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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刑警经典镜头:
每次作案必杀人,河北悍匪李哲究竟有多狠
河北悍匪李哲案真实还原,酒吧女野外遭焚尸, 警方凭死者裙子破案
案犯李哲来到黑龙江,吃饭时,三叔问他发财路子
李哲和三叔来到市场,挑了一把菜刀,准备作案
安强/安铭戴罪立功,抓获了身捆炸药的奸杀焚尸案罪犯李哲
沧州运河
一、大运河血案
1995年12月7日,时值隆冬时节。万木凋零、寒风凄凄。沿海开放城市沧州,时针刚刚指向21时,大街上就已变得人少车稀,喧闹了一天的都市渐渐平静下来。突然,一辆红色“三洋-125"摩托车从不夜城夜总会驶出,沿着蜿蜒的大运河由北向南飞速驶去,当行至十分僻静的南川楼水厂附近时,摩托车熄了火。从车上跳下的一男一女,坐在离大运河仅5米远的水厂南墙根下。
“我犯了事,公安局正在抓我,我得到外地躲一躲,把你身上的值钱的物品全部给我。”男青年凶相毕露,恶狠狠地对女青年说。低沉的话语中带着凶腔,不容置疑。女青年极不情愿地从脖子上摘下价值2400余元的金项链,递到男青年手中。紧接着,男青年又提出非分之想,欲强行与女青年发生两性关系。此时,女青年才感到万分懊悔,不该与这位仅陪过一次舞的“先生”出来,但慑于淫威,只好委屈求全。当男青年看到女青年手上还戴着一枚金戒指时,恼羞成怒,一把撸下,并抢下女青年身上价值3千元的枣红色皮大衣,放在摩托车后架上。就在男青年准备发动摩托车逃离时,女青年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疾呼“救命”。男青年放下摩托车,窜上前去,将女青年追上后,用右胳膊紧紧锁住女青年的脖子,拖至墙根下。紧接着又用左手死死掐住女青年的喉咙,女青年来不及挣扎就命丧黄泉。男青年迅速取下死者头上的绒线帽,从摩托车油箱内蘸上汽油,用打火机点燃后,抛在死者头部,悄然遁入夜幕。
二、兵贵神速
嘀铃铃嘀铃铃……
12月8日8时23分,沧州市公安局郊区分局(1997年11月15日因机构改革已被撤销)值班室电话骤然响起,值班民警快速抓起电话,听筒里传来急促的报案声:河西乡南川楼水厂南侧外河堤上发现一具已被焚烧的无名女尸。
人命关天,当时的郊区公安分局政委王玉华立即率领刑侦技术人员火速赶赴现场。并将案情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田殿芝作了汇报。田局长闻讯后,深感案情重大,5分钟内即赶到案发现场。
9时05分,沧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律兆清、政委代庆铭也率侦技人员赶到现场,指挥破案。
围观群众被阻隔在警戒线外,有的摇头,有的痛惜,有的惊恐,更多的人睁着愤怒的眼睛,期盼着警方早日破案。
10时,现场勘查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着。死者女性,身高1.62米,年龄28岁至30岁之间,尸体位于水厂南便门西侧3米墙根下,呈头南足北仰卧位,双手握拳,上胸部、右肩部及右上肢前内侧面衣服被烧焦,面部呈污黑色,可见碳末附着,两眼睑外翻,鼻腔有血性液体。通过法医鉴定认为,死者颈前有肌肉出血,心脏表面有出血点,系外力作用颈部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死亡时间为12月7日21时至22时之间。现场除留有一块沾有精液的餐巾纸外,未给警方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三、扑朔迷离
13时40分,南川楼地板砖广会议室内,烟雾弥漫。由田殿芝和律兆清主持召开的案情分析会正在进行。与会的50多名民警毫无饥意,相反,摩拳擦掌,精神抖擞。通过认真分析会诊,民警们达成以下共识:
(一)发案现场位置偏僻,行人稀少,作案后不易被人察觉,说明凶手是沧州市人或对沧州市较为熟悉的外来人。
(二)凶手先抢、后奸、再杀且毁容焚尸,说明犯罪分子胆大妄为,不计后果。凶手不像初次作案,极有可能受过公安机关的打击和处理,刑满释放人员或劳改劳教释放人员作案的可能性极大。
(三)根据死者的衣着打扮和胃内尚未消化的存留物及现场遗留的餐巾纸,分析判断,死者职业是饭店、发廊、舞厅娱乐场所服务人员的可能性较大。
(四)死者与凶手能够一同外出,说明二人较为熟悉,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是情杀?还是仇杀?凶手是谁?死者与凶手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现场的推理情况使案情扑朔迷离。
四、查找尸源
12月8日15时,由郊区公安分局长田殿芝任总指挥,政委王玉华,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时长增任副总指挥的“12.7”抢劫、强奸、杀人案侦破指挥部宣告成立。指挥部将所有参战民警划分成8个小组,以发案现场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延伸,挨家挨户,走访群众,查找尸源,调查、摸排嫌疑人,并将调查的重点放在两劳和刑满释放人员身上。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一条条信息传回指挥部,一道道指令又由指挥部发出。当夜,民警们工作通宵达旦,彻夜未眠。共接待来访群众16次50余人。均因年龄差异、体形不符、身高不同而被一一排除。
12月9日凌晨6时50分,吉林省通化市在沧打工的于某某来到郊区公安分局,向民警反映情况,称其在不夜城夜总会当服务员的姐姐于若禹12月7日晚突然失踪。当民警们拿出死者身穿的黑色羊毛衫让于某某辨认时,于泣不成声;民警们进一步出示死者的白色秋衣和绿色皮腰带后,于某某失声痛哭,当即昏倒过去。经警方多方调查证实,死者确系于若禹无疑。
8时10分,破案指挥部再次召开“诸葛亮”会,会上决定将刑警大队参战民警兵分四路展开侦查,寻找破案线索。线索一条一条被查出,又一一被否定。民警们经过几天的连续侦查,又查出与死者有关系的嫌疑人13人,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只有3名重点嫌疑人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民警们抓住线索,连夜工作。但最终又都被查否。
五、柳暗花明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1996年10月至1997年4月,沧州市公安局根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和河北省公安厅关于深化公安工作改革的指示精神,以清除弊端,增强活力,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为目的,按照有利于打击有利于防范、有利于管理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进行了精减机关,充实基层,干部实行聘任制,民警实行聘用制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刑警大队、责任区中队和探组的三级打击网络,实行侦审合一,快速反应,协同作战;基层派出所全面落实一区一警责任制,加强治安防范;建立了覆盖社会面的刑侦打击和治安防范体系,走出了一条强警之路。
1997年11月,经上级批准,郊区人民政府被撤销,郊区公安分局被撤并到市区两个分局。“95.12.7”抢劫、强奸、杀人焚尸案,按有关规定,被划分到运河公安分局。素有“拼命三郎”和“工作狂”之称的运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路瑞星,立即将侦破“95.12.7”积案列为工作重点,布置警力,着手侦破,并向分局各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通报案情。
1997年12月中旬,沧州市公安局为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欢乐、祥和地过好元旦和春节,开展了“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逐级签定责任状,把排查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个派出所、警务区,落实到每个责任区民警身上。
1998年1月10日,腊月十二,是个双休日。运河公安分局南环派出所指导员王彦博在走访群众时,摸到这样一条重大线索:“1995.12.7”抢劫、强奸、杀人案与一个名叫李哲的东北人有关。李哲下落不明,销声匿迹。有着十几年刑侦工作经验、20年警龄的三级警督、指导员王彦博立刻兴奋起来,多日加班带来的疲倦一扫而光。他立即率领民警刘洪记、警长李玉峰紧紧围绕这一重大线索,不露声色地展开调查。
1月16日22时,经过四天的调查走访,指导员王彦博终于获得确切信息:李哲因盗窃、抢劫、敲诈、销赃被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半。此时的王彦博眉心舒展,在重重黑幕中,他隐隐感觉到了一丝破案的曙光,便按纳不住喜悦心情,连夜返回运河公安分局。
22时40分,听完指导员王彦博的汇报,运河公安分局局长李建中、主管刑侦工作副局长刘新华立即传呼刑警大队长路瑞星。已经连续二天三夜未合眼的刑警大队长路瑞星闻讯后,喜出望外,三步并做两步来到局长办公室,并通过电话连夜向黑龙江省进一步调查核实,谁知传回的消息令人震惊:李哲已于1998年1月12日因病保外就医,去向不明。
六、寻踪觅迹
提起犯罪嫌疑人李哲,运河公安分局的民警几乎无人不晓。李哲,男,1970年出生于黑龙江省方正县高楞镇,1981年初中毕业后,随改嫁的母亲及两个妹妹来到沧州市。1989年3月因流氓伤害罪被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唐山监狱服刑。1993年释放后,仍恶习不改,又因盗窃销赃批捕再逃,沧州警方多次抓捕未获(后供述期间在南方流窜)。他性情暴戾,心黑手辣,胆大妄为,狡猾奸诈、身强体壮、爆发力强,从三楼上跳下,能够筋皮不伤,百米冲刺的速度快的令人吃惊,且社会关系极其复杂,居无定所。漫漫神州、茫茫人海,别说擒获就是寻找他的踪迹也异常艰难,如同大海捞针一般。
1月16日23时40分,运河公安分局局长办公室内,灯火通明,烟雾迷漫,抓捕犯罪嫌疑人李哲的方案正在紧急制定。运河公安分局党委研究决定:连夜成立抓捕犯罪嫌疑人李哲专案组,暨“1995.12.7”抢劫、强奸、杀人焚尸案专案组。局长李建中任总指挥、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刘新华任副总指挥,刑警大队长路瑞星任组长、南环派出所指导员王彦博任副组长。
专案组分析认为:李哲保外释放已经4天,极有可能已经离开东北,逃往内地。如果逃回内地,逃往住在廊坊的华北油田勘探一公司再次改嫁的母亲住处的可能性极大,且必然要和住在沧州的两个妹妹取得联系。因此,专案组决定:对李哲的两个妹妹架网布控。
七、廊坊擒魔
专案组的民警们夜以继日地工作着。1998年1月18日9时,一个0316-6012747的电话号码立即引起专案组的注意,在短暂的半天时间里,连续出现5次。经查,电话号码来自廊坊的一家公用电话亭。侦破组立即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廊坊。
18日14时20分,运河分局刑警大队长路瑞星、南环派出所指导员王彦博分别率领探长安铭、宋朝辉、治安警刘洪记、李宇锋分乘两部警车,赶赴廊坊。在华北油田勘探一公司公安分处的配合下,经过连夜工作,很快查明李哲母亲的准确住宅。
民警宋朝辉、刘洪记化装成商贩,守候在公用电话亭两侧,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狡猾的李哲没有露面。难道民警们的判断失误?
22时30分,路瑞星与王彦博决定,分兵两路。王彦博连夜返回沧州,继续监视李哲妹妹的动向;路瑞星率领其他民警继续留在廊坊。
19日10时40分,王彦博在沧州截获两条信息:李先生已在廊坊,如有事请给0316-6012004回电。进一步证实李哲就在廊坊后,王彦博立即将情况通报给了刑警大队长路瑞星。
11时48分,在华油勘探一公司公安分处的协助下,民警们很快查到李哲打电话的公用电话亭,主人却称:打电话的人刚走5分钟,去向不明。为避免打草惊蛇,路瑞星迅速调整警力,一边命令刑警安铭、宋朝辉在电话亭附近继续架网,蹲坑守候。一边与华油公司分处的同志们来到距离李哲母亲所住楼房最近的某号楼的四楼,选准最佳位置,用高倍望远镜密切注视着李母住宅的一举一动。
22时38分,李宅客厅的日光灯突然亮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站起身来,倒了一杯开水,紧接着灯又熄灭。就在这短暂的几分钟时间里,刑警大队长路瑞星一眼认出,此人正是李哲。几分钟后,做好各种战斗准备的民警们悄悄包围了李母的住宅。
22时50分,刑警大队长路瑞星率领民警安铭、宋朝辉、刘洪记用熟练的东北口音叫开了李母的住宅门。门刚刚裂开一道缝,民警们就冲了进去,将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李哲摁倒在地,一副冰凉的手铐紧紧锁住这双罪恶的双手。次日凌晨5时,李哲被押解到沧州。
八、艰难审讯
入夜,运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公室灯火通明。审讯室内,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四天五夜过去了,犯罪嫌疑人李哲未向警方吐露半句有价值的线索。路大队长对症下药,立即改变审讯策略。和风细雨,以柔克刚。
1月26日,腊月二十八。按照当地习俗,这天中午吃包子,路大队长从家里拿来几个荤素可口的包子,给犯罪嫌疑人李哲吃;腊月二十九,侦查员安铭的妻子,给加班不能回家的丈夫送来年饭香喷喷的水饺,安铭转手端给李哲。自知罪恶难逃的李哲,经过民警们连日的政策攻心,教育感化,特别是苦口婆心,利弊兼顾,直捣肺腑的话语,终于“感动”了这块行尸走肉。27日15时,李哲吸完一支“万宝路”香烟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他彻底服了。
李哲供称:1995年12月7日20时许,在沧州市团结小区朋友家吃完饭后,驾驶着红色“三洋125”摩托车漫无目的在大街上游逛,伺机作案。在水月寺大街路口发现一穿棕色皮大衣的“摩登”女郎后,认为她一定很有钱,便产生抢劫的念头,并尾随至华北商厦楼下,当认出此人是曾陪自己跳过舞的刘丽(于若禹的化名)小姐时,便谎称找她有事,将其骗上摩托车,在偏僻的南川楼水厂附近,抢走金项链、金戒指、皮大衣,将其强奸,后怕事情败露,便杀人灭口并毁容焚尸。作案后,李哲驾驶着摩托车连夜逃往山东。后流窜到广东、海南等地,以逃避警方的打击。
九、迟还的血债
民警们根据李哲的供述和掌握的线索,分析认为:李哲在沧和在外流窜期间,不会安分守己,还有其它犯罪,遂对李哲展开进一步的深挖,果然未出民警们的所料。
李哲交待称:1994年11月的一天,李哲来到沧州市邮电局营业大厅交BP机寻呼费。当看到玻璃柜台内摆放着许多大哥大、BP机时,立刻产生盗窃恶念,趁值班服务员不备,用随身携带的别针,将柜台锁打开,偷走摩托罗拉、爱立信、飞利浦品牌的大哥大4个、BP机6个,总价值4万余元。
1996年1月15日,李哲逃回东北原籍。一向好吃懒作、游手好闲的沈奎星(男,36岁,住黑龙江省林口县三道通储木厂),看到李哲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进口名牌,垂涎三尺,羡慕不已,便向李哲“探讨”发财的“捷径”。当李哲谈到“偷抢”二字时,沈奎星跃跃欲试,当即表示愿意与李哲早日下山,大捞一把。
1996年1月19日,李哲与沈奎星流窜至唐山市,在小山境内的广州发廊理发时,发现店主黄少林(女,19岁,浙江省瑞安市人)颈上的金项链、右手上的金手镯、左手的三枚金戒指时,立刻产生抢劫的恶念。经与沈奎星密谋后,立即购买了菜刀、胶带等作案工具,几次徘徊在发廊门前,伺机作案。因发廊生意兴隆,门庭若市而无法下手。李哲两人当晚住进了唐钢宾馆。次日凌晨6时,二人慌称理发,敲开店门。李哲趁店主黄少林不备,凶恶的扑上前去,搂住黄少林的脖子,沈奎星用事先准备好的砖头朝着黄少林后脑勺猛击数下,将黄打昏。李哲拿起来刀朝着黄的脖子猛砍一刀,致使黄少林当场死亡。
李哲抢走死者右手上的金手镯,沈奎星在摘三枚金戒指摘不掉的情况下,李哲用菜刀将戴有三枚金戒指的右手剁下,用毛巾裹好,装入衣服口袋。将菜刀上的手印用水洗掉后,扔进水缸,逃离现场。逃至古冶的一个厕所内,将金戒指掠下,用毛巾将右手重新包好后,扔进厕所,逃回黑龙江省林口县三道通。
1996年6月28日,沈奎星向李哲提供:住哈尔滨市长头街黑航五栋楼6203号的张维彬存有大量邮票,并提供了张的照片。当日中午,李哲几经打听,找到张家,将张的母亲张淑琴手脚捆绑后,抢走装有大量邮票的皮箱一个、古画一捆,总价值共70余万元。
同时供述了,在广东、海南流窜期间见到夜间单女子即实施抢劫,作案多起。
听完犯罪分子令人发指的供述,不知什么原因,参战干警丝毫没有产生轻松感。
十、紧急追捕
连续八天八夜的工作,参战民警的体力渐渐不支,但为了趁热打铁,他们没有将犯罪嫌疑人李哲投进看守所,而是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舍弃与家人团聚、欢度春节的机会,决心除恶务尽,挤清犯罪嫌疑人的余罪。
1月27日,除夕夜,继续审讯犯罪嫌疑人李哲。侦查员安铭看到朝夕相伴战友们有的新婚燕尔,有的带病坚持工作,有的家中有年迈的双亲,有的因长年加班很少与家人团聚时,主动找刑警大队长路瑞星,恳请将任务交给自己,让其他战友回家团聚。在他的再三恳求下,审讯、看守犯罪嫌疑人李哲的重任终于交给了他和另外两名战友。
凌晨1时20分,虎年的钟声刚刚敲过,这位德才兼备的刚烈小伙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突患重感冒,咽喉疼痛鼻孔堵塞。他立即掏出早已准备好的两袋速效伤风感冒冲剂服下,坚持工作。5时30分,安铭的病情发生急剧变化,由感冒引起急性扁桃体发炎。浑身发冷,脸胀的通红,高烧39℃,打起寒战,神志恍惚起来。他本想休息一下,可当看到另外两名战友布满血丝红肿的双眼时,立刻心疼起来,命令他们上床休息,自己又掏出两包冲剂服下,坚强地支撑着。不知是服用药量过大,还是药物含有扑尔敏的成分太高,也许是多日的奔波和加班使他过于劳累,几分钟后,一股困意袭向安铭,他一边吃力的睁着双眼,一边用手使劲拧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克制着睡意。尽管如此,他还是迷迷糊糊睡着了。几分钟后,当安铭一个“冷颤”睁开眼睛时,犯罪嫌疑人李哲却已丢下手铐和脚镣不见了。他“啊”的一声叫醒战友后,跑出屋去,楼上楼下查找了三遍,却没有发现李哲的半点踪影。民警安铭懊悔莫及,用力拍打着自己的脑袋,急得趴在地上,嚎啕大哭。
大年初一,5时56分李哲脱逃的消息通过刑警大队长路瑞星很快报告了运河公安分局局长李建中副局长刘新华。李局长闻讯后立即下达了分局全体民警紧急集合的命令。6时05分,集合完毕的民警们在李局长的指挥下,兵分数路,立即封锁了沧州市的车站及各主要交通路口,并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大搜捕。
16时40分,经过搜查,在沧州市区没有发现李哲的踪影。分局长李建中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研究抓捕方案。大家分析认为,李哲现已离开沧州,可能逃回社会关系较多的黑龙江省高楞县躲藏。并决定由副局长刘新华带队,率领刑警大队长路瑞星、刑警张向东、安铭、代松波、宋朝辉、刘建凯立即启程,北上缉凶。追捕凶神恶煞李哲,抓捕同案犯沈奎星。刑警大队教导员陈志敏率领其他民警在沧州继续搜捕。
十一、挥师三道通
大年初一19时51分,抓捕队的民警们来不及与家人道别,来不及拿件棉衣和洗漱用品,就匆匆登上了徐州开往哈尔滨的470次列车。车上副局长刘新华和刑警大队长路瑞星默默无语,彻夜难眠,但都在考虑同一个问题,李哲现在哪里?如何才能尽快抓获,如果抓不到李哲和同案犯沈奎星,如何向沧州父老交差?
大年初二15时29分,列车准点到达冰城哈尔滨。一下火车,他们不顾旅途疲劳,无暇环顾冰城美丽风光,立刻与哈尔滨公安局刑警支队协查科取得联系,通报案情。听完案情汇报,哈尔滨的同行们翘起了大拇指,他们被沧州警方崇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当即表示鼎力相助,联手擒凶。
1月30日,正月初三。抓捕组的民警们冒着大雪,在零下30℃的恶劣天气下,经过12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来到牡丹江市林口县三道通镇。根据案情需要,他们决定先抓同案犯沈奎星。民警们忍受着寒冷和饥饿,连夜来到三道通镇派出所,值班的邓所长知道河北同行来意后,与警长王俊峰一起连夜展开工作,摸索情况。
23时54分,三道通派出所警长王俊峰带回一条消息令抓捕组民警刚刚松弛下的神经一下子紧张起来:上午有人看见沈奎星去自己镇上开的饭店拿东西,中午突然去向不明,且妻子、儿子同时失踪。是走漏了风声,还是脱逃后的李哲与沈奎星接上了头?还是沈奎星到亲戚家拜年未归?必须尽快查到沈奎星。躺在老乡土炕上的刑警大队长路瑞星辗转反侧,彻夜难眠。他思考着抓获沈奎星的良方妙策,寻找着公开查找沈奎星的办法。想着想着,一个大胆的计划形成了,他终于盼到了天亮。
十二、引蛇出洞
刑警大队长路瑞星不仅干工作号称拼命三郎,而且以足智多谋点子多而令他手下的民警们折服。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他打算在沈奎星开的饭店上做文章,制造被盗的假象,将计就计查找沈奎星。这条妙计立刻得到了邓所长和王警长的赞许。
初四凌晨,沈奎星的饭店玻璃被砸,门锁被撬。饭店失盗的消息迅速在三道通传开。警长王俊峰一边保护现场,一边等着店主沈奎星上门。
14时许,沈奎星妻子二胖来到饭店,狡猾的沈奎星没有露面。“你家饭店被盗,怎么现在才来人,老沈干什么去了?”王警长焦急地问。
“这个没出息的,去我们家拜年和他连桥喝酒喝多了,在家躺着呢。”二胖回答。
“快叫老沈来,我要调查取证。”
“我马上把他叫来。”二胖转身走了。
10分钟后,狡猾的沈奎星仍未露面,民警们沉不住气了。为了防止发生意外,副局长刘新华果断决定,代松波、安铭、张向东乘坐王警长的车去沈奎星家中,如果发现目标立即抓获,如没有目标,万万不可轻举妄动。
警车在沈奎星家栅栏门外停下,听到王警长的喊声,沈奎星惺忪的走出来,当拉开车门见到陌生沧州刑警时,察觉不妙,缩回头来准备逃跑,被张向东一把拽住,用劲一带,提上警车。
经就地审讯,沈奎星除交代了与李哲在唐山抢劫杀人外,还供述了伙同李哲、李文武在天津小白楼附近入室抢劫3800元的犯罪事实。
沈奎星的落网,犹如给参战民警注射了一针兴奋剂,饥寒、气候不适带来的烦恼,一扫而光。民警们马不停蹄,租乘两辆汽车押解着沈奎星直奔哈尔滨。
初五,由副局长刘新华、刑警刘建凯、代松波将沈奎星押回沧州。刑警大队长路瑞星率领民警安铭、张向东、宋朝辉留下继续擒拿李哲。
十三、高楞擒凶
正月初五16时20分,刑警大队长路瑞星率领刑警安铭、张向东、宋朝辉来到距哈尔滨700多余里的高楞林业局,缉捕顽凶李哲。他们到达高楞后,在车上围绕县城转了几圈,熟悉地形。因高楞林业局属企业,居民居住较为集中,容易暴露目标,为了保密和安全,路队长一行住在距高楞30余里远的方正县的大罗密镇一个条件十分艰苦的小旅店内开展工作。
初六8时,刑警大队长路瑞星通过电话与高楞公安局长邓世军取得了联系,并根据约定时间,当日中午12时在得莫利高速公路出口处准时见了面。刑警大队长路瑞星向年仅36岁的高楞公安局长邓世军汇报了案情。当提到犯罪嫌疑人李哲时,邓局长对这个14岁就在高楞一带臭名昭著的害群之马了如指掌。为了不走漏风声,当晚邓局长率领孙政委、城关派出所周所长来到路瑞星的住处,共同研究抓捕方案,并抽调精干力量,秘密架网。这样由高楞警方和沧州警方共同架起的无形巨网在高楞再次张开。
真是无巧不成书。工作刚刚布置完毕,局面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当夜10时许,刚刚潜回高楞的李哲再次叩响资源林政科长的家门,声称急需5000元现金。资源林政科长一边与李哲巧妙周旋,一边迅速向邓局长报警。正在单位加班的邓局长,立即率领30余名民警前去抓捕。与此同时,闻讯后的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路瑞星率领追捕组也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但此时狡猾的李哲已借着夜幕逃走。
邓局长果断命令民警24小时上路,昼夜设卡,堵截逃犯李哲。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但狡猾的李哲却像钻进鼠洞一样,神秘的失踪了。
“李哲既然回到了高楞,有多大困难我们也要把他抓回去,否则咱们不回沧州。”大队长路瑞星的话语铿锵有力。好像是给战友们加压,又好像是为战友们鼓劲。
从初六发现李哲踪迹到十三,刑警大队长路瑞星一行在高楞县公安局通力合作下,踩着齐腰深的大雪,踏着崎岖的山路。冒着稍有不慎就葬身雪窟深谷的危险,饿了在车上吃,困了在车上睡,凭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凭着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查遍了李哲的所有亲属、同学和狱友,转战李哲可能匿藏的三道通、方正林业局、沙河农场沙河林场、清河、巴彦、兴隆镇农场等地区,穿林海跨雪原,行程数万公里,却没有发现李哲的踪影。
十四、生死攸关
正月十三,山风呼啸而来,大雪漫腰,天渐渐的黑了,寒冷、饥饿一阵阵掠上大家心头。看看表,原来十几个小时没吃饭了。17时许,高楞镇一民房内突然发现李哲的踪迹。闻讯后的高楞县公安局长邓世军,立即调集100余名民警将李哲藏身的住房团团围住。大队长路瑞星手持高音喇叭喊话,给李哲指明出路,劝李哲立即投降。
17时05分,躲在民房内的李哲垂死挣扎,高喊自己身上绑有炸药,谁敢冲进去就与谁同归于尽。听到李哲疯狂的叫喊,侦查员们早已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安铭一把从战友手中夺过微型冲锋枪,不顾一切地冲进屋内,他要亲手活捉这个恶魔,高楞县公安局的几名民警紧跟着冲了进去。但刺鼻的煤气味呛得他们喘不过气来,险些昏倒。他们立刻将这一重要情况向刑警大队长路瑞星和高楞县公安局长邓世军作了汇报。路大队长立即命民警不要开枪,以防发生爆炸,邓局长迅速通过煤气公司以最快的速度关闭总阀门。此时,正是做晚饭时间,仅三分钟后,管道内的煤气荡然无存。李哲企图点燃煤气,爆炸自杀阴谋被民警们及时戳穿,因而避免了一起恶性爆炸事故的发生。
17时14分,为了防止李哲狗急跳墙,再耍新的花招,在高楞县公安局长邓世军的指挥下,刑警大队长路瑞星率领安铭、张向东和当地民警们冲进民房,搜捕李哲。躲在柜厨后面的李哲发现冲进人来,双手举起两把半米长的砍刀扑向民警,大队长路瑞星在鸣枪警告无效情况下,向李哲腿部果断开枪,将其击倒。自知罪恶难逃的李哲又举起砍刀,砍向自己的颈动脉,企图自杀。侦查员安铭飞起一脚,将刀踢掉,张向东立即冲上去,与两名高楞刑警将李哲的双手死死铐住,押上警车。
17时38分,战斗结束。沧州、高楞两地警方的精兵强将们紧紧拥抱在一起。当场目击群众为刑警们精彩的围捕高声喝彩,奔走相告。消息顷刻间传遍高楞林业局,传遍黑龙江,传回了河北。
17时40分,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局长李建中激动地挂通了高楞县公安局局长邓世军的电话,代表沧州市运河分局全体民警向无私无畏、鼎力相助、日夜设卡、英勇善战的高楞民警表示诚挚的谢意。
1998年2月11日,元宵节。这天,古城沧州热闹非凡,宽阔洁净的大街上熙熙攘攘、车水马龙。踩高跷、跑旱船的人群随处可见,扭秧歌、敲大鼓的更是络绎不绝;五颜六色的花灯挂满大街小巷,到处洋溢着春的气息。勤劳俭朴的沧州人民以各种不同方式欢度节日。17时39分,随着汽笛的鸣叫,由哈尔滨开往徐州的469次列车正点驶入沧州站。早已在站台上等候多时的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局长李建中快步奔向4号车厢,只见刑警大队长路瑞星,民警张向东、安铭、代松波从列车上背下一个戴手铐、脚镣的特殊“旅客”。
3月11日,该团伙最后一名成员李文武在高楞被守候已久的侦查员抓捕归案。至此,一个流窜黑、津、冀、粤的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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