿线的商铺和个人,并交待他们一旦有落水失踪人员需要打捞就打名片上的电话通知他。一般情况下,陈波会支付给他们五十元到一百元不等的“信息费”。得到信息后,陈波联系其兄陈新,由陈新负责召集三八村的部分渔民驾船到现场打捞。打捞渔船到达现场后,一般由陈波出面商谈价格,价格未谈妥前不会开工(防止尸体打捞上来后事主不付或者少付酬金)。打捞上来一具尸体一万二千元,没有打捞到尸体每天六千元。每打捞一具尸体陈波付给陈新一千七百元,未打捞到尸体给八百元,由陈新负责分发给参与打捞的渔民,剩下的钱陈波得三成,夏兵得七成。
二、“10·24”大学生救人事件遗体打捞的经过
10月24日14时20分左右,“10.24”事件发生。大约15时,陈波接到宝塔河“蓝色家园”旁停车场内一小卖部女老板电话说宝塔河这里可能出了事,让陈波过去看一看。陈波接到电话后就动身往宝塔河赶,并电话通知他的哥哥陈新,要陈新马上组织船只和人员到宝塔河来打捞。约15时10分,陈波到达现场,与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基础部副主任李启文商谈打捞费。约定每打捞起一具遗体要付一万二千元钱,如果打捞不到遗体,每具遗体要付六千元钱。长江大学在场的几名老师凑了三千七百元押金付给陈波,还按照陈波的额外要求买了价值三百元的烟和矿泉水。
约15时40分,两艘打捞船(一艘船上是王守海70岁、圣德义71岁、王文柱63岁,另一艘上是王文权71岁、冯炳昌57岁,以上五人均为公安县埠河镇三八村村民)到达现场后,陈波指令他们开始打捞。大约过了三十分钟,第一具遗体浮出水面,船上的王守海、圣德义、王文柱三人将其拖到岸边,学生抬着遗体上了岸。陈波见到后很生气地指着船上的三个人说:“你们是第一次搞这事啊”。船上的三个人没有回话,开始清理钩子,准备第二次打捞。陈波又上去跟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基础部副主任史千里说:“我已经给你们打捞上来一具尸体,按规矩你现在要给我一万二千元钱”。史千里说钱已经在路上,马上就到,又当着陈波的面给长江大学会计打了电话,让会计马上送钱来。打完电话后史千里对陈波说钱马上就到,让陈波抓紧时间打捞。陈波遂下去要渔民打捞。陈波说完后,打捞船才开始第二次打捞。
大约三十分钟后,第二具遗体被打捞出水。因挨了陈波的训斥,这次王守海手拉着滚钩绳子,王文柱怕遗体滑落,用一米多长的绳子将其遗体手腕固定,圣德义开船。王守海让圣德义慢慢将船开到岸边,不要太快,圣德义就将船绕了一圈。围观群众看到这个状况便起哄,陈波连忙跑下去叫王守海三人把遗体拖到岸边,王守海三人这才将遗体拖到岸边让学生拉上岸。陈波见第二具遗体上了岸再次找史千里要钱,史千里解释说钱马上就到。打捞起第二具遗体以后打捞船就停下来开始整钩,等陈波的命令。半小时后,长江大学老师打电话给陈波说会计到了,要陈波上来拿钱,陈波就上去收了会计范思群带来的两万元现金。
大约过了四十分钟,第三具学生遗体被打捞上岸。陈波又收了长江大学支付的一万二千元现金,用手写了一张非正规收据。
三、对“八凌打捞公司”调查的初步结论
1、该公司不涉及黑恶犯罪
(1)从人员组成情况看,是由部分下岗工人和渔民组织的松散性打捞公司,其中夏兵原为沙市区环卫工人,谢在斌原为沙市南湖机械厂退休工人,陈新原为公安县轮渡公司职工。上述三人均为退休或是下岗职工。陈波90年因抢劫被劳教三年,回来后未发现有新的违法犯罪记录。
(2)从工商部门调查了解看,“八凌打捞公司”是荆州唯一一家在工商注册的打捞沉船、沉物的民营公司。因此在长江水域的小型打捞工作一般都由该公司负责。
(3)从公安机关在这一水域反复找渔民调查的情况看,没有发现该公司有暴力垄断的行为。
2、陈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
陈波除收取打捞费外,还趁人之危另外索要了价值300元的烟和矿泉水,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3、除陈波外该公司其他人员在打捞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大学生遗体过程中一些有违公德的行为属于道德调整范畴,应受到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严厉谴责。在调查过程中,夏兵、陈波等人都表示了悔过之意,愿意退还打捞费,并向死者家属及社会公开道歉。

手势争议

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组委会昨晚发布对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获奖照片《挟尸要价》的调查结果,认定照片中的主要人物穿白衣者王守海客观上是挟尸要价的“参与和执行者”,引发巨大争论的该照片的新闻是真实的,不存在造假问题。而尽管照片中王守海所做手势存在争议,但“不再对此细节深究”。
昨天,人民摄影网还公布了王守海自述、李玉泉关于质疑照片新闻真实性的几点说明,以及记者采访长江大学师生和宝塔湾岸边群众的笔录、采访实录和自述等共约5000字的材料。调查组在调查小结中称:“根据以上陆续公布的调查内容及当地政府对事件的定性公告,‘挟尸要价’在这个事件中是存在的,并已成事实,所有被访对象均无异议。”

不再深究“王守海手势”
经过多日调查,“金镜头”组委会昨日在人民摄影网发布了“人民摄影‘金镜头’组委会关于《挟尸要价》真实性的决定”,认为照片反映的“挟尸要价”的新闻事件真实存在;根据荆州市于2009年11月7日刊发的,荆州人民政府关于,对“10·24”大学生救人事件中“,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调查情况的通报,及现场目击者的证词证言,王守海虽不是主谋,但他听命于陈波,客观上参与了挟尸要价的过程,是这一行为的执行者;照片记录的瞬间是整个挟尸要价过程的一部分。“综上所述,调查组认为《挟尸要价》的新闻是真实的,不存在造假问题。”
据“金镜头”组委会秘书长霍伟介绍,评委会派出了三人调查小组赴荆州调查。调查组接触了照片中的当事人王守海及其律师,提出质疑的长江大学宣传部部长李玉泉的委托人,以及多名知情人。
李玉泉:质疑是个人行为
据了解,调查小组并未见到李玉泉本人。但李玉泉通过其委托人发表了一个声明,仍坚持自己此前的观点。李玉泉在声明中称,对照片新闻真实性的质疑“是本人个人所为,没受到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委托或指示。仅仅是本人认为自己有义务向公众说明事实的真相”。
李玉泉称:“对《挟尸要价》照片的质疑,是就照片本身新闻的真实性和对照片解读的真实性而言。本人是在广泛采集有关当事人证据的基础上,对新闻照片的真实性作出的判断。”
对于李玉泉的质疑动机,网友几乎是一边倒地进行了声讨甚至谩骂。昨日,记者采访到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李玉泉同事,他介绍说,李玉泉质疑是就照片说照片,他认为照片的图片说明并没有准确地反映照片中正在发生的事实,因此提出自己的看法。“李玉泉并没有其他的动机,或是受到上级部门的支持,他的观点只代表自己,外界的谩骂并不理性。”他认为。
王守海准备起诉媒体
据了解,当事人王守海老人认为《挟尸要价》照片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已有一名荆州当地律师彭德江主动会见了王守海并成为其诉讼代理人兼新闻发言人。王守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钱不到位不拉,我只听老板的’这句话我没有说过,且我船上的其他人也没有说过。”
王守海准备把照片的作者张轶及相关报道的媒体列为被告以讨回清白。彭德江称,鉴于案情的特殊性,他将免费为王守海提供法律援助。他正着手准备相关证据,不日将提起诉讼。

◎ 各方说法
游泳爱好者曾宪华:
2009年10月24日下午王守海等人打捞尸体时,我就在现场。王守海做出那个摆手动作时,我看见了,离得远,场面混乱,没听见他说什么。但是,他在这里捞尸多年了,我在这里游泳多年了,他这个动作我们也看了很多年了。那个手势的意思就是“钱没到位,尸体不能捞上来”。
目击者刘兆荣:
问:方招的遗体从被发现到捞上岸,大约有多久?
答:10多分钟。
问:方招的遗体从被发现到捞上岸,中途打捞有没有停下来?
答:停了,穿白衣服的男子蹲了下来,蹲在船上,岸上的同学有哀求的,有骂的,这时这个男子又站起来,后来就是照片上摆手的那个动作。
问:有人质疑照片,说当时水波在动,是打捞者“牵尸靠岸”,而不是“挟尸要价”。实际情况是什么?
答:当时船停在那个地方,如果桨不动,船就会被冲走,停了十来分钟,把照片反映的内容说成“牵尸靠岸”不是事实。当时学校领导带的现金不够,要把小汽车钥匙抵押,陈波不同意。捞尸停下来,就是在等钱,也就是方招的遗体被吊在水中十来分钟,就是要钱呢。
李启文(参与谈价老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基础学部副主任):
谈钱是陈波与我和另一个老师史千里一起谈的。陈波说学生的尸体每具为1.2万元,3具是3.6万元。我说我是老师,你先打捞上来,我不会骗你的。当时我随身只带了4000元,就先给了陈波。因为陈波开始打捞时要见钱,但打捞了第一具尸体后,因为钱没有到位就停下来了。因为当天是周六,银行不对公,现场的老师和学生只凑了不到1万元,后来财务科的老师从家里赶过来送来了钱。
整个打捞过程中断了两次,第一次是停留了半个小时,第二次停留了5-10分钟,后来迫于岸上群众的压力才开始打捞。
照片中王守海的手势应该是在打捞第二具尸体时的动作。当时我离船三四米。至于王守海在做这个动作时,是否说了“我听老板的……”等等的话,我可以确认王守海没有说话。

“挟尸要价”真伪之争要跳出细节检视现实
社论
曾在去年年底震惊舆论的新闻照片《挟尸要价》,日前以全票获得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奖。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李玉泉为此撰文质疑,指责照片作者和刊发媒体“误读照片,制造假新闻”。将原本已经归于平静的新闻事件,再次拉回到公众的视线里。
作为见义勇为大学生生前所在的学校及其官员,宽泛地讲也应属于“挟尸要价”事件的受害者一方(被捞的是自己学校的学生,一具尸体12000元的费用也由其支付),此次对照片以及新闻的造假指控几近让人无法理解。曾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公开信,究竟是要质疑些什么?又能否认些什么?难道真的是因为媒体对“挟尸要价”事件的口诛笔伐,以及社会对人性泯灭的探讨和追问,影响到了整个荆州的形象、涉及对所有荆州人的评价?或者堂堂大学屈服于捞尸人的要价,甘愿被勒索,损伤了所在机构的威名?……几近无从揣测。
也许应该庆幸这次平地起波澜的争论,让人们有机会回头检视,我们印象中的事件结论原来并不是那么足够清晰:“挟尸要价”风波的基本事实究竟是怎样的?事件被曝光后曾经出现的“挟尸要价另有其人,渔民并非见死不救”,以及有关部门用回应质疑的方式进行的细节“辟谣”,是否就板上钉钉地将新闻照片进行了充分的证伪?……如果不是今天的旧闻新炒,面对很多最基本的事实,公众还真没有办法一下子在内心得到确信。
针对“挟尸要价”事件本身,其实已经有足够多的讯息,足以勾勒出一个事情的基本脉络。“挟尸要价”的行为确实存在,打捞尸体在当地已然成为一个行业,且进行着排他的垄断经营,曾经让整个社会都为之震惊、心痛的那些细节,那些被暴利泯灭的人性,那些足够残酷的现实,都真切地存在过,或许依然存在着。被拿出来质疑的,其实只是捞尸人究竟姓陈还是姓王,是捞尸人自己在要价,还是捞尸公司的老板在岸上要价,而捞尸人只是惟老板命是从的雇员。但不能被证伪的最基本事实则是,照片中出现的捞尸人确实受命于以捞尸为业的公司,也确实因为钱未到位而听命于老板将尸体打捞过程中断了很长时间。雇员“挟尸”、老板“要价”,是否有悖于“挟尸要价”的基本事实?如果最基本的事实判断和描述没有失实,那么照片和新闻便只是存在瑕疵而不存在造假的问题。
事实上,“挟尸要价”不仅无法被证伪,而且之所以会“挟尸要价”的原因也被最新的报道所披露———捞尸人及其团队对长江大学不信任,竟源于长江大学曾经出现过捞尸后不付钱的“前科”。而细读被质疑者看作是“辟谣”的报道更不难发现那只是在对“挟尸要价”事件进行细节纠正,还远没有到指责媒体误导公众、检讨媒体责任的地步。反而需要警惕的是,对一些事件细节的微调和纠正,越来越多地被刻意当作“辟谣”来扰乱公众视线,给人一种“整个事件都报道有误”的错觉。这也许已经成为有些地方或者部门应对负面新闻的新策略。
围绕新闻图片的瑕疵争执,可以帮助我们重新回顾这个事件的前前后后。而跳出关于事件细节的纠缠,或许更需要检视的,是依旧残酷的现实,是谁都无法视而不见的残忍和冰冷。因为那些需要被认真检视的现实,或许根本还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观。“挟尸要价”的新闻图片不仅在事发当时没有办法在当地实名发表,而且拍摄者在事后因受到威胁也已避走他乡。至于那被曝光、后被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的“挟尸要价”事件,是否就此绝迹了呢?据照片拍摄者透露:就在同一个地点,“又出现了捞尸事件”。显然,那个属于捞尸人的嗜血江湖还在,那片长期失察、严重失职的“无政府湖面”还在,那套按照血酬逻辑运转的规则还在……这些才是真正需要被追问和直面的问题所在。到底还需要多少回重复和循环,才能够足以终结这种直刺人心的痛感?
金镜头组委会关于《挟尸要价》真实性的决定
据“金镜头”评委会赴湖北荆州调查组对《挟尸要价》图片所涉及的新闻事实的全面、慎重的调查,人民摄影“金镜头”组委会做出如下决定: 1:根据“10·24大学生救人事件”发生后,诸多媒体的大量报道以及此次调查组收集的各方情况,证明照片反映的“挟尸要价”的新闻事件真实存在;
2:照片记录的瞬间是整个挟尸要价过程的一部分。虽然照片中的主要人物王守海极力辩称自己没有开口要价,但其客观上参与了挟尸要价的过程,是这一行为的执行者;根据荆州市于2009年11月7日刊发的《荆州人民政府关于对“10·24”大学生救人事件中“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调查情况的通报》及现场目击者的证词证言,王守海作为当事人,虽然不是事件的主使者,但他听命于陈波,参与并执行了要价。
综上所述,调查组认为《挟尸要价》的新闻是真实的,不存在造假问题。
人民摄影“金镜头”组委会
2010年8月23日
金镜头调查组关于《挟尸要价》的调查小结
根据以上陆续公布的调查内容及当地政府对事件的定性公告,“挟尸要价”在这个事件中是存在的,并已成事实,所有被访对象均无异议。
需说明的问题,仅存在照片中王守海所作手势的意思及所讲内容,这是摄影记者张轶与部分当事人的争议所在。经调查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现场目击证人及长江大学师生的走访调查,现有三种解释:1、当事人王守海称:手势是向其身后同船的船工做出的,是指挥让船往前靠;2、被访校方师生称:听到王守海在打这个手势时说:往后,闪开!,是让岸边的人退后,让船靠岸;3、现场游泳爱好者称,那个手势就是“钱没到位,尸体不能捞上来。”这个说法与张轶的一致。
鉴于此,建议组委会不再对此细节深究,按现有事实决断。
调查人员:尹玉平梁丽娟迟明丽
日期:2010年8月23日
作者去世

张轶因患肝癌医治无效,于2013年5月22日14时在陕西渭南逝世,享年28岁。张轶就是摄影作品《挟尸要价》的作者,该幅照片获得2010年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最佳新闻照片奖。 [10]
扩展阅读

一九九四年普立兹新闻特写摄影奖——饥饿的苏丹
一九九三年苏丹战乱频繁的同时发生了大饥荒,南非的自由摄影记者凯文·卡特(Kevin Carter)来到战乱、贫穷、饥饿的非洲国家苏丹采访。一天,他看到这样一幅令人震惊的场景: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苏丹小女孩在前往食物救济中心的路上再也走不动了,趴倒在地上。而就在不远处,蹲着一只硕大的秃鹰,正贪婪地盯着地上那个黑乎乎、奄奄一息的瘦小生命,等待着即将到口的“美餐”。凯文卡特抢拍下这一镜头。1993年3月26日,美国著名权威大报《纽约时报》首家刊登了凯文·卡特的这幅照片。接着,其他媒体很快将其传遍世界,在各国人民中激起强烈反响。《饥饿的苏丹》的这张照片在纽约时报发表后激起强烈反响。

川版挟尸要价

事件经过
11月30日下午,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村民邓树超跳入金沙江,自杀身亡。
12月3日,在金沙江与雅砻江交汇处,邓树超遗体被渔民发现。
邓树超父亲邓钢明说,他和妻子前去认尸,渔民却要收1.8万元的捞尸费,后经协商仍然要收8000元,而他家中经济困难,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只能让儿子遗体继续浸泡在江中。
12月6日下午,在民警的协调下,邓钢明付了5400元后,渔民将儿子遗体打捞上岸。 [2]
家属看法
邓钢明认为,渔民收的捞尸费太贵,是在“挟尸要价”。 [2]
渔民看法
打捞起邓树超遗体的渔民则表示,打捞尸体很不吉利,他们花了很大功夫才将遗体捞起,也不容易,所以收取一定的辛苦费是理所当然。 [2]
事件还原
今年25岁的邓树超,是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乌拉村人。从2013年开始,在攀枝花市区跑出租车。
邓树超父亲邓钢明告诉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11月30日,儿子回家要钱。“儿子说,要交下一年的出租车承包费了,一共6000多元,他没有那么多钱,想找家里要5000块。”
邓钢明说,儿子从车主罗某手中,承包了一辆出租车,与别人合伙开。但是,邓钢明家中并没有这么多钱,他告诉儿子,他也只能去借钱,让老板缓几天,筹到了钱再交。
没有拿到钱,邓树超当天中午就离开了家,回到攀枝花市区。邓钢明以为,儿子应该是回去继续上班了,也没有在意。
到了12月2日,与邓树超搭档开出租的廖先生给邓钢明打来电话,说邓树超这两天不见了,不见他来交车,电话也打不通。
邓钢明立即请亲戚朋友四处寻人。最后,在密地桥加油站发现了邓树超所开的出租车。车在,可是人却没了踪影。
密地派出所民警表示,11月30号下午2点过,有市民报警称,看见一名男子在从密地桥上跳入了金沙江。派出所民警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请邓树超家人辨认。邓树超的哥哥说,他确认,跳江的男子正是弟弟邓树超。
12月3日:捞尸要价1.8万 筹不齐钱遗体泡水中
儿子跳江,是生是死?到了12月3日下午,邓钢明最后残存的希望消失了。有渔民在事发地点下游数公里的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接到通知后,邓钢明一家急忙赶到现场,经确认,江中那具尸体就是邓树超。
在认定儿子已经死亡后,母亲董从蓉哭晕过去。而接下来发生的事,让邓钢明感到非常绝望。
邓钢明说,儿子的遗体,是被冲到了渔民的渔网中,渔民发现后,将其拉向了岸边。他准备将儿子遗体运走,但是渔民却提出了条件。
“他们说,要给18000元的捞尸费。”邓钢明说,他家中经济非常困难,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但他们说捞尸体,给2、3万的都有,这算少的了。”
经过现场协商,渔民将价格降到了8000元,不能再少了。但是邓钢明说,这8000元,他仍然拿不出来。
“他们有6个人,我哭着求他们,一人给200,一共给1200辛苦费,但还是不行。”邓钢明说,渔民帮忙将尸体打捞起来了,也辛苦,给点钱是应该的,但是这个价格太贵,让他无法接受。
双方一直僵持到天黑,也没有能谈妥价格。最终,因拿出不钱,邓钢明选择让儿子遗体继续泡在江水中,回去找人筹钱。
12月6日:费用降至5400元 遗体泡了3天捞上岸
邓钢明一家首先想到了出租车车主罗某。他们认为,儿子虽然是跳江自杀,但是有可能是因为罗某催其交承包费,压力太大有关,因此,罗某存在一定责任。
12月4日,一家人来到罗某所在的修理厂,但是修理厂的工作人员表示,罗某已经出差,找不到人。拨打其手机,电话也关机。
邓钢明一家随后找到了出租汽车公司。该公司经理表示,邓树超是与罗某签订了出租车承包合同,并没有直接和出租车公司签合同,而且邓树超也不在出租车公司领工资,出了问题应该是车主罗某的问题,与出租车公司没有关系。
12月6日,已经是邓树超跳江身亡的第7天,遗体已经泡得十分肿胀。当天下午,邓钢明找到亲戚借了钱,再次回到发现尸体的地方,准备将儿子尸体运走。
在他们抵达之前,两名小男孩在江边沙滩上挖贝壳时,发现了岸边一块石头上系了一条绳子,绳子伸向江中,似乎拖着什么东西。觉得好奇的两人将绳子往岸边拉,结果发现绳子末端拴了一个人的脚,吓得两人弃绳而逃,家人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盐边新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尸体的渔民也出现。经过民警协调,渔民将捞尸费价格降为5400元,在收到现金后,帮忙将邓树超的遗体抬上了殡仪车。
捞尸渔民回应:
收的是辛苦费 并非“挟尸要价”
12月7日中午,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在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找到了当时参与打捞邓树超遗体的几名渔民。
“就是这个渔网把他(邓树超)网住的。”渔民魏师傅指着面前正在修补的渔网告诉记者,12月3日早上8点过过,他开船准备起网,发现有什么东西被渔网缠住了,捞上来一看,竟然是一具男性尸体。
“我们几个船,还找了对面的人来帮忙,花了2个多小时才把他打捞起来。”魏师傅表示,他们当时就报了警,而且到处打电话找人问,是谁家的人冲到江里了。最后,才找到了死者的家属。
对于邓钢明所说的“挟尸要价”,渔民们进行了坚决否认。侯师傅说,他在江上打了几十年鱼了,时常遇到打捞尸体的情况,“这种不给钱,我们是不会帮你捞起来的。”
魏师傅说,他们只是以打渔为生,碰到这种情况很不吉利,加上动手打捞了,收取一定的辛苦费是理所当然的。他说,其他人收得更贵,收2、3万的都有,这个价格算便宜了。
其中一名渔民抱怨说,当天,死者的父母没有和他们协商好就走了,让他们看管好尸体,还说冲走了要负责,“我们还用绳子将他拴住,怕冲走了,弄得我们鱼都没法打。”
魏师傅和妻子表示,他们来自乐山,这些年来,一直在外面打渔,吃住都是在船上,非常辛苦,只有过年才能回趟老家,所以还是希望对方能给点辛苦费,“我们出了力,不给钱不可能,你说是不是嘛?” [2]

保定挟尸要价

2017年7月12日报道,7日,河北保定一56岁老汉捞鱼时溺亡。尸体打捞队要价2.5万,家属还至1.5万,僵持中6名小伙站了出来,义务打捞出尸体,“给他们钱也没要”。 [1]
据了解,溺亡老汉系光棍。打捞队最初要价2.5万,但家属身上没有钱。由于死者是一名光棍,他的弟弟过来了,没家人。随后,6名村民自发下去给他捞上来,捞了大约有一个小时,后来也没要钱。
据保定北河庄村村民表示:在现场,岸上也有弄船的、帮忙的。都是年轻人,20、30岁左右。


参考资料

        1
         
        河北保定:打捞队挟尸要价 6个小伙无偿帮忙   .人民政协网[引用日期2017-07-17]
        2
         
        小伙跳江自杀 父母给不起捞尸钱遗体泡江中   .网易.2015-12-07[引用日期2015-12-08]
        3
         
        《挟尸要价》夺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  
        4
         
        概述图片来源  
        5
         
        部分资料引用  
        6
         
        长江大学宣传部长质疑《挟尸要价》照片真实性  
        7
         
        《挟尸要价》作者公布全套照片  
        8
         
        《挟尸要价》照片作者公布全套作品否认作假  
        9
         
        新华网:荆州通报调查结果 打捞当事人因敲诈勒索被治安拘留  
        10
         
        《挟尸要价》摄影记者张轶因患肝癌去世   .腾讯网.2013-05-22[引用日期2013-05-23]
https://baike.baidu.comm/item/%E ... 7/3010412?fr=ge_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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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21: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三名大学生溺亡,捞尸人要价3.6万才给尸体,真相到底如何


这天湖北荆州长江宝塔湾的江面所有人都显得十分慌张,原因是有两名意外落水的少年。

看到这样惊险的一幕,长江大学的2009级大一新生立刻跳下水救人。

两名落水的少年最终成功被救上岸,可是救人的三个大学生却再也没有从冰冷的江水中离开。

为了找回死者的尸体,老师和同学找来了专业的捞尸人。

谁曾想他们用打捞起的尸体当场要价3.6万元,否则不交出尸体。

面对救人英雄的尸体,却只考虑利益?事后捞尸人看到网上的评价,又替自己辩解!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
救人英勇却葬身江水之中

2009年10月24日,夏天的余热还没有完全散去,宝塔湾附近有很多人前去游玩。

就在大家欢声笑语的时候,江面突然出现了两个扑腾的身影。

仔细一看才知道原来是有人落水了,第一个看到的就是在船上吃饭的陈及时,他是长江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的一名2009级大一新生。

他当时在一个游船饭店上吃饭,船上有很多人,但只有陈及时跳了下去选择救人。

几乎是同时,李佳隆和其余十几个同学在江滩上野炊,看到这样危急的情况就发生在距离自己50米外,他第一个反应过来奔向水中。

看着孩子离自己这么近,“觉得肯定救得起来”李佳隆在事情发生后这样回忆道。

可江水的情况是他完全没有想到的复杂,对于一个只下水游过泳的学生来说完全无法应付。

李佳隆抓住了其中一个落水的孩子就往岸边游去,可是还没有划几下,就感觉到了没有力气。身上没来及脱下的牛仔裤在水中吸足了水,拖着他无法前进。

更严重的情况是,江面下都是暗流和漩涡,它们就像是巨大的黑洞,吸住了李佳隆的腿,拼命的水下拽。

察觉到情况不对劲的李佳隆赶紧大声呼喊,岸上的同学这时也发现了不对劲,李佳隆只往岸边游了一点就不动了。

下水救人的还有方招和另一个同学,他们两人去救了另一个落水的孩子。其余不通水性的十几个学生手拉手组成了一条链,把水里的同学和孩子往岸上拉。

就在把两个落水少年成功送上岸之后,最危险的情况发生了,人梯断开了!

站在最前端的何东旭等同学,非但没有拉上来水中的李钊等人,自己也被扰动的河水坠了下去。

岸上的同学一时间乱了阵脚,传出的动静终于被更远处的人群察觉。

此时江堤百米外的角落里,宝塔湾冬泳队队员三个人听到了呼喊声。

往常他们也救过落水的人,但都是两个人救一个人,但这次冬泳队只有三个人在,面对数量众多的落水人群,来不及多想的他们心里只有救援两字,他们最快到达的人一把抓住两个落水大学生的手。

三位冬泳队队员最终救上来了6名大学生,岸上的同学在清点人数的时候发现,人不齐!

可这时候的江面已经恢复平静,连续救了两个人的鲁德勇此时瘫坐在河滩上,61岁的他没有丝毫的力气支撑他站起来。

发现缺人的学生抱着他的腿不断哀求,让他再下水看看,或许还能找到不见的那几个同学。

经历过太多次救援的鲁德勇看到江面上已经没有人在挣扎,按照经验判断如果还有人在水里,存活的几率就十分渺茫了。

但在同学苦苦哀求下,他还是再次下水。

这次下潜了3米,虽然没有到达最底部,可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最终只好返回岸上休息。

后来有其他两位冬泳队的成员赶到,他们三次潜水下去搜寻,可都无功而返。

最终确认方招和何东旭两名同学消失了,比这两位同学牺牲的消息更晚被人知道的是陈及时。

他最先下水,由于是逆流而上,陈及时都没有游过湍急的河水,也没有抵达两个落水少年的身边,就被江水裹挟着沉了下去。
不给钱不捞人的捞尸人

就在所有人面对一望无尽的江水手足无措的时候,一个梳着分头、穿着夹克的男人出现了。

从周边渔民和认识的人口中得知,这个男人叫陈波,是江对岸三八村的村民。

到场后他没有和任何人交流,直接就开始拨打电话。

不久后现场出现了两艘船,这是专门打捞尸体用的船,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生意了。

陈波和到场的长江大学的老师和领导们商量价格,其实也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捞尸都是一个价格:白天12000,晚上18000,一手交钱一手捞人。

岸上还流着眼泪的同学看到有船来了,还说可以捞人,一窝蜂都围了上去。赶忙掏出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手机、银行卡、钱包。

学生们一边掏东西出来,一边求船上的人尽快把他们的同学打捞上来。

可是陈波和打捞船上的人却没有动作,坚持见到钱才捞人。

这时三个大学生已经落水一个小时了,学校的老师领导赶紧各处去筹钱,终于集齐了一万元,打捞工作得以开始。

半个小时过去,第一个被打捞上来的是陈及时,他的身上、脸上全部都是沙子,有人用河水帮他简单的清洗之后抬到了河滩上。

心思单纯的学生们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人已经去世的消息,尽管捞上来当场冬泳队的队医查看陈及时的状态时就发现,他的手臂已经僵硬。

拨打了急救电话后,把人抬上了救护车,车开往了医院。这时候第二个人被找到,是何东旭。

陈波叫停了打捞工作,他说必须交完所有的钱才打捞最后一个人,否则只捞两个人上来。

终于方招最后被打捞上来了,有人看了一眼时间正好是六点整。

夜幕降临,出事的海滩被人围了好几层,媒体也赶到了现场。

事情发生的一个星期之后,其中一位捞尸的王守海老人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原因是在打捞尸体的时候,被媒体拍下了一张站在船头挥手的照片。文章中对这张图片的解释是“船主把打捞上来的遗体用绳子捆绑,以索取更高的打捞费。”

当救人的英雄和挟尸要价的捞尸人变成了对立的双方,舆论的倒向自然是正义的救人一方。

于是网上都是对王守海的讨伐之声,说他们捞尸人根本就不顾及死者亲人和老师同学的感受,只想着能拿更多的钱。

可事情从发生到发展成后续无法收场的地步,王守海老人自己并不知道。还是后来偶然从新闻中得知,当天打捞的三个人是救人英雄。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网上铺天盖地的痛骂,就连周围认识的人看到他也要说“听说你最近很出名,不给钱就不捞人啊。”

一个人怎么可能反驳的了这么多人的质疑,事情的真相到底是否和媒体所说的一致,直到几年后的采访才得知。

“我明明做了一件好事,却落了个骂名。”王守海老人提到10·24事件的时候还是无法释怀,红着眼眶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获奖照片竟是误导大众的产物

《挟尸要价》的照片在2010年8月在新闻摄影作品“金镜头”中,以全票获得了最佳新闻作品奖。

就在颁奖仪式举行的第二天,就被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质疑“这是一张误读,从而对人们产生误导的一张照片。”还建议取消获奖资格。

对于照片中让人最为印象深刻的招手动作,王守海老人说:“那是我在指挥船靠岸,不是在挟尸要价。”

10月24日的下午,王守海在一个巷子里正打着牌,突然接到了同村人陈波的电话,跟他说“宝塔湾出事了,多带点钩子来。”

听到这话,王守海就知道是出事了需要他去捞尸体。他赶紧拿上自己的工具,原先是用来捕捉大鱼的,现在用来捞尸体的“滚钩”。

和王守海一同去的还有同村的四个人,到了地方他就问岸上的人落水的位置在哪里。撒下去的第一个钩就捞到了一个人,很快就把尸体放到了岸上。

整理好钩子就紧接着捞下一个人,照片就是在捞第二个人的时候被拍下来的。

至于说“挟尸要价”,商量价钱的这个事情根本就不归王守海他们这些捞尸人管,他们也没有这个资格。

当天捞了两个人的王守海最终也只拿到了530元,至于打捞一具尸体多少钱都是陈波和死者家属沟通的,要价多少都和他们没有关系。

要钱确实在捞人过程中出现了,王守海把捞上来的第一个人送到岸上的时候,陈波就说“你是第一次搞这个事情啊?”

陈波的意思就是钱还没有到位,他们却把人拉到了岸上。被训斥后的王守海,打捞起第二个人后指挥船更缓慢的靠近岸边。

在尸体的手腕处打结是害怕第二次掉入水中,这样的话就不好再一次找到了。

从拍下的挥手动作,到把尸体运回岸边总共耗费了一分钟。

如果真的是挟尸要价,怎么可能在短短一分钟之间就完成了所有的事情。

引起争议的第二点就是王守海一直把用绳子绑住尸体右手,铁钩固定了死者的衬衫,就这样人一直横在水中,没有被拉到船上。

虽然当时很多同学都哭喊着抗议这样的行为,王守海却摆手不动。

大家觉得这是他对英雄遗体的侮辱,就是为了激起同学们的同情心,达到要价的目的。

对于这样的质疑王守海也进行了解释,他们每天还会开着渔船去打渔,“有这样一个忌讳,死人是不能拖到船上的,一般都是直接送到岸上。”

毕竟这个职业十分特殊,面对的都是尸体,有一些特殊的规矩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可是新闻中没有了解过事情背后的真相,一味的“看图说话”造成了严重的误会。

捞尸这项工作是王守海从事了几十年的事情,陈波看到其中有油水可以捞,就注册了一个公司。

其实这个公司里根本没有正规的捞尸人员和工具,他们只负责联络捞尸人和死者家属,捞上来一具尸体就给200元,没捞到可能就给点辛苦费。

他们曾经也自己私底下捞过人,把拿到的钱按人头分掉了。但被陈波知道以后一个电话打来,钱就要重新分配。

宝塔湾游泳队说:“只要看到渔船来就是来要钱的,他们不救人,只捞人。”以前游泳队还因为救人被陈波威胁过,说是坏了他们的好事。

10·24时间经过互联网的发酵,最终打捞救人英雄收的钱全部退还,还被罚款了1000元。

王守海等捞尸人拿到的仅有的530元辛苦费也一并退回了。

可他又做错了什么事呢?只不过是做了自己本应该完成的工作,最后还背上了骂名。

36000元是一开始就商量好的价格,虽然贵但也并不存在所说的挟尸要价。根据陈波公司所说,所有的前都是尸体打捞后才收的,没有先交钱这一说。

捞尸人的工作十分特殊,他们面对的尸体状况百出,就算是从事了很多年这份工作的人,有时还是会被一些尸体吓到。

接触过尸体的人身上也会沾染上一股难闻的气味,通常十几天都没办法散去。

目前捞尸人这个工作依旧有人从事,但大部分都是老年人。

捞尸人这个职业已经渐渐趋于消失,一方面是没有人愿意继承这样的工作,另一方面是现在有更多的救助队成立,比起打捞尸体,还是更愿意看到救起来一个活人。

只要是存在就有其中的原因,他们住在江河附近,熟知那片区域的水况,为了生计做起了这样的工作也是迫不得已。

因为媒体的一张图片,一番解释,就完全扭曲了事情本来的面貌。把一个辛苦工作的老人,塑造成了一个见钱眼开的无情无义之人。

所以我们在看一些新闻的时候要带着理智,不要随意的去评判和谩骂他人,你想看到的只是媒体想让你看到的样子。

我们也应该给予那些特殊工作者理解和关怀,不要带着异样的眼光去审视他人。所有的劳动者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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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打捞淹死学生 长江捞尸案件 大学生溺水身亡 09年三名大学生挟尸要价 20岁男青年溺水遗体 高中生溺水身亡遗体打捞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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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21: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神秘的长江捞尸人

(案例为真实案例改编,情节略有润色,如有错误欢迎指正;图片来源于网络,部分图片与文章内容无关,仅为配合写作效果;部分人名为化名;文章仅为警示世人,并无其他目的,请勿模仿)

捞尸人这个职业在中国带有一定的神秘色彩,以前但凡大江大河皆有捞尸人的存在,其中以长江、黄河最为出名。

捞尸人属于游走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所以经常会坐地起价,挟尸要价的情况,当然在捞尸人眼中他们是在用命挣这份钱。

今天要讲的是长江捞尸人,他们这些人没有正式工作,专门靠发死人财过活。

长江以荆州流域最为险要,而每年飘荡在荆州流域的浮尸,就有一百具之多。

对于捞尸人,社会上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认为这些人是在用命挣钱,也有人认为天价捞尸费不合理。

实际上,捞尸人这一行当存在很多忌讳,不是所有人都能干,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干。

捞尸行当有“三不捞”的规矩:

雷雨天不捞、尸体在水中竖立的不捞、被水草缠足的不捞。

溺水者皆是非正常死亡,这里面神神鬼鬼的规矩很多,除了涉及人身安全外,也有一层封建迷信的意思。

原先的捞尸人多是走单帮,一般是父传子,可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年轻人不愿意从事捞尸人的行当。

在困难年代,一开始只是收一些米面粮油作为报酬,后来就变成了收几百元的辛苦费。

再到后来,荆州流域的一个老板看中了其中的商机,专门花钱组建了一个捞尸队,他将当地的一些捞尸人组织到一起,而后配上更加专业的设备。

随着对当地捞尸行业的垄断,捞尸的价格也开始水涨船高。

乱收费的现象的确存在,短短几年时间,捞尸的费用涨到了几千元,最高的一次要价一万二,打捞队才肯交付尸体。

当然这也是根据当时捞取尸体的实际情况确定的,有时候需要花费几天的时间才能捞上来尸体,其中的困难以及风险只有捞尸人自己知道。

这样的转变对于捞尸人来说自然是利好的,可是对于家属来说就是苦不堪言了。

当地的一名捞尸人陈松年,他凭借捞尸人这份职业,不仅卖了车房,还供儿子上了大学。

尽管这份工作并不体面,甚至同村人都对他避之不及,但却是他一家人生活的来源。

然后这一切却在2009年迎来了转变,甚至对捞尸人行业造成致命性打击。

2009年10月24日,15名大学生在野炊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两名儿童落水,为了拯救两名落水儿童,几名大学生不顾自身危险跳入长江之中。

长江下边的荆州流域之所以每年死的人最多,是因为水面之下暗流涌动,哪怕是熟悉水性的当地人都不敢轻易下水。

最终,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名同学不幸被江水吞没,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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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21: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度揭秘黄河捞尸人:不信鬼神,敬畏死者,就怕碰上花季少女

黄河,奔腾不息,永不停歇。它孕育着千千万万的家庭,也深深地埋葬了许多生命。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早已与这条河流结下了千丝万缕的缘分,无论是歌颂它的伟大还是畏惧它的凶猛。在这伟大与凶猛之间,存在着一个神秘而崇敬的群体——黄河捞尸人。

黄河捞尸人,他们是黄河畔最不被人瞩目却又最不可或缺的存在。他们的生活,一直在沉默地守护着这片土地的人们,即使这份工作充满了风险与不确定性。

在这个行业中,捞尸人的工具简单而原始,只有一叶小船和简单的打捞工具。他们在黄河边守夜待晓,以最职业的态度去打捞每一具尸体,以最崇敬的心态对待每一位死者。这份工作,承载着生死交替的重任,也让他们对于生命有着更深的感悟。

黄河捞尸人,他们信仰着一种工作信条——“不信鬼神,敬畏死者”。虽然在现代社会,不再有人崇信鬼神,但这份传统的工作信仰仍然延续着。他们在工作开始前,会在自己的船头绑上一根红色的布条,这是一种祈求平安的仪式,也是为了心安。

在黄河捞尸人的眼中,每一具尸体都是平等的,不论死者的身份地位如何,他们都怀着敬畏之心对待。他们见惯了生离死别,对于家人看到尸体后的悲痛早已习以为常,但他们的职业操守让他们仍然保持着足够的冷静和同情。

然而,在黄河捞尸人的工作中,有一类尸体让他们头疼不已,那就是花季少女的尸体。这些年轻女孩通常是因为情感问题选择了轻生,这让看惯了死亡的捞尸人感到格外惋惜。

然而,尽管面临种种困难和风险,黄河捞尸人仍然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他们明白,生命是无价的,轻生是对生命最不可逆的伤害。他们不仅仅是为了让死者入土为安,也是为了警示活着的人们,珍惜生命的珍贵。在这个职业中,他们用自己的坚守和付出,诠释着生命的可贵与尊严。

黄河捞尸人,他们或许不被社会广泛认可,但他们的工作背后充满了神圣之意。他们敬畏死者,惋惜逝去的生命,用自己的行动守护着这片土地和生命的尊严。无论是在黄河畔的静谧,还是在面对生死交替的险境中,他们都以坚韧和勇气展现了生命的伟大。所以,让我们用平等的心态来看待黄河捞尸人,看到他们所承载的责任与使命,看到生命

黄河捞尸人的工作,不仅仅是一项职业,更是一种信仰,一种对生命的敬畏。他们用自己的坚守,为逝去的生命划上最后的句号,也为我们敲响了珍惜生命的警钟。

在这条黄河之畔,千百年来,黄河捞尸人默默地守护着生命的尊严。他们或许不会被载入史册,但他们的工作却铭刻在这片土地的记忆中。无论时光如何流转,无论岁月如何更迭,黄河捞尸人都将永远坚守在这里,为了生命,为了尊严,为了这片土地,默默地奋斗着。

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生命的守护者,无论是黄河捞尸人还是普通人,我们都应该为生命的尊严而努力。让我们共同传承着对生命的敬畏与珍惜,让这份珍贵的礼物,在我们手中绽放出更加绚烂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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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21: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年前“挟尸要价”的白衣大爷,你还记得吗?

照片素材来源于2009年10月24日湖北荆州大学生何东旭、方招、陈及时为救溺水儿童壮烈牺牲,而打捞公司打捞尸体时竟然漫天要价,面对同学们的“跪求”,个体打捞者不仅不为所动,而且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的事情。
2010年8月18日,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颁奖盛典在青岛举行。一幅揭露社会公德缺失的作品《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了本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成为颁奖典礼上的焦点。
我相信只要不是零零后都应该对张照片有点印象,现在提及,也已快过了十年,我记得我那时还在上学还没有手机电脑每天回家只能看看电视新闻,突然有一天这张“挟尸要价”的照片登上了各大卫视新闻,CCTV13(新闻台)每天不停报道事件最新进展并且评论,一时间片中这位白衣大爷成了众矢之的,道德矛头纷纷指向了他。
图中的老人名叫王守海,是打捞公司的员工,也是长江上的职业捞尸人,平时主要负责干这一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当天的捞尸和平常的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是人多点尸体也多了点而已,对王守海来说这也不过是例行的一次带钩“上班”而已。真正在幕后挟尸要价的是他的老板陈波,可以说这张照片是王守海替老板背了锅被舆论媒体推上了风口浪尖。
当时事情的大致经过如下:
10月24日14时20分左右,“10.24”事件发生。大约15时,陈波接到宝塔河“蓝色家园”旁停车场内一小卖部女老板电话说宝塔河这里可能出了事,让陈波过去看一看。陈波接到电话后就动身往宝塔河赶,并电话通知他的哥哥陈新,要陈新马上组织船只和人员到宝塔河来打捞。约15时10分,陈波到达现场,与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基础部副主任李启文商谈打捞费。约定每打捞起一具遗体要付一万二千元钱,如果打捞不到遗体,每具遗体要付六千元钱。长江大学在场的几名老师凑了三千七百元押金付给陈波,还按照陈波的额外要求买了价值三百元的烟和矿泉水。
约15时40分,两艘打捞船(一艘船上是王守海70岁、圣德义71岁、王文柱63岁,另一艘上是王文权71岁、冯炳昌57岁,以上五人均为公安县埠河镇三八村村民)到达现场后,陈波指令他们开始打捞。大约过了三十分钟,第一具遗体浮出水面,船上的王守海、圣德义、王文柱三人将其拖到岸边,学生抬着遗体上了岸。陈波见到后很生气地指着船上的三个人说:“你们是第一次搞这事啊”。船上的三个人没有回话,开始清理钩子,准备第二次打捞。陈波又上去跟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基础部副主任史千里说:“我已经给你们打捞上来一具尸体,按规矩你现在要给我一万二千元钱”。史千里说钱已经在路上,马上就到,又当着陈波的面给长江大学会计打了电话,让会计马上送钱来。打完电话后史千里对陈波说钱马上就到,让陈波抓紧时间打捞。陈波遂下去要渔民打捞。陈波说完后,打捞船才开始第二次打捞。
大约三十分钟后,第二具遗体被打捞出水。因挨了陈波的训斥,这次王守海手拉着滚钩绳子,王文柱怕遗体滑落,用一米多长的绳子将其遗体手腕固定,圣德义开船。王守海让圣德义慢慢将船开到岸边,不要太快,圣德义就将船绕了一圈。围观群众看到这个状况便起哄,陈波连忙跑下去叫王守海三人把遗体拖到岸边,王守海三人这才将遗体拖到岸边让学生拉上岸。陈波见第二具遗体上了岸再次找史千里要钱,史千里解释说钱马上就到。打捞起第二具遗体以后打捞船就停下来开始整钩,等陈波的命令。半小时后,长江大学老师打电话给陈波说会计到了,要陈波上来拿钱,陈波就上去收了会计范思群带来的两万元现金。
大约过了四十分钟,第三具学生遗体被打捞上岸。陈波又收了长江大学支付的一万二千元现金,用手写了一张非正规收据。
由此可知,这张疯传网络媒体的照片也并非空穴来风,“挟尸要价”确有其事只不过肯定不是照片中的白衣大爷王守海干的,他说白了也就是个打工干活的,一切都听老板陈波的指示。陈波也是按规矩来,他也不管什么大学生不大学生的,管你是溺水还是见义勇为牺牲的他只认钱。钱到位了才捞人,从他对王守海等第一次打捞时的训斥可知,他和他的公司也不是第一次在长江上捞人了,他分明是在陆上挟尸要价要求学校相关负责人先交钱再捞人宁可叫手下干等抽烟也不先主动打捞,其坐地要价有恃无恐的心理和行为暴露无遗。
事后,陈波等人受公众舆论的压力还是把钱退了回去,但他的行为也已经犯了法构成敲诈勒索,公安机关依法将其治安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而在我看来,这起事件的受害者不止那几名因救人而牺牲的大学生,还有王守海等人的名誉也因此扫地。
王守海,成了千夫所指,几乎不敢出门。他在接受调查组访问时,表示自己只是埠河轮渡运输公司的退休职工。当时陈波的哥哥陈辛通知他,让他带上滚钩去捞人,然后他就去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人淹死了。他解释,按当地风俗,打捞的尸体都不上船。因为船大部分是自己家的,打捞别人的尸体,是不会搬上自己的“家”的,因为比较忌讳。当时他一直在船上干活,没有上岸,也不知道陈波谈价钱的事情。并且期间没有和陈波进行过电话联系。下午约五点多,打捞完后就回去了。
而对于颇富争议的“挟尸要价”照片他表示当时是在指挥捞尸的船只调度配合,江上风大当时人多声杂所以自己的声音手势动作大了点,“都退后!”这才是他当时打手势的意思。而对于钱的问题他表示“请人帮忙、吃喝都要费用。不给钱不可能。我不能说假话。”
”事后,我得了530元钱,包括钩子的30元。也是事后,我才知道打捞的三个人的英雄行为。后
来,这530元钱也退了回去。“对于照片,王守海表示并不知情,因为我70多岁了,不上网。
王守海的儿子表示:我不知道这事,后来看了这张照片就一笑而过。但我们家人绝对不相信70多岁的人会挟尸要价。
王守海说:我做了一生好事,现在落了个骂名,我心里不舒服。所以我希望能恢复我的名誉,纠正事实。他已经委托了律师,起诉张轶侵犯名誉权。
还有的渔民因此被打被骂,在当地再也待不下去了更别提上江上打鱼了
最后,在此已居住几十年的王守海表示自己依然会上江捞尸,毕竟,总有人出事。
滔滔江水,汹涌无情,不知已吞噬了多少生命,愿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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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21: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顾阴阳跨界人:挟尸要价背后,保险公司拒其投保,无人愿意接班

他们定居在江边的趸船上,与江河为伴,在茫茫水面上搜寻漂浮的尸体,干这行10多年的老捞尸人闻到尸臭,仍然会反胃;他们潜入水底,寻找刚断气的生命,看到被抬上岸的遗体,家属愤怒指责。因风险过高,保险公司常常会拒绝他们的投保。
挟尸要价照片的真相是什么?

2009年,一套照片,一条新闻轰动全国。

10月24日,湖北荆州大学三名大学生在长江边野炊时,发现两名溺水儿童,三人跳下河中救人,却没能上岸,被江水吞噬。得到学生牺牲消息后的校方立即赶到江边,请打捞公司打捞学生尸体。然而尸体被找到后,捞尸人用绳索拉着尸体的一只手腕,不愿上岸,因为“钱没到账”(校方已派人取钱还未赶到现场),尸体就这样泡在水中。

见义勇为牺牲的学生与挟尸要价的打捞队、校方师生的“跪求”和捞尸队3.6万元的打捞价格,构成的道义、伦理冲击,在一张张照片的视觉冲击上,直踏人们的道德底线,引发众怒。一时之间,对该打捞队的非议甚嚣尘上。

其中那套名为《挟尸要价》的新闻照片更获得大众和新闻业界的关注,并连续斩获三个有分量的奖项:金镜头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2009年中国瞬间中国新闻摄影大赛一等奖、全国摄影艺术展记录类银奖。

这张照片主角是一名穿白衬衫的老者,他一手拉着绳索——绳索那头牵着牺牲学生的尸体,另一手在摆手,呈拒绝姿态——被解读为拒绝拉尸体靠岸。


随着照片一次次获奖,照片主角王守海也被推向舆论高点,接受着众人审判与谴责。王守海是湖北公安县一农民,当时是一捞尸公司的捞尸队队员。照片见报后,各大媒体对其口诛笔伐,网友咒骂其冷血、无人性,甚至扩大到对“渔民”和“荆州人”群体的攻击。

王守海除捞尸外,也靠打渔为生,平常在宝塔湾卖鱼。新闻发布后,他不仅遭到舆论攻击,现实生活也大受影响。王守海渔船被砸,渔网被烧。卖鱼时他被冲上来的陌生人扇了三个耳光,腰被踹了一脚。事态严重的时候,几百人围上攻击,大喊“打死这个没良心的老东西,见死不救的畜生!”

照片在激起民众道义之心同时,也有人提出真实性和新闻性的质疑。质疑者表示,王守海挥舞手臂的动作是在指挥岸上人配合,待船靠岸后配合抬尸体上岸。打捞中,用绳索将尸体的手或脚拴着是为避免再次滑落入水,是正常的捞尸作业。而且对于小船来说,在深水处不易直接将尸体捞上来,必须得牵引到岸边再捞起。

对这番质疑最大的支持证据为那套照片的时间。那张最具冲击力的摆手挟尸要价照片时间拍摄于当日下午4点50分,而在4点51分,船已靠岸,4点52分,尸体已被岸边的人抬走。


质疑方认为,这是“误导公众”,引发社会大众对社会和人性的失望。质疑声起,各大媒体和相关部门聚焦新闻真实性,重新探访相关人员、在场人士,试图厘清事件真相。然而真相却难以抵达,只能尽力靠近。

早在2009年11月7日,荆州政府便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事进行社会通报。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当日下午3点20分左右,该校史老师赶到现场,请求岸边船主(即王守海所在的打捞队)打捞落水学生,并保证支付打捞费用。

打捞队员表示需同老板联系,史老师同打捞公司负责人陈波通电话,陈波表示捞1具遗体1.2万元,没捞上来6000元,要先交押金。赶到现场的师生凑齐4000元押金后,打捞船开始工作。在这期间,陈波还另外索要了300元的烟和矿泉水。

10多分钟后,第一具遗体被捞出,但因未付清1.2万元打捞费,打捞船停止打捞。后在校领导的请求劝说下,20多分钟后打捞船重新开始打捞。但在这之后,因费用问题,打捞船再次停止打捞,此次中断1小时左右。直到学校会计将现金送到现场,打捞船才开始进行打捞第三具遗体,在六点结束打捞。

费用商谈全程由打捞公司业务负责人陈波与校方商讨,陈波指挥手下的打捞队队员行动,以及叫停打捞行动。

事后,陈波因敲诈勒索(300元烟、水)被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而该公司因有违社会道德的行为,应受社会和群众的谴责。最后,打捞公司表示愿退还打捞费,并向死者家属和社会公开道歉。

而对于照片的争议,“金镜头”奖组委会也亲自派人前往调查,最后认定,王守海为挟尸要价的“参与者和执行者”,照片的新闻是真实的,虽其手势存在争议,但不再对此细节深究。

荆州捞尸事件中,打捞公司的确存在因费用未到账而拒绝、拖延打捞的行为,这有悖于社会道德,理应遭受一定谴责。但王守海的手势含义最终仍无定论,而如王守海一般的捞尸队员,如同公司基层员工,他们无法参与“生意商谈”过程,无法决定打捞和停止打捞的行动,他们是否应被简单粗暴地否定?捞尸人这个群体,究竟是怎样一种存在?
不被认同的群体的背后

大多捞尸人,都是贫苦底层人物。

捞尸人是黄河边上一种古老职业,又被称作黄河水鬼。中国黄河、长江两条江河,自西向东汇入海洋,成为生命源泉的同时,又吞噬与埋藏着众多生命。尸体自上游漂流而下,他们有些是失足落水,有些是跳河自尽,有些是被谋害抛尸。


早年间,没有所谓的打捞服务公司,捞尸人大都为独立行动的个体,不算一份正式职业,他们是渔民,或江河边的农民,在出船时顺带发现和打捞江面漂浮的尸体,等待家属认领或警方追认,以此获得报酬,增加收入。

捞尸费用高昂,动辄几千上万,被大众认为是一个颇为赚钱的行当。他们一直面临着社会的争议——靠“死人”发财,赚来的钱不干净,有邪气。而因常年接触尸体,频繁下水,捞尸人自身也难以做到不迷信。

百万年来,人类在陆地上生存、进化、发展社会文明与现代技术,陆地已被探索至极限,水下世界却仍给人恐惧,既是因无法呼吸的生理界限,也是对神秘水底的心理胆怯。加上死亡、鬼魂亡灵这样千年来文化语境的影响,应当没有多少人能对水毫无恐惧。

在民间杂事书籍的记载中,黄河捞尸人有“三捞三不捞”的禁忌:雷雨天气不出船捞尸;倒立垂直的尸体不捞;同一具尸体三次没捞上来就不能再捞。尽管这样的禁忌在如今并不被所有捞尸人奉行,但某些地区的确存在这样的说法,并倾向于遵从。迷信,源于未知,源于恐惧,借助迷信他们安慰自己,消解恐惧。


重庆江北区朝阳河边有一支打捞队,打捞队仅有一名队员,名叫陈松。陈松每日的生活大同小异:早晨天微亮时,坐在趸船船头上,泡一杯茶,然后望着茫茫江面。他大多时候就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偶尔绕船边走走,看看其他视角的情况。

如果看到江面漂浮着尸体,他便立刻划着一旁的木船追上去。他用长钩钩住漂浮的尸体,然后捞上尸体的手,用绳子捆绑在船上将其固定,再划回岸边,将尸体放在“浮尸地”。

浮尸地是用来存放打捞起来的尸体的。为了让尸体“好看”,他会将他们翻身,面部入水。他们因各种原因葬身于长江,从上游漂浮到他所在的这片唐家沱水域。汛期的时候,水里的尸体数量还会大增。总体来说,朝阳河打捞队每年能从江里捞起200具以上的尸体。


朝阳河打捞队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目前隶属民政局。打捞队人数最多的时候,也不过3个人。陈松的父亲是上一任打捞队的队员,在陈松年幼的时候,时常能看到父亲与另一个队员拿竹席裹着尸体路过自家门口。

陈松早年在工厂打工,工厂倒闭后就来到了这艘趸船上。趸船96平米,一直停泊在岸边,他一年有350天在这上面。用他的话来说,“必须把趸船守到,不然就追不上顺流而下的尸体了。”

跟随父亲打捞浮尸,到父亲因病突然离世,这期间打捞队没有新队员加入。陈松接替下来父亲的工作——尽管他父亲在世时还是希望他能离开趸船,出去找工作。

但出去又能干什么?他想起过去在工厂上班,大机器轰轰转动,到处是油污,腿上、手上被机器弄了不少伤,所幸都是轻伤。江上的生活他习惯了。但到后面身边的队员上岸了,于是只剩他一人在趸船上,侯在长江边。

陈波形容江上的生活“孤长”,孤独漫长。周边没有人,他见的尸体比人更多,真正陪伴他的只有一条小狗。他眺望江面,从早到晚,天黑透后才回船内休息。枯水期时,江上浮尸不多,陈松也轻松不少,有更多时间上岸过不同生活了,但这也意味着他没有收入。捞尸人的收入和捞的尸体直接挂钩,捞上一具尸体,民政局会给陈松500元补贴,如果碰到来认领的家属,双方协商后他还可以再拿到一点辛苦费。

陈松抽烟抽得很狠,对他来说,饭能不吃,烟必须得抽。烟味,是他用来麻痹自己对周边尸臭感知的。“那个味道,太难闻了。”有捞尸人曾说,第一次去打捞尸体的时候,师傅让他们带一块粪便,打捞结束受不了尸臭想吐的时候,闻那粪便的味道都会觉得心里舒服不少。


到了夏季,尸体腐烂速度加快,尸臭味飘得更远,陈松周边这一片弥漫着尸臭味。即便干了十几二十年,某些时候他闻到仍会干呕。除了味道之外,打捞过程中,他们的身体不可避免要触碰到尸体。未腐烂的尸体表面,经过江水浸泡,会有一层滑腻腻的黏液,触感很骇人。当然,视觉冲击也极为强烈。

这是一个挑战人生理和心理极限的工作。十几年来他们内心的恐惧虽有所消减,却无法忍受住所有的生理刺激。
古老职业现今:职业捞尸人

像陈松这样的,是隶属于政府的打捞队,但他们也不是真正的公职人员。目前长江黄河流域仍有这样的个体打捞者,政府相关部门会与其对接。不过如今,打捞尸体更多变成一种商业生意。早年间此类公司名称比较直接,就叫“xx打捞公司”,近年来取名往往“内敛”许多,如“水下工程公司”之类(打捞不仅包括打捞尸体,还有其他对象,但本文仅指代打捞尸体这一业务)。

捞尸人并不只是在船上寻找、打捞浮尸,如果接受委托,还需要下水搜寻。由于长年水下工作,危险系数极高,很多时候保险公司会因“职业风险评估太高”,不愿接受打捞公司的投保。这是一笔不被外界所看到的风险成本。

下水的职业捞尸人,需要的就不再仅是一根绳索、一根钩子。救生衣、潜水服、防护服、氧气罐,以及各种打捞设备,都需配备。当然,这些职业捞尸人在正式工作前,还需要进行培训,潜水资格证也成为必需。


而捞尸人的活动范围从江河面上到水下,在增大强度和难度的同时,对他们的身体要求和职业寿命也带来了挑战。三十多岁,他们会因为水下减压不当,造成骨头坏死、胆囊息肉、肾结石等职业病。行内人表示,他们下水工作最好是在18-45岁间,过了45岁就不再适合,只能做水面指导工作,而55岁时潜水资格证直接作废,宣告着他们职业的终结。

也正因如今“捞尸”的专业性、效率的提高,过去的“捞尸人”称呼已无法涵盖他们的全部工作。他们不仅打捞尸体,也会救援生命。轮船翻沉、失足落水、跳河自尽......他们接受委托后,需要迅速赶往现场参与救援。成功了,捞上来的是奄奄一息的生命,失败了,就是一具尸体。

水中黄金救援时间不过30分钟,从接到委托到赶至现场、调试设备,他们很难追赶时间,能成功救下的生命不多。面对尸体的冲击,死者家属的悲伤与愤怒往往直接砸在他们身上,他们激烈质问为什么行动拖拖拉拉,如果打捞快一点,说不定人能救活。生死之间最易产生矛盾,医患如此,他们亦如此。

同时,日复一日与尸体打交道,也让常人对这一群体不可避免产生排斥与抗拒。因此即便捞尸人已成为职业,他们仍是边缘群体。外界对他们未真正接纳,而他们自身也无法真正感受到职业认同感。对于这一群体,感情、婚姻、家庭成为一道难题,社会认同成为一种渴求。


后继无人

在荆州“挟尸要价”事件后几年,全国部分地区又出现了几起相似事件,并受到媒体大力渲染报道。网络上对该群体的看法也较为负面,甚至有些激烈极端的说法:捞尸是暴利垄断行业,某些水域有专门的打捞队“霸占”,不许“外人”来捞,人刚掉水里,他们会刻意拖延时间,估摸水里的人没气了才会打捞起来,完成这单“捞尸”生意。他们为钱能与尸体打交道,胆量逼人;却挟尸要价,满眼钱财,品性卑劣。“打捞队”、“捞尸人”这一群体的负面色彩被外界彻底认定。

然而真相就是如此吗?几起挟尸要价为真,便能断定这个群体如此不堪?

诚然,捞尸行业市场并不规范,欠缺监管,甚至没有物价指标,要价跨度从几百到几万。捞尸的主体较复杂,有渔民这样的个体,有专业的打捞公司,也有隶属于水警、搜救中心的单位人员,民众也会纳闷想要打捞尸体应去找谁的困惑。

引起上述争议的自然是个体捞尸人和捞尸公司。


然而,相比几年来的几起恶性捞尸事件,全国各地尸体打捞的绝对数量有多少?即便没有严格统计,但按每年数千起溺亡事件来看,打捞的数字绝不会低。挟尸要价不过是偶然个体行为。

在某一行业尚未成熟时,行业不规范、乱象出现是必然,但过度的放大、恶意的揣测,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社会乱象?

商业打捞乱象反映出市场监管问题,个体捞尸人的大量存在,某种程度上则折射出官方在这一块投入的资源不足,水下救援打捞系统建设乏力。

虽不知道荆州“挟尸要价”事件能否在严格意义上算作一个分水岭,但此后的确有所进步。国家相关投入力度更大,除扩大内部水下救援团队建设,也与民间捞尸人合作,在打捞尸体外,捞尸人还会负责清理江面垃圾。而在行业的发展与舆论的监督下,打捞市场也有所规范。另一让人感到欣慰的则是此类公益组织、民间救援队的出现。


不过,目前官方和公益仍无法满足打捞需求,打捞依然存在市场。然而,至今捞尸人仍不是一份为大众所接受的体面职业,年轻一代愿意进入这行的更是少之又少。老一辈捞尸人会带徒弟,作为自己的“接班人”,而如今这一辈的捞尸人却面临着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困境。

老一辈的捞尸人会想,自己连接着生死两岸,阴阳两界,将死者从江河中打捞出来,送其入土为安;如今他们弱化了魂灵色彩,表示这只是一份普通职业。事实的确如此,不过在此之外,这也是他们对职业一种自我慰藉与鼓励——在不被外界广泛认同的现状中,等待被认可的那天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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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21: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25岁男子在泉州市区溺亡,“水鬼”却携尸要钱!这钱该不该给?

本文转自【新闻广角】;
5日上午9点多,25岁的小伟(化名)和22岁的小强(化名)相约到泉州市区霞洲妈祖宫附近水域钓鱼。当天下午3时许,两人收竿下水游泳。不一会儿,小伟突发溺水,不幸溺亡。
小伟溺水十几分钟后,活动在附近的打捞队也随即划船赶到现场。打捞队到场时,水面上已经看不到小伟的踪迹。家属希望打捞队帮忙打捞、寻找小伟,但打捞队开口要价6000元才肯开始打捞。在江南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打捞队收了家属部分定金后开始打捞作业。经过搜寻,小伟被找到,已没有生命体征。但打捞队不靠岸,执意要家属付清尾款,才肯将尸体交给家属。由于家属拿不出钱,双方僵持了约2个小时。
事发:游泳溺水,不一会便沉入江中
小伟和小强是重庆老乡。小伟目前待业,小强则在一家酒店打工。事发当天小强休息,两人便相约去钓鱼。从早上9点多钓到下午3点30分,两人准备回家前,便下水游泳洗澡。两人在霞洲码头前游泳,小强在上游,小伟在下游,但两人相差就几米远。
当时,小伟想往上游游,但小伟不怎么会游泳,突然就溺水了。看小伟在挣扎,小强赶紧游过去施救,但小伟把小强拉着往下坠,小强也被呛了好几口水。见两人在水里挣扎,岸上一名钓鱼男子赶紧跑过来,将鱼竿抛给小强,把他拉上岸。当他们回过头找小伟时,小伟已经沉入江中,不见踪影。
附近群众见状,便赶紧报警,并联系附近的渔民打捞队。大约10分钟,六七名“水鬼”(即打捞队,闽南通常称为“水鬼”)开着4艘小船赶到现场。在民警的联系下,小伟在晋江打工的后妈随即也赶到现场,小伟的父亲则远在重庆。
要价:不给钱不给尸体 双方僵持2小时
“打捞要6000元。”水鬼们跟小强讲到。小强身上只有100多元,一时拿不出这6000元。没有钱,水鬼们只是坐在船上等待,不愿帮忙打捞。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出警民警的协调下,水鬼们同意先收部分定金便开始打捞。小强随即找同事借了钱。小强把钱转给打捞队后,打捞队开始作业。
水鬼们先用船桨往水里探,随后用渔网撒。在船开出5米左右,小伟浮了上来。打捞队检查发现,小伟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把剩下的钱结清,才能把尸体给你们。”小伟被打捞上来后,水鬼们将他装进尸袋放在船上,不肯靠岸。小伟的家属和小强一时都拿不出尾款,双方就这样僵持了约2个小时。最后,在江南派出所和其它部门协调下,并垫付了一部分钱给打捞队,打捞队才将船靠岸,将尸体交给家属。
经现场法医鉴定,小伟没有生命特征,符合溺水身亡。
讲述:“打捞付出了心血,收钱是合理的”
昨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打捞队的老汪。
“5日,我们去了六七个人,开了4艘船,一共收了3000元,每个人就分了几百块钱。”今年72岁的老汪,从事打捞已经几十年。老汪介绍,他们打捞队原本有十几个人,但由于做这行大家都很忌讳,现在只剩六七个老人在做。
“岸上的人,只看到我们打捞很轻松,觉得这钱很好赚,根本不知道水底下有多危险。”老汪介绍,干这行,除了犯忌讳,还很危险。桥下石头、树枝和建桥的钢筋很多,他们下水找人,很容易被划伤。如果打捞腐烂的尸体,臭味会在身上三四天,怎么洗都洗不掉。有的尸体腐烂或者残缺,家属都不敢上前,都是他们去捡起来,帮忙包好,交给法医。
老汪说,只要打电话,他们哪里都会去打捞,价格看现场情况,一般几千元不等。有时候,他们去外面打捞,人家看他们带小船带工具,知道他们是“水鬼”,根本不愿意开车载他们,他们曾步行过几公里,最后骗人家是打渔的,才有车坐回泉州。
“我们有船,有专业打捞工具,打捞积累了几十年的经验,这些都付出了心血,我觉得收钱是合理的。”老汪说,如果看到有人溺水,他们也会去救,但打捞尸体,他们很明确是要收费的。
争议:捞尸费能不能收?捞尸费该收多少?
捞尸费能不能收?捞尸费该收多少?在水鬼们和家属僵持的两个小时里,周边围观群众也都在讨论这件事。
现场吴先生表示,家人溺亡,如果水鬼们携尸要价,会加剧家属悲痛,他觉得这个费用不该收。渔民谢先生则表示,水鬼们船要加油,打捞工具会有损耗,且打捞尸体犯忌讳,家属应该付给打捞队一些钱。
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林培德律师认为,“水鬼”打捞尸体,属于“无因管理”行为,就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捞尸者可根据打捞行为的误工、油钱付出、设备损耗以及作业难度等实际情况,向死者家属要求适当的报酬,死者家属也有义务作出合理补偿,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所以,“水鬼”打捞尸体,有权利要求家属支付一定的费用,这是合法的。
捞尸费该要多少?林培德律师认为,对于“水鬼”来说,打捞确实付出了一些劳力,在合理范围内可以要求对等的劳务费。但至于多少算是合理、对等,法律并没有关于这方面价格的认定,双方可以进行自由协商。不过,捞尸者不能因“无因管理”而漫天要价,甚至趁机勒索,这不道德甚至违法,还会对家属,特别是丧亲之痛的贫困家庭造成二次伤害。根据《民法总则》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捞尸者如果捞出尸体后,以家属付款太少,而故意不交付,将尸体晾在一旁,则会严重伤害家属的感情,也会对尸体保存不利,引发社会不利影响,属于违背公序良俗之举。从这个层面来讲,就不合法,也不合情,也就是说,捞尸费要把握一定的度。
他山之石
救援免费,队员工资由公司盈利支付
记者了解到,泉州市红十字迅捷应急救援队,今年以来,已经免费救援、打捞溺亡尸体30几起。
队长郑志军介绍,他们平常主要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如河道巡查、水库物业式管养,仓库的规范化管理等养活团队。每年盈利的钱,股东们都会无偿拿出来,组建救援队伍用来做公益,回馈社会。如2018年,他们加入南安110联动指挥中心,一旦有人报警溺亡,他们也会随即收到警情,第一时间带着专业设备赶往现场。他们有专业的潜水人员、打捞设备,即使打捞到尸体,他们都是免费交给家属,“我们在救援现场,能深切感受到家属的悲伤。我们帮忙打捞是做善事,不应该收钱。”
泉州市红十字迅捷应急救援队,目前有15名队员专职化在做公益救援,队员平均工资在5000元每月,潜水员能达到8000元每月,这些工资都是团队用盈利的钱支付给队员。
此外,晋江流域还活跃着一只公益救援队----晋江红十字会海尾江上救援队。这支救援队是游泳爱好者自发组织的。队长林世成介绍,起初,他们只是开展救援,慢慢发展成帮忙找“人”。刚开始,对于尸体,队员们会有抵触、觉得忌讳,他便主动跟队员们讲,找尸体也是在做好事,做善事,后来队员们也都主动加入。
“今年以来,救了4个人,打捞了3具遗体。”林世成介绍,救援队目前有60-70名队员,有专业救援证的30多人。救援队一年的运转大约需要七八万元,都是队员们自发筹集的。当地政府和红十字会,则会提供专业救生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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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21: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挟尸要价”!父母给不起捞尸费 儿子遗体江中泡3天

  对于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村民邓钢明和妻子董从蓉来说,过去的一周,他们经历了的丧子之痛。


  11月30日下午,儿子邓树超跳入金沙江,自杀身亡。


  12月3日,在金沙江与雅砻江交汇处,邓树超遗体被渔民发现。


  邓钢明说,他和妻子前去认尸,渔民却要收1.8万元的捞尸费,后经协商仍然要收8000元,而他家中经济困难,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只能让儿子遗体继续浸泡在江中。


  12月6日下午,在民警的协调下,邓钢明付了5400元后,渔民将儿子遗体打捞上岸。邓钢明告诉记者,这些钱都是向亲戚借来的,他认为,渔民收的捞尸费太贵,是在“挟尸要价”。对此,打捞起邓树超遗体的渔民则表示,打捞尸体很不吉利,他们花了很大功夫才将遗体捞起,也不容易,所以收取一定的辛苦费是理所当然。


事发经过还原:


11月30日:儿子消失两天 被发现跳江自杀


  今年25岁的邓树超,是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乌拉村人。从2013年开始,在攀枝花市区跑出租车。


  邓树超父亲邓钢明告诉记者,11月30日,儿子回家要钱。“儿子说,要交下一年的出租车承包费了,一共6000多元,他没有那么多钱,想找家里要5000块。”


  邓钢明说,儿子从车主罗某手中,承包了一辆出租车,与别人合伙开。但是,邓钢明家中并没有这么多钱,他告诉儿子,他也只能去借钱,让老板缓几天,筹到了钱再交。


  没有拿到钱,邓树超当天中午就离开了家,回到攀枝花市区。邓钢明以为,儿子应该是回去继续上班了,也没有在意。


  到了12月2日,与邓树超搭档开出租的廖先生给邓钢明打来电话,说邓树超这两天不见了,不见他来交车,电话也打不通。


  邓钢明立即请亲戚朋友四处寻人。最后,在密地桥加油站发现了邓树超所开的出租车。车在,可是人却没了踪影。


  密地派出所民警表示,11月30号下午2点过,有市民报警称,看见一名男子在从密地桥上跳入了金沙江。派出所民警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请邓树超家人辨认。邓树超的哥哥说,他确认,跳江的男子正是弟弟邓树超。


12月3日:捞尸要价1.8万 筹不齐钱遗体泡水中


  儿子跳江,是生是死?到了12月3日下午,邓钢明最后残存的希望消失了。有渔民在事发地点下游数公里的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接到通知后,邓钢明一家急忙赶到现场,经确认,江中那具尸体就是邓树超。


  在认定儿子已经死亡后,母亲董从蓉哭晕过去。而接下来发生的事,让邓钢明感到非常绝望。


  邓钢明说,儿子的遗体,是被冲到了渔民的渔网中,渔民发现后,将其拉向了岸边。他准备将儿子遗体运走,但是渔民却提出了条件。


  “他们说,要给18000元的捞尸费。”邓钢明说,他家中经济非常困难,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但他们说捞尸体,给2、3万的都有,这算少的了。”


  经过现场协商,渔民将价格降到了8000元,不能再少了。但是邓钢明说,这8000元,他仍然拿不出来。


  “他们有6个人,我哭着求他们,一人给200,一共给1200辛苦费,但还是不行。”邓钢明说,渔民帮忙将尸体打捞起来了,也辛苦,给点钱是应该的,但是这个价格太贵,让他无法接受。


  双方一直僵持到天黑,也没有能谈妥价格。最终,因拿出不钱,邓钢明选择让儿子遗体继续泡在江水中,回去找人筹钱。


12月6日:费用降至5400元 遗体泡了3天捞上岸


  邓钢明一家首先想到了出租车车主罗某。他们认为,儿子虽然是跳江自杀,但是有可能是因为罗某催其交承包费,压力太大有关,因此,罗某存在一定责任。


  12月4日,一家人来到罗某所在的修理厂,但是修理厂的工作人员表示,罗某已经出差,找不到人。拨打其手机,电话也关机。


  邓钢明一家随后找到了出租汽车公司。该公司经理表示,邓树超是与罗某签订了出租车承包合同,并没有直接和出租车公司签合同,而且邓树超也不在出租车公司领工资,出了问题应该是车主罗某的问题,与出租车公司没有关系。


  12月6日,已经是邓树超跳江身亡的第7天,遗体已经泡得十分肿胀。当天下午,邓钢明找到亲戚借了钱,再次回到发现尸体的地方,准备将儿子尸体运走。


  在他们抵达之前,两名小男孩在江边沙滩上挖贝壳时,发现了岸边一块石头上系了一条绳子,绳子伸向江中,似乎拖着什么东西。觉得好奇的两人将绳子往岸边拉,结果发现绳子末端拴了一个人的脚,吓得两人弃绳而逃,家人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盐边新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尸体的渔民也出现。经过民警协调,渔民将捞尸费价格降为5400元,在收到现金后,帮忙将邓树超的遗体抬上了殡仪车。


捞尸渔民回应:


收的是辛苦费 并非“挟尸要价”


  12月7日中午,记者在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找到了当时参与打捞邓树超遗体的几名渔民。


  “就是这个渔网把他(邓树超)网住的。”渔民魏师傅指着面前正在修补的渔网告诉记者,12月3日早上8点过过,他开船准备起网,发现有什么东西被渔网缠住了,捞上来一看,竟然是一具男性尸体。


  “我们几个船,还找了对面的人来帮忙,花了2个多小时才把他打捞起来。”魏师傅表示,他们当时就报了警,而且到处打电话找人问,是谁家的人冲到江里了。最后,才找到了死者的家属。


  对于邓钢明所说的“挟尸要价”,渔民们进行了坚决否认。侯师傅说,他在江上打了几十年鱼了,时常遇到打捞尸体的情况,“这种不给钱,我们是不会帮你捞起来的。”


  魏师傅说,他们只是以打渔为生,碰到这种情况很不吉利,加上动手打捞了,收取一定的辛苦费是理所当然的。他说,其他人收得更贵,收2、3万的都有,这个价格算便宜了。


  其中一名渔民抱怨说,当天,死者的父母没有和他们协商好就走了,让他们看管好尸体,还说冲走了要负责,“我们还用绳子将他拴住,怕冲走了,弄得我们鱼都没法打。”


  魏师傅和妻子表示,他们来自乐山,这些年来,一直在外面打渔,吃住都是在船上,非常辛苦,只有过年才能回趟老家,所以还是希望对方能给点辛苦费,“我们出了力,不给钱不可能,你说是不是嘛?”


记者调查


打捞尸体收费 几千至上万元不等


  对于收取捞尸费用的问题,渔民侯师傅表示,他是广安人,在攀枝花打渔也有几十年了。在金沙江、雅砻江,他捞起过不少尸体,“这两年比较少了,前些年很多,一年都要捞几十次。”


  他说,当地并没有专门的打捞公司,一般民间愿意捞尸的,基本都是当地渔民。遇到这种事情,首先是不吉利,需要收钱“冲喜”,而且也付出了劳动,所以不可能免费打捞。


  在事发地江边,还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凡是下江的人打捞尸体,请托某先生”。记者根据电话拨打过去,对方一名男子表示,每年金沙江中都会发现数十起尸体,他们打捞的范围可以一直延伸到下游数十公里。他表示,做这个工作都要收取费用,一般是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视打捞难度而定。


  记者从当地消防支队获悉,如果家属遇到类似种情况,可以拨打119找消防救援,打捞遗体,消防官兵是不会收费的。

律师分析

渔民捞尸存在矛盾

建议政府援助遇难者家属


  四川晓明维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雪松表示,此事应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法律没有规定,渔民也没有义务帮忙捞尸,所以渔民付出了劳动,收取一定的费用属于正常。


  但是另外一方面,死者家属经济困难,从道德上来说,渔民应该少收费用。而且渔民用绳子拴住尸体,一直在江中浸泡,而不拉上岸,是对死者的一种侮辱,这也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向民政部门,或者向慈善机构求助。


  吴雪松认为,全国多地都出现过类似“挟尸要价”的情况,一方面是家属的悲痛,一方面是打捞者确实也付出了劳动,该不该收钱?两者始终存在矛盾。建议由政府主导,成立专门的公益性基金,制定合理价格,由公益性基金来支付这些打捞费用,并对经济困难的家属进行人道主义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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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21: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挟尸要价!千万网红表情包爆火的真相:“你赚的是阴间的买路钱”

几张表情包,很多人应该都见过:

这几张图片,可谓是表情包中的“顶流”。

一个老人言之凿凿的表情,再加上几句激进的话语,

便迅速在互联网中广泛传播。

为什么忽然提到这张表情包?

因为背后人性之恶的本质在利益面前暴露得一览无余。

而这还得从“挟尸要钱”这个事件说起。

01

事件发生在2009年。

当时正值10月秋高气爽,有15名长江大学的学子相约一起去长江荆州宝塔湾附近游玩。

正当他们在岸边野炊吃饭时,堤下的江面传来了几声呼救声。

有两名儿童失足落水,在江水中挣扎。

几个会游泳的大学生纷纷跳入江中,尝试把落水的孩童救上岸。

一起参与救援的李同学说:

“当时感觉小孩离岸边很近,大概50米左右,觉得肯定能救起来。”

但旋涡暗布的长江,给了这几个学生当头一棒。

李同学刚刚抓住一名溺水的孩童,往岸边游了几米,就感觉精疲力尽。

江面之下,暗流和旋涡像磁石一样,紧紧吸着他的双腿。

再加上吸了水的牛仔裤增加了重量,更是让他动弹不得。

“我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就大声喊。”

岸上的同学及时注意到他的异常。

于是,更多的人扎入水中,一起参与救援。


其余不会水的同学,则手拉着手,搭成一条“人链”,竭力去拉江里精疲力尽的同学。

而另一边,方招也和另一名同学顺利救到了第二个孩子。

他们拖着孩子游回岸边。

孩子是顺利上岸了。

但方招却因为体力耗尽,被江面下的旋涡吞噬。


在岸边搭人链的同学更是惊慌失措。

这时,意外发生。

人链突然断开,站在前端拉人的数名同学,纷纷掉入水中。

幸亏江堤百米外的冬泳队员,听到了岸边的动静。

他们一路狂奔过去,刚跳入江中就抓住两名大学生的手。

据其中一名冬泳队员的回忆:

“刚游到一个女生身边时,她正好沉下,我往水里一捞,一把捞住她的头发,提了起来。如果再迟一步,沉在水中他便找不到了。”

说起来他仍是心有余悸。

02

在三名冬泳队员的协力救援下,一共从水中救出了6名同学。

他们瘫坐在岸边,喘着粗气。

岸上十余名同学,一边安抚被救同学的情绪,一边在清点人数。

清点完,他们发现还少了三人。

学生抱住那名61岁的冬泳队员的大腿央求:

“求求您,再下水看看吧,我们还有同学在水里。”

已无力起身的队员看向平静的江面,以他多年的洑水经验判断,

如果水下还有人,溺水者生还的可能性几近为0。

但面对同学们苦苦的哀求,他决定再下水查看一遍。

这次下水,他又下潜了3米深。

只不过仍是一无所获。


三名参与救援的冬泳队员

在岸上的同学们一筹莫展之际,一个穿着黑夹克的男人出现在岸边。

据附近的渔民说,这个男人叫陈波。

他在人群中拿起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十几分钟后,两艘打捞船出现在江边。

众人马上认出,这两艘船是江上的打捞船,专做“捞尸”的营生。

其实在那个年代,大家对危险疏于防范,

江边时常会发生溺亡的事故。

所以大家对“捞尸队”的出现也习以为常。


陈波站在岸上,跟长江大学的领导谈价钱:

白天捞尸12000元一人;

晚上捞尸18000元一人。

一手交钱,一手捞人。

看到这一幕,不少人气得发抖。

明明是一件见义勇为的好事,

可这三名溺水学生却成为打捞公司用来和学校、家长讨价还价的筹码。

03

现在我们再回看这桩悲剧,恨不得破口大骂赚黑心钱的“打捞队”,

但对当时长江大学的同学们来说,这无疑是她们最后的希望。

“学生们都把手机、钱包、银行卡什么都掏出来,放在船上,求他们救人。”

但陈波和打捞队的人都无动于衷。

他们坚持要看到钱了才会出船。

长江大学的几名老师,在东拼西凑下才凑到3700元。

她们把这3700元当押金付给陈波,还按照额外的要求买了300元的烟给他。

陈波这才同意派船捞人。


打捞不到半小时,19岁的陈及时被捞出水面。

船上负责打捞的王守海、王文柱、盛德义三人,合力将尸体拖到岸边。

陈波气急败坏地指着他们骂:

“你们是第一次搞这事啊。”

船上三人没有回话,默默地清理钩子准备第二次打捞。


这时,陈波又去找长江大学的领导:

“我已经给你们打捞上来一具尸体,按规矩你现在要给我12000元。”

老师和领导纷纷央求他继续打捞,并当着他的面打电话给学校的会计,

证明钱已经在路上,快赶来了。

听闻于此,陈波才松口让打捞队开始打捞第二具尸体。

半个小时后,第二具遗体被打捞出水。

但有鉴于上次挨骂的教训,这次三人不再拖着尸体上岸,

而是用绳子捆住溺水者的胳膊,像“钓鱼”一般地吊在水面上。


这一幕,刺痛了岸上所有人的眼。

陈波趁此“挟尸”跟校领导要钱,坚称给到钱才肯拖尸上岸。

岸上的同学们泣不成声。

他们眼睁睁地看着同学的遗体在水里因为“钱不到位”而无法上岸。

众人一再抗议央求,并口口声声保证一定会给钱,

陈波才点头让打捞队将遗体交给等候在岸上的师生们。


但因为钱款不到位,陈波拒绝打捞第三名同学。

打捞船上的三人,也开始停船整钩,等待陈波的命令。

又过了半小时,长江大学的会计带着2.4w元赶来。


陈波去岸堤上点数钞票,让打捞队跟进捞尸。

40分钟后,第三具学生的遗体被打捞上岸。


陈波又收了长江大学支付的12000元,并手写了一张非正规收据,

才满意地让打捞队离开。

04

当时,在岸边目睹了一切的潇湘晨报记者,在现场拍摄下近百张照片。

这些照片经过媒体的传播,随即震怒全网——

舍己救人的大学生大半个身子泡在水里,像一条“大鱼”似的被打捞队的人固定在船侧。

而船上的人却在老神在在地“讨价还价”。

这一幕,连影视作品都不忍如此编排,却真实发生在现实生活中。

可想而知,这几张照片带给社会公众多大的震撼。


就连当时的央视也是痛批:

“挟尸议价简直突破社会的道德底线!”


一年后,这张照片获得了2010年度的“金镜头”奖。

照片火了。

顺带图中穿着白汗衫的老人王守海也“火了”。

他开始受到前所未有的舆论攻击:

“没人性,不尊重死者”

“连见义勇为英雄的钱都要赚,不是人”

“人心真的太恶心,不敢看”

王守海成了千夫所指,几乎不敢出门。

面对闻讯上门采访的记者,他才讲出照片背后的另一个“真相”。


王守海说,自己当时的动作不是在跟岸上的师生讨价还价,

而是在指挥打捞船的调度配合。

由于江上风大,岸上人声嘈杂,他的声音和手势动作才大了点。

“都退后!”这才是他当时打手势的意思。


面对网络上“挟尸谈价”的质疑声,

他表示自己也只是给老板打工的人,

就算是12000元的捞尸费,自己拿到手也只有530元。

并且前去打捞的时候,陈波的哥哥并未告知溺水者是英雄大学生。

事后得知事情的经过,他也把这530元退了回去。

王守海在镜头前言之凿凿:

“我做了一生好事,现在落了个骂名,心里很不舒服。

所以我希望,能恢复我的名誉,纠正事实。”

他也委托了律师,起诉拍摄记者张轶侵犯名誉权。


这边,王守海在努力“维权”,

那边,张轶也遭受了很大压力。

因为触碰到某些人的利益,当地的黑社会和船老大纷纷扬言要“弄死这个发表照片的人”。

张轶迫于压力,无奈离开了荆州。

05

其实仅凭一张照片,很难辨出事实真伪。

所以在王守海为自己辩解的时候,也有很多人站出来质疑。

为了自证清白,张轶在网络上发布现场拍下的全套照片:

“我将用公布真相的办法,来结束一切有关照片真假的争议”

金镜头组委会也重新审查真相,

最后给出了

“基本事实没有问题,不存在造假”

的结论。

至此,真相大白。


其实在我看来。

集火攻击王守海一个人,那大可不必。

就打捞尸体这件事来说,于王守海而言,它仅仅是一份工作。

和所有听从老板安排的打工人一样,服从工作命令。

所以我们应该指责的,不是一个“王守海”,

而是站在王守海身后的某个“利益集团”。

但从另一角度来看,王守海挨骂也不亏。

凭照片中所记录的内容来看,

打捞队不近人情的行为也是确实存在的。

而随着这个事件在网络上的曝光发酵,

打捞公司的老板陈波等人,也被判处敲诈勒索罪:

退还打捞费用;

罚款1000元;

拘留15天。


事情发展到这里,也告一段落了。

直到2013年5月22日,拍摄者张轶因肝癌逝世,事件又再一次被重提。

至于王守海,本来也已经慢慢被网友遗忘。

但在前两年,一次机缘巧合被网友翻出当年受访的照片,

并且将之做成表情包,才再次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在大众面前。

如果我们不知道这张“表情包”背后的真相,

看到老人愤怒扭曲的表情,也只会酣然一笑。

觉得颇有意思后,又随手转发,进行二次传播。


但当我们知道照片背后的故事,这张“表情包”就被赋予了一丝沉重。

在这看似搞笑有趣的背后,却是无数人抹不掉的伤痛。

事实上,网络上传播的绝大多数的表情包,

都藏着一段或喜或悲的故事。

就拿袁老那张“还是吃得太饱了”的表情包来说。

我们看到这张表情包,只会觉得呵呵一乐。

但袁老得知自己被做成表情包后,第一反应是:

“你们不知道,饥荒时代,没饭吃很难受啊!”


所以,很多我们所看到“有梗”的表情包,或许背后就藏着一段“血泪史”。

而黎哥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让大家不再使用表情包。

只是想让更多人,能了解这张表情包背后的真相——

记住这三名英雄大学生,记住这个老人,也记住这桩毫无人情的悲剧。

当然,更要指责利益集团背后令人恶寒的敛财本质。

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

就是用黑恶的手段来赚取钱财。

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恶的东西了。

因为这不仅仅是赚黑心钱,更是突破社会的道德底线。

世间还有什么手段能比这更邪恶?

这样的人,实在不配为人。

也不配生存于人世间。

希望以后像这样毫无底线的悲剧,不再发生。

https://www.163.comm/dy/article/GIL7HB6Q0552F4O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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